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标采购公告(2025)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11610500437035716P/2025-021073
发布时间
2025-08-26 08:31
来源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摘要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9月3日,告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公布联系方式,批复项目为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26 08:31
作者: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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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3-6869650
传真:0913-6712352 邮箱:532679082@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澄城县古徵街七路南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邮编:71529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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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时间
1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关于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渭环澄批复〔2025〕12号
2025年8月26日
渭环澄批复〔2025〕12号 关于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网络编辑: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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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环澄批复〔2025〕12号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关于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澄城爱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申请》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1、该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璞地村,占地面积约15亩,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5°07′30.894″、东经110°00′21.605″,东北侧紧邻独宜路,西侧和南侧均为耕地,东南侧间隔130m为光大环保能源(澄城)有限公司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拟建设原料堆库、炉渣处理车间、产品库房、综合办公楼。年处理澄城县、富平县、韩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15万吨,主要产品为环保砂、碎铁颗粒和有色金属。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环保机构,落实环境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各项污染物规范处置和达标排放。(三)依照报告表规范建设、运行、维护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四)优选低噪声、震动设施设备。加强对项目运行期间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降噪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五)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日常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六)本项目原料禁止使用混有飞灰等危险固废的炉渣,炉渣处理工艺要严格按照光大环保能源(澄城)有限公司与江苏永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相关要求建设运行。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四、项目建成后,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五、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六、项目建设单位应健全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人员应急培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七、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落实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备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八、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九、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澄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2025年8月26日澄城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陕西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2025年8月26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