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囊谦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青2725执恢14号
一、拍卖财产:
财产
被执行人朋措羊吉所有的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56号1号楼1单元1062室
评估价:
915552.80
保证金:
60000
起拍价:
915552.80
加价幅度:
5000
财产所在地:
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56号1号楼1单元1062室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
(2021)西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897号
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7390.14m/房屋建筑面积:158.05m
使用权年限
2013年03月05日起2080年03月05日止
装修
简装
实际用途
商品房
朝向
南北
房屋结构
砖混
关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其他说明:1.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56号1号楼1单元1062室,不动产单元号:630105 002205 GB00003 F0007002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共有宗地面积:7390.14m/房屋建筑面积:158.05m 用期限2013年03月05日起2080年03月05日止,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3.91m,专有建筑面积:133.48m,分摊建筑面积:24.57m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11,房屋所在层:6房屋竣工时间:2015年10月20日。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拍卖成交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已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拍卖网址为: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87D7FC53977BDFF3D3795768AB6DD1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