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受理。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222881电子邮件:wjxkfqspj@163.com
地址: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北区创业大道2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公示日期
1
石家庄邕江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石家庄邕江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
河北格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石家庄邕江环保资源利用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石家庄邕江环保资源建设单位(盖章):利用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石家庄邕江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505-130130-89-01-803755建设单位联系人黄*晖联系方式137****359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地理坐标(东经114度58分28.672秒,北纬38度7分27.73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经开审备〔2025〕45号总投资(万元)7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7.1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333.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由于国土空间规划的修编,该规划目前正在进行修正,暂未通过审批。《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情况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10)审查机关: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转送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7〕1208号)《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始建于2005年,2011年7月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根据《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包括北区、南区和西区三部分,总面积16.02平方公里。①产业定位皮革产业园(南区)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皮革产业,打造中国一流、世界领先的牛皮革之都。南区的布局结构为“三轴七片区”,具体为:三轴:定浚线、产业大道和恒昌路(皮革三路)3条交通轴。七片区:皮革涂饰加工区、皮革制品加工区、制革加工区、皮革后整区、汽车内饰加工区、商贸物流区和生活配套服务区。本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行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②用地布局南区规划范围四至:西起规划发展三路,东至规划东环路,北起规划皮革二路,南至市场路,面积为730.61公顷。规划用地布局:南区规划工业用地500.01公顷,占南区建设用地68.44%。南区工业用地主要用于皮革制品加工、皮革涂饰、皮革后整产业;分为皮革涂料加工区、皮革制品加工区、生态制革加工区、皮革后整区和汽车内饰加工区五个产业区,其中皮革涂料加工区属于二类工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用地,位于南区西侧,东至自强大街,西至发展三路,南至市场路,北至皮革二路,占地134.74公顷;皮革制品加工区属于二、三类工业用地,位于北区中部,东至产业大道以东规划界,西至自强大街,南至皮革八路,北至皮革二路,占地146.47公顷;生态制革加工区属于三类工业用地,位于北区中北部,东至产业大道,西至发展六路,南至金福路,北至皮革二路,占地48.10公顷;皮革后整区属于二类工业用地,位于北区东部,东至东环路,西至产业大道,南至金福路,北至皮革二路,占地85.80公顷;汽车内饰加工区属于二类工业用地,位于北区东北部,产业大道两侧,占地55.04公顷。石家庄市无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规划)已修编。根据石家庄市无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规划),本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目前,《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本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租赁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生产,根据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生态皮革产业园(南区)用地布局规划图,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布局规划。2、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1)给水、排水:给水:规划:北区及南区给水由中心城区给水厂统一给水,近期水源为地下水,远期水源为地下水、中水与南水北调水相结合。西区给水由第七联村水厂和北苏工业区水厂统一给水,近期水源为地下水,远期水源为地下水与南水北调水相结合。至2030年开发区需水量为11.87万m3/d,其中市政供水量为6.89万m3/d,中水量为4.98万m3/d。北区需水量为3.77万m3/d,其中市政供水量为2.16万m3/d,中水厂供水量为1.61万m3/d;南区水量为5.29万m3/d,其中市政供水量为3.08万m3/d,中水厂供水量为2.21万m3/d;西区水量为2.81万m3/d,其中市政供水量为1.65万m3/d,中水厂供水量为1.16万m3/d。现状: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供水水源为南水北调水,且供水管网已经铺设至各厂区附近。本项目用水由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供水管网提供,水源为南水北调水,且供水管网已经铺设至本厂区,可以满足项目需求。排水:现状:南区污水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滹沱河。1)中信环境水务(无极县)有限公司(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主要接收滹沱河、磁河流域现有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制革厂废水及综合污水(含明胶废水)。处理废水规模为5万m3/d。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工艺分为三部分:①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制革厂废水:制革厂废水-集水池-调节池-pH调节池-微电解反应器-一级中和曝气池-二级pH调节池-混合反应池-初沉池-水解池-配水井-两级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MCR膜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池处理后排到无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②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北区化工废水:化工废水-厂一管分别收集-集水池-铁碳微电解反应池-流化床Fenton氧化塔-中和池-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到无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③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和北区的综合污水、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北区明胶废水:综合污水(含明胶废水和预处理后化工废水)-粗细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超细格栅池-两级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处理后排到无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2)中信环境水务(无极县)有限公司(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位于无极县城东部,东罗尚村西北,正无公路北侧300m,厂区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38º11′52.97\",东经115º01′5.83\"。该厂污水处理能力为8万m3/d,实际受纳废水最大规模为5.0万m3/d。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尾水与城区综合废水分开进水。城区综合废水采用“粗格栅+细格栅/初沉池+调节池+缺氧池+百乐克池+二沉池+二次提升+高效沉淀池+V型砂滤+次氯酸钠消毒”,制革尾水采用“粗格栅+A/O池+A/O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砂滤+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的排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再通过专用污水管道排入户村泵站(类IV类水提标工程)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中的Ⅳ类标准(总氮指标除外)后再排入西庄泵站,经提升后排入滹沱河。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2)供电规划到2030年,开发区用电总负荷为243.09MW。其中,北区82.58MW、南区103.37MW、西区57.14MW。南区:规划现状张段固35kv变电站升级为110kv变电站,同时新建庄里站110kv变电站。本项目用电由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供电网提供,用电量为70万kW·h/a,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3)供热南区供热热源星源热力和瀚明热力,供热规模为55MW,南区供热范围为开发区南区和张段固镇区及开发区周边村庄。南区规划供热热源为星源热力和瀚明热力,供热规模为55MW。南区供热范围为开发区南区和张段固镇区及开发区周边村庄。目前,南区供热热源为星源热力、嘉盛新能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余热供热、无极县鑫光热力公司建成的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皮革园区)北部片区集中供热站和无极皮革后整产业园区供热站。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夏季制冷和冬季取暖采用空调。3、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表1-1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性1入区企业须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合理选址和优化内部布局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不新增占地,且平面布置合理符合2在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情况下,区域水资源可承载规划实施项目所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实现了中水回用,本项目用水为新鲜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水资源利用率较高符合3无极县后备土地资源丰富,远期规划用地可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根据本评价要求,规划应加强节水措施、利用非常规水资源,产业发展做到“量水而行”项目不新增占地,租赁现有厂区进行生产,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水资源利用率较高符合4入区项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正在按照规定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符合5加强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相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上料、一次破碎、初次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建筑、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可妥善处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总体结论相符。4、与规划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对照《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项目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2。表1-2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性1强化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坚持开发区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确保产业发展方向与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相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行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在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明确了项目各污染因子的控制总量符合2严格项目准入,科学规划发展产业。开发区发展要与区域生态功能相协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限要求。开发区内企业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不属于《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行业;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禁止投资的项目,根据表1-12可知,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符合3科学调整产业定位和规划布局。北区以医药化工业为主,西区不再发展化工医药产业,南区不再新发展除与皮革相关的化工企业。南区污水处理厂西侧规划二类用地与中心城区之间建设30米绿化带,开发区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避让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甄氏墓群。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政策。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根据规划环评,南区不涉及甄氏墓群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距离甄氏墓群均大于10km;项目位于二类工业用地范围内,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满足规划的产业定位和规划布局要求,不在其保护控制范围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要求》符合4按照《河北省制革产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地环境质量现状,严格控制开发区皮革企业数量和规模,切实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做好厂区除臭、防渗以及无组织排放管理工作,确保开发区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项目行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不属于制革企业符合续表1-2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性5科学合理利用区域水资源,优化水资源调配,做到开发区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再生水回用率,以水定产,以水定规模。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不直接外排符合6统筹规划开发区配套的供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跟踪评价,发现开发区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鉴于本开发区产业结构的敏感性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议此次规划严格按照《报告书》中基础设施建设时序予以落实,确保开发区建设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项目不涉及符合7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备案、修订等工作。严格落实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事故情况下的环境污染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量避免和减轻规划实施中的环境影响。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润滑油、液压油和危险废物,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范措施符合8属于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开发区排污总量控制应符合省、市确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质量要求。项目位于规划范围内,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将按照要求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且按照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执行本项目的排污总量控制符合9在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区域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内容可以适当简化,涉及环保治理措施、环境风险等内容应做重点、深入评价。项目在环保治理措施等方面做了重点分析和深入评价,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润滑油、液压油和危险废物,企业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其他符合性分析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和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项目;本项目于2025年5月16日在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无经开审备〔2025〕45号,备案信息见附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行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项目租赁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生产,根据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生态皮革产业园(南区)用地布局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厂区附近无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可行。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项目关于落实上述要求的分析如下:①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不新增占地。根据《石家庄市生态保护红线图》的划分,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②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环境质量底线分别为:项目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均由园区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根据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生态皮革产业园(南区)用地布局规划图可知,项目所占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布局规划,不会达到土地利用上线。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根据项目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不在园区负面清单中(见表1-12),同时项目已在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备案(无经开审备〔2025〕45号)。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四、项目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符合性分析表1-3项目与(冀政字〔2020〕71号)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符合性分析表相关政策分析内容项目符合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提升,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生态系统格局。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Ⅲ类以上)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上线。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合理确定全省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能源与大气环境、岸线与海洋环境的协同管控。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河北。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河北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项目位于无极县重点管控单元,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满足产业准入要求符合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严格产业准入,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项目实施后,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设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符合五、项目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表1-4与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综合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全市域1、优化产业结构。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严格钢铁、焦化、水泥、建材等产能管控。2、强化产业入园。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规划、环评实效性,提升园区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低碳水平,加强新建项目入园,严格现有分散企业污染管控。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行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无极县1、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监管,加强潜在风险土地常规监管。2、开展电镀、皮毛鞣制、化工、炼焦等工业园区重金属环境综合整治。推动重金属源头减量、末端管控。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垃圾处理场、垃圾焚烧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符合其表1-5与全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他符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合性分生态保护红线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2、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析1、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自然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内。区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从事前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4、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符合续表1-5与全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自然保护区5、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本条例有关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理。6、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7、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8、禁止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机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相关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9、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内。符合风景名胜区1、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乱扔垃圾。2、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进行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4、不得在风景名胜区的区域内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5、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内。符合湿地公园1、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挖沙、采矿;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禁止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2、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①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②截断湿地水源。③挖沙、采矿。④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⑤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⑥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⑦引入外来物种。⑧擅自放牧、捕捞、取土、排污、放生。⑨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项目不在湿地公园内。符合续表1-5与全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本项目符合性生产建设活动。3、在森林公园内以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造成动园内设施;⑤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⑥在非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和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焚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河森林国主体功能区划》10属性管控要求来源⑦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⑧擅自围、填、堵、截自公园然水系;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5、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①项目不在森林公园内。符合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②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③刻划、污损树木、岩石和文物古迹及葬坟;④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园内设施;⑤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⑥在非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和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焚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⑦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⑧擅自围、填、从事经营性采伐。8、禁止在森林公园内从事狩猎活动。9、禁止在森林公园内从事毁林开垦、开矿、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景观和非法侵占林地的活动。10、森林公园必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污染治理,禁止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一切行为。11、占用、征用或者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征用、占用或者转让手续。并依法交纳有关补偿费用。地质项目不在地质公园内。符合公园建成并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设施,应限期治理或停业外迁。3、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管控要求1、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2、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影响的周边地区,禁止进行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开矿、放牧以及非抚育和更新性采伐等活动。4、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①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②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③刻划、污损树木、岩石和文物古迹及葬坟;④损毁或者擅自移北省绿化条例、《河北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全堵、截自然水系;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6、森林公园必须严格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7、凡是森林公园的森林都应该纳入公益林保护的范围,禁止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及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它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采集标本和化石。2、不得在保护区内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对已续表1-5与全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一般生态空间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①严格矿产资源开发与管控,矿产开发管控依照《河北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十条措施》《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矿产开发管控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②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关要求进行管控。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不涉及新增占地,且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水源涵养空间布局约束:1、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监管,严格控制和合理规划开山采石,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的影响和破坏。2、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严格限制在水源涵养区大规模人工造林。项目租赁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生产,不涉及新增占地,项目建设不涉及上述条款规定的资源开发和生态影响和破坏内容符合水土保持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牧。2、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3、严格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生态监管,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4、对水土保持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项目租赁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生产,不涉及新增占地,不涉及上述条款中的破坏水土保持的内容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滥采,保持并恢复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的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2、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等,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3、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引进外来物种。4、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新引入的行业、企业不得对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项目租赁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生产,不涉及新增占地,不涉及上述条款中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内容符合水土流失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项目租赁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生产,不涉及新增占地,不涉及上述条款中涉及水土流失的内容符合续表1-5与全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一般生态空间土地沙化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项目租赁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生产,项目所在位置不涉及沙化土地(详见附图),距离最近的沙化区位于本项目西侧300m处,项目不涉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符合河湖滨岸带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向河道、渠道、水库及其他水域排放超标准污水或者弃置固体废物。2、禁止擅自占用、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擅自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禁止破坏水生动物洄游通道或者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擅自采砂、取土;禁止向湿地违法排污;禁止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河道内生态修复工程或设施除外)。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供水由南区集中供水管网提供;不涉及违法排污符合表1-6与全市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1、针对断流河道优先保障水生态流量和生态安全。2、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行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不属于园区禁止准入产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或《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减少新建高污染项目,整改治理污染项目。2、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不直接排入水体,满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表1-7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性1、加大钢铁、焦化等行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化工、石化企业治理改造,优先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2、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布局。控区严格控制水泥、燃煤燃油火电、钢铁等项目。4、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中严格限制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项目位于河北无极5、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中重点涉气行业企业,除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经济开发区南区,行的企业外,均应规划退城搬迁。业类别为废弃资源6、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钢铁,以及除国家、综合利用业,属于生省、市规划外的石化等高污染排放项目。活垃圾焚烧发电配符合约束7、大气重点管控区加大各县(市、区)高污染产业集群的淘汰、转型力度,逐步加大水泥、套设施建设,不涉及钢铁、焦化、碳素产业压减力度。燃煤,符合园区产业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布局规划,不属于园9、全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要达到超低排区禁止准入产业生物质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10、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原煤散烧;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空间布局3、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8、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放标准。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的续表1-7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性1、严格区域削减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相关要求。2、对保留的工业炉窑开展环保提标改造,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河北省工业炉窑综合项目位于河北无治理实施方案》执行。3、钢铁行业按照《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执行。4、平极经济开发区,板玻璃行业按照《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执行。5、水泥行业按照《水泥工不涉及工业炉窑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执行。6、铸造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和锅炉,不涉及放标准》执行。7、焦化行业按照《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执行,推进具备挥发性有机化合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8、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放标准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物原料、涂料的业标准的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挥发性有机使用;且不属于钢铁、水泥、燃煤电厂、焦化平关单位定点印刷企业率先使用水性油墨、大豆油墨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和胶粘剂。9、板玻璃、陶瓷等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开展钢铁、水泥、燃煤电厂、焦化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重点行业无重点行业,不涉符合放管控组织排放检查工作,物料存储运输等全部采用密闭或封闭形式。10、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及大宗货物及产品运输;用清洁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汽车代替。11、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石施工期主要为生家庄市建设工程围挡设置和扬尘管理标准》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全市工业企业料堆场全产设备建设,加强道路硬化,减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实施农村地区的散煤替代及清洁开发利用工程。13、合理控制工少扬尘对周围环业领域化石能源消费,改扩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费减(等)量替代。14、对使用除尘脱硫境的影响,施工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的企业,通过更换适期将严格执行宜高效的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工程质量、开展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关停等方式,实《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围挡设置和扬尘管理标准》焦、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项目不属于上述防控环境风险管控企符合化工、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业管控类型管控要求污染物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按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党政机设,大宗货物及产品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达不到的采部实现规范管理;对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全覆盖。12、施分类整治,切实提升治理水平。15、巩固钢铁、焦化、煤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成效,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16、对以煤、石油进行替代,全省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环境风险强化源头准入,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石油表1-8与全市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1、依法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2、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3、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需要实施修复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4、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后期管理。5、各县(市、区)在编制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6、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本项目对生产车间及空地进行分区防渗,不会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符合表1-9与全市自然资源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水资源: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1、地下水禁采区,一律禁止开凿新的取水井,对已有的取水井应对制定计划逐步予以关停。2、地下水限采区,一般不得开凿新的取水井,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按省市要求进行削减。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由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供水管网提供符合能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在充分落实全市能源高效利用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高污染燃料销售单位应按照要求逐步取消禁燃区内的销售网点。2、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煤焦油、重油和渣油等)、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不符合标准的洁净颗粒型煤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3、在完成供热替代后,禁煤区燃煤发电企业逐步关停。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不涉及锅炉和工业炉窑符合表1-10与全市产业布局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本项目符合性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2、新项目位于河北无极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煤炭替代实行行业和地区差别政策。县经济开发区南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进3、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中准入要求。4、严格控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及产能置换项目除外。5、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河库管理范围。6、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7、灵寿县、赞皇县严格执行《灵寿县等22县(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冀发规划[2018]920号)。8、锅炉大气污染物租赁无极县高隆润行生产,不新增占地,符合园区规划要求;不涉及煤炭使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按照河北省地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用;不属于《产业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河北省禁(DB13/5161-2020)执行。9、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化工、电镀、制革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10、在地下水超采区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11、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十四五”期间依法依规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12、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石家庄城市建成区和重点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13、实施制造业绿色改造重点专项,开展制造业绿色发展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总体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符合布局示范工程,推进生物医药、化工、钢铁等行业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目;不属于“两高”要求项目;不涉及占用河打造绿色供应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在钢铁、火道;不涉及挥发性有电、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低碳节能技术改造,探索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验示范,控制机物;不涉及锅炉和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一批绿色公路、绿色机场等工业炉窑;不涉及污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纺织、食品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染土壤和地下水途核。14、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径;不开采地下水;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不涉及重金属;不涉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两高”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及塑料制品;不属于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提出有效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规范削减措施来源,强化建设单位、出让减排量排污单位和地**府责任,城市建成区和重点确保落实区域削减措施。15、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领域,项目所在园区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产业园区及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在编制开发建设有关属于省级园区,正在规划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一区多园”的产业园区,应整体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工作,实现规划环评“一本制”。进行跟踪评价,因此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管控要求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推行“互联网+绿色制造”模式,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续表1-10与全市产业布局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项目入园准入要求1、县级以下原则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被认定为重点监控点的化工企业,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2号)相关要求执行。2、加强园区规划及环评时效性。现有县市级工业区在遵从规划、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的要求前提下,严格遵循全省、地市及对应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3、对新设立或扩区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园区,规划定位、范围、布局、结构、规模等发生调整未开展规划环评调整的以及规划实施已超过5年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园区,督促园区管委会抓紧整改。4、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应把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作为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要求,规划环评提出需要深入论证的,在项目环评审批阶段应重点把关。按要求可以简化内容的项目环评,不再增加相关环评内容要求。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高污染工业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结论的要求符合表1-11与无极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无极县管控要求项目符合性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无极县重点管控单元7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落实国家、河北省以及石家庄市最新产业目录准入要求。2、严格落实最新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属于国家、河北省以及石家庄市允许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保措施。2、园区建设和企业入区必须落实无极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主要污染物的削减方案》。项目正在履行环评手续,将按照规划环评和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主要污染物SO2、NOx、COD、氨氮将按照无极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主要污染物的削减方案》进行削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体系。2、对制革企业及周边开展土壤监测。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润滑油、液压油和危险废物,企业建成后执行应急预案,并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符合续表1-11与无极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无极县管控要求项目符合性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无极县重点管控单元7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资源利用效率1、提高区域中水使用比例。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开展余热再利用。项目给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水资源利用率较高符合综上分析,项目符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要求。六、项目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12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分析内容项目符合性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规划环评中未给出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废气采取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或处置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经分析,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可行,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符合续表1-12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分析内容项目符合性三线一单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总量较少,且在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不新增占地,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限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南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列出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具体如下:皮革类负面清单禁止新建年加工生皮能力2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行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不属于园区禁止准入产业符合禁止新建和扩建皮革鞣制加工项目,园区皮革鞣制加工不突破550万张牛皮;禁止新建和扩建皮毛鞣制加工项目;项目不属于制革行业符合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政策及其他各项政策的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政策及其他各项政策的项目符合不能满足《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的项目;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不在河北省环境敏感区内,故不在上述名录限定要求范围内符合入区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二级水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上述入区企业要求符合入区企业超过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或处置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经分析,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不超过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禁止入区企业开采地下水;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由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供水管网提供符合禁止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入驻。项目对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要求,项目不属于上述企业符合7、项目与《无极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无极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13。表1-13政策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分析内容项目符合性无极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毛皮鞣制加工、皮革鞣制加工。禁止新建和扩建(在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国家鼓励类生产工艺和项目除外)。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不属于园区禁止产业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内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必须事先就该项目可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产生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工作。项目不在无极县沙区范围内,无需进行防沙治沙评价符合8、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14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分析内容项目符合性《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政发[2024]4号)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被置换产能项目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分区管控要求、总量控制等要求符合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推动电能替代工作。持续增加天然气供应。稳步推进抽水蓄能、海上风电、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开发利用。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14亿千瓦以上、占比达到6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21%左右。项目能源类型为新鲜水和电能,不涉及天然气符合巩固拓展清洁取暖成果。加强天然气、电等能源保供,做好清洁取暖设备运行、维护,完善资金补贴长效机制。推进农业种植、养殖农户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逐步推动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散煤管控,防止散煤复烧。项目不涉及天然气和煤的使用符合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垃圾发电企业SCR脱硝设施改造,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2024年前完成钢铁行业全面创A;到2025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A级企业数量稳定增加,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水平显著提升。加强钢铁、焦化等行业CO深度治理,减少CO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分类整治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焦化、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重点行业,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续表1-14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分析内容项目符合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三、健全优化开发政策,统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全市禁止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铸造(高端或精密铸造项目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项目除外)、有色、炭素、钙镁、煤化工、陶瓷、砖瓦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和产能置换项目除外)的项目和企业。对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规划环评要求,对本地过剩产能重点行业搬迁、改建项目,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铸造、有色、炭素、钙镁、煤化工、陶瓷、砖瓦等行业,不属于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不属于燃煤项目符合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原(散)煤、煤研石、粉煤、煤泥、燃料油(煤焦油、重油和渣油等)、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不符合标准的洁净颗粒型煤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不新批准建设高污染燃料的燃用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不扩大规模建设。全市所有镇级及以上(除偏远山区外)建成区达到Ⅲ类禁燃区覆盖。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七、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全面防控土壤污染风险防范工况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涉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可急响应措施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等措施,确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及应急响应措施等措施,确保项目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四、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符合性分析。表1-15项目与HJ2035-2013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采取防遗撒、防渗漏等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应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本项目炉渣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遗撒、防渗措施符合2应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回收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本项目对炉渣进行回收利用符合3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本项目贮存、处置炉渣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布袋除尘器、喷雾降尘等有效的防尘措施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相关要求。2、项目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炉渣处置及管控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20〕234号)符合性分析《通知》明确要求:“加强技术指导,按照环保优先、循环再利用的原则,对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和炉渣进行安全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炉渣经提取金属等净化处理合格后可作为建筑原料进行综合利用,如辅路(道路基层和底基层的骨料)或制免烧砖(水泥/混凝土的替代骨料)”。本项目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炉渣进行金属提取,经处理后炉渣可作为建筑原料进行再利用。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背景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越来越普遍,但焚烧后的炉渣如果不能有效处理,仍然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分析,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作为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或利用,炉渣经过处理后可选出环保砂、废旧金属等外售利用。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配套项目,炉渣来源于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无极县张段固镇齐洽村东,2018年1月3日,企业委托编制的《石家庄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批复(批复文号:冀环评[2018]8号),2021年2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该项目已经正常运行,实际建设2台日处理量800吨生物质燃料的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台C4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根据《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危险特性鉴别报告》结论可知:其炉渣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目前,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炉渣产生量为400t/d,目前交由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理,垃圾焚烧厂运行至2025年10月预计炉渣产生量可达800t/d,故根据炉渣处理需求,石家庄邕江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在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待本项目建成后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再接收该焚烧厂的炉渣。项目租赁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5000平方米、空地8333.4平方米,不新增占地,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30万吨。该项目于2025年5月16日在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无经开审备〔2025〕4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内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石家庄邕江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58分28.672秒,北纬38度7分27.737秒。项目南侧为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侧为无极县开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西侧和东侧为空地,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630m处的齐洽村。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三、产品方案本项目设计年处理炉渣30万吨,主要产品为废旧金属、砂石。项目产品情况见下表。表2-1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产量(t/a)存放方式1废旧金属(铝、铁、铜)6mm以上3000吨包盛装2砂石4mm、8mm27万成品区内存放建设内容其中:铝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回收铝》(GB/T13586-2021);铁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铜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再生铜原料》(GB/T38471-2019)。项目产品方案图见下图。表2-2本项目物料平衡表入方出方名称数量(t/a)名称数量(t/a)炉渣300000成品砂石270000喷淋水920金属(铁、铜、铝)3000未燃烧物23844.24泥饼4000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0.371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1.66除尘器收集的粉尘73.729合计300920合计300920图2-1项目产品方案图单位:t/a四、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5000m2、空地8333.4m2,拟购置锤式破碎机、电控设备、电流磁选机、跳汰机、螺旋输送机、分料机、装载机等60台/套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30万吨。项目组成一览表如下:表2-3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分类项目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5000m2,一层,钢结构,高12m,建设有1条炉渣综合处理生产线,车间内设置锤式破碎机、电控设备、电流磁选机、跳汰机、螺旋输送机、分料机、装载机等;分区主要包括原料(炉渣)存放区、上料区、压滤泥饼存放区、生产区、废金属存放区、成品存放区和循环水池。辅助工程水池2个循环水池:长24m、宽5m、高4m;1个沉淀池:长24m、宽1.5m、高2m储运工程原料(炉渣)存放区占地面积为645m2,位于车间内西北侧,地上结构,用于堆放原料炉渣,设置水喷淋装置(冬季设置保温措施)。炉渣原料堆放区最大储存量为3000t,储存周期为3天,物料来源为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本项目西北侧110m处;炉渣采用全密闭厢式货车运至本厂区压滤泥饼存放区占地面积为40m2,位于车间内西南侧,地上结构,用于堆放压滤后的泥饼;最大储存量为40t,储存周期为3天,物料来源为项目产生废金属存放区地上结构,位于生产车间内东侧,占地面积为94m2,用于堆放炉渣处理分选出的各类金属;最大储存量为100t,储存周期为10天,物料来源为项目产生成品存放区地上结构,位于生产车间东侧,占地面积为274m2,用于堆放成品砂和未燃尽垃圾,设置水喷淋(冬季设置保温措施)。成品存放区最大储存量为1270t,储存周期为1天,物料来源为项目产生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用水由园区管网供水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园区电网供电供热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夏季制冷和冬季取暖采用空调环保工程废气有组织废气:上料、一次破碎、初次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产尘点上方集气罩(设置3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通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钢结构,颗粒物经喷淋降尘、厂房自由沉降和墙壁阻隔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废气: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同时要求压滤后的泥饼定期及时清运运输扬尘:车辆清洗,车辆减速慢行,洒水降尘,地面硬化,减少道路运输扬尘。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固废一般固废:沉淀池泥沙压滤成泥饼后压滤泥饼存放区,统一外售做建筑材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做建筑材料;未燃尽垃圾集中收集后返回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续表2-3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分类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环保工程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用于暂时存放危废。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裙角采用混凝土硬化,无裂纹,涂刷环氧地坪漆,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渗透系数<1×10-10cm/s表2-4项目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建筑形式1生产车间m250005000钢结构,高12m2空地及绿化m28333.4----总计m213333.45000--五、主要生产设备概况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2-5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处理能力(t/h)数量(台套)备注1轮式装载机LIUGONG85562.5/台把物料从储存区定量供给到受料设备中2轮式装载机LINGONG85562.5/台3一级破碎机PS55-600125/台对原渣、废铁、废铜、石状物等进行破碎处理4二级破碎机PS110-800125/台5二级破碎机PS75-800125/台6铠装除铁机KCT-4125/台对成块状铁金属进行分选7湿式除铁机SCT-2.2125/台8跳汰机TT11-462.5/台4对铜、铝等混合物按密度差异进行分选9跳汰机TT7.5-2.2562.5/台10分选摇床YC1.1-9062.5/台7分离带磁性的废铁/分选细粒有色金属11涡电流选铝机TFES-150G-4000R125/台实现铝的分选回收12涡电流选铝机TFES-100G-4000R125/台13板框式压滤机XMZS400/1500-30U125/台固液分离设备14球磨机QM37-200020/台研磨设备15螺旋洗砂机LX800-7000--洗砂设备16成品沙脱水机TS-40--脱水设备17螺旋输送机----15用于输送各类块状固体和粉状物料18分料滚笼机----筛分设备19滚筒筛----20炮雾降尘器YE3180M-2--环保设备21布袋除尘器DMC-200--22空气净化器SJ-10000--续表2-5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处理能力(t/h)数量(台套)备注23浆液沉淀池24m*1.5m*2m----24循环水池24m*5m*4m----25电控设备------26天车------27运输车------28叉车------29循环水泵DZJ260-65----合计----60--六、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用量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炉渣每日进厂,进厂炉渣为1000t/d,合计30万t/a。具体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表2-6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用量备注1炉渣万t/a30来自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含水率约10%,粒径为2mm~300mm,每天设计消耗约1000t。2液压油t/a0.3外购,规格为100kg/桶,最大存储量为1桶3润滑油t/a0.3外购,规格为100kg/桶,最大存储量为1桶4吨包袋个/a3000外购,用于盛放废旧金属5絮凝剂t/a1固态,袋装6水m3/a5492.5园区管网供给7电万kw·h/a70园区供电管网供给(2)炉渣成分和理化性质本项目原料来源于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委托处置合同见附件。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炉渣分析,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作为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炉渣是一种浅灰色的锅炉灰渣,随着含碳量的增加颜色变深。主要成分为氧化锰、氧化硅、氧化钙、氧化铝、氧化铁以及少量未燃尽的有机物、废金属等。炉渣含水率约为10%。其中砂石含量约为90%、废旧金属含量约为1%、未燃尽垃圾含量约为7.65%、杂质1.35%。炉渣在去除铁器后主要含熔渣、陶瓷碎片、砖石和玻璃等,炉渣是通过高温焚烧形成的产物,其颗粒粗细分布较均匀,物质组成复杂,具有较高的强度;金属和有机质含量较低,坚固性好,符合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GB/T25032-2010)中对集料原料的要求,可用于外售做建材。八、公用工程(1)供电企业供电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项目年用电量70万kWh,满足项目需求。(2)给水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清洗地面用水、喷淋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其中:①喷淋用水卸料喷淋用水:项目原料卸料时会产生粉尘,为控制扬尘产生,建设单位在原料存放区设置喷淋装置,卸料时喷淋抑尘。项目用炉渣30万t/a(合1000t/d),车辆载重30t/辆次,则卸料次数为10000次/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喷淋用水按0.05m3/次计,共计用水量为1.67m3/d(500m3/a),蒸发损耗率25%,剩余进入原料中。原料存放区喷淋用水:原料存放期间会产生扬尘,为控制扬尘产生,存放区需定期喷淋抑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喷淋用水按0.1m3/次计,每天定时喷淋2次,共计用水量为0.2m3/d,蒸发损耗率25%,剩余进入原料中。上料喷淋用水:原料上料会产生扬尘,为控制扬尘产生,建设单位在料斗上方设置喷淋装置,上料时喷淋抑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喷淋用水按1m3/d计,蒸发损耗率25%,剩余进入原料中。成品存放区喷淋用水:成品砂堆放会产生扬尘,为控制扬尘产生,建设单位在成品存放区设置喷淋装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喷淋用水按0.1m3/次计,每天定时喷淋2次,共计用水量为0.2m3/d,蒸发损耗率25%,剩余进入原料中。总喷淋用水量为3.07m3/d(920m3/a)。②生产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二级破碎、跳汰、洗砂采用湿法生产。生产用水按0.15m3/t原料计算,项目原料炉渣用量为300000t/a,则用水量为45000m3/a(150m3/d);原料炉渣含水率为10%,则原料自带水分为30000m3/a(100m3/d);喷淋水进入原料中的量为690m3/a(2.3m3/d)。即环保砂生产加水量为14310m3/a(47.7m3/d)。生产用水损耗及蒸发按10%计,即为4500m3/a(15m3/d);成品含水率约10%,则进入成品(270000t/a)的水量为27000m3/a(90m3/d),故废水产生量为13500m3/a(45m3/d)。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压滤后的污泥含水率为60%,污泥产生量为4000t/a,则污泥带走的水分为2400m3/a(8m3/d)。则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的水量为11100m3/a(37m3/d)。则生产线补充的新鲜水量为3210m3/a(10.7m3/d)。③清洗地面用水:项目定期对车间地面进行清洗,清洗地面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加,循环量为10m3/d,新鲜水补加量为2m3/d。④车辆冲洗用水:项目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进行清洗,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量为5m3/d,新鲜水补加量为1m3/d。⑤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生活用水参照《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表1中农村居民用水,定额为人均18.5m3/a,由此计算生活新鲜水需求量为462.5m3/a(1.542m3/d)。本项目总用水量70.312m3/d,其中新鲜水用量18.312m3/d(5492.5m3/a),循环水量52m3/d,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厂内不设自备水井。(3)排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清洗地面废水经沉淀池(1座,72m3)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3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项目水平衡表见下表。表2-7本项目水平衡表单位:m3/d进入排放去型水水量入量产品量向喷淋用进入产0品生产用循环使循环使面用水22循环使洗用水15生活用污水处1.54200.3081.234理厂合计18.31252102.319.07892.3451.234/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2。图2-2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4)供热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办公室夏季制冷、冬季采暖采用空调。九、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实行白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用水类新鲜循环原料带损耗进入沉淀池排放3.070.772.3*10.737100+2.3*159045清洗地10车辆冲1十、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为矩形,入口位于厂区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中部。生产车间内西侧自北向南依次为上料区、原料(炉渣)存放区、压滤泥饼存放区和压滤机;生产车间内东侧设置1条炉渣处理生产线,摆放方位为自北向南;循环水池和沉淀池位于生产线南侧;成品存放区位于车间东侧。本项目生产车间内原料区距离生产区较近,物料输送距离较短。废气产生设备集中布置,且距离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较近。因此,项目的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节点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进行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不进行土建施工,工程量较小,且施工时间较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仅产生少量扬尘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节点①炉渣运输来源于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炉渣出炉后洒水冷却(含水率为10%),通过专用的密封运输车运至本项目厂区,卸至生产车间原料(炉渣)存放区,避免长时间堆存物料产生扬尘,存放区设置水喷淋措施抑尘;地面设置有导流水渠,地面冲洗产生的少量废水进入沉淀池。此工艺产污节点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G1、炉渣卸料及堆放产生的废气G2,地面冲洗废水W1。②上料炉渣由轮式装载机从原料(炉渣)存放区送入上料斗,由输送机进行输送。该工序产污节点:上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3,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③初次筛分、一级破碎经焚烧产生的炉渣,组成成份混杂,为防止流水线设备损坏,需要对炉渣进行筛选及一级破碎。炉渣经通过输送机输送进滚筒筛进料口。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根据内径筛分,内径小于60mm的炉渣颗粒透过侧面网孔流出,进入下一道工序。内径大于60mm的渣块、石块以及大块的金属等透过大口端流出,通过输送机进入一级破碎机进行破碎,一次破碎后由输送机再次送回滚筒筛进行筛分;未完全燃烧的垃圾被检出,集中收集后送回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回炉焚烧。以上初次筛分和一次破碎均为干式作业。该工序产污节点:初次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4,一次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5,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筛选过程中产生的未燃尽垃圾S2。④一、二级磁选内径小于60mm炉渣由滚筒筛侧面网孔流出,均匀落入输送机上。输送机上方设置铠装除铁机。当炉渣随输送机经过除铁机下方时,利用物料的磁性差异,将炉渣内的磁性金属(铁)磁选出来,通过输送金属的输送机送去除杂和分类。该工序产污节点: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⑤二级破碎经过二级磁选后的炉渣,通过输送机送入二次破碎机。破碎机将炉渣中2~60mm以下的渣块、石块及混凝土块等坚硬的物质充分打碎,根据制砖厂或水泥厂的要求,可以将炉渣粉碎成规定的颗粒大小。二级破碎采用湿式破碎机,破碎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二次破碎后续工序中炉渣均含水,属于带水作业,无粉尘产生。该工序产污节点: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⑥三级磁选二次破碎后的炉渣随冲洗水流出破碎机,破碎机出口设置湿式除铁机,炉渣及冲洗水混合物流经除铁机下方时,利用物料的磁性差异,将炉渣内的磁性金属(铁)二次磁选出来,通过输送金属的输送机送去除杂和分类。该工序产污节点: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⑦跳汰经二次磁选后的炉渣及冲洗水混合物流入跳汰机,利用跳汰机的比重原理进行分选。水流通过筛板周期性上升下降,上升水流快于下降水流,高密度颗粒沉降速度快,随着下降水流沉降到跳汰机床层底部,通过排矿口排出;低密度物质则上浮至床层表层,随水流经出料口流入螺旋洗砂机。反复经过三级跳汰机后基本将金属物质(铁和铜)和炉渣分离出来。该工序产污节点: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⑧摇床高密度物料经跳汰机漏斗引流至摇床,横向水流流经床面沟槽时产生涡流,使上层颗粒翻滚,重矿物下沉至底层,从而筛分出铁料、铜料和含水尾砂,再经摇床上分悬挂的摇床除铁器将铁砂筛出。该工序产污节点: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⑨洗砂、砂水分离经摇床筛分后的含水尾砂和跳汰机上层低密度物料顺流流入螺旋洗砂机,除去覆盖砂石表面的杂质,起到高效清洗作用。物料进入洗槽,螺旋叶片旋转推动砂石反复翻滚,剥离表面杂质,水流逆向喷淋强化杂质分离,泥土和粉尘被冲洗水浮选,经可调溢流堰板排出;沉淀物则经螺旋推送至分料滚笼机进行筛分。内径小于6mm的砂石颗粒透过滚笼侧面网孔流出,通过输送机进入成品砂脱水机进行脱水,脱水后的成品砂由输送机输送至成品砂存放区暂存。内径大于6mm的金属与炉渣混合物透过滚笼的大口端流出,沥水后进入涡电流选铝机。该工序产污节点: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生产废水W2。⑩涡电流分选涡流选铝机工作时会产生高频突变的强磁场,当金属块进入强磁分选区时,会在金属块内部感应出涡电流,此涡电流产生的磁场与原磁场方向相反,有相互排斥的作用力,可以把导电性强的金属块向前抛出,实现分离的目的。该工序产污节点: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⑪球磨根据客户需求,部分经涡电流分选后的炉渣进入球磨机进行研磨,得到粒径4mm的产品。该过程为湿法球磨,无废气产生。产品经输送机输送至成品存放区暂存。该工序产污节点:设备噪声N,生产废水W2。⑫污水处理、污泥脱水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泥浆沉于池底,通过泵体压入板框压滤机中,压滤机能在短时间内快速压干成饼状。滤饼脱水后含水率为60%~70%,外售做建筑材料;清水流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该工序产污节点:污水处理废气G6,设备噪声N,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S1,压滤机传动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S3,滤饼S4。⑬成品存放项目生产砂石在成品存放区存放待售。该工序产污节点:成品砂石堆放产生的废气G7。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见图2-3。图2-3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三、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表2-8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类别序号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废气G1车辆运输扬尘颗粒物车辆清洗,车辆减速慢行,洒水降尘,地面硬化,减少道路运输扬尘。G2炉渣卸料及堆放颗粒物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钢结构,颗粒物经喷淋降尘、厂房自由沉降和墙壁阻隔后无组织排放G7砂石堆放颗粒物G3上料过程颗粒物经设备产尘点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通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G4初次筛分过程颗粒物G5一次破碎过程颗粒物G6污水处理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同时要求压滤后的泥饼定期及时清运废水W1地面冲洗废水SS设置1个容积为72m3的沉淀池,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W2生产废水COD、SS铁金属存放区铁金属存放区铁金属存放区铜成品存成品放区砂金属存放区铝成品砂成品存放区续表2-8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序号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沉淀W3SS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类别废水W4职工生活污水pH、COD、BOD5、SS、NH3-N、TN、TP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音器的降噪措施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噪声N生产设备、风机噪声固废S1设备维护废润滑油S2生产过程未燃尽垃圾集中收集后返回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S3生产设备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S4废水处理过程泥沙压滤成泥饼后暂存压滤泥饼存放区,统一外售做建筑材料S5废气处理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做建筑材料S6废气处理废布袋收集后外售S7原料包装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S8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用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和空地进行生产,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厂房用作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生产活动,与本项目生产工艺相似,待本项目建成后,无极县高隆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再接收炉渣。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2024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石家庄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详见下表。表3-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74067.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870111.4未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535128.6未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1200400030达标O3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182160113.8未达标根据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石家庄市2024年1-12月乡镇点位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汇总》可知无极县张段固镇人民政府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详见下表。表3-2无极县张段固镇人民政府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6015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354087.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9270131.4未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5035142.9未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1300400032.5达标O3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186160116.3未达标由表3-1、表3-2可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各因子除SO2、NO2、CO外,PM10、PM2.5、O3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特征因子为TSP、氨和硫化氢,其中氨和硫化氢无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次环评未进行环境质量监测。TSP引用《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生态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科赢环检字〔2022〕1894号)中的数据(见附件),监测时间均为2022年10月22日~10月28日,监测点位为齐洽村,位于项目厂区西侧1970m。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要求。①其他监测因子:TSP。②监测点位:项目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见表3-3。表3-3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信息表相对厂界名称因子址方位距离(m)齐洽村~10月28日1970③监测时段与频次监测7天,TSP24小时平均浓度每日应有24小时的采样时间。④其他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其他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4。表3-4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监测点监测点位监测监测时段相对厂经度纬度114°57\'5.63\"38°7\'30.02\"TSP2022年10月22日W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评价标准(μg/m3)监测浓度范围(μ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齐洽村TSP300111~264880达标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TSP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东侧2940m的滹沱河,该河流地方控制断面为西庄水站(无极—晋州)考核断面。根据《石家庄市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月报(2024年)》中西庄水站(无极-晋州)水质监测及评价结果如下。表3-5区域地表水水质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监测断面项目现状监测数据(mg/L)COD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标准值406.50.42.015西庄水站(无极-晋州)2024年1月8.20.090.0134.761.72月90.3910.035.492.53月130.2990.075.202.94月8.10.060.0104.912.55月8.00.030.0153.712.26月290.1690.124.716.07月11.20.040.0314.693.38月300.5000.205.126.79月220.0430.030.988.910月200.0370.103.754.811月300.0410.094.855.912月19.20.260.0835.767.4注:①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年度评价数据统计要求进行(每年1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一般应保证每年8次以上(含八次)的监测数据参考评价)。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滹沱河现状数据中,2024年1-12月,除总氮外,COD、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氨氮满足≤6.5mg/L的管控要求。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于3类环境功能区。厂区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未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四、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知,地下水、土壤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生产废气不涉及重金属,不会造成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不会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可不开展现状监测。五、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内,不新增占地,无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六、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及项目排污特点和周边环境特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大气: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为集中的区域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声环境;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不设地下水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废气①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上料、初次筛分、一次破碎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二级标准。②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下表:表3-6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源标准值执行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次筛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评价因子有组上料、初排放速率:4.46kg/h*织一次破碎(17m排气筒)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浓度: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1.5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注:排放速率根据内插法进行计算得出。二、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3“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及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表3-7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览表标准来源污染物pHSSBOD5COD氨氮总氮总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6~9400300500///《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3“间接排放限值”6~9503010025401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6~94005001000701404本项目执行标准6~9503010025401三、噪声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表3-8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类别污染源评价因子标准值来源噪声营运期噪声等效A声级昼间:65dB(A)夜间:55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字〔2022﹞2号)要求,将SO2、NOX、COD、NH3-N、VOCs、颗粒物作为总量控制因子。本环评建议以重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核算量作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值。(1)废气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及工业炉窑、不涉及有机废气,故废气总量指标为SO2:0t/a、NOX:0t/a、VOCs:0t/a;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以预测排放量给出,即颗粒物:0.371t/a。(2)废水本次生活污水量为1.234m3/d,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3“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及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即COD100mg/L、氨氮25mg/L,出水排入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排入外环境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中的Ⅳ类标准,即COD30mg/L、氨氮1.5mg/L。表3-9项目废水污染物预测总量核算项目污染物浓度(mg/L)废水量(m3/d)运行时间(d/a)污染物年排放量(t/a)按出水水质要求计算COD301.2343000.011106≈0.011NH3-N1.51.2343000.0005553≈0.001核算公式污染物排放量(t/a)=污染物浓度(mg/L)*废水量(m3/d)*生产时间(d/a)/106核算结果由公式核算可知,项目污染物出水水质要求计算年排放量分别为:COD:0.011t/a,NH3-N:0.001t/a。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COD:0.011t/a,NH3-N:0.001t/a。综上,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VOCs:0t/a、颗粒物:0.371t/a、COD:0.011t/a,NH3-N:0.00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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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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