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锅炉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现我局对诸城发易达农畜产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已批准公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1日-2025年08月29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诸城市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43号诸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诸城市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电话:0536-6566505电子信箱:zcshbjspzx@wf.shandong.cn通讯地址: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D09窗口邮编:262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诸城发易达农畜产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
山东省诸城市林家村镇瓦店社区
诸城发易达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环林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诸环审报告表〔2025〕96号诸城发易达农畜产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锅炉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