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0条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K〔2025〕034号批复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7.0964公顷。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2025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地块03
二、征收土地位置:
蒋王街道悦来村安塘组、西黄组、悦来组;新盛街道大刘社区中心组范围内。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蒋王街道悦来村安塘组0.2224公顷,其中耕地0.2157公顷;
蒋王街道悦来村西黄组0.0859公顷,其中耕地0.0270公顷;
蒋王街道悦来村悦来组1.7521公顷,其中耕地1.0667公顷;
新盛街道大刘社区中心组0.1089公顷,其中耕地0.0650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组别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
0.2224
蒋王街道悦来村安塘组
41.25万元/公顷
2.75万元/人

0.0356
蒋王街道悦来村西黄组
41.25万元/公顷
2.75万元/人

1.4437
蒋王街道悦来村悦来组
41.25万元/公顷
2.75万元/人

0.1089
新盛街道大刘社区中心组
41.25万元/公顷
2.75万元/人

建设用地
0.0503
蒋王街道悦来村西黄组
82.5万元/公顷

0.3084
蒋王街道悦来村悦来组
82.5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标准和实际数量进行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耕地:2.25万元/公顷。
五、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蒋王街道悦来村安塘组6人、悦来组23人;新盛街道大刘社区中心组2人。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