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橡胶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2亿件新能源汽车橡胶件项目

建设地点:
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园区新安江路9号

建设单位:
鹤壁博瑞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2亿件新能源汽车橡胶件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计量配料—捏炼—混炼—硫化成型—修边全检—硫化—包装入库。本次扩建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捏炼机、开炼机、橡胶模压成型机、喷砂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淇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2)废气本项目配料、炼胶、模具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等)利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和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利用集气罩收集,分别经三套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排放。上述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橡胶制品制造A级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风机、捏炼机、硫化成型机等主要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残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等)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网站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受理地点:
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科创中心

联系电话:
0392-3389891
落款日期:
2025年9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橡胶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