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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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5年8月2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中江路33号-1;
建设内容: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
环保审批情况:2025年委托编制《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4月取得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5】03-28号)。2025年4月动工建设;2025年7月建成,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的生产能力。企业已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编号:91321081MA1W7H2F8W002P)。
投资情况:本项目建设实际投资2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规模为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文本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项目变动工程内容如下:
(1)设备的变动
设备的变动:新增1台定型箱作为备用设备,定型的工艺参数和产能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变动工程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建盛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8月1日对“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8952775928
信箱:gongsi2025@126.com

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明博织物-公示版

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单位:竟科技有限公司扬小来二〇二年八月第一部分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单位:扬州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技术支持单位法人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周报告编写人:陈蔷建设单位: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盖章)电话:15传真:邮编:211400地址: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中江路33号-1技术支持单位:扬州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电话:15094371700传真:1邮编:211400目录1验收项目概况1.1项目概况1.2项目由来1.3验收监测的目的1.4验收监测工作范围及内容1.5验收范围2验收监测依据2.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2.2验收技术规范、依据2.3项目验收依据2.4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地理位置3.2工程基本情况3.3平面布置及周边概况3.4生产工艺流程介绍3.4.1生产工艺介绍如下3.4.2主要产污环节3.5主要原辅料消耗3.6主要设备3.7公用工程3.8变动环境影响分析4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4.1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4.2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4.3噪声及其防治措施4.4固废及其防治措施4.5以新带老4.6排污口规范化4.7危废库、一般固废库规范化4.8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5.1环评结论5.2环评批复要求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6.1废气排放标准6.2废水排放标准6.3噪声排放标准6.4固废排放标准6.5总量控制指标7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气监测I7.2废水监测7.3噪声监测8监测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8.1监测方法8.2质量保证措施9监测结果与评价9.1监测期间工况9.2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9.3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9.4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9.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10固体废物评价10.1固废产生情况分析10.2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及合理性分析10.3固废的产生、处置和排放情况11环境管理检查及环评落实情况12验收结论与建议12.1结论12.2建议13附件II1验收项目概况1.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见表1.1-1。表1.1-1验收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中江路33号-1建设性质技术改造行业类别C1751化纤织造加工;C2825丙纶纤维制造占地面积技改新增厂房面积约2289,厂区总占地面积9289绿化面积/立项部门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码2408-321059-89-02-518945环评单位扬州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文号扬环审批【2025】03-28号开工时间2025年4月竣工时间2025年7月试运行时间2025年7月排污许可证91321081MA1W7H2F8W002P现场监测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1日报告编制时间2025年8月1.2项目由来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位于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中江路33号-1,由于市场对产品种类需求变化、产品质量要求提高,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投资2196万元,将原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拉丝机、片梳织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200万平方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年产2200万平方草坪基布的生产能力。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申报《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4月21日取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5】03-28号)。根据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受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建盛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8月1日对“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管理检查情况,技术支持单位扬州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建设单位共同编制了《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第1页1.3验收监测的目的通过对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达标情况、污染治理效果、总量控制情况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的调查,为验收及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1.4验收监测工作范围及内容(1)根据建设单位环评报告表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环评批复,环评报告表和批复所涉及到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总量控制及其它环保管理要求,对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内容和达标性进行综合评价。(2)监测分析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排放达标情况。(3)监测统计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达标情况。1.5验收范围表1.5-1建设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表工程名称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验收规模年运行时数(h/a)草坪基布生产线人造草坪底布2200万m2/年2200万m2/年7200本次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内容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第2页2验收监测依据2.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十二届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2018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4月29日修正版,2020年9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公布,2022年6月5日起施行);(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号令,2017年06月);(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9)《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10)《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修正版);(11)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2.2验收技术规范、依据(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4)《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5)《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6)《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第3页2.3项目验收依据(1)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408-321059-89-02-518945;(2)《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关于对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25】03-28号)。2.4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根据本次环评及历史环评的批复,项目已批复总量如下:(1)大气污染物:VOCs≤0.386t/a。(2)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1200t/a,COD≤0.336t/a,NH3-N≤0.036t/a。(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第4页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地理位置仪征市位于江苏省中西部,长江三角洲顶端,北纬32°14´~32°36´,东经119°02´~119°22´。南濒长江,东临邗江区,西毗南京市六合区,北与高邮市和安徽省天长市接壤。全市东西宽30km,南北长39km,总面积901km2(其中长江水域面积21.4km2)。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成立于2003年5月,是呼应上汽集团战略布局而设立的专业园区,是江苏省汽车及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围绕上汽整车项目,园区集聚了延锋伟世通、大众联合、上海汇众、江森座椅、明岐铝轮毂、安吉天地物流、NPR活塞环、亚新科凸轮轴、双龙变速箱等70多家零部件、物流企业,形成了汽车产业集群式的发展态势。园区规划面积38.9km2,包括整车生产、零部件配套、商业及物流、综合服务配套等四大功能分区,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有序建设、滚动发展。“十二五”期末,将园区打造成一个集汽车制造、教育研发、物流仓储、商务居住等于一体,具有综合服务和配套功能的德式风格城市新区。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3-1。3.2工程基本情况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位于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中江路33号-1,建设“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2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全厂职工人数为50人,技改项目人员从现有职工中调配,不新增职工,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有夜班生产,全年工作天数300天,年工作时间以7200小时计。项目建设情况见表3.2-1,建设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见表3.2-2。第5页表3.2-1建设情况表序号项目执行情况1立项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码:2408-321059-89-02-5189452环评2025年3月申报《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环评批复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1日《关于对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25】03-28号)4验收项目建设规模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的生产能力5项目破土动工及竣工时间2025年4月动工;2025年7月竣工6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已投入运行表3.2-2建设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备注公用工程给水技改新增330t/a,全厂共1980t/a技改项目新增给水,市政供水,满足项目需求排水技改不新增排水,全厂约为1200t/a技改项目不新增排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技改新增20万kW·h/a,技改后全厂50万kW·h/a市政供电,满足项目需求环保工程废水化粪池(有效容积10m3)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循环冷却水池(1座,单座设计容积95m3)依托现有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固废一般固废库(面积约15m2)依托现有项目,暂存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危废库(面积约15m2)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废活性炭等危废噪声减震底座等新建,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第6页废气有组织废气:①将原有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成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编号:TA001),技改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工序和现有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统一进行收集,经改造后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编号:TA001)处理,风量为8500Nm3/h,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无组织废气:①技改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工序和现有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挥发。基本符合环评要求风险防范企业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具备收集200m3事故废水的收集能力。基本符合环评要求第7页3.3平面布置及周边概况(1)平面布置: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位于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中江路33号-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与环评中图基本一致)、厂区周边概况图(与环评中图基本一致),详见图3.3-1、3.3-2、3.3-3。(2)厂界周围情况:本项目位于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中江路33号-1,东侧为仪征明发冲压件有限公司;南侧为仪征纳环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亚新科凸轮轴(仪征)有限公司;北侧为中江路。(3)主要环境目标表3.3-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表环境要素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大气环境704628.9583575710.457居民点1,约110人居民点2,约240人确保环境功能不降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类标准西南侧450704945.5453576434.857北侧70表3.3-2其它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厂界最近距离规模环境功能声环境车间边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环境项目位于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范围内/高速沪陕高速00迷沪陕高速四仪征北互通B匝道桥农北路站前路马坝村IN500米线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桃园新村囍众色联众路曹山宁海线年你路美大场9沿山河路沙洲村三八村北路宁海线仪征胃浦汽车站公司仪征分公司宁海线新城西互通仪征综合郁桥村新农街客运枢纽永庆村长江东路长江中路迎江二村宝能环球汇年北路仪征市政府9放西路仪征市实验中学(东区校)仪征综合真州镇政府体育场馆仪征技师学院大庆年南工苏省仪征中南新城客运站汽车客运站间泰大大图3.3-1地理位置图第9页中江路污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N5m10m电房广加DA001一热更鑫空1P办公间(在车间内隔出2层)仪征明发冲压件有限公司区域区1一一一办公间1F(在车间内隔出2层)I一一III一IIl一一II一II(一一L二技改项目建设区重点防渗区图例雨、污水总排口噪声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图3.3-2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与环评中图基本一致)III第10页IN100米五里茶蓬居民点2征市永用捷利物流车修理厂霍营50米范围线500米范围线建维明安维亚新科凸轮轴设亚新科凸轮轴工(仪征有限公司项目电自团纳环科技日环汽车派迪江苏需部件发动机金世康仪征海亚新科有合金材料凤来仪花园图3.3-3厂区周边概况图(与环评中图基本一致)仪第11页FE3.4生产工艺流程介绍3.4.1生产工艺介绍如下(一)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图3.4.1-1。聚丙烯、色母、碳酸钙、抗氧剂废包装材料S下料混合1废气G1挤出、冷却循环水池牵伸边角定型分切收卷电加热加热定型经线废气G油剂整经成轴2纬线废油剂桶S2编织废润滑油S3成卷检验包装成品图3.4.1-1建设项目工艺及产污环节图第12页生产工艺流程简述:(1)下料: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将聚丙烯(PP)粒子、碳酸钙粒子、色母粒子、抗氧化剂粒子等原料通过气力输送和人工投加的方式,进入熔融挤出机的上方料仓,料仓为密闭结构,底部带电子计量装置,根据设定好的配比,自动投料进入下面的密闭混合料斗进行充分的混合,此过程会产生废包装材料S1。(2)挤出、冷却:混料后的原料通过送料机进行密闭输送,进入熔融挤出工序,原料经电加热熔融,加热温度约为180℃,由挤压机内螺杆旋转推进下,经模具挤出。挤压机高温部件通过水冷却,挤压出的薄膜进入冷却水槽进行直接冷却,冷却水均通过循环水池和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挤出过程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废气G1(以非甲烷总烃计)。(3)牵伸、定型:冷却后的产品经牵伸定型(控制薄膜的拉力、伸长率、收缩率等理化指标),以确保满足产品质量要求。(4)分切、收卷:定型后的薄膜,根据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分切,将薄膜分切成宽度约2-3mm的丝带,然后通过缠绕机进行收卷;分切后整个薄膜的两侧边缘分切下来的边角料,直接通过气力输送返回料仓回用于同一批次产品的生产。(5)加热定型:绕卷后的单个中间产品见下图A,整齐码放的中间产品见下图B。图3.4.1-2技改项目中间产品图绕卷后的中间产品在常温下长时间摆放会收缩和打卷,影响产品质量,将绕卷后整齐码放的中间产品,叉车放入定型箱内进行常压下的电加热定型,加热温度约为80℃,保温10小时,定型温度较低,仅为降低绕卷后的产品应力,避免打卷和收缩,远未达到塑料的分解温度,无废气产生。(6)整经成轴:加热定型后的产品作为纬线部分直接进入后面的编织工序,作为经线的部分,通过整经机进行整经(将一定根数的经纱按规定的长度和宽度平行卷绕在经第13页轴或织轴上的工艺过程),此过程会使用到整经油,整经油位于整经机的油槽内,辊轴的底部浸入油液面以下,经线从辊轴的上面经过,通过辊轴的转动,将一定量的整经油沾附在经线的部分表面,以方便后续的织造等工序,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废气G2(以非甲烷总烃计)。整经油性质稳定,不可燃,挥发性低,油剂随着产品进入下一环节,无废油产生,油剂桶厂区内循环使用,桶内油剂使用完后供应厂商将油剂桶注满,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油剂桶S2,定期作为危废处置。(7)织造、成卷:经过整经成轴的产品作为经线,与纬线通过片梳织机进行织造,形成人造草坪和地毯的底布,缠绕成卷,片梳织机定期添加设备润滑油,产生废油S3,定期作为危废处置。(8)检验:通过验布机对产品进行人工检验,就是将底布展开,人工观察织造后的底布是否存在表面瑕疵,较大的孔洞等情况,安排人工进行补织和修复后,基本都可以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无废布产生。(9)包装入库:最终产品包装入库待售。第14页3.4.2主要产污环节主要产污环节见表3.4-2。表3.4-2主要产污环节类别产生源名称主要组分废气有组织废气DA001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非甲烷总烃噪声拉丝机、片梳织机等噪声噪声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下料混合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包装容器废包装容器整经废油剂桶废油剂桶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3.5主要原辅料消耗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5-1。表3.5-1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情况表序号原辅材料单位消耗量备注环评实际1聚丙烯颗粒吨/年26402640与环评基本一致2碳酸钙颗粒吨/年1101103色母粒吨/年55554抗氧剂吨/年55555油剂吨/年22226润滑油吨/年0.10.13.6主要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6-1。表3.6-1建设项目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备注环评实际1拉丝机组/1套1套与环评基本一致2片梳织机编织机组PU/P711套11套3空压机3.3m3/min2台2台4定型箱非标定制01+1(备用设备)第15页3.7公用工程3.7.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仪征市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自来水管网供水,可满足本项目的需求。3.7.2排水建设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排水系统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3.7.3供电建设项目用电由仪征市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供电局供给,可以满足项目的用电需求。3.7.4压缩空气建设项目新增空压机2台,技改后全厂空压机共3台,供气能力合计约为13.1m3/min,可满足现有及本次技改项目的需求。3.7.5循环冷却水建设项目依托现有冷却循环水站,容积约95m3,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本次技改新增循环用水量55m3/d,新增冷却循环水补充水量约为330m3/a。3.8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位于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中江路33号-1,为技改项目,项目租用仪征明发冲压件有限公司现有部分已建成厂房,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文本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项目变动工程内容如下:(1)设备的变动设备的变动:新增1台定型箱作为备用设备,定型的工艺参数和产能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变动工程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第16页4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4.1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1)有组织废气①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技改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工序和现有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统一收集,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编号:TA001),风量为8500Nm3/h,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见图4.1-1。图4.1-1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排气筒(2)无组织废气①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的无组织挥发技改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工序和现有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统一收集,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编号:TA001),设计风量为8500Nm3/h,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未被收集的含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挥发。4.2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1)生产废水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2)生活污水建设项目全厂职工总人数为50人,技改项目人员从现有职工中调配,不新增职工,第17页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4.3噪声及其防治措施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片梳织机、空压机等,通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固定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4.4固废及其防治措施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全厂固废及防治措施见下表4.4-1。表4.4-1固废及防治措施一览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吨/年)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单位1废包装材料下料混合一般工业固废900-099-S171外卖处置物资回收单位2边角料拉丝织造一般工业固废900-002-S1713废润滑油设备维护危险废物900-217-080.1集中储存后资质单位处置有资质单位4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危险废物900-039-496.615废包装容器设备维护危险废物900-041-490.026废油剂桶整经危险废物900-041-490.17化粪池污泥水处理一般工业固废900-002-S640.6环卫清运环卫部门8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工业固废900-099-S647.54.5以新带老建设单位遗留的环保问题如下:(1)对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建设单位现有危废库在标识、标牌和内部硬件设施等方面不够规范,需进一步强化管理和规范化设置。(2)现有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单级活性炭吸附效率较低,为了更好地满足环保管理要求,需进一步改造成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以提高处理效率。本次验收“以新带老”改造落实情况如下:(1)对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建设单位对现有危废库在标识、标牌和内部硬件设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化建设,以符合规范要求。(2)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废气设计单位对现有废气收集及技改项目区域废气收集进行了合理调整,对现有废气处理装置进行了升级改造,现有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工艺由“简易一级活性炭吸附”提升改造为“两级活性炭吸附”,将技改区域的熔融挤出废气、整经上油废气与现有项目的熔融挤出废气统一收集后接入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设施编号:TA001),设计风量为8500Nm3/h,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第18页口编号:DA001)排放。提高了废气收集率,扩大了废气处理装置的处理规模和容量,更好的满足技改项目和现有项目废气处理的需求。废气处理装置(TA001)及排气筒(DA001)4.6排污口规范化根据苏环控【97】第122号《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全厂排污口设置情况如下:(1)建设单位厂区1个排气筒已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位置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在醒目处设置标识、标牌。(2)建设单位在厂区雨、污水总排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标识、标牌。(3)建设单位在固定噪声源对边界影响最大处,张贴环境保护图形标志。(4)建设单位所设置的标识、标牌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要求。建设单位排污口设置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4.7危废库、一般固废库规范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危废库、一般固废库具体建设如下:4.7.1危废库规范化(1)建设单位在厂区建设了面积约15m2的危废库,危废库满足独立、密闭,双人双锁等要求。(2)建设单位在厂区大门口、危废库门口及危废库内设置了规范化的标识、标牌。第19页厂区大门口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现状见图4.7.1-1;危废库门口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现状见图4.7.1-2;危废库内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区牌,现状见图4.7.1-3。图4.7.1-1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现状图图4.7.1-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现状图图4.7.1-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现状图(3)危废库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贮存场所做到了防风、防水、防晒三防要求,地面与裙脚使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进行了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四周设置了导流槽和收集孔,门口设置了围堰,大门装锁,室内设置了通风窗、照明防爆灯。第20页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导流槽收集孔通风窗防爆灯(4)危废库建立了规范化的标识、标牌、标签体系和台账登记制度,配备了灭火器、台秤等必要装备,相关规章责任制度上墙。规章责任制度台秤、灭火器(5)建设单位在厂区大门口、危废库门口及危废库内安装了规范化的监视监控系统,能够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危废贮存转移情况。厂区门口摄像头危废库门口摄像头第21页危废库内摄像头4.7.2一般固废库规范化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厂区内建设15m2一般固废库,具备防雨淋、防风、防晒等功能,一般固废库具体建设如下:盘别5de图4.7.2-1建设单位一般固废库现状图第22页4.8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表4.8-1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实际建成情况完成时间有组织气DA001非甲烷总烃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设置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8500Nm3/h;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技改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与现有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统一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装置编号: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排放限值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无组织气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中排放标准、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均低于监控浓度限制,厂界达标。水DW001COD、SS、氨氮、TN、TP、动植物油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城市管网进入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满足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厂区污水总排口的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废水排放满足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噪声生产设备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空压机等,采取隔音、减振及距离衰减等噪声消减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厂房隔声、加强设备固定。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标。第23页类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置对一般固废和危废妥善收集、处置和规范化管理,确保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建成总面积约15m2一般固废库和15m2危废库;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油剂桶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已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油剂桶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风险防范①加强原料区贮存管理;②定期检查维护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发生故障立即停产并进行维修;③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废库按照规范进行建设,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④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资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工作,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⑤企业需在厂区新建事故应急池容积不低于193m3,可满足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污水、物料泄漏量的储存。已加强原料区贮存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已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废库按照规范进行建设,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厂区内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建立了相关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设施,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已编制针对性的固废专项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企业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具备收集200m3事故废水的收集能力。总量平衡具体方案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VOCs≤0.386吨/年;废水量≤1200t/a,COD≤0.336t/a,NH3-N≤0.036t/a。本项目废气、废水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要求第24页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5.1环评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选址合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在项目所在地建设是可行的。5.2环评批复要求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关于对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25】03-28号),环评批复情况见表5.2-1。表5.2-1环评批复情况序号批复内容1项目拟投资2196万元,位于中江路33号现有厂房内,购置拉丝机组、片梳织机编织机组等生产设备,采用下料、挤出、定型、分切、收卷、整经、编织、成卷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2200万平方米人造草坪底布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4年8月取得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仪开行审备[2024]157号)。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落实以下要求:2.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2.2本次改造不新增废水排放。2.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挤出废气、整经废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简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2.4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2.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2.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2.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2.8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3本项目不给予污染物排放总量。4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5你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6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7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第26页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6.1废气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及表9中的排放标准,详见表6.1-1、6.1-2。表6.1-1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执行标准排气筒高度(m)速率(kg/h)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601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产品)所有合成树脂(有机硅树脂除外)0.3表6.1-2厂界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名称特别排放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6.2废水排放标准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区域市政管网进入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A标准,其中TP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一、二级保护区要求,提标至≤0.25mg/L,具体见下表。表6.2-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pHCODNH3-NSSTNTP动植物油项目废水接管标准6-930030200455100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6-9301.5(3)1010(12)0.2516.3噪声排放标准建设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见下表。表6.3-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A))执行标准级别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6555第27页6.4固废排放标准建设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堆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6.5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为技改项目,《关于对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人造草坪底布及地毯底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仪环审(2018)83号)、《关于对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500吨产业用非织造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20】03-124号),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核定见表6.5-1。表6.5-1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种类来源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熔融挤出、整经上油VOCsVOCs≤0.386吨/年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生活污水废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水量≤1200吨/年,COD≤0.336吨/年,NH3-N≤0.036吨/年第28页7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气监测(1)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频次见表7.1-1;表7.1-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频次类别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布点数检测频次有组织废气DA001: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设一个采样点非甲烷总烃1采样2天,每天3次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布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布设3个监控点)非甲烷总烃4采样2天,每天3次车间外无组织废气(车间出入口布置点位,布设1个点位)非甲烷总烃1备注: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处理装置前端管道,不具备设置规范采样口的现场条件,所以废气处理装置的进气口未采样。7.2废水监测表7.2-1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污染种类测点位置监测项目布点个数监测频次废水厂区污水总排口pH值、COD、SS、NH3-N、TP、TN、动植物油1采样2天,每天4次7.3噪声监测(1)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7.3-1;表7.3-1噪声监测点位、项目、频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区东边界(N1)LeqdB(A)昼间监测,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测1次厂区南边界(N2)厂区西边界(N3)厂区北边界(N4)厂区北侧居民点(N5)第29页8监测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8.1监测方法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8.1-1。表8.1-1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序号类别测定项目检测依据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HJ38-2017)2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3废水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4COD《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5SS《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6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7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1989)8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9动植物油《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10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8.2质量保证措施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环发【2000】38号文附件)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中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有关章节要求进行,监测全过程受我公司《质量手册》及有关《程序文件》控制。(1)监测点位布设、因子、频次:按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位、确定监测因子与频次,以保证监测数据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2)验收监测人员资质管理:参加竣工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现场监测负责人必须为现场监测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员工。(3)监测数据和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气验收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以及各监测项目标准分析方法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应在仪器测试量程第30页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对采样仪器的流量计定期进行校准。无组织排放废气加采10%的平行样、10%全程序空白,分析室增加做10%平行样、10%样品加标回收率。(5)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以及各监测项目标准分析方法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每批样品标准曲线做中间点校核值,现场加采10%平行样、10%全程序空白,分析室增加做10%平行样、10%样品加标回收率。(6)噪声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结果无效。第31页9监测结果与评价9.1监测期间工况2025年7月30日~8月1日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9.2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2025年7月30日~31日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情况见下表:表9.2-1有组织废气(DA001)监测结果统计表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结果达标情况排放浓度(mg/m3)标干流量(m3/h)排放速率(kg/h)2025.7.30DA001: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第一次0.267117.1111.9×10-3达标第二次0.367168.4122.6×10-3达标第三次0.807070.8735.7×10-3达标2025.7.31DA001: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第一次0.987176.0957.0×10-3达标第二次1.297189.6419.2×10-3达标第三次1.476994.4291.0×10-2达标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排放限值标准;表9.2-2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厂界上风向G1监测点厂界下风向G2监测点厂界下风向G3监测点厂界下风向G4监测点2025.7.30非甲烷总烃(mg/m3)第一次1.072.910.350.34第二次1.961.750.460.72第三次2.111.660.190.532025.8.01非甲烷总烃(mg/m3)第一次0.340.290.430.60第二次0.421.210.570.43第三次0.350.340.540.44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中标准。第32页表9.2-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统计表采样日期监测项目单位监测频次监测结果车间出入口监测点2025.7.30非甲烷总烃mg/m³第一次0.91第二次0.71第三次0.602025.8.01非甲烷总烃mg/m³第一次0.84第二次0.51第三次0.29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9.3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2025年7月30日、8月1日废水监测结果统计情况见表9.3-1。表9.3-1废水监测结果统计表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接管标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2025.7.30厂区废水总排放口pH值无量纲7.47.47.47.56-9化学需氧量mg/L71766872300氨氮mg/L8.409.229.589.9230总磷mg/L1.041.261.321.275总氮mg/L13.013.313.413.845悬浮物mg/L54475250200动植物油mg/L0.620.550.550.601002025.8.01pH值无量纲7.37.37.47.46-9化学需氧量mg/L66646062300氨氮mg/L7.897.898.007.8330总磷mg/L1.061.181.111.065总氮mg/L12.913.012.713.445悬浮物mg/L44393840200动植物油mg/L0.380.330.470.38100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厂区污水总排口所排放的各项污染因子验收监测浓度值均满足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9.4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2025年7月30日、8月1日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情况见表9.4-1。第33页表9.4-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检测点位2025.7.30昼间夜间检测时间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厂界外东侧1米处10:06-10:4358.122:02-22:3947.4厂界外南侧1米处57.247.1厂界外西侧1米处56.347.4厂界外北侧1米处57.046.5达标性达标达标检测点位2025.8.01昼间夜间检测时间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厂界外东侧1米处10:06-10:4557.322:01-22:3949.2厂界外南侧1米处57.247.9厂界外西侧1米处58.049.3厂界外北侧1米处55.949.1达标性达标达标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各监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2025年7月30日、8月1日周边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统计情况见下表。表9.4-2周边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检测点位2025.7.30昼间夜间检测时间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北侧居民点10:56-11:0552.022:50-22:5543.7达标性达标达标检测点位2025.8.01昼间夜间检测时间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北侧居民点10:57-11:0253.522:47-22:5243.9达标性达标达标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9.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平均排放速率)和废气收集装置年工作时间进行核算,建设单位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9.5-1。第34页表9.5-1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考核情况表类别污染物排气筒(m)排放速率(Kg/h)年运行时间(h)排放量(t/a)环评批复总量(t/a)达标情况1非甲烷总烃DA0016.12×10-350000.0310.386达标注:排放速率取验收监测数据的平均值。由上表可见,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在环评批复的总量范围之内。2、废水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全厂废水总排放量约1200吨/年,未突破环评批复的总量。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废水达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且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接管量未突破环评批复总量。第35页10固体废物评价10.1固废产生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表10.1-1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吨/年)利用处置方式1废包装材料下料混合一般工业固废900-099-S171外卖处置2废润滑油设备维护危险废物900-217-080.1集中储存后资质单位处置3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危险废物900-039-496.614废包装容器设备维护危险废物900-041-490.025废油剂桶整经危险废物900-041-490.16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工业固废900-099-S647.5环卫清运10.2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固废处置合理性分析(1)废包装材料本项目下料混合工序会产生废包装材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年产生量约为1t/a,厂区收集暂存,外卖处置。(2)废润滑油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会产生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年产生量约为0.1t/a,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3)废活性炭本项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会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根据废气设计单位活性炭充填更换参数,约为2个月更换一次,年产生量约为6.61t/a,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4)废包装容器本项目润滑油使用完后产生废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年产生量约为0.02t/a,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废油剂桶企业油剂桶在厂区内循环使用,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油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年产生量约为0.1t/a,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6)生活垃圾第36页职工生活垃圾以0.5kg/人.d计,职工人数为50人,年工作天数以300天计,则职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7.5吨。10.3固废的产生、处置和排放情况表10.3-1固废的产生、处置和排放情况生产设备/排放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规律处理设施去向“环评”/初步设计要求实际建设固体废物下料混合废包装材料间断建设面积不低于15m2的一般固废库,废金属、废焊材等一般固废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置。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实际建设总面积约15m2一般固废库。一般固废已按照环评要求分类处置实现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设备维护废润滑油间断建设面积不低于15m2的危废库,收集后厂区内危废库暂存,定期有资质的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实际建设总面积约15m2危废库,危废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区内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已与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协议。废气处理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包装容器整经废油剂桶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断环卫清运定期清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油剂桶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区内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并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建设了总面积约为15m2一般固废库和15m2危废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第37页11环境管理检查及环评落实情况1、监测期间环境管理检查见表11.1-1。表11.1-1环境管理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执行情况1建设项目从立项到试生产各阶段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码:2408-321059-89-02-518945;2025年3月《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扬环审批【2025】03-28号),2025年4月21日《关于对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环保相关的事务有专门负责人3环境保护设施建成、落实情况、实施效果及运行记录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运,并设有专职人员维护管理,环保设施运行正常4环境保护监测计划,包括监测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监测计划和仪器设备环境保护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5排污口规范化情况检查厂区废气、废水排口有设置明显标识、标牌,最大噪声源处、危废库、一般固废库设置标识、标牌6环境风险预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厂区内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建立了相关的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水囊,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已编制针对性的固废专项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第38页2、环评落实情况《关于对扬州明博织物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平方米草坪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25】03-28号),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11.2-1。表11.2-1报告表批复落实情况序号检查内容执行情况结论1项目拟投资2196万元,位于中江路33号现有厂房内,购置拉丝机组、片梳织机编织机组等生产设备,采用下料、挤出、定型、分切、收卷、整经、编织、成卷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2200万平方米人造草坪底布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4年8月取得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仪开行审备[2024]157号)。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2200万平方米人造草坪底布的生产能力。实2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落实以下要求://2.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建设项目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将原有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成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编号:TA001),风量为8500Nm3/h,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实2.2本次改造不新增废水排放。本次改造不新增废水排放。实2.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挤出废气、整经废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简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建设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收集后接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编号: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实2.4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厂区采取厂房隔声,加强设备固定等综合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各监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实2.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实际建设总面积约15m2一般固废库和15m2危废库;一般固废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厂区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实2.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已基本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实2.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厂区内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建立了相关的应急救援设施和应急救援队伍,已编制针对性的固废专项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已设置了容积约为200m3事故应急水囊,能够满足企业事故废水的收集需求。实2.8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排污口设置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并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实3本项目不给予污染物排放总量。//4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已高度关注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实5你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正在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已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实6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本项目已取得污染源登记回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正在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落实7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通过建设单位现场核实,并对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本项目变动是设备的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变动工程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落实第41页12验收结论与建议12.1结论(一)废气(1)有组织废气①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技改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现有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统一收集后接入废气处理装置(装置编号:TA001),处理工艺为两级活性炭吸附,风量为8500Nm3/h,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排放限值标准。(2)无组织废气①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无组织挥发技改项目熔融挤出、整经上油废气现有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统一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编号:TA001),风量为8500Nm3/h,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未被收集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挥发。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中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二)废水(1)生产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2)生活污水建设项目全厂职工总人数为50人,技改项目人员从现有职工中调配,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厂区污水总排口所排放的各项污染因子验收监测浓度值均满足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三)噪声第42页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片梳织机、空压机等,通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固定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各监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四)固废(1)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油剂桶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区内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并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建设了总面积约为15m2一般固废库和15m2危废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2)一般固废库的建设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完善厂区一般固废库的建设,建设单位于厂区建成总面积约15m2一般固废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并设置了标识牌,具备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等功能。(3)危废库的建设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建设了危废库,危废库面积约为15m2,并做好危废库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三防措施;设立了明显的标识标牌,并建立的危废台账;与危废处置单位签订了危废协议。(五)总量分析环评报告表中废气批复的总量为:VOCs≤0.386吨/年。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平均排放速率)和废气收集装置年工作时间进行核算,废气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标,全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约0.031吨/年,大气污染因子VOCs的排放总量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总排放量约1200吨/年,未突破原有环评批复的总量。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废水达仪征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且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接管量未突破原有环评批复总量。(七)排污口规范化根据苏环控【97】第122号《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全厂排污口设置情况如下:第43页(1)建设单位厂区1个排气筒已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位置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在醒目处设置标识、标牌。(2)建设单位在厂区雨、污水总排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标识、标牌。(3)建设单位在固定噪声源对边界影响最大处,张贴环境保护图形标志。(4)建设单位所设置的标识、标牌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要求。建设单位排污口设置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12.2建议(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2)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与管理和监测监控;按规范要求,完善废水、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与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三废”台账等资料。(3)强化风险防范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管理要求,确保风险防范充分有效。(4)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第4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