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土地三年使用权 充电设备及供电服务招标采购公告(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三峡大学第三人民医院、宜昌市传染病医院、宜昌市结核病防治院)2025)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后勤辅助楼外380㎡土地三年使用权第二次招租
项目名称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后勤辅助楼外380㎡土地三年使用权第二次招租
项目编号
YCWJ20250181
挂牌价格(万元)
17.07
挂牌公告期
2025-08-25至2025-09-05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及其它披露事项
1、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间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查阅《资产评估报告》(鄂永和明达评字[2025]WHB0308号),到现场查看房屋实际情况。
2、本项目租金按年度支付。
3、本标的只可用于充电设备及供电服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场外支付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鄂永和明达评字[2025]WHB0308号)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鄂永和明达评字[2025]WHB0308号)《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 20 分钟,限时报价期为 60 秒/周期,加价幅度为 1000 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
财规2号附件-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宜昌文交所 赵经理
联系电话
0717-6550977 19207170515
附件:宜市财行资租字[]第号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资产占有单位单位地址主管部门宜昌市财政局印制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理》、《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一、租赁房屋地址及设施、设备情况:1、面积平方米。2、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1门窗情况:。2地板及墙壁装修情况:。3水电设施情况及其他:。上述房屋属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租金、保证金及有关税费: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总额为元。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交清\\按年支付\\按季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每年月日/每季度末。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每年向甲方交付设施设备等使用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甲方经验收确认房屋后,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取乙方未交付的租金或毁损的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金的税收由甲方缴纳。四、交付房屋期限:乙方交付首年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元后,甲方于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租赁期限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形式。2、租赁前乙方应注意租赁物的瑕疵,如发现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房屋及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乙方承担。3、房屋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甲方不另行给乙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2、租赁期间,对于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3、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等),租赁期内如因使用不当发生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完好。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5、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6、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维护)由乙方负责,对房屋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其责任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若在租赁期内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4)逾期3个月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5)拖欠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的。4、租赁期满后,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4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赁期满前20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未予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在租赁期满前40日内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继续)承租权。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1、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乙方的装饰装修部分亦不得损坏。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九、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给乙方的,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2、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合理的维修费用,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水电费用、物业管理等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按所欠费用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前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2、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已收取的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差额部分的损失。3、在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应该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4、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的,视同双方为不定期租赁关系。月租金按本合同月租金的3倍计算,至房屋归还为止。十一、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房屋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三、争议解决:由甲、乙双方协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其他约定的事项: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市财政部门(资产管理机构)备案生效。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门、产权交易机构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约时间:年月日附:出租、出借房屋(设施)图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三年使用权 充电设备及供电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