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25)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15日10时至2025年1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房屋坐落:上海市嘉定区昌吉路166-3号1-2层;产权证号:嘉2007010257;建筑面积:495.98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07年;房屋用途:店铺;房屋总层数:18层;核准日期:2007-05-10。土地宗地号:嘉定区安亭镇104街坊18/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27166.00平方米;房型图:无记载;使用期限:2003-07-25至2073-07-24止)。
权利负担及特别告知:
(1)该房屋目前空置状态,法院负责腾退。
(2)该房屋权属状况为企业。
(3)该房屋税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为各自承担(详见本公告第十一条)。
(4)该房屋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9元/平方/月,截止2022年1月至今未支付,共计约人民币39000元(仅供参考)。
(5)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目前水费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共计欠费人民币:323.4元;电费于2025年3月3日已付清,目前暂无欠费(仅供参考)。

二、变卖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至2025年1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评估价:689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386.4万元;保证金:3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网络司法变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由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5年10月10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变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 65731200
牛先生(上海天城拍卖行):15900775677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3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2273347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27日

标的列表:

上海市嘉定区昌吉路166-3号1-2层(https://paimai.jd.com/item/3B5E1FADD683EDC6E91CCFE69AA68D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