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8月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4日(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395014
传真:/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新增年产铝型材1000吨技改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
杭州国科钣金有限公司
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详见附件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杭州国科钣金有限公司文本.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增年产铝型材1000吨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国科钣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4839830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587h61建设项目名称新增年产铝型材1000吨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图附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余杭区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5余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修订版)附图6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7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照片附图8余杭区三区三线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申请报告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不动产权证附件6租房合同附件7排水许可证附件8原有环评批文附件9原有环评验收意见附件10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11现有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增年产铝型材1000吨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503-330110-07-02-64847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地理坐标(119度54分50.702秒,30度24分15.16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3-330110-07-02-648471总投资(万元)706.07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比(%)0.8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500(租赁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杭州市余杭区黄湖单元等5个单元详细规划的复函》(杭规划资源函〔2024〕250号),2024年9月5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选取《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中相关内容进行对照分析:⑴规划范围瓶窑西单元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城西科创大走廊北侧。规划范围东至瓶窑东单元,西靠黄湖单元,南至径山北单元,北接德清县,单元面积60.23平方公里。⑵规划目标结合城市发展大背景、资源禀赋、上位规划的指引和单元发展需求,将本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单元发展成为“杭州文旅西进的动能引擎,科创大走廊德清联动区上的创新型产业节点,乡村共富单元发展示范地”。⑶发展规模人口规模:规划户籍人口2.38万人。用地规模:瓶窑西单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022.9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971.03公顷。⑷规划定位城西生态翠谷,郊野智创乐园。⑸用地布局利用自身生态环境的优势和紧邻大径山乡村国家公园的区位优势,发挥山地资源特色,在传统旅游休闲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健康养生、度假疗养、酒店住宿等方向衍生,构建复合、多元的“大旅游产品体系。此外深入实施“梧桐计划”,通过工业用地的有机更新,盘活存量空间,引进培育智能制造文创等领域强企,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区。项目所在地图1-1项目拟建地用地功能规划图50010002000图例工业斯业态用地园池一美工业月地林地二类工业月地草油湿采矿用地白月地农业底建设周放仓河水面ig住用地询水面Ros情壮区版务设施用E131交通场用水库水农村宅基地水面D农村社区务施用铁路机关团体用地路供水用址划文化用地排水用地EA高等教育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动儿园用地A其教育用地体商用x卫生用地E社会利用消防用地商业用地年商务金驶用地娱禾康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凤都产业园二区),属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范围内。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用地功能规划图,项目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故符合《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的要求。1、《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属于凤都产业园二区,根据杭环发〔2024〕49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地属于余杭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011030001)。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杭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1空间布局引导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不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凤都产业园二区。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空间布局引导要求。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2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企业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故CODCr、NH3-N无需总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可达标排放,新增烟粉尘、SO2、NOx排放量按1:1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本项目为工业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及健康风险防控,加强对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本项目建设落实本环评所提的措施后能达标排放,工人做好劳动保护,则基本上不会产生环境及健康风险。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本项目用水量不大,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原辅材料主要为清洁能源天然气,不涉及煤等能源。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重点管控对象:……6.瓶窑镇:石濑村小微园区1,彭安路以南和以北小微园区,石濑村小微园区2,文旅集团产业用地,原浙江华路改性沥青有限公司,瓶窑梦航智谷,彭公石矿,凤都产业园二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要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参照审批原则,对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如下:⑴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①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对照余杭区“三区三线”中最新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不涉及余杭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②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Ⅲ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余杭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2023年余杭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地附近地表水体北苕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浓度限值。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地属于余杭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011030001)。根据表1-2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环境准入管控要求。⑵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只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废气的有效治理,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噪声的隔声、降噪,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确保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本项目可以符合达标排放原则。⑶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NH3-N、烟粉尘、SO2、NOX。表1-3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原环评本扩建“以新本项目新增区域替全厂建项目核定总项目总带老”新增总代削减量议总量量量削减量量(比例)CODCr未定量0.00300.0090.009/废水未定量0.000200.0010.001/原环评实际排放量0.006NH3-N0.0003废气烟粉尘未定量0.0620.0070.0690.069SO2000.0050.0050.005NOX000.0470.0470.047备注:原环评审批时为登记表,登记表分析较简单,未对CODCr、NH3-N、粉尘进行定量计算,原环评未核定总量(即为0)。故本次扩建新增CODCr、NH3-N、烟粉尘总量按全厂核算总量计。本项目扩建后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为CODCr:0.009t/a、NH3-N:0.001t/a、烟粉尘:0.069t/a、SO2:0.005t/a、NOX:0.047t/a,并以此作为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NH3-N无需区域削减替代;烟粉尘、SO2、NOX的区域削减替代比例为1:1,则新增的烟粉尘区域削减替代量为0.069t/a,新增的SO2区域削减替代量为0.005t/a,新增的NOX区域削减替代量为0.047t/a。根据主管部门规定,烟粉尘暂不进行区域总量交易。本项目SO2、NOX总量指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在未获取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配额前项目不得投产。⑷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租用杭州彭公铝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2500m2,项目地属于凤都产业园二区,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用地功能规划图,项目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和淘汰类中。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事项。且该项目已通过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503-330110-07-02-648471)。因此,该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3、太湖流域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⑴与《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4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90号文件有关内容符合性分析序号有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位于太湖流域,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化工、燃料、颜料生产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故不排含氮磷工业废水。符合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文件相关要求。⑵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且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相关要求。4、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21—2035)》(浙政函〔2024〕109号)符合性分析⑴规划对象支撑“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价值特征的全部载体,即遗址空间格局、遗址本体要素、遗址环境要素、遗址出土文物及其承载的全部历史信息。⑵规划期限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不定期:2021-2035年。⑶规划范围包括“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及其相关环境,总规划面积16159.15公顷。其中保护区4740.9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7773.11公顷,环境控制区3645.12公顷,涉及余杭区15933.66公顷,德清县225.49公顷。⑷分级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保护区(47.41平方公里):严格禁止破坏遗址本体及历史环境的活动。建设控制地带(77.73平方公里):限制新建项目高度、体量,确保与遗址景观协调。环境控制区(36.45平方公里):维护整体山水格局与生态基底。⑸限高管控采用“分类分片”精准管控,以建筑物室外地面至最高点的相对高度为控制值,结合最新考古成果及景观视线分析动态调整限高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需与周边现状风貌一致,高度体量不得突破原有景观格局。项目所在地图1-2本项目与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相对位置图符合性分析:对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21-2035),本项目不在重点保护区及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属于三类建设控制地带。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使用企业现有租赁厂房,大遮山图保大维山不新增建设用地,厂房均低于15m,排气筒高度为15m,符合控高要求,且厂房建筑形式、体量、色调与遗址环境景观协调。本项目生产固废分类堆放,妥善处置,做好噪声降噪减振措施,做好废气收集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后期若涉及此次申报增加设备之外的厂房、设施(含排气筒)等相关建设行为,会另行报批。建设方在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瓶窑镇人民政府各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5、“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07月16日修正版),本项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5“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采用产排污系数并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材料消耗量等进行废水、废气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利用导则模式进行噪声预测,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运营过程中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原有项目已进行验收,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评要求。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细则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不涉及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不涉及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涉及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涉及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的项目。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杭州国科钣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3月19日,注册地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原主要从事数控电器、五金配件生产加工,原审批年产数控电器5000套、五金配件1000套的生产规模,原有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登记表批复[2009]332号)及环保验收(编号[2009]3-60号),并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110685814911W001Y)。现企业因发展需要,在现有租赁生产场地上拟新增铝型材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706.07万元,购置铝棒加热炉、700吨挤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新增年产铝型材10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产能合计为年产数控电器5000套、五金配件1000套、铝型材1000吨。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分类管理目录中的“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的“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别。故确定其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依据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属工具制造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搪瓷制品制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项目产品方案和规模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表2-2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单位原产量新增量总计1数控电器500005000套/年2五金配件100001000套/年3铝型材0+10001000吨/年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见2-3。表2-3项目组成一览表组成建设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租赁杭州彭公铝制品有限公司6幢、7幢生产厂房2153m2,作为机加工车间、铝型材生产车间等,预计形成新增年产铝型材1000吨。机加工生产车间现有,铝型材生产车间新增辅助工程办公室租用1幢办公楼部分区域(面积约347m2),用于员工办公。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给水依托厂区现有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依托现有排水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系统。依托现有供电依托厂区现有供配电设施供电。依托现有供热项目供热采用天然气管道供热。新增环保工程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15m高的1#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新增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依托现有噪声低噪设备、建筑隔声。新增固废贮存场地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位于车间外东南侧,面积约6m2。依托现有设置一般固废间,位于车间外东南侧,面积约15m2。依托现有3、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4所示。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现实际设备量新增量扩建后总量1挤压机XJ-700T+1台新增铝型材生产加工设备2切割机(挤压线)/+1条3校直设备/+1台4铝棒加热炉+15牵引机+16模具加温炉4500-LRJ-100+17加工中心+888数控冲床HPS-1250X现有项目(数控电器、五金配件)生产加工设备9剪板机DC12Y-6X320010激光切割机FCP3015-C11折弯机BFD-351212普通冲床J-21S-40T13普通冲床J-21S-45T14普通冲床J-21S-16T15普通冲床J-21S-10T16普通钻床17切割机18激光焊机19氩弧焊机20弯圆机21滚边机22直线焊机23拉丝机24平面磨床25车床备注:因企业成立较早,原有项目审批时为登记表,根据现场踏勘,现实际机械加工设备与原环评审批设备数量已有出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现有项目实际已新增的机械加工设备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故本次环评现有项目统计时根据现有实际设备量统计。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要消耗的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5。表2-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序号原辅料名称年用量单位备注现实际用量新增量扩建后总量1钢材2000200t/a现有项目(数控电器、五金2不锈钢板1000100t/a3数控电器配件50005000套/a配件)生产用原辅材料4无铅焊丝33t/a焊接5氩气200200瓶/a焊接保护气体6二氧化碳200200瓶/a7液氧4040t/a激光气割机切割用辅助气体8液氮3535t/a9铝棒+11001100t/a铝型材生产用原辅材料10模具+150150套/a11天然气+2500025000m3/a管道天然气,供热12机械润滑油0.030.03t/a/13液压油+0.30.3t/a挤压设备用油14切削液+1.51.5t/a切割机切割用备注:现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根据现实际用量。5、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企业原审批劳动定员12人,本次扩建新增员工6人,原产品机械加工工序实行单班白班制,本次扩建铝型材加工实行24h生产,年生产天数为300天,企业不设职工食堂及职工宿舍。6、水平衡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次环评不开展水平衡分析。7、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所在建筑为1层,从东南到西北布置为机加工区及铝型材生产区等,新增的铝型材生产区主要位于车间北侧;办公室位于生产车间东侧。项目废气排气筒布置在铝型材生产车间外东北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面积均约6m2)及一般固废间(面积均约15m2)均布置在车间外东南侧,液氧、液氮储罐布置为门卫房与危废仓库中间。具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扩建项目铝型材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详见图2-1:燃烧废气天然气边角料、含油金属屑边角料燃烧供热铝棒加热挤压风冷校直切割加工中心模具加热成品类别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污染因子废水职工生活生活污水CODCr、氨氮等废气天然气燃烧供热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固废切割、加工中心工序边角料及铝屑铝挤压工序废模具模具油类使用废油桶矿物油、桶挤压工序废液压油矿物油切割工序含油金属屑切削液、铝职工生活生活垃圾果皮纸屑噪声各类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企业发展历程及概况杭州国科钣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3月19日,注册地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原主要从事数控电器、五金配件生产加工,原审批年产数控电器5000套、五金配件1000套的生产规模,原有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登记表批复[2009]332号)及环保验收(编号[2009]3-60号),并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110685814911W001Y)。2、现有项目生产设备因企业成立较早,现有项目审批时为登记表(2009年3月),根据现场踏勘,现实际机械加工设备与环评审批设备数量已有出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现有项目新增的机械加工设备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有项目生产设备清单如下表2-7。表2-7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原审批量现实际设备数量变化量1数控冲床+22剪板机+13激光切割机+14折弯机23+15普通冲床+16普通冲床+17普通冲床+18普通冲床+19普通钻床1+110切割机1011激光焊机3+312氩弧焊机2013弯圆机+114滚边机+115直线焊机+116拉丝机+117平面磨床+118车床3303、现有项目原辅材料对照原环评登记表及实际调查,原环评焊接材料等未申报,本次环评对其进行申报,现有项目主要消耗的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8。表2-8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序号原辅料名称年用量单位备注原审批量变化量现实际量1钢材200200t/a2不锈钢板100100t/a3数控电器配件50005000套/a4无铅焊丝+33t/a5氩气+200200瓶/a40L瓶装6二氧化碳+200200瓶/a40L瓶装7液氧+4040t/a1m3储罐8液氮+3535t/a1m3储罐9机械润滑油0.030.03t/a备注:液氧、液氮用途主要为在激光切割过程中,作为辅助气体使用,氧气可以促进金属的熔化,提高切割效率,尤其适用于碳钢等材料。液氮主要用于不锈钢的切割,液氮作为保护气体,以防止氧化,确保切割面质量优良。氩气、二氧化碳用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的保护气体,将空气隔离在焊区之外,防止焊区的氧化。4、现有项目工艺流程对照原环评登记表及实际调查,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下。⑴数控电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图2-2:边角料、金属粉尘焊接废气原材料落料折弯焊接配件组装成品图2-2数控电器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污图⑵五金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图2-3:边角料、金属粉尘金属粉尘原材料落料车加工钻孔成品图2-3五金配件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污图⑶钣金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图2-4:边角料、金属粉尘焊接废气原材料落料折弯焊接成品图2-4钣金加工工艺流程与产污图备注:为客户提供部分钣金加工业务。5、现有项目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及实际落实情况因企业成立较早,现有项目审批时为登记表,原环评分析较简单,未进行定量分析,本次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根据核算及统计得到(焊接烟尘为无组织排放,未能根据监测数据核算实际排放量,本次环评根据产排污系数手册产污系数进行核算)。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措施的采取情况见表2-9。表2-9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污染物名称审批排放量实际核算排放量审批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企业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气焊接烟尘未定量0.062t/a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未分析少量/安排人员及时清扫水生活污水废水量153t/a153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现项目地已纳管,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CODCr未定量0.006t/aNH3-N未定量0.0003t/a固体物边角料未定量1.5t/a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0.03t/a0.03t/a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3.6t/a1.8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染物源强计算说明:⑴废气现有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及金属粉尘。①焊接烟尘项目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由金属及非金属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蒸汽经氧化和冷凝而形成的。焊接烟尘的化学成分,取决于焊接材料(焊丝、焊条、焊剂等)和被焊接材料成分及其蒸发的难易。焊接烟尘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包括锡及其化合物、其他颗粒物),焊接烟尘产生量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24号)中的《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的09焊接-药芯焊丝-二氧化碳保护焊、埋弧焊、氩弧焊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20.5千克/吨-原料。项目年使用无铅焊丝3t/a,则产生焊接烟尘约0.062t/a。现有项目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②金属粉尘本项目原材料下料、钻孔等机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由于此类粉尘的比重较大,自然沉降较快,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附近,即影响范围较小,基本上全部集中于车间内排放。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及时清扫收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则少量的金属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⑵废水现有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53t/a,现项目地已纳管,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良渚污水处理厂尾水CODCr、氨氮、总氮、总磷主要污染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良渚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计(即CODCr:40mg/L、NH3-N:2mg/L),则排放量分别为CODCr:0.006t/a、NH3-N:0.0003t/a。6、现有项目达标性分析⑴废气现有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颗粒物,企业委托杭州科谱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根据杭州科谱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的检测(检测报告编号:杭科谱检测(2025)检字第2504240104号),检测结果见表2-10。表2-10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表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上风向1#总悬浮颗粒物mg/m30.2360.2450.2380.255/下风向2#总悬浮颗粒物mg/m30.3110.3020.3290.3221.0下风向3#总悬浮颗粒物mg/m30.4260.4170.4470.4231.0下风向4#总悬浮颗粒物mg/m30.4010.4210.3930.4121.0根据检测结果,监测日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检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⑵废水根据杭州科谱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对项目废水排口的废水检测(检测报告编号:杭科谱检测(2025)检字第2504240104号),检测结果见下表2-11。表2-11废水检测结果表单位:mg/L,pH值:无量纲采样地点废水排口1#标准限值采样时间11:3011:3012:3113:32样品性状无色澄清微臭无色澄清微臭无色澄清微臭无色澄清微臭样品编号S25042401-1-1-1S25042401-P01S25042401-1-1-2S25042401-1-1-3pH值8.0(26.7℃)8.0(26.7℃)8.0(26.8℃)8.1(27.2℃)6-9化学需氧量77798287500总磷0.080.080.080.078悬浮物46/5048400氨氮2.432.502.532.1735备注:S25042401-P01为平行样。根据检测结果,监测日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及悬浮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⑶噪声现有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折弯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根据杭州科谱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昼间(现有项目夜间不生产)对项目厂界进行的噪声监测(检测报告编号:杭科谱检测(2025)检字第2504240104号)。监测时的生产工况为现有项目正常生产状态下,因西侧紧邻杭州彭公铝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而无法布设监测点,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见表2-12。表2-12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表单位:dB(A)检测点位检测时间主要声源Leq测量结果标准限值厂界东1#05月21日11:12-11:17厂内生产噪声5860厂界南2#11:20-11:25厂内生产噪声57厂界北3#11:33-11:38厂内生产噪声55备注:检测期间,05月21日,天气状况:晴,风速:1.9m/s。根据检测结果,监测日现有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7、企业存在的问题杭州国科钣金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工艺主要为机加工,生产工艺较为简单,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提升环保理念,做好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的台账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储存和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⑴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1)达标区判断根据《2023年余杭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2023年1-12月,余杭区环境空气优良率88.5%,PM2.5平均浓度30.3μg/m3,PM10平均浓度51.0μg/m3;O3-90per浓度为157μg/m3,SO2平均浓度6μg/m3,NO2平均浓度26μg/m3,CO-95per浓度0.9mg/m3。(2023年数据扣除了沙尘天气影响,优良率、PM2.5、PM10、O3-90per数据出处为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3年12月杭州空气质量状况》)。表3-1余杭区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限值占标率达标情况μg/m3μg/m3%SO2年平均浓度66010达标第98百分位日均浓度91506达标NO2年平均浓度264066达标第98百分位日均浓度578071达标PM10年平均浓度517073达标第95百分位日均浓度10615071达标PM2.5年平均浓度30.33587达标第95百分位日均浓度677589达标CO年平均浓度660------第95百分位日均浓度900400023达标O3年平均浓度94------第90百分位8h平均浓度15716098达标综上,2023年余杭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⑵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特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浙江启迪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办公家具7500套、校具7500套、宾馆家具7500套、酒店家具7500套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TSP大气环境检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和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2和表3-3。表3-2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浙江启迪家具有限公司厂区TSP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东南约250m表3-3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监测点位名称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浙江启迪家具有限公司厂区TSP24小时平均0.30.181~0.20568.30达标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限值等相关质量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主要为石濑渠,其向南汇入北苕溪(编号为苕溪87),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北苕溪(独松—庄村分洪闸),水功能区为北苕溪余杭保留区,水环境功能区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保护范围为陆域:两岸纵深1000米、下游北侧至杭长高速公路以南(34km2),目标水质为Ⅲ,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距离北苕溪约3.8km,不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为了解本项目拟建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本环评引用《2023年余杭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水环境结论对项目附近地表水进行评价。公报内容如下:2023年,余杭区两大流域苕溪、运河总体水质分别为II类、Ⅲ类,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区控及以上12个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为100%,断面达到功能区要求为100%,保持稳定。从流域分布看,苕溪流域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运河流域二分之一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因此,北苕溪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能够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1幢,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项目所在地划定的区划代号为202,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的评价。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租用杭州彭公铝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故不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6、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厂区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底部硬化,且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排放,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建设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基本不存在污染途径,且项目非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试行),大气环境要求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农居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4。环境保护目标表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经纬度坐标保护对象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最近距离环境功能区经度/°纬度/°翁家村119.92082230.405398居住区东北侧约494m约286m约265m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石濑村朱家堰119.91049030.402962居住区西侧石濑村树根桥119.91273530.407893居住区西北侧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试行),地下水环境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租用杭州彭公铝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不在工业园区外新增用地,故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1、废本气污染物、二污染综求,详气扩建项目铝棒加热炉(工物排放标准》(GB907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见表3-5。表3-5工业炉窑)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8-1996)中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度参照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排放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炉窑大其中的颗粒窑大气限值要准序号类别排放限值(mg/m3)林格曼黑度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302003001(级)环境保护目标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环境保护目标现有项目无组织金属粉尘、焊接烟尘(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标准,详见表3-6。表3-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锡及其化合物//0.24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纳管接入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良渚污水处理厂尾水CODCr、氨氮、总氮、总磷主要污染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7、3-8。表3-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名称pHSSCODBOD5NH3-N*TP*(GB8978-1996)三级标准6~9≤400≤500≤300≤35≤8注:NH3-N、TP三级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3-8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名称pHCODBOD5SS氨氮TNTP(DB33/2169-2018)表1/≤40//≤2(4)≤12(15)≤0.3(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10≤10///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3、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控制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3-9。表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来源标准类别标准值Leq:dB(A)昼间夜间GB12348-20082类6050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指标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等相关文件,“十四五”期间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VOCs。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烟粉尘、SO2和NOX。⑵总量控制方案①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8号)等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无需区域削减替代。②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总量控制指标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新增的烟粉尘、SO2、NOx总量指标削减替代比例按1:1进行区域削减替代。表3-9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原环评核定总量原环评实际排放量本扩建项目总量“以新带老”削减量全厂建议总量本项目新增总量新增区域替代削减量(比例)废水CODCr未定量0.0060.0030.0090.009/NH3-N未定量0.00030.00020.0010.001/废气烟粉尘未定量0.0620.0070.0690.0690.069(1:1)SO2000.0050.0050.0050.005(1:1)NOX000.0470.0470.0470.047(1:1)备注:原环评审批时为登记表,登记表分析较简单,未对CODCr、NH3-N、粉尘进行定量计算,原环评未核定总量(即为0)。故本次扩建新增CODCr、NH3-N、烟粉尘总量按全厂核算总量计。本项目扩建后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为CODCr:0.009t/a、NH3-N:0.001t/a、烟粉尘:0.069t/a、SO2:0.005t/a、NOX:0.047t/a,并以此作为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NH3-N无需区域削减替代;烟粉尘、SO2、NOX的区域削减替代比例为1:1,则新增的烟粉尘区域削减替代量为0.069t/a,新增的SO2区域削减替代量为0.005t/a,新增的NOX区域削减替代量为0.047t/a。根据主管部门规定,烟粉尘暂不进行区域总量交易。本项目SO2、NOX总量指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在未获取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配额前项目不得投产。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租用杭州彭公铝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2500m2来实施生产,项目不新建厂房,无施工期污染影响,本报告对此不进行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⑴废气污染源强表4-1废气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生产线装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核算方法废气产生量(m3/h)浓度(mg/m3)量(t/a)工艺收集效率%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核算方法量(t/a)速率(kg/h)浓度(mg/m3)天然气燃烧供热铝棒加热炉DA001颗粒物产污系数200021.00.007/1000/排污系数0.00721.07200SO2产污系数14.70.005产污系数0.00514.7NOX产污系数137.50.047排污系数0.047137.5废气源强计算说明: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根据核算,项目管道天然气使用量约25000m3/a,天然气燃烧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天然气燃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量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天然气工业炉窑”的产污系数进行估算。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15m高的1#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则铝棒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表4-2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原料名称污染因子产污系数产生情况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3)天然气烟气量13.6m3/m3-原料34万m3/a-34万m3/a-颗粒物0.000286kg/m3-原料0.00721.00.00721.0SO20.000002Skg/m3-原料(S=100)①0.00514.70.00514.7NOX0.00187kg/m3-原料0.047137.50.047137.5注:①根据《天然气》(GB17820-2018),一类天然气含硫量≤20mg/m3,二类天然气含硫量≤100mg/m3,本项目保守起见,天然气含硫量取100mg/m3计算。⑵达标性分析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分析如下表4-3。表4-3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情况汇总表污染源类型产污点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标准排放量t/a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标准来源DA001天然气燃烧供热颗粒物0.00721.030《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SO20.00514.7200NOX0.047137.5300由上表可知,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规定。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在正常工况下均能达标排放。⑶非正常工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以下两种情况:设备故障和停电。设备故障又包括生产设备故障和环保设备故障。对于生产设备故障和停电导致的非正常工况,生产过程全部停止运行。由于生产设备的停止运行,因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也随之停止产生。而对于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环保设备如果发生故障,则污染物去除率将下降甚至完全失效,在此工况下环境影响增大。因此,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污染分析,主要考虑环保设备故障导致的非正常工况。本项目的有组织废气非正常工况,考虑废气处理装置完全失效,工艺废气未经处理排放。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无需处理,故废气处理装置失效不影响天然气燃烧废气的排放浓度。⑷排污口设置情况及排放标准排污口设置情况及排放标准如下表4-4。表4-4废气排放口及排放标准基本情况排放口污染物名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号名称类型坐标参数(高度、内径、温度)名称浓度限值(mg/m3)速率限值(kg/h)经度纬度DA001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119.91436630.404341H=15m,D=0.2,T=450℃(298k),Q=2000m3/h颗粒物《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30SO2200NOX300⑸废气排放监测方案本项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了相应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具体如下表4-5。表4-5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污染物类型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有组织废气1#排气筒颗粒物1次/年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其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SO21次/年NOX1次/年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1次/年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1次/年2、废水⑴废水污染源强项目废水产排情况见下表4-6。表4-6废水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排污环节名称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设施污染物环境排放情况排放形式排放去向排放口编号量(t/a)浓度(mg/L)工艺处理能力及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量(t/a)浓度(mg/L)员工生活生活污水水量76.5--化粪池--是76.5--间接排放良渚污水处理厂DW001CODCr0.0314000.00340NH3-N0.002300.00022废水源强计算说明:本次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人,不设职工食堂及职工宿舍,员工用水量以50L/d/人计,年生产天数300天,则员工总用水量为0.3t/d(即90t/a),排污系数以0.85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5t/a。生活污水水质参照城市生活污水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NH3-N等,污水水质参考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城市污水回用技术手册》中的典型生活污水水质数据,选取CODCr:400mg/L、NH3-N:30mg/L,则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031t/a、NH3-N:0.002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纳管接入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良渚污水处理厂尾水CODCr、氨氮、总氮、总磷主要污染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良渚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计(即CODCr:40mg/L、NH3-N:2mg/L),则排放量分别为CODCr:0.003t/a、NH3-N:0.0002t/a。⑵废水处理设施及排放口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下表4-7。表4-7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类型设施编号设施名称设施工艺生活污水CODCr、氨氮良渚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TW001化粪池沉淀和厌氧发酵DW001是否生活污水排放口一般排放口表4-8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经纬度废水排放量万吨/a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119.91403930.4038750.0077间歇生产运营期间良渚污水处理厂COD40氨氮2⑶废水排放标准表4-9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浓度限值/(mg/L)DW001CODCr《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纳管废水中氨氮、总磷达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500NH3-N35⑷废水排放监测方案本项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了相应的废水排放监测方案,具体如下表4-10。表4-10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监测点位单位性质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生活污水排放口非重点排污单位流量、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1次/年⑸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纳入良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良渚污水处理厂位于良渚港、潘塘河交叉口东侧,良渚污水系统主要包括良渚西片污水干管系统、勾庄片区污水干管系统、仁和片区污水干管系统、瓶窑污水干管系统。良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2万m3/d,2007年初基本完成污水主干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二期扩建工程在原有一期工程预留地实施,扩建工程规模为1.9万m3/d,在2010年10月底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10月深度处理工艺顺利投产。2014年在原有良渚污水处理厂的规划空地上实施了良渚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扩建工程规模为3万m3/d,其中预处理及部分配套附属建构筑物规模为6万m3/d,于2016年12月顺利通水。三期工程建成后,良渚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6.9万m3/d,尾水排放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2018年3月,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通过余杭区环保局审批(《杭州市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四期工程扩建3.0万m3/d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设计出厂水质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不包括对现有一、二、三期工程的提标改造),尾水利用污水厂现状排污口排放良渚港。目前良渚污水处理厂一、二、三、四期工程均已正式运行,总规模为9.9万m3/d(约10万m3/d)。根据2023年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的函》,良渚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完成清洁排放改造,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省标。故良渚污水处理厂尾水CODCr、氨氮、总氮、总磷主要污染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了解杭州余杭净水有限公司良渚污水处理厂现状运行状况,本次评价收集了该污水处理厂2025年1月17日监测数据(数据来源: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监测数据具体见下表4-11。表4-11杭州余杭净水有限公司良渚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测数据出口浓度标准限值单位达标情况pH值6.96-9无量纲氨氮(NH3-N)0.4204mg/L2025.1.170.071mg/L粪大肠菌群数<201000个/L化学需氧量2040mg/L监测时间监测项目动植物油六价铬<0.0040.05mg/L色度830倍石油类0.121mg/L烷基汞<0.0000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6.610mg/L悬浮物<41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050.5mg/L总氮(以N计)8.7912mg/L总镉0.000070.01mg/L总铬<0.030.1mg/L总汞<0.000040.001mg/L总磷(以P计)0.090.3mg/L总铅0.00020.1mg/L总砷0.001640.1mg/L杭州余杭净水有限公司良渚污水处理厂受纳水体为良渚港,其设计日处理量为99000m3/d,监测日生产负荷约72.7%,富余处理能力约27027m3/d。由上表可知,良渚污水处理厂尾水CODCr、氨氮、总氮、总磷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实施后入网水量新增0.255m3/d,需处理水量尚在良渚污水处理厂的余量范围之内,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纳管送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良渚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量造成冲击,也不会对良渚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造成冲击。本项目废水纳管不会对良渚污水处理厂造成不利影响。3、噪声本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挤压机等新增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根据同类企业类比调查,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效果详见下表4-12。表4-12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数量(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位置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m1生挤压机170/1设置59301458.024h/d2038.012产车间切割机(挤压线)80/1减振基础,厂房隔声3442664.424h/d2044.43校直设备70/13842556.024h/d2036.04铝棒加热炉65/16529259.024h/d2039.05牵引机65/12732551.024h/d2031.06加工中心884/140341560.58h/d2040.57模具加温炉65/15721355.524h/d2035.5注:表中坐标以厂界西南角(119.913722,30.404030)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Z轴取车间平面为0。一个车间的同种设备作为一个声源组,按点声源组进行预测。⑵厂界噪声达标分析采用HJ2.4-2021《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声环境》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模式进行预测。①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如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从63Hz到8KHz标称频带中心频率的8个倍频带),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Lp(r)按公式(1)计算:LrLDA(1)PwcAAdivAatmAgrAbarAmiscDc—指向性校正,dB;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的级的偏差程度。指向性校正等于点声源的指向性指数DI加上计到小于(sr)立体角内的声传播指数DΩ。对辐射到自由空间的全向点声源,Dc=0dB。A—倍频带衰减,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如已知靠近声源处某点的倍频带声压级Lp(r0)时,相同方向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Lp(r)可按公式(2)计算:LrLrA(2)PP0预测点的A声级LA(r),可利用8个倍频带的声压级按公式(3)计算:1.0LrL8LAr10lg10Pii;(3)i1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ΔLi—i倍频带A计权网络修正值,dB(见附录B)。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级,只能获得A声功率级或某点的A声级时,可按公式(4)和(5)作近似计算:LrLDA(4)AAwc或LrLrA(5)AA0A可选择对A声级影响最大的倍频带计算,一般可选中心频率为500Hz的倍频带作估算。②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如上图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公式(6)近似求出:LLTL6(6)P2P1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也可按公式(7)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L10lgQ4(7)P1W4r2R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公式(8)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N1.0LLP1iT10lg10P1ijj1(8)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公式(9)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TLTTL6(9)P2iP1ii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然后按公式(10)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LT10lgs(10)WP2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③噪声贡献值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行将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1NM1.0LLeqg10lgti101.0LAitj10AjTi1j1式中: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预测参数:房子的隔声量由墙、门、窗等综合而成,一般在10~25dB。消声百叶窗的隔声量约10dB,双层中空玻璃窗隔声量取25dB,框架结构楼层隔声量取20~30dB,隔声屏隔声量取8dB。该项目隔声量取20dB。本项目原产品机械加工实行单班白班制,本次扩建铝型材加工实行24h生产,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所在厂区各预测点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13。表4-13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预测点评价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本底值58/57///55/贡献值42.742.739.439.447.247.248.048.0预测值58.142.757.139.447.247.255.848.0达标限值≤60≤50≤60≤50≤60≤50≤60≤50达标/超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备注:现有项目西侧本底值因紧邻杭州彭公铝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而无法布设监测点,现有项目夜间不生产故未进行夜间噪声(夜间本底值)监测。由预测结果可知,经实体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项目噪声对评价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⑶声环境可行性分析为保证本项目噪声能稳定达标排放,对于运行设备产生噪声污染须采取如下的治理措施。①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②设备安装时对生产设备做好防震、减震措施,根据设备的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泥土台座或防震垫,保证有效防震效果。③合理布置设备安装位置。④生产车间配备完好的门窗,生产期间关闭门窗。⑤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通过所述措施治理后,噪声会有显著降低,且经过预测判断,企业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⑷厂界环境噪声监测方案本项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了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监测方案,具体如下表4-14。表4-14噪声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噪声厂界四周Ld1次/季《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⑴污染源强核算表格表4-15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产生环节属性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物理性状环境危险特性年产生量(t/a)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利用处置量(t/a)环境管理要求1边角料及铝屑切割工序一般固废//100袋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100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2废模具挤压工序一般固废//0.4堆放0.4一般固废小计100.4//100.43废油桶油类使用危险废物矿物油T,I0.18加盖密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0.18危废仓库暂存,做好三防4废液压油挤压工序危险废物矿物油液T,I0.3桶装0.35含油金属屑切割工序危险废物切削液固态T0.5桶装0.5措施危险废物小计0.98//0.986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固态/0.9桶装环卫清运0.9设生活垃圾收集点表4-16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表工序/生产线装置固体废物名称固废属性产生情况处置措施最终去向核算方法产生量(t/a)工艺处置量(t/a)切割工序切割机边角料及铝屑一般固废类比法100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100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挤压工序挤压机废模具类比法0.40.4油类使用油类使用废油桶危险废物产污系数法0.1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0.1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挤压工序挤压机废液压油产污系数法0.30.3切割工序切割机含油金属屑类比法0.50.5职工生活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污系数法0.9环卫清运0.9环卫清运固废源强核算说明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及铝屑、废模具、废油桶、废液压油、含油金属屑及生活垃圾。①边角料及铝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及铝屑,预计产生量约为100t/a。边角料及铝屑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②废模具本项目挤压过程中会产生废模具,预计产生量约为0.4t/a,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③废油桶本项目油类物质使用后会产生废油桶,预计产生量为0.18t/a。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08/900-249-08,经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④废液压油本项目挤压设备使用过程中需使用液压油,液压油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产生量约为0.3t/a。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08/900-218-08,经桶装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⑤含油金属屑本项目铝棒切割过程中采用切削液进行切割,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槽渣定期清理,该过程中主要会产生少量的含油金属屑,预计年产生量为0.5t/a。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09/900-006-09,经桶装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⑥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为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本项目新增员工6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⑵处置去向及管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暂存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具体见表4-17。表4-17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预测产生量(t/a)一般固废/危废代码*利用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边角料及铝屑切割工序一般固废100900-002-S17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2废模具挤压工序0.4900-099-S173废油桶油类使用危险废物0.18HW08/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4废液压油挤压工序0.3HW08/900-218-085含油金属屑切割工序0.5HW09/900-006-096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0.9/环卫清运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代码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由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布置在车间外东南侧,面积约6m2,危险废物每天集中收运至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暂存。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见下表4-18。表4-18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废油桶HW08900-249-08车间外东南侧6m2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内密闭、分类存放3t一年2废液压油HW08900-218-083含油金属屑HW09900-006-09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面积约为6m2,从贮存能力上可以满足。根据分析,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98t/a,清运周期为一年。因此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可以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的要求。⑷固体废物管理要求1)一般固废管理要求①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采用库房,因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注册并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填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等数据。③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④根据《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23]28号)要求,工业固废转移应依托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2)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单位须设立专门用于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并做好标识。要求如下:①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且应避免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材料接触。②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液态废物和固态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其环境管理要求妥善处理。④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⑤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⑥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⑦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⑧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⑨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⑩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⑪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分类堆放贮存,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液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⑫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且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⑬建设单位在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应根据HJ1259-2022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⑭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及环境事故责任主体。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本环评中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的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分析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较少,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挥发性有机物;生活污水纳管排放,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本项目厂区地面已硬化,危废等泄漏会致使土壤直接受到污染,通过包气带渗透到潜水含水层而污染地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