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复垦招标采购公告(2025)



索引号: 79821709F/2025-00059
主题分类: null
发文机关: 红原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8-28 15:22:29
发文字号: 无 〔2025 〕 无号

红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4标(第一期)临时用地的批复

四川华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4标段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4标段(第一期)临时用地复垦项目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红林地临时审〔2025〕5号)、《关于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4标段(第一期)临时用地临时征占用湿地的意见》文件批复,同意你单位使用红原县瓦切镇达峨村、阿木乡峨扎村、邛溪镇热坤村临时用地,占用草地2.5963公顷、湿地1.5743公顷。
二、临时用地批复面积为4.1789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2.5963公顷、沼泽草地1.5743公顷、河流水面0.0083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至2027年6月22日结束,期满后请按程序做好土地植被恢复等工作。

红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地复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