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标采购公告(宁乡市人民法院2025)


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宁乡市玉潭镇金亭路12号(锦绣兰亭)2栋2010室房屋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18日10 时至2025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乡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31/0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据《宁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表》登记记载:房地坐落宁乡市玉潭镇金亭路12号(锦绣兰亭)2栋2010室房屋,房产证号为:湘(2019)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28212号,建筑面积:136.64㎡, 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类型和规划用途均为: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竣工时间:2011年01月01日,登记日:2019年12月10日,有电梯,总层数/实际层数为23层/20层,装修现状为精装修。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1、拍卖房屋已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2、该标的物评估价由“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出具,起拍价不包含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3、本次拍卖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给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并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任何中介机构因该标的作出的承诺、签订的中介合同,均不代表本院及辅助机构立场,亦不受法律保护。除该标的应缴、欠缴的税费、过户费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外,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费用,中介机构以任何名义收取的费用均与本院及辅助机构无关。建 议意向竞买人自行参与竞拍。
网络评估价:618758元;起拍价:445507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起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3时到17时);看样时间暂定为开拍前五天,看样有意者需提前与法院辅助机构19209255026(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将进行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而参拍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且无异议,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相应的义务主体承担,其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天与本院联系。
八、与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9月26日16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 宁乡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营业部
账号: 6232637500105946811
联 行 号: 1045 5100 3714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及“(2025)湘0182执2094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9209255026(黄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0731-870580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乡市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