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 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5)



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惠州汇能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中区ZKD-003-02号地块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方式:"mailto:1551675274@qq.com" style="">1551675274@qq.com

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 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惠州汇能精电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2025年9月2日,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检测单位等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中区ZKD-003-02号地块。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26390m²,总建筑面积70431.05m²,项目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源控制器、逆变器、控制逆变一体机、磷酸铁锂电池的生产,年产太阳能电源控制器90万台、逆变器10万台、控制逆变一体机5万台、磷酸铁锂电池40万kWh(约3万个)。迁建后原厂址不再使用。项目拟设员工240人,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5年2月,惠州汇能精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蓝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3月12日取得《关于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仲恺)建〔2025〕64号)。第1页共5页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5年4月1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6月30日竣工完成建设,于2025年8月1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1300MA52UQJN1G001W),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31日进行生产调试,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3日进行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情况稳定。(三)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的主体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污染防治措施:①环评要求回流焊、波峰焊、后焊、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排放;三防漆涂覆及固化、灌胶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后,回流焊、波峰焊、后焊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排放,灌胶及烘干、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接入DA001排气筒排放;三防漆涂覆及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进行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排放。②环评要求焊接、打磨产生的少量粉尘可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后,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滤筒除尘装置”(TA005)处理后由DA004排气筒排放,即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运营期废水第2页共5页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市潼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水喷淋水定期沉淀捞渣及补充损耗后循环使用,喷淋塔水定期更换,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水性切削液配置水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更换的废切削液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二)运营期废气项目具体的废气处理工艺如下:①回流焊、波峰焊、后焊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排放。②灌胶及烘干、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接入DA001排气筒排放。③三防漆涂覆及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进行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排放。④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滤筒除尘装置”(TA004)处理后引至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⑤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至顶楼的1套“滤筒除尘装置”(TA005)处理后由DA004排气筒排放。⑥厨房工作时产生的厨房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TA006)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⑦点焊工序产生的烟尘、圆锯及锯床下料产生的粉尘、CNC加工产生的油雾,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三)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转动机械部位加装减振固肋装置,减轻振动引起的噪声,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严格管理制度,减少作业时产生的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源,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等措施降噪。(四)运营期固体废物第3页共5页(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网、金属碎屑及其边角料、打磨粉尘、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锡渣经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委托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3)危险废物:废空桶、废抹布、废切削液、喷淋塔废水、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调试期间,项目各项环保处理设施均稳定运行。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DE8122),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DA001排放口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DA002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DA003排放口及DA004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的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的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第4页共5页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项目环保设施与环评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日常生活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证各项环保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安全。验收工作组:惠州汇能精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9月2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汇能精电光伏电源产品总部及研发生产 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