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旭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康发改投资审字〔2025〕200号
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旭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赣州市南康区旭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城区排水状况,依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2〕214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赣州市南康区旭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11-360703-04-01-210157)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二、 建设地点:南康区蓉江街道旭山片区。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对道路排水功能进行更新,完善南康旭山片区排水管网,对泰康中大道、泰康西大道、东门北路、旭山南路周边等路段进行排水管网提升改造。新建、改建雨污水管网长度约39342米(DN300-2800),包括污水管道3938米(其中DN300污水管道413米,DN400污水管道3525米)和雨水管道35404米(其中DN300雨水管道10302米,DN400雨水管道20米,DN600雨水管道3015米,DN800雨水管道11789米,DN1000雨水管道5472米,DN1200雨水管道1807米,DN1350雨水管道196米,DN1400雨水管道306米,DN1500雨水管道853米,DN1600雨水管道318米,DN1800雨水管道350米,DN2000雨水管道122米,DN2400雨水管道215米,DN2800雨水管道149米,3000×2800雨水箱涵400米);修复路面面积约13.9万平方米,配套改造排水检查井1031座、改造雨水篦1738座;改建排水泵站1座。
四、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967.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396.72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536.16万元,预备费1034.6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及区财政统筹。
六、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和方式: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6号),核准项目招标事项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七、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按《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登录在线审批平台报备项目建设基本信息。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5年7月31日
附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代码):2311-360703-04-01-210157
内容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估算投资37.19万元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估算投资123.97万元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估算投资 12396.72万元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估算投资148.76万元
其他
核准
估算投资1260.87万元
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必须招标事项,请编制招标方案(文件)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审查,按照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公告等信息。
核准单位(盖章)
2025年7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