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嵊泗县林业局、嵊泗列岛风景名胜管理局)2025)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5)第49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 2025)第 49 号
发布时间:2025-09-02 17:30
信息来源:登记科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559532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49
陈庆良、曾小庆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嵊泗县菜园镇基湖村兴基路38号401室
嵊房权证菜字第4170413号
陈军
登记机构: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9月2日
顶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