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破产清算招标采购公告(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
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应收出资款债权的公告
(第十一次)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30日作出(2022)湘07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破产人或湖南斯盛)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2022)湘0703破2号决定书,指定湖南道明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9月9日10时至2025年9月10日10时止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公开拍卖湖南斯盛应收出资款债权破产财产。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次拍卖活动,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根据湖南斯盛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财产变价方案,组织实施的公开处分破产人破产财产的活动。
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下列各项提示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受约束。
1、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遵守《拍卖须知》,理性参拍。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会产生没收保证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的法律后果。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可能因标的物清偿义务人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落不明、无住所、被吊销、注销、强制清算、破产、无财产清偿或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等诸多风险因素,竞买人竞买前应尽职调查,再审慎作出参与竞买的决定。
3、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部分或全部不能获得受偿的风险予以确认,并愿意承担。竞价成功后,买受人不得拒付竞价款或请求减少竞价款或索赔。
4、管理人提供拍卖资料(包括拍卖公告、标的物介绍、拍卖须知等)不构成对标的物债权竞拍转让后受偿程度的任何保证,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5、竞买人系破产人的债权人(含已知或未知的)的,不得以享有的债权抵付竞拍款项。
6、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撤回、终止本次拍卖。管理人中止、撤回、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并不得主张赔偿。
二、拍卖标的、竞价保留底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1、拍卖标的和价值确定。
(1)标的物详情。湖南斯盛应收股东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盛)出资款所形成的应收款债权(以下简称标的物)。该标的物载体由生效法律文书和执行文书组成。内容如下: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鼎城法院)于2023年7月4日作出(2023)湘0703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深圳斯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斯盛缴纳出资22094355.88元,并支付利息(以22094355.88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6日起按一年期LPR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湖南斯盛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272,财产保全费5000,保全担保费15000元,合计172272元,由深圳斯盛负担。
前述判决生效后,湖南斯盛已申请强制执行。因深圳斯盛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鼎城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竞买人可以到管理人处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标的物情况。
(2)拍卖标的物价值及起拍价确定。根据湖南斯盛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的变价方案,以2025年3月17日为基准日,确定标的物资产价值包括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22,266,627.88元。以该价值下降50%确定为首次起拍价,即为11,133,313.94元。如流拍后继续多次拍卖的,不考虑资产价值确定日后的利息、迟延履行金的变动。继续多次拍卖的,以公告载明的起拍价为准。
2、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标的物起拍价(即保留底价):3,450,000.00元。
保证金:340,000元。
增价幅度:5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竞买人条件
1、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管理人不做资质条件审查。
2、资格。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取得竞价资格。竞买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竞价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本人行为。
3、代理。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应在竞价前2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如未按本款规定时间提交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本人行为。
4、禁止。管理人、拍辅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尽职调查
自公告发布起至开拍前一天为标的物尽职调查期间。如需尽职调查的竞买人,可在工作日来管理人处查阅标的物的详尽文件。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如管理人中止或撤回拍卖活动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
2、竞买人应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支付阿里破产强清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以确保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保证金冲抵竞价款后的竞价余款,竞买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管理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管理人账号:368220100100339607;
户名: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竞买人竞价成功后,应根据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规定,支付淘宝软件服务费。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竞买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平台支付,非管理人收取。竞买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标的物转让与通知
1、竞价成功的竞买人,自缴清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即受让本次拍卖的应收账款债权(指拍卖的标的物)。竞买人如需签订标的物转让协议的,可于缴款后三日内到管理人办公所在地(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常蒿路50号1楼临街门面)办理。
2、竞买人缴清竞价款后30天内,管理人以湖南斯盛名义向标的物清偿义务人送达债权转让通知,对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3、有关标的物载体,竞买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管理人也可提供。
十、违约责任
竞价成功后,竞买人未按本公告指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竞价价款,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缴清的,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原竞买人应承担补足责任。
十一、特别告知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本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2.阿里拍卖技术咨询:400-822-2870。
3.管理人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常蒿路50号1楼管理人接待处,联系电话18942080825.
4.法院监督电话:0736-7359521。
5.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解释权归管理人。
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2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湖南省 常德市 鼎城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