环保型印刷油墨 稀释剂分装生产线原地整改 石墨烯复合气凝胶隔热片 汽车配件生产线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2025-08-2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5-08-22 14:30
信息来源: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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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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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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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瑞联特油墨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环保型印刷油墨及1000吨稀释剂分装生产线原地整改项目
慈环建〔2025〕218号
2025年8月22日
慈环建〔2025〕218号(宁波瑞联特油墨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环保型印刷油墨及1000吨稀释剂分装生产线原地整改项目).pdf
2
宁波烯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片石墨烯复合气凝胶隔热片项目
慈环建〔2025〕219号
2025年8月22日
慈环建〔2025〕219号(宁波烯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片石墨烯复合气凝胶隔热片项目).pdf
3
慈溪市桥成热处理厂(普通合伙)年热处理120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
慈环建〔2025〕220号
2025年8月22日
慈环建〔2025〕220号(慈溪市桥成热处理厂(普通合伙)年热处理120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pdf
公告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961886 0574-63961775
通讯地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行政审批科(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内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慈环建[2025]218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瑞联特油墨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环保型印刷油墨及1000吨稀释剂分装生产线原地整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宁波瑞联特油墨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由宁波浩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6000吨环保型印刷油墨及1000吨稀释剂分装生产线原地整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主要生产设备为分散-1-机49台、油墨生产设备10台、卧式砂磨机20台、三辊机16台、球磨机8台、打样喷台4个、烘箱4个、拉缸10个、储罐7个等。项目四址:东侧为金海路,南侧为宁波西奥东升涂料系统有限公司和蓬苑东路,西侧为宁波市三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久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宁波市翔环机械有限公司和慈溪市特种轴承有限公司。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水性油墨及涂料设备清洗废水、水帘喷台更换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溶解性总固体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2-(二)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原料投料混料粉尘、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测试废气和废水调节池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乙酸酯类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B.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三)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滤渣、废过滤网、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化学品包装桶、漆渣、设备清洗废渣、废抹布、废机油、废油桶、实验检测废物、废药剂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新增VOCs0.867吨/年。最终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09-3-吨/年、氨氮0.001吨/年、VOCs2.855吨/年、颗粒物0.204吨/年。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你单位要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重点环境治理设施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我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抄送慈溪市应急管理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在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应当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同时,加强对涂料、油墨、溶剂等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五、原宁波瑞联特油墨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环保型印刷油墨生产线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慈环建[2009]6号)、“年产1000吨环保型印刷油墨生产线项目(设备调整、布局调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的环评批复文件(慈环龙[2016]5号)、“年产5000吨环保型油墨涂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慈环建[2021]32号)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慈环龙[2019]442号)同时废止。六、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4-7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七、如你单位对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意见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2日抄送: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办公室2025年8月22日印发-5-.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慈环建[2025]219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烯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片石墨烯复合气凝胶隔热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宁波烯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由宁波浩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3000万片石墨烯复合气凝胶隔热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慈东大道1688号。主要生产设备为浸润固化线2条、搅拌罐8个、老化罐28个、干燥釜-1-八商24直穴执压机3台等,本项目禾用电刀。块日1左侧西租北购为宁波展勒材科科技公司,阳花益在致为宁波鸿维纺织有限公司。在全面洛实环境彩报生主山攵项正太保护和污热防防治措施后,该项日牌厂生利可得到有效鲜和控制,此,我同原忌的生主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术用的生厂上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木和装,头地生立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须加独环休改建亚教控照环评招生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里点应好以下工作:()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5永人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币政沔水官网禾红兹溪市域车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凤、执仃《上人业座水金污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2015)安水。低环拍永间接知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个外排。设金元应永隹后同用千生产废与处理淋发水经收果、理口目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部分作为危废处理。(一)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真空热压发气、罐动静宓封占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后达标排放,乙酹储罐呼发、与好脑站出产线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收集、处理后通过尚丁20来的排气简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台排放标一—2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其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执行。(三)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喷淋废液、废化学品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新增VOCs1.487吨/年。最终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487吨/年。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你单位要对污水处理等重点环境治理设施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我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抄送慈溪市应急管理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一3-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在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应当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同时,加强对石墨烯等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五、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六、如你单位对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意见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2日抄送: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办公室2025年8月22日印发-4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慈环建[2025]220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桥成热处理厂(普通合伙)年热处理120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慈溪市桥成热处理厂(普通合伙):你单位报送的由浙江鲸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热处理120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彭民路1158号。主要生产设备为全自动网带式热处理线4条(电加热,每条热处-1-7理包含1台加热炉、一个淬火油槽、一个防锈槽、一个网带式回火炉)、箱式回火炉2台(电加热)、井式回火炉7台(电加热)等。项目四址:东侧、西侧、北侧为福达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道路,南侧为福达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淬火槽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二)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加热炉炉门设置小火炬,去除残余甲醇、丙烷并加强车间通风,热处理油烟废气(包括淬火槽废气、网带式回火炉废气等)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箱式及井式回火炉废气经收集、处—2-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执行。(三)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淬火油、淬火废渣、废油桶(淬火油)、其他废原料桶(甲醇、防锈剂)、废过滤网、废滤芯、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新增总量为:颗粒物1.088吨/年。最终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088吨/年。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加强对淬火油、甲醇、丙烷、防锈剂等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3-生五、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六、如你单位对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意见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宁波市生悉环境局2025年8月22日抄送: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办公室2025年8月22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保型印刷油墨 稀释剂分装生产线原地整改 石墨烯复合气凝胶隔热片 汽车配件生产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