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沈阳镁颂广告有限公司、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因被执行人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本院(2022)辽0291民初6737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依法对案涉财产进行委托评估,辽宁中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收委托后,于2025年7月21日出具辽宁中恒信资评字【2025】第48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已依法送达。本院已作出(2025)辽0291执恢36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金州区香树花城B区编号为B196号、B197号、B198号、B199号、B200号、B201号、B202号、B203号、B204号、B205号、B206号、B207号、B208号、B209号、B210号、B211号、B212号、B263号、B264号、B265号、B266号、B267号、B268号、B269号、B144号、B145号、B146号、B147号、B148号、B149号共计30个车位使用权。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送达(2025)辽0291执恢365号执行裁定书,并就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告知(具体信息详见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如对本次拍卖有异议,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依法在网络司法平台进行拍卖,具体相关拍卖事宜请自行了解。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19104111009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竞买公告

本项目咨询、代办、贷款等服务机构(辽宁法拍)客服电话:预约看样0411-84313558、贷款咨询1384082300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至2025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
大连市金州区香树花城B区地下30个车位使用权:

序号
车位编号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1
B196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
B197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3
B198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4
B199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5
B200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6
B201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7
B202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8
B203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9
B204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0
B205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1
B206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2
B207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3
B208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4
B209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5
B210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6
B211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7
B212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8
B263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19
B264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0
B265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1
B266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2
B267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3
B268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4
B269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5
B144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6
B145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7
B146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8
B147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29
B148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30
B149号
51000
35700
7000
300

标的物所在地:大连市金州区香树花城小区。
特别说明:此次拍卖车的车位存在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风险,根据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回函,评估对象不在人防工程范围。开发单位对外销售使用权,使用年限为自车位使用权成交之日起至本小区住宅使用年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产生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拍卖或变卖成交以后,买受人向法院申请下达《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需提供在拍卖成交日期之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咨询时间:2025年8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1-84313558;展示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买受人可自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标准,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节假日除外)。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7日内一次性一笔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6228400567041500161)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缴纳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网实名认证相一致),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助机构与京东网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联系人:刘法官 19104111009
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网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标的列表:

大连市金州区香树花城B区编号为B268号车位使用权(https://paimai.jd.com/item/C49C6A6A7D41070D7BDEAF7A3BDB248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