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厂房出租招标采购公告(中山市三乡镇古鹤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025)



古鹤村松毛埔4号厂房(1273.42㎡)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2-N2442000725101984B-20250816-001277-2

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市交易编号: 三乡镇镇集资竞20250469
附件链接:  
5方案  
6合同
  

   中山市三乡镇古鹤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定于 2025年9月3日10:00时(北京时间)对古鹤村松毛埔4号厂房(1273.42㎡)出租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古鹤村松毛埔4号厂房(1273.42㎡)出租

 
  (二) 资产标的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详细用途

古鹤村松毛埔4号厂房
200018011001-WY0059
001
1273.42平方米
1273.42平方米
11.00元/平方米·月
古鹤村松毛埔
厂房
厂房

 
   (三)租赁/承发包年限:3年;    (四)拟合同起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 至 2028年9月15日;    (五)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是;    (六)免租期:无;    (七)交易底价:11.00元/平方米·月 最低加价幅度:0.50元;    (八)交易保证金(元): 28015.00 ;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元):28015.00 ;    (十)租金递增情况:不递增 ;    (十一)租金收取周期:每月;    (十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    (十三)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四)项目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五)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十六)其他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中介公司报名,且竞投人无违反诚实守信等不良记录。 2.竞投人必须为实际经营者,并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出租的物业没有取得房地产权证,存在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风险。租赁期间,若出租的物业因违建须拆除的,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于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出租方无息退还合同保证金及预交的租金给承租方。 4.出于维稳及维护集体经济利益的考虑,竞投人应在报名前充分了解物业现况,如因竞投人了解不足而导致的一切经济纠纷和矛盾,均由竞投人自行解决,出租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厂房的维护管理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应定期检查厂房。如需维修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漏水、电线和开关更换等及其他问题。 6.本项目原租户有法定优先权。如非原承租方投得,新承租方需:①给出最少一个月时间让原承租方搬迁,搬迁期间租金继续由原承租方交纳;②原承租方应保证资产以适租转态移交新承租方;③若该资产存在附着物原承租户无法搬迁,则由原承租方和新承租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需经出租方聘请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属原承租方的,由新承租方按评估价赔偿给原承租方,且评估费用由新承租方支付,若新承租方对评估费用产生不同意,则没收保证金,交易中止。 ;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 。各竞投意向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系统到账信息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报名所在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集体资产竞投保证金对应物业子账户,并上传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纳入广东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投;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要求:无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主体身份类别在系统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 → 报名成功,具体如下:   (1) 报名竞投前,竞投意向人需登录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竞投意向人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保证金子账号,竞投意向人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款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上传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显示不成功的,请及时拨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村(组)级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   (4)其他事项:   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5)交易保证金缴纳 :     ①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一份保证金只能对应一个交易项目。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并缴纳对应项目的保证金。     ②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③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④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三、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参与竞投。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竞投结束后,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由镇街交易服务机构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发布,可通过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站或中山市内布放的“粤智助”终端查看。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须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确认并签署合同;如有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情况,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须在事项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同时按合同中费用缴交规定缴交相关费用。

 
五、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1.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 个工作日内本金及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竞得项目的,对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本金划拨至发标单位指定的中标保证金转押金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交易期间,保证金利息按开户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付。   3.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主账户的保证金,银行系统当天自行原路退回,原则上不迟于次日,由于不可抗力情况另作处理;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的,须在竞投项目结束后,错入的保证金及产生的利息由银行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4.对中标的竞投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按发标单位要求缴交押金、事后审核不符合投标要求等相关款项的,则视作放弃租用、受让或承包,竞投人已缴纳的保证金由发标单位作罚没处理,对交易标的发标单位有权另作处理。保证金产生的利息,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六、其他事项

 
  1.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注册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及竞投等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竞投人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2.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成功报名本项目的本人账户参与竞投。   3.竞投期间,若因平台异常导致正常竞投无法达到规定时长,且有竞投人提出异议的,报请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进行竞投。   4.所有竞投人请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并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若参加投标即认可标的物招标现况,竞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交易资产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标的物经营范围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中标者所须签订租赁/转让/承包合同作为该投标方案组成部分(附件),与该公开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标者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该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6. 业主方对披露的交易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权属、用途等相关信息)负责,竞投人在投标前,应自行了解、核对交易标的信息,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使用用途瑕疵等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七、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6680990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6680990

 
八、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60-86684803

 
 
 
中山市三乡镇古鹤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5年8月27日    

合同编号: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山市三乡镇古鹤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厂房概况1.本协议项下的厂房,位于古鹤村松毛埔4号厂房。厂房建筑总面积为1273.42平方米,占地总面积1273.42平方米(见附图),土地所有权证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28604号,房产证号:无证,出租给乙方作工业用途。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厂房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古鹤村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开办企业。如乙方需要改变生产行业或改变厂房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第二条租用期限厂房租用年限为3年,即从2025年月日至2028年月日止。第三条计租方式(1)租金标准按产权面积计算,每月租金为:11元/m,按租赁面积及租金标准计算,每月应交纳租金总额为:14007.62元/月(含租赁发票税金),年租金总额为:168091.44元/年。(2)租金递增方式:无第四条租金交纳(一)在本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28015(大写:贰万捌仟零壹拾伍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注:竞投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向承租方开具合同履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厂房的使用权。(二)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月收取,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逾期缴交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按累计的应付月租金的1%(百1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则按每天0.03%(万分之三)计算。累计逾期一个月,经甲方发放催缴通知单后仍不缴纳租金的,则甲方有权对出租物业采取停水、锁门等方法。累计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按合同约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对出租物业进行清理,重新招租,且可向乙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第五条厂房使用(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二)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厂房结构构成影响。租赁期满,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归甲方所有。(三)乙方使用厂房期间,应当自行落实“门前三包”,包括:包卫生:负责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包括地面清扫保洁、清除污渍、垃圾分类收集等,确保责任区内地面千净。包绿化:负责责任区内的绿化维护,包括草坪、花卉、树木和绿化设施的维护,以及防止攀折花木、践踏绿地等行为,保持绿化带内树木、花草生长良好。包秩序:负责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秩序,包括禁止乱堆杂物、乱设摊点、乱停车辆等行为,以及清除建筑物上乱贴、乱挂和乱写乱画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有序。第六条厂房转租、转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分)租、转借承租物。只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2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2日内交甲方存档。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第七条税费规费缴交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费、水电费等),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第八条厂房保险购买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厂房基础设施建设乙方租用厂房后自筹资金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第十条厂房设施设备加建乙方租用厂房后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村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因设施检修、安保、防火、救火、救护及其它管理上的需要,在必要时进入该厂房进行巡视或检查。甲方行使该项权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不得因此影响乙方对该厂房的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如果乙方认为必要,可由乙方人员陪同进行。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事后及时通知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厂房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2.乙方不得从事聚众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3.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4.租赁期间,厂房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检查厂房。如需维修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漏水、电线和开关更换等及其他问题。5.如电梯、消防设施的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电梯、消防设施的使用风险由乙方负责承担。6.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已对厂房的线路、电线进行了安全确认。今后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当随时对厂房内的电路、电线进行安全检修,排除安全隐患,若因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发生火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在消防、安保、安全生产、卫生、环保和购买相关保险中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工人工资(社保)和其他一切费用、债务、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在乙方使用厂房期间,应当守法经营。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任何债务、义务、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甲方的任何财产进行清偿或赔偿。在这些纠纷或责任发生时,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相关情况,征询甲方意见,并优先选择不影响厂房的方式解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9.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以任何理由发生不按时支付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要求退租或终止合同、主张合同无效、拖欠工资或水电费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履约保证金、追回拖欠款项,且乙方应在限期内将租赁物完好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处置租赁物内的乙方物品、计收违约金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收回租赁物。4第十二条厂房续租租用年限届满,甲方无偿收回厂房使用权。如需继续出租,甲方必须将该厂房重新进行交易。乙方如继续租用,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如乙方不再租用,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拆除物业的固定装修。物业如有损坏,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或赔偿。第十三条厂房土地征收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村因建设发展、违建清拆、城市更新需要收回本合同约定的厂房或土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双方无须赔偿。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日之日,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二)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出租物: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分)租、转借承租物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筑物结构;3.损坏承租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物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经甲方或有关部门催收两次以上的(含本数);7.拖欠租金累计三个月以上(含本数);8.未落实“门前三包”的。(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若甲方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弥补乙方损失;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第十六条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时51.乙方应于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10日内结清相关费用,清理厂房,并将厂房以适租的状态移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7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搬迁的占用费。逾期超7天仍不清理的,视为乙方放弃对厂房内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作任意处分。2.乙方不得拆除厂房内电线、开关、消防设施等固定设施。第十七条若乙方将厂房作为营业地址进行了工商登记,应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5日内到工商部门按要求办理完毕地址变更登记或注销等手续。否则,视为乙方同意向甲方继续支付租金至乙方履行完成地址变更手续。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任何一方违约的,均需向守约方承担因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第十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司法所、镇农村经管站各留存一份。第二十条补充协议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房产平面图一份;2.乙方法人身份证复甲方乙方法定名称:中山市兰乡镇古鹤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盖章)法定名称:(盖章)法定地址:古鹤村鹤前南路37号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13326936323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