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9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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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文安县昌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5]128号

128文安县昌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审批意见.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制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