钕铁硼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钕铁硼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钕铁硼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钕铁硼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区南渡路55号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2日
建设单位: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钕铁硼扩建项目验收意见.pdf
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钕铁硼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租赁宁波今朝服饰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区南渡路55号的B幢厂房,从事钕铁硼加工,主要应用于微型永磁电机、手机微型振动马达、仪器仪表、感应器、钟表音响、家用电器等领域。企业于2017年8月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年加工60吨钕铁硼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0月11日取得批复(奉环建表[2017]155号),2018年6月1日通过验收(奉环验[2018]018号)。又于2020年9月委托浙江青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钕铁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于2020年12月18日予以批复(奉环建表[2020]303号)。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300吨钕铁硼扩建项目,目前项目处于稳定运行阶段,已具备验收条件。宁波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9日对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钕铁硼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监测数据结果,并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自行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二工程变更情况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具体分析如下:(1)建设性质: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不变;(2)生产规模:项目生产规模仍为年加工300吨钕铁硼,不变;3)地点:项目地址仍为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区南渡路55号,不变;1(4)生产工艺:本项目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不变,故原辅材料用量均不变。由于对生产设备数量的预估不足,为达到设计产能要求,部分设备数量发生变化(详见表3-3)。本项目增加的设备均无废气废水产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声环境,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项目北侧150m处的郭范村,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四周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故不会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加重;5)环境保护措施:不变。综上所述,本项目存在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隔油+反应+沉淀+MBR膜处理)处理后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煮料车间、清洗车间内实施干、湿区分离,各项措施按要求落实;2、废气:,本项目粘料废气、煮料废气共用一根15m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3、噪声:布局合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日常生产中,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平稳运行;4、固废:本项目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含油废木屑、废胶水瓶、含油污泥、压滤污泥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9日),废水总排口废水中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2、废气2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9日),粘料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D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9日),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六、验收结论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可以通过验收。七、后续要求加强现场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杜绝二次污染。宁波市罗氏磁业有限公司2021年5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钕铁硼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