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涂料生产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固体废物 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 混合废气招标采购公告(2025)



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项目名称: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
建设过程: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30日委托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6月30日取得了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审批文号为: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设计产能: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目前尚有部分设备未引入,实际生产规模:年产水性涂料1000吨,故针对目前阶段性产能进行验收。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联系人:张顺明
联系电话:15860929138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5日-2025年09月19日(至少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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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2025年08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张顺明报告编写人:张顺明建设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电话:15860929138,电话:15860929138邮编:362100,邮编:362100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目录1、验收项目概况2、验收依据..........................................................................................................................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4相关文件及资料.......................................................................................................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2建设内容...................................................................................................................3.2.1项目组成................................................................................................................3.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3.4水源及水平衡...........................................................................................................3.5生产工艺...................................................................................................................3.6项目变动情况...........................................................................................................4、环境保护设施..................................................................................................................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废水治理设施.................................................................................................4.1.2废气治理措施.................................................................................................4.1.3噪声治理设施.................................................................................................4.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4.1.5原料空桶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6、验收执行标准7、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水7.2废气7.3厂界噪声监测8、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8.1人员资质......................................................................................错误!未定义书签。8.2检测分析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8.3仪器检定及校准..........................................................................错误!未定义书签。8.4噪声校准......................................................................................错误!未定义书签。8.5废水质量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9、验收监测结果9.1生产工况9.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9.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0、验收监测结论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0.3排除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10.4总结论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图;附图4:项目生产现状图片;附图5: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厂区雨污管网分布图;附图6:项目生产车间分布图;附图7:项目验收监测点位图。附件:附件1:环评及环评批复;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总量交易凭证;附件4:项目发改备案表;附件5:一般固废回收协议书;附件6:原料空桶回收协议书;附件7: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8:排污许可证;附件9:验收监测报告及质控报告;附件10: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附件11:《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部分截图);附件12:项目竣工、调试和验收公示截图。1、验收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2)性质:新建(迁建)(3)建设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5)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与完成时间: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06月(6)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部门: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7)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间与文号:2025年06月30日,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8)开工时间:2025年07月10日(9)竣工时间:2025年08月05日(10)调试时间:2025年08月06日-2025年08月10日进行调试(11)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规定,项目属于C2641涂料制造(简化管理),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本项目已于2025年07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91350525MA2XNL548W001Q。(12)验收工作由来: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的生产加工,厂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2025年04月30日委托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6月30日取得了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详见附件1),审批文号为: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设计产能: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目前尚有部分设备未引入,实际生产规模:年产水性涂料1000吨,故针对目前阶段性产能进行验收。目前阶段性项目生产设施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因此,本公司于2025年08月组织与启动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13)验收范围与内容:本次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水性涂料1000吨。验收范围与内容为依据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的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14)现场验收监测时间:2025年08月11日~2025年08月12日(监测期间生产设施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15)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受本公司委托,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收集了建设项目资料,进行了现场勘查,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5年08月11日~2025年08月12日对该项目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和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本公司根据验收监测工况记录结果分析、质控数据分析和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推荐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模式,编制了《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验收依据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实施);(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第11号),2019年7月11日;(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2024年4月1日;(5)《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3日;(6)《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环规〔2024〕2号)。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实施);(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06月);(2)《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2025年06月30日;(3)《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诚益建材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厦门初心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06月);(4)《诚益建材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泉泉港环评[2021]表18号),2021年07月13日。2.4相关文件及资料(1)《福建省排污权指标交易凭证》(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编号:21350501000842)。(2)《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LJBG-B25073102,2025年08月22日)。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具体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2′27.390″、北纬25°07′6.161″,占地面积7572m2,厂房建筑面积2016.62m2。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3.2建设内容3.2.1项目组成本公司于2025年04月30日委托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06月30日取得了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的批文(详见附件1),审批文号为: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目前实际产能为:年产水性涂料1000吨。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14%。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储运工程(仓库)、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等组成。项目情况一览表详见表3-2。表3-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3.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3-3。表3-2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根据验收期间对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折算为年用量。表3-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一览表**3.4水源及水平衡(1)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2)排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经不同的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湄洲湾峰尾海域三类区。(3)用水分析根据验收期间水表统计,生活用水量为0.45t/d(135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6t/d(108t/a);原料调浆用水量为2.1t/d(630t/a);设备缸冲洗用水为0.43t/d(129t/a),设备缸冲洗废水为0.344t/d(103.2t/a);打样桶用水为0.015t/d(4.5t/a)。综上所述,项目总用水量为3.195t/d(958.5m3/a),项目外排废水量为0.704t/d(211.2m3/a)(其中生活污水量为108m3/a,生产废水103.2m3/a)。(4)水平衡图**图3-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3.5生产工艺**3.6项目变动情况**表3-4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4、环境保护设施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缸清洗废水。根据验收期间调查,设备缸冲洗废水为103.2t/a,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的排放及治理情况见表4-1。表4-1废水的排放及治理情况一览表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4-1,处理设施见图4-2。**图4-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图4-2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图及废水标识牌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4-3。**图4-3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4.1.2废气治理措施根据工艺分析,本公司大气污染源主要打样、原料投料产生的粉尘;投料、高速分散、过滤、调色浆、分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表4-2废气的排放及治理情况一览表项目混合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4-4,混合废气处理设施图4-5。图4-4混合废气(DA001)处理工艺流程图图4-5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图4.1.3噪声治理设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运营期间搅拌机、设备缸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已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有机废气风机等设备采取墙体隔声等措施。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情况见表4-3。表4-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级一览表噪声源数量噪声源强dB(A)排放规律采取措施间断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持续基础减振4.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验收期间的现场调查,公司固体废物实际产生情况见表4-4。表4-4固体废物的排放及治理情况一览表废物名称来源性质调试期间产生量(kg/d)调试期间处理处置量(kg/d)处理处理方式备注:“*”滤渣和沉淀污泥由于验收期间未进行打捞,因此不产生滤渣和沉淀污泥;验收期间未更换活性炭,故无废活性炭产生。图4-6项目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图4.1.5原料空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验收期间的现场调查,本公司调试期间原料空桶1天产生3.75kg,原料空桶暂存处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空桶暂存区),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设置,乳液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佛山罗斯夫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其他完整的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项目丙烯酸酯乳液等化学品贮存场所,均已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并储备干粉灭火器等环境应急物资。完整的原料空桶暂存于生产车间内(原料空桶暂存区),暂存区已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滤渣、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和破损的原料空桶等危险废物均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均已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4.2.2规范建设排污口及监测设施情况(1)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源排放口设置的专项图标清晰、完整,达到《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3.1-1995)要求。(2)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设置的专项图标清晰、完整,达到《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3.1-1995)要求。(3)监测平台建设及监测采样孔设置达到监测技术要求。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1)环保设施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4%,环保设施投资见下表4-5所示:表4-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阶段项目措施内容工程投资(万元)生活污水化粪池(已建设)0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2运营期废气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6噪声减振垫、隔声等5固体废物垃圾桶、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2总计15(2)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本项目环评审批后,本公司于2025年07月自行对本项目的废气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与施工,并于2025年08月完成环保设施的施工。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4-6。表4-6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落实表类别污染物环评设计环保设施实际建设落实情况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容量为20m3,处理能力40m3/d生产废水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m3/d)废气混合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噪声设备噪声车间采取综合消声、隔音措施固废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对生产过程中的产生固体废物进行临时收集、贮存;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活性炭、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沉淀污泥和废包装桶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暂存,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料空桶完整的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处理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表5-1环评对水、气、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效果要求类别污染物治理措施污染防治设施效果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要求、其他在验收中需要考核的内容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pH: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氨氮≤45mg/L;泉港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排入湄洲湾峰尾海域三类区,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其他行业规定、《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颗粒物≤30mg/m3;非甲烷总烃≤100mg/m3、非甲烷总烃≤1.8kg/h)。混合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噪声设备噪声车间采取综合消声、隔音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检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运营期间,各检测点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厂界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物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固废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处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料空桶完整的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大的影响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根据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的审批意见如下: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迁建后建设规模为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限值要求,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表B.1标准要求。2.水污染防治。项目原料调配用水和打样桶冲洗用水回用于生产,最终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设备缸和搅拌机冲洗用水经“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和泉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各自排放口(DW001和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1.根据《报告表》核定,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COD≤0.006吨/年,NH3-N≤0.00062吨/年。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环规〔2024〕2号),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单位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提交总量来源说明。2.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为0.2044吨/年,在泉港区域内实行1.2倍削减替代,即0.2453吨/年。四、本项目经批复并投入运营后,原已批复的《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泉泉港环评〔2021〕表18号)同时予以注销。五、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六、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工艺、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八、我局委托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表5-2环评批复与实际采取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序号环评批复中要求的落实的内容竣工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变化情况及说明1占地面积7572m2,厂房建筑面积2016.62m2,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符合环评批复要求2应配套建设完善的污(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后分别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分别通过各自排放口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环评批复要求3项目混合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采取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符合环评批复要求4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批复要求5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符合环评批复要求。6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0.0108t/a、氨氮≤0.0011t/a、VOCS≤0.2051t/a(其中迁建前已核定化学需氧量≤0.0048t/a、氨氮≤0.00048t/a、VOCS≤0.0007t/a,迁建后新增化学需氧量≤0.006t/a、氨氮≤0.00062t/a、VOCS≤0.2044t/a)符合环评批复要求。6、验收执行标准本次验收主要的污染物为生产废水、厂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验收时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标准见表6-1。表6-1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排放标准污染物类别标准名称及标准代号污染因子指标类别指标限值单位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pH表4三级标准6~9--COD表4三级标准500mg/LBOD5表4三级标准300mg/LSS表4三级标准400mg/L石油类表4三级标准400mg/L色度表4三级标准60(稀释倍数)mg/L《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NH3-N表1B级标准45mg/L总氮表1B级标准70mg/L总磷表1B级标准8mg/L《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表21.0mg/m3无组织废气《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非甲烷总烃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1小时浓度值)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8.0mg/m3《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表B.1标准要求30.0颗粒物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标准30mg/m3有组织废气《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非甲烷总烃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标准100mg/m31.8kg/h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噪声3类昼间≤65dB(A)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0.0108t/a、氨氮≤0.0011t/a、VOCS≤0.2051t/a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1116—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料油墨制造》(HJ1087-2020),生活污水属于间接排放,无需监测,所以不列出验收监测内容。7、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的监测内容见表7-1,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表7-1项目生产废水的监测内容废水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周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1进口、★2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氮、色度、总磷4次/天2天7.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的监测内容见表7-2,无组织的监测内容见表7-3,采样气象参数见表7-4,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表7-2项目有组织废气的监测内容废气名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周期混合废气处理设施(DA001)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3次/天2天表7-3项目无组织废气的监测内容无组织排放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周期在车间生产设备外1m,不低于1.5m高度处设置3个监控点非甲烷总烃3次/天2天厂区内车间门口处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设置1个监控点非甲烷总烃3次/天2天厂界厂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3次/天2天表7-4项目无组织废气采样气象参数采样日期频次天气气温℃风速m/s风向大气压kPa相对湿度%2025.8.11第1次30.099.71.265第2次32.599.71.463第3次35.099.61.6612025.8.12第1次29.899.81.266第2次31.999.71.164第3次34.599.61.0627.3厂界噪声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5,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表7-5项目厂界噪声的监测内容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周期厂区的东南侧(1#▲)Leq1次/点/天2天厂区的西南侧(2#▲)厂区的西北侧(3#▲)厂区的东北侧(4#▲)8、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负责实施本验收监测的检测机构为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验收监测结果9.1生产工况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设施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的工况记录是按照产品产量核算法进行记录,详见表9-1,工况记录见附件。表9-1验收检监测期间实际运行情况表监测日期产品类别阶段性设计产能实际产能生产负荷(%)2025.8.11水性涂料产品产量核算法3.3t/d3.0t/d90.02025.8.12水性涂料3.3t/d2.9t/d87.09.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9.2.1.1废水治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见表9-2。表9-2废水环保设施去除效率一览表检测项目处理设施名称去除效率(%)2025.8.112025.8.12悬浮物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85.5980.99色度87.586.67氨氮20.4412.36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87.9291.99五日生化需氧量88.8892.12总磷98.2797.68总氮49.147.04石油类73.472.949.2.1.2废气治理设施混合废气中颗粒物的实测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未检出,无法计算去除率。废气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见表9-3。表9-3废气环保设施去除效率一览表检测项目处理设施名称去除效率(%)备注2025.8.112025.8.12混合废气(DA001)非甲烷总烃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53.3247.83--9.2.1.3噪声治理设施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采取厂房隔音降噪效果可行,未设置噪声治理设施,因此不进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分析。9.2.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无需设置治理设施及进行处理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分析。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9.2.2.1废水监测结果(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4。表9-4生产废水检测结果根据表9-4的监测结果表明,**。9.2.2.1废气监测结果(1)有组织本项目混合废气(DA001)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5。表9-5混合废气(DA001)检测结果**(2)厂界无组织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6。表9-6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根据表9-6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实测浓度分别为1.15mg/m3、1.12mg/m3,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边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06mg/m3、0.213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3)厂区内无组织本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7。表9-7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根据表9-7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1小时浓度值)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4mg/m3、1.59mg/m3,均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厂区内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1任意一次浓度值)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3mg/m3、1.88mg/m3,均可以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30.0mg/m3)。9.2.2.3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8。表9-8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等效声级Leq)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夜间不生产)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标准限值要求。9.2.2.4固体废物调查结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原料空桶。其中,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宝隆矿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原料空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乳液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佛山罗斯夫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其他完整的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职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固废的收集、暂存、处置均符合环评及审批决定的要求。9.2.2.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0.0108t/a、氨氮≤0.0011t/a、VOCS≤0.2051t/a(其中迁建前已核定化学需氧量≤0.0048t/a、氨氮≤0.00048t/a、VOCS≤0.0007t/a,迁建后新增化学需氧量≤0.006t/a、氨氮≤0.00062t/a、VOCS≤0.2044t/a),迁建前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已购买,VOCS已调剂;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环规〔2024〕2号),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低于0.1t,无需购买;新增VOCS0.2044t/a已由泉港区统一调剂。本项目年生产时间为300d,日工作时间为8h,本项目验收期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0.344t/d,则项目水性涂料生产废水量为103.2t/a。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的COD的出水水质要求为50mg/L,氨氮的出水水质要求为5mg/L,因此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如下。表9-9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项目实际排放量(t/a)本次阶段性核定排放量(t/a)全厂核定排放量(t/a)是否满足审批总量COD0.005160.00540.0108满足氨氮0.000520.000550.0011满足VOCS0.06310.102550.2051满足9.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处置。因此,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很小。10、验收监测结论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0.1.1环境设施处理效率调监测结果10.1.1.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悬浮物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85.59%、80.99%,色度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87.5%、86.67%,氨氮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20.44%、12.36%,化学需氧量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87.92%、91.99%,五日生化需氧量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88.88%、92.12%,总磷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98.27%、97.68%,总氮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49.1%、47.04%,石油类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73.4%、72.94%。10.1.1.2废气混合废气中颗粒物的实测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未检出,无法计算去除率。非甲烷总烃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53.32%、47.83%。10.1.1.3厂界噪声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采取厂房隔音降噪效果可行,因此不进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分析。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10.1.2.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后分别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分别通过各自排放口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在2025年08月11日和12日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废水pH两天的最大值分别为7.8、7.8(无量纲),悬浮物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8mg/L、26mg/L,色度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mg/L(稀释倍数)、4mg/L(稀释倍数),氨氮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25mg/L、7.95mg/L,化学需氧量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89mg/L、24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5.7mg/L、75.0mg/L,总磷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17mg/L、0.18mg/L,总氮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5mg/L、19.5mg/L,石油类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9mg/L、0.25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及泉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即pH6~9、SS≤250mg/L、色度≤64〔稀释倍数﹞、氨氮≤35mg/L、COD≤300mg/L、BOD5≤150mg/L、总磷≤4mg/L、总氮≤45mg/L、石油类≤20mg/L)。10.1.2.2废气(1)有组织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打样、原料投料产生的粉尘;投料、高速分散、过滤、调色浆、分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①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混合废气(DA001)颗粒物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非甲烷总烃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70mg/m3、7.6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33×10-2kg/h、3.19×10-2kg/h,均可以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非甲烷总烃≤1.8kg/h)。(2)无组织①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实测浓度分别为1.15mg/m3、1.12mg/m3,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边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06mg/m3、0.213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②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1小时浓度值)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4mg/m3、1.59mg/m3,均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厂区内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1任意一次浓度值)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3mg/m3、1.88mg/m3,均可以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30.0mg/m3)。10.1.2.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搅拌机、打样桶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以下降噪措施: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墙体隔声及基础减震等。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可知,昼间厂界噪声在55.1~57.8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10.1.2.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原料空桶。其中,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宝隆矿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原料空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乳液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佛山罗斯夫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其他完整的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职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固废的收集、暂存、处置均符合环评及审批决定的要求。10.1.2.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验收数据可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符合环评及其审批决定的总量控制要求。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处理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小;项目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及处理处置;项目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因此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0.3排除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进行判定,具体判定结果见下表:表10-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判定一览表不能提出验收合格的情形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验收合格要求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按照环评要求投入15万元对其主要污染源配置了环保设施,并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运行,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根据表3-7,可以判定项目无重大变动。符合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出现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符合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项目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符合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项目分期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按照全厂的设计产能设计,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的需求。符合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建设项目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验收报告不存在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符合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无涉及。符合10.4总结论综上所述,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在建设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且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项目代码2505-350505-04-01-27598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东经118°52′27.390″、北纬25°07′6.164″设计生产能力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实际生产能力年产水性涂料1000吨环评单位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08月05日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2025.7.30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525MA2XNL548W001Q验收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的工况90%、87%投资总概算(万元)800.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6.00所占比例(%)1.88实际总投资700.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15.00所占比例(%)2.14废水治理(万元)2废气治理(万元)6噪声治理(万元)5固体废物治理(万元)2绿化及生态(万元)/其他(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2400h运营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营运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50505MA2XNL548W验收时间2025年08月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0.010300.01030.00090.00720.0009+0.0072化学需氧量≤500.26470.259540.005160.00540.005160.0054+0.00516氨氮≤5.00.000970.000450.000520.000550.000520.00055+0.00052石油类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1000.12710.0640.06310.102550.06310.2051+0.0631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第二部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2025年08月24日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根据《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批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7号。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设计产能: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目前尚有部分设备未引入,实际生产规模:年产水性涂料1000吨,故针对目前阶段性产能进行验收。目前阶段性项目生产设施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仓储工程(仓库)、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组成。(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04月30日委托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6月30日取得了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审批文号为:泉泉港环评〔2025〕表16号。项目于2025年07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08月05日完成环保设施的施工,2025年08月06日调试运行。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规定,项目属于C2641涂料制造(简化管理),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本项目已于2025年07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91350525MA2XNL548W001Q。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3)投资情况项目投资总额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14%。(4)验收范围本次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水性涂料1000吨。验收范围与内容为依据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的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验收期间现场检测情况,项目其他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性质、地点等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文件决定基本一致,主要变动是:①项目目前部分设备尚未引入,目前产能为:年产水性涂料1000吨,属于阶段性验收;②根据生产车间布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比环评设计减少3m2,对照迁建前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验收期间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暂存间可以满足暂存的要求,若后期无法满足暂存要求,将增加转移的次数;③根据实际生产情况,2t设备缸和部分1.5t的设备缸尚未引入,新增3台1t设备缸和0.5t设备缸做为贮存使用。变动的部分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发生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后分别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分别通过各自排放口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废气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投料、出料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混合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3)噪声项目通过加强对生产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墙体隔声等综合措施降低厂界噪声。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噪声敏感目标。(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原料空桶。其中,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宝隆矿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原料空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乳液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佛山罗斯夫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其他完整的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职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固废的收集、暂存、处置均符合环评及审批决定的要求。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一)环保设施去除效率1、废水处理设施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悬浮物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85.59%、80.99%,色度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87.5%、86.67%,氨氮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20.44%、12.36%,化学需氧量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87.92%、91.99%,五日生化需氧量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88.88%、92.12%,总磷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98.27%、97.68%,总氮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49.1%、47.04%,石油类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73.4%、72.94%。2、废气处理设施混合废气中颗粒物的实测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未检出,无法计算去除率。非甲烷总烃的两天去除率分别为53.32%、47.83%。(二)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后分别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分别通过各自排放口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在2025年08月11日和12日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废水pH两天的最大值分别为7.8、7.8(无量纲),悬浮物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8mg/L、26mg/L,色度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mg/L(稀释倍数)、4mg/L(稀释倍数),氨氮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25mg/L、7.95mg/L,化学需氧量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89mg/L、24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5.7mg/L、75.0mg/L,总磷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17mg/L、0.18mg/L,总氮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5mg/L、19.5mg/L,石油类两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9mg/L、0.25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及泉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即pH6~9、SS≤250mg/L、色度≤64〔稀释倍数﹞、氨氮≤35mg/L、COD≤300mg/L、BOD5≤150mg/L、总磷≤4mg/L、总氮≤45mg/L、石油类≤20mg/L)。2、废气(1)有组织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打样、原料投料产生的粉尘;投料、高速分散、过滤、调色浆、分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混合废气(DA001)颗粒物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非甲烷总烃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70mg/m3、7.6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33×10-2kg/h、3.19×10-2kg/h,均可以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非甲烷总烃≤1.8kg/h)。(2)无组织①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实测浓度分别为1.15mg/m3、1.12mg/m3,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边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06mg/m3、0.213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②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1小时浓度值)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4mg/m3、1.59mg/m3,均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厂区内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1任意一次浓度值)的两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3mg/m3、1.88mg/m3,均可以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30.0mg/m3)。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搅拌机、打样桶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以下降噪措施: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墙体隔声及基础减震等。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可知,昼间厂界噪声在55.1~57.8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原料空桶。其中,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宝隆矿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原料空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乳液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佛山罗斯夫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其他完整的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职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固废的收集、暂存、处置均符合环评及审批决定的要求。5、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验收数据可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符合环评及其审批决定的总量控制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调试生产期间,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不大。2、对地表水的影响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后分别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分别通过各自排放口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3、噪声影响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各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该企业距离周边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较远,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六、验收结论根据《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合现场核查结果,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不存在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七、要求与建议(1)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要求规范管理;(3)后期达产后应进行全厂的验收。八、验收组名单验收组名单附后。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2025年08月24日第三部分: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项目名称: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委托单位: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2025年08月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期间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本项目污染防治的实际要求,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有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1.2施工简况项目废气、废水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共预留了15万资金用于环保设施的建设,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进行建设。1.3验收过程简况项目于2025年07月15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08月10日完成环保设施的施工,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竣工后于2025年08月11日~2025年08月12日委托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自行编制《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具备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噪声的监测能力。验收监测报告于2025年08月完成编制完成,2025年08月24日在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建设单位生产车间负责人、环保设施负责人和法人等。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环境管理,实施情况如下: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项目由本公司筹建,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负责,项目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不单独设置环境管理机构,由公司经理负责制下设兼职环境管理员1人,负责日常管理。(2)环境监测计划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设置的环境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数据,做好台账。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及落后产能。(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根据《泉州诚益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无需设施卫生防护距离,项目不涉及居民搬迁。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本项目未有其他措施需要落实的内容情况。3、整改工作情况项目的整改工作主要在提出验收意见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和台账记录,并根据要求及时对危险废物进行转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性涂料生产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固体废物 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 混合废气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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