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旧村改造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埔府征〔2025〕51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5〕5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的3.38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五福堂一、二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39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旧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东至新田村,南至镇龙村,西临九龙大道,北至广河高速。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386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经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成员(股东)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同意、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和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3.3867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弃产)和回迁安置两种补偿方式,或者以两种补偿方式结合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3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1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旧村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