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7-8372389
通信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雅路赣州工程质量检测中心9楼
邮编:341000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分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
建设单位:
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拟受理日期:
2025-9-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版(全文链接):
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解压密码:123)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5-360700-04-01-648653建设单位联系人华金陀联系方式19914672268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地理坐标东经(114度53分24.098秒,北纬25度53分36.21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452检测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5-360700-04-01-648653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57.8环保投资占比(%)7.225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129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不涉及不设置本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属于不设置间接排放本项目风险物质存不设置储量不超过临界量不涉及不设置不涉及不设置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α]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集中的区域。附录C—1—规划情况《赣州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赣州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赣字〔2017〕1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市环综合〔2020〕18号)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赣州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修编后的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面积为51.5km2,规划范围为:北至厦蓉高速、西至保税大道、南到金岭大道、蟠龙路、章江和赞贤路、客家大道一线、东到章江和东江源大道,规划产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钨及稀土新材料产业、食品加工产业机械制造产业;发展定位为:国家钨及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江西省产城融合示范区、省域副中心重要增长极。形成“一带五园”结构。一带:现代服务产业带,指依托迎宾大道科研配套服务区、专业服务区、金融商务区形成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带。五园:自北向南沿厦蓉国产业发展业发轴带分布的产业园区,分别是机械加工制造园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品产业园和钨及稀土新材料产业园。本规划的产业定位为:做强做大钨及稀土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三大产业,以及生物医药产业和食品加工产业和装备制造产业,提升产业价值链,大力发展科研配套、中介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电子商务、金融商务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位于赣州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的中北部,属于赣州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符合规划范围;本项目属于检测服务业,不涉及P3、P4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以及转基因实验室,属于配套钨及稀土新材料产业原料上游服务型企业,符合《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要求。2依据《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响报告书》,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产业禁止准入及限制准入清单,见表1-2。此外,除以上两张准入、负面清单外,以下应列入限制和淘汰类入驻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2)《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项目;(4)与国务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政策相违背的项目;(5)涉及生态红线且不符合国家、地方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6)其他类型项目:①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项目;②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③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项目;④单纯电镀加工项目(产业中工序配套需要的除外);⑤与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内文教区和生活区较近、排放恶臭、异味和噪声较大的项目;⑥对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生态保育区产生生态影响的项目。本禁止工艺要求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外,本着禁止污染较大能耗较高、工艺落后,且易产生环境风险的生产工艺提出禁止工艺要求如下:(1)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氧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2)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危险物质贮存罐区。(3)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等。1-2B类采矿业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1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禁止准入062褐煤开采洗选0620褐煤开采洗选禁止准入069其他煤炭采选0690其他煤炭采选禁止准入C类制造业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25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禁止准入—3—工业2519其他原油制造禁止准入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禁止准入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1水泥制造禁止准入304玻璃制造3041平板玻璃制造禁止准入3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311炼铁3110炼铁禁止准入312炼钢3120炼钢禁止准入32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6铝冶炼禁止准入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731金属船舶制造禁止准入3732非金属船舶制造禁止准入3733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禁止准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研发除外)、医药中间体、核燃料加工、汞电池、锌锰电池、铅酸电池、危险废物处置(省统一布点除外、收集转运除外)、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电子垃圾焚烧禁止准入电子信息产业中的印刷电路板制造,医药产业中的生物制药、化学制药限制准入注:限制准入行业不得新引入该类企业。项目所在地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本项目为检测服务业,属于配套钨及稀土新材料产业原料上游服务型企业,不涉及易产生环境风险的生产工艺,不在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及禁止工艺范围内,符合《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32020年11月18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31三、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建议(一)规划以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电子信息为主导产业,建议对现有不符合规划且污染较重的企业提出逐步搬迁退出的时限要求。项目位于电子信息产业园,可配套钨及稀土新材料企业进行矿产品检测服务等,符合园区规划。符合(二)规划园区北侧边界与通天岩风景名胜区之间增加防护绿化带。/符合—4—(三)根据产业企业互容、互补和协同原则,综合考虑产业相容性、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及区域气象条件等因素,入区企业需根据行业类别进驻相应片区,防止交叉污染。项目属于检测服务业,符合园区规划。符合(四)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园区项目准入清单对园区现有企业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引导企业产业升级。现有企业与园区产业功能定位不符的,应限制其发展规模,条件成熟时考虑搬迁。规划实施后按照各产业区功能定位入驻企业,严格控制各功能分区的面积。企业与园区产业功能定位相符,本项目为在已建厂房内建设的新建项目。符合2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意见(一)规划所包含的重大建设项目环评要求:下阶段项目环评需重点关注主要敏感点环境空气影响及大气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防护距离设置及选址合理性,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评工作中可以简化的内容为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等。项目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废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冲击较小,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址合理。符合(二)环境管理、监测及跟踪评价: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体系,对开发区规划实施后不同阶段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掌握规划实施后环境变化趋势。项目已制定环境管理、监测及跟踪计划。符合(三)推动区域减排,实现总量控制目标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应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并严格执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现有企业中的落后产能。项目排放总量已纳入区域平衡。符合(四)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在开发建设、管理过程中,对拟入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进行筛选,严禁引入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类的行业企业。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及限制类。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5—其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M7452检测服务,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一项、科技服务业”“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本项目已获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立项备案文件(详见附件2),项目统一代码为:2505-360700-04-01-648653,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2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中的行业类别。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53′24.098″,N25°53′36.212″,厂区北侧为智造谷产业园20标准厂房,南侧为智造谷产业园22标准厂房,西侧为智造谷产业园32标准厂房,东侧为智造谷产业园23标准厂房,相关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面417m处的岗边村。项目周边没有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珍稀动植物,周围环境较简单,周边基础设施良好,路网已建成,交通便利,水电已接通,满足项目营运的需要。项目周边环境结构简单,周围无重大污染源区,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区划要求,地表水水质现状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噪声现状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区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本项目为矿产品检测实验室,属于检测服务行业,主要为矿业公司提供矿产品检测服务,项目未在工业园区引进项目的负面清单内,符合赣州市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总体规划要求;根据用地使用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3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四周均为智造谷产业园办公楼,项目位于赣州智造谷产业园21栋4楼,该栋厂房共4层,楼高20.57米,本项目位于该办公楼第4层。1、2楼为赣州纳普成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生产),3楼为赣州志鸣电子(主要从事电子零部件生产)。本项目属于检测服务行业,属于服务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所在区域定位,与周边企业不会造成制约。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周边企业及环境较为相容。—6—4“”(1)与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衔接情况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本项目属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46,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070320046。本项目与赣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相符性分析见表1-4。20231-4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1)通过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2)通过环境现状调查,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3)本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经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功能。(4)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排污。符合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赣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的要求。(2)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项目不在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根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可知,本项目不在章贡区(含赣州经开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3)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江西省“三线一单”研究报告》《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江西省赣州市“三线一单”划定技术报告》,对赣州市章贡区(含赣州经开区)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土壤环境风险防控提出了底线要求,将有关要求梳理如下。1-520252035大气环境质量底线PM2.5浓度目标(µg/m3)35≤35水环境质量底线断面名称2025年2035年新庙前Ⅲ类Ⅲ类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5%—7—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4年江西省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中有关内容,2024年赣州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PM2.5日均值为21.8μg/m3,未超过章贡区(含赣州经开区)2025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PM2.5浓度目标值要求(35μ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实施后通过相应废气治理措施后,废气排放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底线的要求。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功能区划为III类;根据《2024年赣州市环境质量年报》中经开区窑背监测断面的水质评价结果可知,2024年、2023年经开区窑背断面水质为Ⅱ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要求,水质状况为优,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实验分析废液和前两次清洗废水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部分实验室废水(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喷淋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通过污水处理间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达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赣江,废水排放可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可满足“三线一单”要求,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4)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用电来自国家电网系统,资源利用包括水、电。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本项目属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46,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070320046,本项目与该文件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8—1-62023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改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产业。2、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市、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和寻乌县禁止新建、改扩建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中禁止类项目。3、东江(定南水)源、东江(寻乌水)源、赣江(章江)源、赣江(贡江)源源头区内禁止新建污染企业等不符合源头保护区生态功能定位的活动。4、不得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5、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9类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应当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机构的意见。1、本项目为检测服务业,不属于淘汰类、禁止类项目。2、本项目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在源头保护区。3、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4、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不得新建规模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2、不得新建《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名录中淘汰工艺和装备。3、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中限制类项目,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市、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和寻乌县按准入条件建设。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1、本项目无相关行业准入条件。2、本项目的工艺和装备不在淘汰名录中。3、本项目不属于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中限制类项目。4、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经国务院批准后,对需逐步有序退出的矿业权、建设用地、人工商品林、耕地等,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逐步退出的原则,报请省政府另行制定工作方案。2、现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拆除或关闭。1、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2、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到2025年,赣州市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3451吨、873吨、873吨、1518吨。“十五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已向生态环境主管申请总量指标,总量指标均来于区域减排项目,能满足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的要求。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依法严把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使用锅炉。/环境风险防联防联控要求1、严格落实重度污染区风险管控要求,严格管控区内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2、纳入疑似污染地块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后,经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1、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2、本项目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3、本项目位于赣符合—9—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3、工业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4、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规划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5、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已建设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但尚未完整。建议园区建设完善三级防控体系。4、本项目用地未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且不属于高风险项目。5、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在固废暂存间暂存,其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防腐蚀等环境保护要求,转运和利用过程危废均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转移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均采用袋装或容器包装,避免扬散、流失。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到2025年赣州市区域用水总量不得超过35.97亿立方。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效率不低于0.527。区域要求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未经允许禁止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增取用地下水。本项目用水由工业园自来水管网提供。符合禁燃区要求1、禁止在赣州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及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2、禁燃区内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应分期分批次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本项目能源为电能,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1-7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园区不得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不属于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现有园区产业规划禁止类的企业逐步停产或关停。本项目不属于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合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加强“两高”项目源头防控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合污染物排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园区内现有企业需预处理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管标准。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合—10—放管控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实施县(市)平衡,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本项目污染物总量等量替代,不增加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合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鼓励企业加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特定行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满足该行业清洁生要求。本项目所在行业暂未公布工业用水重复率要求合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综合条件较好的重点行业率先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合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重度污染区风险管控要求,严格管控区内禁止种植良用农产品。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本项目不涉及合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涉及化工行业的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已建立合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2、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3、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企业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本项目加强厂区防渗措施;本项目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并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合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不高且未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企业工业用水重复率执行行业标准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不高且未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合综上,本项目与《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环委办字〔20247号)相符。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赣发改规划[2017]448号)和《江西省第二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赣发改规划[2018]112号)的通知本项目不在该文件的划定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划和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赣州市三线一单的要求。5—11—1-8202220227本项目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20227负面清单6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通过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通过与各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本项目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赣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202271-91第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河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长江通道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符合2第六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建设任何生产设施。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符合3第七条:禁止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开展以下行为:(一)设立各类开发区;(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三)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符合—12—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项目。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4第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或设施;(二)设置排污口;(三)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四)从事网箱养殖、投饵养殖、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其他活动。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5第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设置排污口;(三)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或转运站,或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四)设置从事危险化学品或煤炭、矿砂、水泥等装卸作业的货运码头、水上加油站;(五)设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六)开展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项目建设及其相关活动。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符合6第十条:禁止在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水域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河)造田(地)、设置网箱、围栏等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项目;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7第十一条:除国家规定的外,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截断湿地水源;(三)采砂、采矿;(四)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及相关活动;(六)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引入外来物种;(八)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开展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8第十二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符合9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符合10第十四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本项目不位于《全国重要江符合—13—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11第十五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投资新建除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防洪治涝项目、农田灌排项目、符合省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二)开展除经依法批准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确定的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经依法批准的公益性的自然资源调查、地质勘查之外的勘查项目;(三)从事未经批准、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科学研究观测、教学实习、标本采集、林业服务设施等;(四)从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监察之外的监测监察活动;(五)从事未经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六)从事破坏生态保护功能的参观旅游活动;(七)从事规模化的商业种植和养殖等破坏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12第十六条: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投资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铁路、公路(包括省级高速公路)、能源、水利等项目,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异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二)开展除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地质勘察以外的勘察项目,以及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的地热水、矿泉水等非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察开发以外的项目;(三)建设因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临时用地以外的临时用地项目;(四)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挖塘养鱼;(五)建窑、建房、建坟、采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六)闲置、抛荒永久基本农田;(七)提供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13第十七条:禁止在长江干流、赣江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km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涉及鄱阳湖周边岸线的经济活动等按照《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条例、规章、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4第十八条: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禁止在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M7452检测服务,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产业定位。符合15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4—16第二十一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符合17第二十二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1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017)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本项目产品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2项目名称: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赣州律远矿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技术水平的提高,检验检测行业保持着快速增长。本项目建设服务于江西赣南地区矿业公司和相关大学,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3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3′24.098″,北纬25°53′36.212″。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4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总建筑面积约1290平方米。购置安装检测仪器,配套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主要组成区块详见下表。2-11主体工程实验室建筑面积约为800m2,主要包括三个化学分析室、纯水间、制样室、定硫室、高温室、滴定分析间、比色间、天平间、四个仪器室、正样室、样室、备用室等2辅助工程办公区建筑面积为120m2,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财务室、样品接收室、业务洽谈室等/消防间、配电间建设面积为10m23储运工程仓库建筑面积约20m2,不同种类产品均分区堆放,标准物质室建筑面积约10m2,存放标准物质—16—危险化学品仓库建筑面积约25m2,存放易制毒易制爆的危险化学品4公用工程供电工程市政电网提供/供水工程市政供水/排水工程雨污分流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要求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化粪池依托智造谷产业园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间(设计废水处理能力为0.5m3/d,工艺为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实验容器清洗水喷淋废水5纯水制备浓水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气实验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磨矿粉尘,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噪声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间隔基础,做好隔震垫/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5m2,有效容积4m3)、危废暂存间(面积5m2,有效容积4m3)/5实验室进行矿产品检测,主要检测矿产品包括:钨精矿、稀土矿、锡精矿、锌精矿、铅精矿、铜精矿、混合铅锌矿、铋精矿、钨钼矿石、硫精矿、钼精矿、锂矿、萤石矿、硅酸盐、铁矿、锰矿、钴矿、镍矿、高岭土、贵金属等。实验室产品为矿产品检测报告。检测对象主要来源于矿业公司和相关大学,实验样品一般为块状的矿石原矿,实验室对收样提出要求,不检测含放射性矿。实验室主要检测项目如表2-2所示。2-2////一、有色金属1、钨精矿1.1三氧化钨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三氧化钨量的测定钨酸铵灼烧重量法GB/T6150.1-20231.2钙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钙量的测定EDTA容量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6150.5-20081.3湿存水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湿存水量的测定重量法GB/T6150.6-20231.4钼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钼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GB/T6150.8-20231.5铜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铜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6150.9-20091.6铅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铅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6150.10-20231.7锌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锌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6150.11-2008—17—1.8锰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锰量的测定硫酸亚铁铵容量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6150.14-20081.9铋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铋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6150.15-20232、锡精矿2.1湿存水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湿存水量的测定称量法GB/T1819.1-20222.2锡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锡量的测定碘酸钾滴定法GB/T1819.2-20042.3铅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铅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EDTA滴定法GB/T1819.4-20042.4铋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铋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1819.7-2072.5锌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锌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819.8-20172.6钨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三氧化钨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GB/T1819.9-20172.7钙、镁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钙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819.13-20172.8铜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铜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819.14-20172.9银锡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银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819.1620173、铜精矿3.1铜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碘量法GB/T3884.1-20123.2银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金和银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火试金法GB/T3884.2-20123.3氧化镁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4部分:氧化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3884.4-20123.4铅、锌、镉、镍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6部分:铅、锌、镉和镍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3884.6-20124、铅精矿4.1铅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铅量的测定酸溶解EDTA定法GB/T8152.1-20064.2锌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锌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GB/T8152.4-20064.3铜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铜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8152.7-20064.4氧化镁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氧化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8152.9-20064.5镉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镉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8152.12-20065、锌精矿5.1锌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锌量的测定沉淀分离Na2ETA滴定法和萃取分离Na2EDTA滴定法GB/T8151.1-20125.2铅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5部分:铅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8151.5-20125.3铜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6部分:铜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8151.6-20125.4镉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8部分:镉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8151.8-20125.5银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12部分:银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8151.12-0125.6钴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15部分:钴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8151.16-20056、铋精矿6.1铋铋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铋量的测定Na2EDTA滴定法YS/T240.1-20076.2铅铋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铅量的测定Na2EDTA滴定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240.2-2007—18—6.3钨铋精矿化学分析方法三氧化钨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YS/T240.4-20076.4钼铋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钼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YS/T240.5-20076.5铜铋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铜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240.9-20076.6银铋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银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240.11-20077、钨矿石钼矿石7.1钨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钨量测定硫氰酸盐吸光光度法GB/T14352.1-20107.2钼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钼量测定硫氰酸盐吸光光度法GB/T14352.2-20107.3铜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铜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352.3-20107.4铅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铅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352.4-20107.5锌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锌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352.5-20107.6镉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镉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352.6-20107.7钴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钴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352.7-20107.8镍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镍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352.8-20107.9铋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铋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352.11-20107.10银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银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352.12-20108、混合铅锌矿8.1铅、锌混合铅锌矿化学分析方法铅量与锌量的测定沉淀分离Na2EDTA法YS/T461.1-20138.2镉混合铅锌矿化学分析方法镉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461.7-20138.3铜混合铅锌矿化学分析方法铜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461.8-20138.4银混合铅锌矿化学分析方法银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461.9-20136、2-3/1盐酸37%2500L500mL/瓶态玻璃瓶250125L危险化学品仓库购2浓硫酸98%450L500mL/瓶态玻璃瓶505L危险化学品仓库购3硝酸68%750L500mL/瓶体玻璃瓶4020L危险化学品仓库购4高氯酸72%50L500mL/瓶态玻璃瓶126L危险化学品仓库购5氨水25%200L500mL/瓶态塑料瓶4020L危险化学品仓库购6过氧化钠92.5%150kg500g/瓶固态塑料瓶2512.5kg危险化学品仓库购2-4—19—名称体积充装压力年使用量(瓶)最大储备量(瓶)氮气40L/瓶13.5±0.5MPa455氦气40L/瓶14.5±0.5MPa62乙炔40L/瓶1.8±0.5MPa154氢气40L/瓶13.0±0.5MPa205氩气40L/瓶13.0±0.5MPa1542-51水m32517.6工业园区供水管网万度10市政电网硫酸H2SO4CAS7664-93-9无色无臭透明油状液体,与水混溶,熔点10.5℃,沸点330℃,相对密度(水=1)1.83。遇水大量放热,与易燃物和可燃物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燃烧,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LD502140mg/kg(大鼠经口);LC50510mg/m³,2小时(大鼠吸入);320mg/m³,2小时(小鼠吸入)盐酸HCl7647-01-0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与水混溶,溶于碱液,相对密度(水=1)1.2,熔点-114.8℃(纯),沸点108.6℃(20%)。接触其蒸汽或者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结膜炎、气管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LD5090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硝酸HNO37697-37-2无色透明溶液,易溶于水,易挥发,相对密度1.41,熔点-42℃,沸点120.5℃。是强氧化性、腐蚀性的强酸,能发生硝化、酯化、氧化还原反应助燃、与可燃物混合会发生爆炸大鼠吸入LC50:49ppm/4小时高氯酸HClO47601-90-3无色透明发烟液体,熔点-112°C,沸点203°C,相对密度1.768(水=1),与水混溶,能溶于醇。强氧化剂,与还原性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具有强腐蚀性,能严重灼伤人体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等。高浓度下,遇热不稳定,受热易分解,会放出氧气和氯气等有毒气体。与一些金属粉末接触能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发爆炸。LD50:1100mg/kg(大鼠经口);400mg/kg(犬经口)LC50过氧化钠Na2O21313-60-6淡黄色粉末或颗粒,无味,密度2.805g/cm³(20°C),熔点675°C(分解)。易溶于水,溶于酸,强吸湿性,易与空气中水分和CO₂反应。强腐蚀性,遇水、酸或潮湿环境剧烈放热,可能引燃周围物质。大鼠LD50约200mg/kg—20—氧化剂,与有机物、还原剂剧烈反应。氨水NH4OH1336-21-6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密度0.91g/cm³(25%氨水),25%溶液的沸点约37.7°C,32%溶液约24.7°C,易溶于水、乙醇,pH值呈碱性,约11.5,氨易挥发,敞口存放时浓度会降低。刺激呼吸道,引起咳嗽、气短、哮喘,高浓度可致喉头水肿、肺水肿甚至死亡。可致化学灼伤,长期触导致皮炎。大鼠经口LD50:350mg/kg。7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2-7天平室电子天平AR124CN,PX124ZH/E台4制样室破碎机PEF100X60,GM/φ250125mm台2三头研磨机XPM-Φ120×3台1电热鼓风干燥箱WGL-230D,101-1AS台2对辊破碎机DG-∅200150台1化学分析室通风厨(含通风系统)/套12恒温水浴锅HH-8台2超声波清洗机/台2仪器室原子吸收光谱仪GGX-600,PinAAcle900F台2ICP光谱仪AVIO200台1pH计PHS-3E台1定硫室管式炉SK-2-13台1纯水间纯水机1810A,NC-BY10台2比色间可见分光光度计722,722S,721S台3高温室箱式电阻炉SX2-4-10台6电热鼓风干燥箱101-1DB台28(一)给水(二)排水本项目水源为市政管网供水,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实验室用水、地面清洗用水、喷淋用水等。8(一)给水(二)排水本项目建成后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液(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实验分析废液)、实验室废水(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拖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进入市政管网,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液(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实验分析废液)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室废水(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地面拖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1)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为30人,不提供员工餐饮及住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每人每班30~50L),本项目生活用水定额指标取为50L/(人·d),项目年运行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1.5m3/d(45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36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250mg/L、BOD5:120mg/L、NH3-N:25mg/L、SS:200mg/L。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实验室废液和实验室废水①实验容器清洗水a.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实验仪器、容器需要进行多次清洗。由于前两次的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水会有一定的有机溶剂、酸、碱等有害物质残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中矿产品检测实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需要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前两次清洗容器用水量为0.006m3/d(1.8m3/a),污水排放系数为0.8,排水量为0.0048m3/d(1.44m3/a),作为危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b.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实验容器需用纯水再进行多次清洗,根据建设单位经验数据,容器两次清洗后用水量约为0.15m3/d(45m3/a),废水排放按80%计算,废水量约为0.12m3/d(36m3/a),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②实验溶剂溶液配置水和实验润洗用水(排放:实验分析废液)本项目部分试剂需现场配制使用纯水,作为实验溶剂溶液配置水;部分实验需要润洗实验使用纯水,作为实验润洗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实验次数约为25次,每次实验所需的实验溶剂溶液配置水和实验润洗用水约为2L/次,用水量约为0.05m3/d(15m3/a),实—22—验分析废液量排放按80%计算,实验分析废液量约为0.04m3/d(12m3/a)。实验分析废液中主要为酸碱含金属的废液,因此,实验分析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③超声波清洗机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使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器皿清洗的清洗次数为2次,每次需水量约为3L,因此,本项目超声波清洗机用水0.006m3/d(1.8m3/a),废水排放按80%计算,超声波清洗机废水量约为0.0048m3/d(1.44m3/a),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综上,包括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0.0048m3/d(1.44m3/a)、实验分析废液0.04m3/d(12m3/a),实验室废液0.0448m3/d(13.44m3/a)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包括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0.12m3/d(36m3/a)、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0.0048m3/d(1.44m3/a),实验室废水0.1248m3/d(37.44m3/a),主要污染物浓度为:pH3~11CODcr:300mg/L、BOD5:100mg/L、SS:150mg/L、NH3-N:10mg/L、TP:2mg/L,含重金属离子极少量,可忽略(含重金属离子的容器已经经过了两次清洗容器,因此仅含极少量的重金属离子,因此,本环评考虑可以忽略)。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3)纯水制备用水本项目采用RO纯水制备机制备纯水供项目使用,项目纯水使用量约为0.2m3/d(60m3/a),纯水制备过程中会有浓水产生作为废水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中产水率约为80%,则项目纯水制备机用水量为0.25m3/d(75m3/a),纯水制备浓水排放量为0.05m3/d(15m3/a),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40mg/L、悬浮物:150mg/L、全盐量:100mg/L,此部分废水较清洁,属于清净下水,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4)地面拖洗用水地面拖洗用水按0.5L/m2·次,本项目实验室共有面积800m2,项目年运行300天,约每周清洗一次(全年按60次计算),废水量按用水量的0.8计,则地面拖洗用水量为24m3/a(0.08m3/d),废水量为19.2m3/a(0.064m3/d)。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SS:200mg/L,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5)喷淋用水项目设有三套碱液喷淋塔(共用一个25m排气筒),项目酸雾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吸收净化,产生喷淋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单套喷淋塔循环水流量为80L/min,循环水量为80L/min*60min/h*8h*3套/1000=115.2m3/d,喷淋塔水箱储水量按照15分钟循环水量核算,则单个喷淋塔储水量为80L/min*15min/1000=1.2m3,总喷淋塔储水量为3.6m3。每天损耗量约按1%计,即0.036m3/d(10.8m3/a)。喷淋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为3个月更换—23—1次,每年换4次,则喷淋塔废水产生量为3.6*4=14.4m3/a(0.048m3/d),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200mg/L、NH3-N:15mg/L,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项目水平衡分析:2-8m3/d生活用水1.51.50000.31.20容器清洗用水前两次清洗容器用水0.0060000.001200.00480.0048容器两次清洗后用水0.1500.15000.030.120实验溶剂溶液配置水和实验润洗用水0.0500.05000.0100.04超声波清洗机用水0.0060.0060000.00120.00480纯水制备用水0.250.25000.2(纯水)00.050地面拖洗用水0.080.080000.0160.0640喷淋用水115.2840.0840115.2115.20.0360.0480合计117.3261.9260.2115.2115.40.39441.48680.04481.50.006损耗0.3生活用水1.21.2化粪池损耗0.0012实验室容器前两次0.0048作危废,由资质1.4868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368污水处理间清洗水单位处置0.05浓水新鲜水1.9260.25纯水制备水0.20.15损耗0.03容器两次清洗后用0.12水纯水0.2368地面拖洗用水0.064损耗0.0012超声波清洗机用水0.0048损耗0.036喷淋塔用水0.048循环水量115.20.0060.084—24—图2-1建设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d)9、供电本项目供电均由市政电网提供。10、劳动制度及定员项目年运行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员工人数为30人,项目不提供员工餐饮及住宿。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运营期工艺简述及产污环节如下:客户送样客户委托检测报告图2-2项目工艺流程工艺流程说明接受监测委托后,按照委托要求,本项目自行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矿石采样,或者由委托方送样监测,样品送入实验室进行检验,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进行分样。样品经过前处理后进行检测,出检测结果,之后对检测结果进行校对,并编制检测报告。具体如下:一、客户委托与前期启动(一)客户委托触发客户明确检测需求,以书面合同、订单或线上委托单形式,确定检测矿产品种类(如矿石、精矿、尾矿等)、检测项目(成分分析、元素含量、理化性能等)、检测标准(国标、行标或客户自定义标准),正式启动检测流程。(二)前期准备响应1.人员调度:检测团队根据委托内容,指派采样人员(若需现场采样)、分样员、前处理操作员、检测分析员、报告编制员,明确各岗位职责与衔接节点。2.物资筹备:准备采样工具(采样铲、密封袋/瓶、防护装备等,依矿产品特性适配)、分样器具(分样筛、缩分器等)、前处理试剂(酸、碱、溶剂等,满足消解、提纯需求)、检测耗材(色谱柱、比色皿、电极等),调试检测设备,确保状态正常二、样品采集与接收(一)现场采样(按需执行)收样现场采样前期准备分样化学检测室前处理分析结果上机检测1.采样规划:若客户无法送样(如矿山现场检测),采样人员依据矿产品分布、检测要求,遵循随机、均匀原则,确定采样点(如矿体不同层位、矿堆不同区域),制定采样量(满足检测及留存需求,一般为检测量3-5倍)。2.采样操作:按规划采集样品,同步记录采样环境(温度、湿度、矿山坐标/矿堆位置)、样品外观(颜色、粒度、杂质分布),将样品装入洁净密封容器,贴好唯一性标识(编号、采样时间、地点),及时转运回实验室。(二)收样与初检1.客户送样接收:客户自行送样时,收样员核对样品标识(与委托单一致)、外观状态(有无破损、污染、变质)、数量(是否满足检测需求),登记送样信息(客户名称、样品名称、送样日期),录入系统生成唯一检测编号。2.初检判定:检查样品是否满足检测条件(如湿度对成分检测影响,需烘干预处理的提前沟通),若存在异常(如样品量不足、标识不清),及时反馈客户确认,协商补样或调整检测方案。三、样品前处理环节(一)分样流程1.缩分原则:分样员依据矿产品粒度、均匀性,采用二分器、圆锥四分法等,将原始样品缩分,确保分样后检测样、留存样(备查)、副样(备用)具有代表性,记录缩分比例(如1/2、1/4缩分)。2.分装标识:将缩分后样品分装,检测样标注“待检测”,留存样标注“留存(留存期限依合同,一般1-3个月)”,副样标注“备用”,同步更新样品流转记录,确保可追溯。(二)前处理操作(化学检测室执行)1.消解/提纯(依检测项目):金属元素检测:常采用酸消解(如硝酸-盐酸体系消解矿石,破坏矿物晶格释放元素),在通风橱内,按试剂比例(如5:1硝酸-盐酸)加入样品,控温加热(电热板或微波消解仪,控制温度、压力),至样品完全分解,溶液澄清,定容备用。2.净化与除杂:通过过滤(滤纸、滤膜)、离心(分离不溶物)、萃取(分离干扰组分,如萃取分离有机相)等手段,去除前处理后样品中的杂质,保证上机检测时,溶液纯净度满足仪器要求。四、检测分析流程(一)化学检测室分配分样后,检测样按项目(成分分析、理化指标等)分配至对应检测小组,小组依据检测标准,选定检测方法,准备对应试剂、设备。(二)上机检测执行1.成分定量检测2.辅助指标检测五、结果分析与报告输出(一)数据处理与分析1.原始数据校准:检测员导出仪器数据(峰面积、吸光度、光谱强度等),用空白样(消除试剂、环境干扰)、标准样(验证曲线准确性)校准,剔除异常值(如离群峰、吸光度跳变),确保数据可靠。2.结果计算与验证:依据标准曲线、公式计算检测值,同步进行平行样(至少2份)、加标回收(添加已知量标液,计算回收率,判断前处理、检测是否有损失/污染)验证,回收率一般控制在90%-110%(依方法要求),保证结果精准。(二)报告编制与发放1.报告内容:报告编制员整合检测数据,按规范格式编写,包含客户信息(名称、委托编号)、样品信息(名称、编号、采样/送样日期)、检测项目(明细及方法)、检测结果(数值、单位、判定结论,如是否符合国标/客户要求)、分析说明(异常数据解释,如成分波动与矿产品来源、前处理关系)、检测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实验室资质(CMA/CNAS标识,若有)。2.审核发放: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数据准确性、逻辑合理性、标准合规性),加盖实验室公章(或电子签章),以纸质版(邮寄/现场交付)、电子版(邮件、系统下载)形式送达客户,同步留存报告副本(电子+纸质),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依法规/客户要求,一般3-5年)。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无机实验废气、磨矿粉尘;水污染源为实验室废水(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拖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一般包装材料、未沾染实验室废液的破碎实验器皿、废滤膜、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废弃容器、废耗材和沾染实验室废液的破碎实验器皿、受污染的废弃矿渣、废药品试剂和过期药品试剂、污泥等。实验室废液收集方式采用废液桶收集,实验区域废水通过管道收集到污水间。实验室留存副样的保存期限为一年,留存副样和未接触试剂受污染的剩余矿渣样品,由来样方回收,不能超期存放。实验室涉及的主要检测方法如下:(1)仪器法(以铜的测定为例):—27—样品一一废液、固废废液、废水定量取样4II废液、废水、酸雾I一加试剂仪器检测II化学试剂配制编制报告记录计算图2-3仪器法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①取100mL水样放入200mL烧杯中,加入硝酸5mL,在电热板上加热消解(不要沸腾)。蒸至10mL左右,加入5mL硝酸和2mL高氯酸,继续消解,直至1mL左右。如果消解不完全,再加入硝酸5mL和高氯酸2mL,再次蒸至1mL左右。取下冷却,加水溶解残渣,用水定容至100mL。取0.2%硝酸100mL,按上述相同的程序操作,以此为空白样。②样品测定按分析线波长324.7nm和火焰类型为乙炔-空气氧化型。仪器用0.2%硝酸调零,吸入空白样和试样,测量其吸光度。扣除空白样吸光度后,从校准曲线上查出试样中的金属浓度。如可能,也可从仪器上直接读出试样中的金属浓度③校准曲线吸取混合标准溶液0、0.50、1.00、3.00、5.00和10.00mL,分别放入六个100mL容量瓶中,用0.2%硝酸稀释定容。此混合标准溶液系列各金属的浓度查表。接着按样品测定的步骤量吸光度,用经空白校正的各标准的吸光度对相应的浓度作图,绘制校准曲线。(2)液态样品测试酸雾tIL原子荧光、原子吸收测定液态样品—离子色谱仪测定图2-4液态样品测试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3)固态样品测试酸化或消解物理指标测定过滤、稀释-28-破碎、研磨原子吸收测定固态样品物理性指标测定分样矿物相分析(X射线衍射)图2-5固态样品测试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本项目在实验及清洗过程中,需用用到纯水,纯水采用纯水机自制。具体纯水制备流程如纯水—→用于清洗、实验一浓水—一经市政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图2-6纯水制备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表2-9污染物种类、来源、排放方式等一览表类别工艺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废水生活污水pH、CODcr、BODs、SS、NH-N连续实验室废水pH、CODcr、BOD、SS、NH-N、TP、重金属间断地面清洗废水COD、SS间断喷淋废水pH、COD、SS间断纯水制备浓水COD、SS、盐类间断废气无机实验废气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氨、臭气浓度间断磨矿粉尘颗粒物间断噪声场界噪声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间断一般固废员工工作生活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实验过程废一般包装材料实验过程未沾染实验室废液的破碎实验器皿纯水制备废滤膜危险废物实验过程实验分析废液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实验过程实验容器前两次清洗废水实验过程化学品废弃容器实验过程废耗材和沾染实验室废液的破碎实验器皿实验过程受污染的废弃矿渣实验过程废药品试剂和过期药品试剂废水处理污泥-29-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所用车间为新建办公楼,之前未使用,因此,本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3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勘察以及收集的有关资料,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如下:1(1)项目所在地区域达标判断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要求,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4年江西省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赣州经开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见下表。3-12024SO2NO2PM2.5PM10CO95%O3890%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91421.8391.3121标准值604035704160占标率15%35%62.29%55.71%32.5%75.63%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COmg/m3g/m3从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为达标区。根据上表可知,SO2、NO2、PM2.5、PM10、CO、O3监测数据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判断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说明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相关内容,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需进行现状监测或引用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排放废气中TSP、氨、硫酸雾、氯化氢引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全要素统一监测数据中《赣州经开区环境质量全要素统一监测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共享环境质量监测》(江西三科监测有限公司,2022年12月、报告编号:SK-2209-527/1),监测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12日,在三年内,且期间大气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A5点位(E114°52′16″,N25°53′20″)距离项目480m,引用点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监测结果及评—31—价见表3-2。3-2//μg/m3/%mg/m3A5(E114°52′16″,N25°53′20″)距离项目0.48kmTSP24h平均0.055~0.07330024.33达标氨1h平均0.04-0.0820040达标硫酸雾1h平均0.206~0.24730082.33达标氯化氢1h平均0.042~0.0445088达标由上表可知,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硫酸雾、氨、氯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赣州市环境质量年报》中2024年“新庙前”、“储潭”断面、“经开区窑背”断面的全年监测评价结果为Ⅱ类水质,赣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要求,近期该水体质量状况良好。3本项目周边50m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要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本项目为厂房已建成,且位于工业园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要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本项目属于矿产品检测实验室项目,化学试剂使用量少并严格按照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要求,本项目实验室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21栋厂房4楼室内且不与地面直接接触,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整体良好。—32—1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为少量的无机实验废气和磨矿粉尘。项目厂界外500m范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居民,本项目以项目中心点(东114度53分24.098秒,北纬25度53分36.212秒)为原点坐标(0,0),正东X轴正方向,正北Y轴为正方向建立直角坐标系给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对应坐标,具体见3-5。3-5/m/mXY环境保护岗边村336246居民/200人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东北417目标备注:通天岩风景名胜区位于本项目东北方向1.8km处,考虑到本项目产生的大污染较小,距离较远,远超过了500m的评价范围,且中间有绿化带阻隔,因此,本目对通天岩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极小,可忽略。2根据现场核实,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殊地下水资源,周边居民饮用水均使用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4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160号智造谷产业园栋厂房4楼,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项目污染物因子主要为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氨、臭气浓度。其中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标准和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3-4mg/m3mkg/h%kg/h50mg/m3氯化氢100250.9150.4575周围外界浓度最高点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硫酸雾455.72.851.2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2402.851.4250.12颗粒物12014.457.2251.0氨/14/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标准和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6000(无量/纲)GB16297-19967.120(无量纲)臭气浓度50%2本项目建成后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液(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实验分析废液)、实验室废水(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拖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进入市政管网,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液(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实验分析废液)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室废水(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地面拖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34—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赣江,具体标准值见表3-5。3-5mg/LpH6~9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CODcr500BOD5300SS300氨氮50TP56~9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pHCODc60BOD520SS20氨氮8TP1本项目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Leq:dB(A)55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及《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654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前江西省对COD、NH3-N、TVOC及NOx四种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项目需申请的总量控制指标(1)废气: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会产生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经计算本项目NOx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708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625t/a,因此本项目需要申请大气总量为NOx0.007088t/a。(2)废水: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建成后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液(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实验分析废液)、实验室废水(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拖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进入市政管网,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液(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实验分析废液)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室废水(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地面拖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赣江。“十四五”规划中,我国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因子为NOX,地表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因子为COD、NH3-N。根据总量控制核算,本项目需要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排污总量为NOX:0.007088t/a、COD:0.029t/a、NH3-N:0.004t/a。—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购置已建成办公楼,项目无需土建施工,施工期的工作内容主要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在项目的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1、废气施工期废气来源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装饰废气,车辆运输废气。汽车尾气主要来源于设备进厂的运输车辆。一般燃油汽车排放的尾气中HC、颗粒物、CO、NOx等有害物质,施工现场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以下3个特点:①车辆在施工场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②汽车排气筒高度较低,尾气扩散范围不大,对周围地区影响较小;③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设备安装及装饰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设备安装产生的烟尘及厂房装饰产生粉尘,实验室检验区刷地坪漆、墙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等。装饰施工期阶段小,且产生的废气量较少,施装饰施工结束后废气随之不再产生。工为了减小施工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现场采取以下防治期措施:环①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境②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保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护③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硬质的围挡;措④施工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和堆放区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并采取喷淋或施者洒水等降尘措施;⑤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⑥施工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⑦实施土方开挖、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喷雾、密闭等措施;⑧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逐步禁止施工现场砂浆搅拌;⑩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的,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⑪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标准的密目式防尘网,拆除防尘网的,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清理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37—禁止高空抛掷、扬撒。⑬实验室检验区刷地坪漆、墙漆优先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如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无重金属添加的环保型地坪漆和墙漆。采购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环保检测报告,并对每批次材料进行进场抽检,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施工区域内合理布置工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VOCs专用收集处理设备,吸附装置的覆盖范围需涵盖整个施工面。此外,准备好防泄漏的专用容器、吸附棉、防渗布等应急物资,放置在施工区域入口易取用的位置。采用滚涂、刷涂等低挥发的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喷涂工艺,减少漆料雾化挥发。施工过程中定时检查围挡密封性和环保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立即停工整改。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本环评前面提出的扬尘和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和科学施工,实现达标排放,工地扬尘和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有一定的扩散条件,加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则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废气不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污染。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均为本地人员,现场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园区现有设施处理。3、噪声1)施工期噪声特征本项目施工主要是厂房装修及设备安装,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指各种装修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此阶段一般占施工时间比例较短,声源数量较少,声源强度较低。这一阶段噪声源主要包括砂轮机、电钻、吊车、切割机等。这些声源声功率级一般在90dB(A)左右,本项目多数在室内使用。从装修工地边界噪声来看,等效声级Leq分布范围为63~70dB(A),因此阶段不会构成施工的主要噪声源。正常情况下,在施工现场200m范围内,装修阶段施工阶段的噪声均能满足标准要求。2)噪声防治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的有效途径有:降低声源噪声、限制声传播和阻断声接收。噪声源的控制: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与运输卡车等机械的进气、排气口设置消声器;振动大的设备应配备减振装置,也可以使用阻尼材料;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传播途径控制:在钻孔机、切割机等声级大的噪声源周围尽可能用多孔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和隔声间;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生噪声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受体保护:施工场地内施工机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对施工人员应发放防声—38—头盔、耳罩、耳塞等。4、固体废物1)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装修垃圾和施工队伍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将运送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的处置场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生活垃圾:按人均1.0kg计,施工期人员按最大施工人员8人计,垃圾产生量约8kg/d,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进行合理处置。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进行专门收集,并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5、生态1)施工时,厂内土方临时堆放场地周围应修建防止水土流失的临时防护设施;2)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3)切实做好泥浆池的防漏防渗处理,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4)及时妥善地处置和处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5)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6)管沟回填时,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造成地表下陷。回填后剩余的弃土应修渠埂,不得随意丢弃;7)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污染。—39—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水污染源及源强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样品处理产生的试剂挥发无机实验废气及矿石预处理产生的磨矿粉尘。项目三个化学分析室、滴定分析间、定硫室、四个仪器室需要设置集气罩或通风柜。(1)无机实验废气本项目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使用浓硫酸、盐酸、硝酸、高氯酸、氨水等试剂,会有少量的试剂挥发,产生无机实验废气,本项目盐酸年使用量为2500L,约为2590kg/a,浓硫酸的年使用量450L,约为828kg/a,硝酸的年使用量为750L,约为,1057.5kg/a,氨水的年使用量为200L,约为182kg/a;高氯酸的年使用量为10L,约为17.6kg/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检测实验中会先把高氯酸稀释浓度小于5%再使用,低浓度的高氯酸一般较稳定,不发生产生氯气分解反应,因此,本环评不考虑高氯酸产生氯气的情形。根据美国国家生态环境局编写《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等相关资料,实验室所用试剂挥发量基本在原料量的1%~5%,本项目按5%挥发计,则本项目氯化氢产生量约为54.575kg/a、硫酸雾产生量约为40.572kg/a、硝酸雾产生量约为26.253kg/a,氨产生量约为2.275kg/a。本项目无机实验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4-1g/cm3kg/a%%kg/a盐酸2500L/a1.18295037氯化氢5154.575浓硫酸4501.8482898硫酸雾5140.572硝酸7501.411057.568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50.7326.253氨水2000.9118225氨512.27546/63=0.73本项目所有涉及到挥发性化学试剂的所有操作均在实验室通风橱中进行,3个化验室共设置12套通风橱,单套通风橱风量为2500m3/h,则通风橱总风量为30000m3/h。通风橱能将挥发性气体收集(收集效率约为90%),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在使用氨水的过程中会挥发出少量氨气,产生微量的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不进行定量分析。氯化氢有组织产生量为0.049118t/a,产生速率为0.020466kg/h,产生浓度为0.682mg/m3,无组织产生量为0.005457t/a;硫酸雾有组织产生量为0.036515t/a,产生速率为0.015215kg/h,产生浓度为0.507mg/m3,无组织产生量为0.004057t/a;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有组织产生量为0.023628t/a,产生速率为0.009845kg/h,产生浓度为0.328mg/m3,无组织产生量为0.002625t/a;氨有组织产生量为0.002048t/a,产生速率为0.000853kg/h,产生浓度为0.028mg/m3,无组织产生量为0.000227t/a。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2)磨矿粉尘本项目矿石检测需要磨矿预处理,磨矿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经无组织排放。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每年最大检测矿石次数为1000批次,矿石磨矿时间为1000h/a,颗粒物产生系数为0.027kg/t批次,则本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0.027kg/h,0.027t/a。本项目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4-2t/amg/m3m3/h%%mg/m3t/akg/hmg/m3实验废气氯化氢0.0491180.682织塔300009070是0.2050.0147350.00614DA0011000.005457/织//////0.0054570.002274/0.2硫酸雾0.0365150.507织塔300009070是0.1520.0109550.004565DA001450.004057/织//////0.0040570.00169/1.2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0.0236280.328织塔300009070是0.0020.0070880.002953DA0012400.002625/织//////0.0026250.001094/0.12氨0.0020480.028300009070是0.0090.0006140.000256DA001/—41—织橱+碱液喷淋塔0.000227/无组织//////0.0002270.000095/1.5颗粒物0.027/无组织加强通风///是/0.0270.027/1.02、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主要考虑废气处理装置故障,从而使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故障发生时,废气处理效率将降低(本项目按最不利因素考虑,即废气处理效率为零),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非正常工况排放源见表4-3。4-3/m3)/h//(mg样品处理及溶液配制设备故障氯化氢0.682110.00614硫酸雾0.5070.004565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0.3280.002953氨0.0280.000256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4-4mg/m3kg/ht/a1DA001氯化氢0.2050.006140.0147352硫酸雾0.152.0045650.0109553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0.0020.0029530.0070884氨0.0090.0002560.0002274-5t/a1实验室实验过程、矿石预处理氯化氢0.005457硫酸雾0.0109552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0.0070883氨0.0006144颗粒物0.027—42—4、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4-6/(m)/(m)/(℃)(m/h)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氨4-7114°53′24.1″25°5336.125″252030000mmmMY-1厂房3F实验室5040215、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废气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未规定本行业污染治理可行技术。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处理技术如下。碱液喷淋塔净化原理如下:碱液喷淋采用氢氧化钠溶液为吸收中和液来净化酸雾废气。总风量(处理能力):30000m³/h(通风橱总风量,三套喷淋塔平均分配风量);单塔处理风量:30000m³/h÷3=10000m³/h;单塔喷淋液流量:80L/min(建设单位提供的单套喷淋塔循环水流量);喷淋气液比=10000m³/h÷4.8m³/h≈2083.3;单个水箱1.2m³、总容量3.6m³;气体由离心通风机压入或吸入进风段,再向上流动,至第一滤料层,与第一级喷嘴喷出的中和液接触反应。吸收后的废气继续向上流动至第二滤料层,与第二级喷嘴喷出的中和液接触,再次发生中和反应,然后通过旋流板,由风帽和排风管或风机排入大气中。所有涉及到挥发性化学试剂的所有操作均在实验通风橱下进行,通风橱能将微量的挥发性气体收集,最终通过通风管道输送到本项目楼顶排放。(2)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的管理要求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成熟,系统运行稳定,管理方便,治理措施技术稳定可靠经济可行,本项目工艺废气经有效处理后,本项目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3)排气筒设置的可行性分析排气筒设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新建污染源排气筒不低于15m,根据现场调查,周边200m最高建筑物为企业生产车间高20.57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25m,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气筒设置可行。6、卫生防护距离计算(1)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的选择—43—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大气有害物质的生产单元(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的最小距离,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污染物,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49-2020)要求,通过计算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Qc/cm)来筛选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因子,等标排放量的计算结果见表4-8。4-8kg/hmg/m3Qc/Cm实验室氯化氢0.0054570.050.1091472.51%硫酸雾0.0040570.30.0135233氮氧化物0.0026250.250.0105氨气0.0002270.20.001135颗粒物0.0270.90.03根据上表,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前两种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相差大于10%,因此,本项目选择氯化氢作为无组织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初值。(2)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终值的确定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小于50m时,级差为50m,如计算初值小于50m,卫生防护距离终值取50m;当企业某生产单元的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时,如果分别推导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在同一级别时,则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终值应提高一级。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1(BLC+0.25r2)0.50LDQC/Cm=A式中:Cm——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mg/Nm3);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m);r——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QC——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量(kg/h);A、B、C、D——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4-9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近五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m)L≤10001000<L≤2000L≥2000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IIIIIIIIIIIIIIIIIIA<24004004004004004008080802~4700470350700470350380250190>4530350260530350260290190140B<20.0100.0150.015>20.0210.0360.036—44—C<21.851.741.79>21.851.771.79D<20.780.780.57>20.840.840.76根据该项目所在地常年风速等资料,确定A、B、C、D分别取值400、0.010、1.85、0.78。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详见下表4-10。4-10实验室污染物名称排放速率kg/h面积(m2)面源高度计算距离(m)/氯化氢0.0054571200156.799根据上表计算结果,按照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原则,最终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实验室边界外50m范围。最近居民点为东北面417m处的岗边村居民区,在卫生防护距离之外,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评价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宜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和电子、医药企业等对外环境敏感的项目。7、自行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要求对项目废气污染源情况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废气监测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在废气排气筒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监测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统计报表根据国家和省、市环保局有关规定进行,具体监测计划见0-11。4-11刷新计算结果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O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无排气筒,但按急性反应确定者O川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描述序号污染源污染源类型污染物参数A参数B参数C参数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卫生防护距离[m)1实验室面源HCI4000.011.850.786.79950—45—有组织排气筒(DA001)氯化氢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酸雾NOx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臭气浓度无组织厂界无组织氯化氢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酸雾NOx颗粒物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臭气浓度废水1、废水污染源及源强分析(1)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为30人,不提供员工餐饮及住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每人每班30~50L),本项目生活用水定额指标取为50L/(人·d),项目年运行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1.5m3/d(45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36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250mg/L、BOD5:120mg/L、NH3-N:25mg/L、SS:200mg/L。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实验室废液和实验室废水①实验容器清洗水a.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实验仪器、容器需要进行多次清洗。由于前两次的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水会有一定的有机溶剂、酸、碱等有害物质残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中矿产品检测实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需要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前两次清洗容器用水量为0.006m3/d(1.8m3/a),污水排放系数为0.8,排水量为0.0048m3/d(1.44m3/a),作为危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b.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46—实验容器需用纯水再进行多次清洗,根据建设单位经验数据,容器两次清洗后用水量约为0.15m3/d(45m3/a),废水排放按80%计算,废水量约为0.12m3/d(36m3/a),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②实验分析废液本项目部分试剂需现场配制使用纯水,作为实验溶剂溶液配置水;部分实验需要润洗实验使用纯水,作为实验润洗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实验次数约为25次,每次实验所需的实验溶剂溶液配置水和实验润洗用水约为2L/次,用水量约为0.05m3/d(15m3/a),实验分析废液量排放按80%计算,实验分析废液量约为0.04m3/d(12m3/a)。实验分析废液中主要为酸碱含金属的废液,因此,实验分析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③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使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器皿清洗的清洗次数为2次,每次需水量约为3L,因此,本项目超声波清洗机用水0.006m3/d(1.8m3/a),废水排放按80%计算,超声波清洗机废水量约为0.0048m3/d(1.44m3/a),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综上,包括前两次清洗容器废液0.0048m3/d(1.44m3/a)、实验分析废液0.04m3/d(12m3/a),实验室废液0.0448m3/d(13.44m3/a)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包括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0.12m3/d(36m3/a)、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0.0048m3/d(1.44m3/a),实验室废水0.1248m3/d(37.44m3/a)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3)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采用RO纯水制备机制备纯水供项目使用,项目纯水使用量约为0.2m3/d(60m3/a),纯水制备过程中会有浓水产生作为废水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中产水率约为80%,则项目纯水制备机用水量为0.25m3/d(75m3/a),纯水制备浓水排放量为0.05m3/d(15m3/a),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40mg/L、悬浮物:150mg/L、全盐量:100mg/L,此部分废水较清洁,属于清净下水,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4)地面拖洗废水地面清洁用水按0.5L/m2·次,本项目实验室共有面积800m2,项目年运行300天,约每周清洗一次(全年按60次计算),废水量按用水量的0.8计,则地面拖洗用水量为24m3/a(0.08m3/d),废水量为19.2m3/a(0.064m3/d)。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SS:200mg/L,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5)喷淋废水项目设有三套碱液喷淋塔(共用一个25m排气筒),项目酸雾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吸收净化,产生喷淋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单套喷淋塔循环水流量为80L/min,循环水量为80L/min—47—*60min/h*8h*3套/1000=115.2m3/d,喷淋塔水箱储水量按照15分钟循环水量核算,则单个喷淋塔储水量为80L/min*15min/1000=1.2m3,总喷淋塔储水量为3.6m3。每天损耗量约按1%计,即0.036m3/d(10.8m3/a)。喷淋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为3个月更换1次,每年换4次,则喷淋塔废水产生量为3.6*4=14.4m3/a(0.048m3/d),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200mg/L、NH3-N:15mg/L,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赣江。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见下表。4-12pHCODcrBOD5SSNH3-NTP实验室废水(37.44m3/a)产生浓度(mg/L)3~11300100150102/产生量(t/a)/0.01120.00370.00560.00040.0001/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间处理效率/20%10%20%12%//排放浓度(mg/L)6~9240901208.82/排放量(t/a)/0.0090.00340.00450.00030.0001/纯水制备浓水(15m3/a)产生浓度(mg/L)/40/150//100产生量(t/a)/0.0006/0.0023//0.0015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排放浓度(mg/L)/40/150//100排放量(t/a)/0.0006/0.0023//0.0015地面拖洗废水(19.2m3/a)产生浓度(mg/L)/300/200///产生量(t/a)/0.0034/0.0022///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间处理效率/16%/40%///排放浓度(mg/L)/252/120///排放量(t/a)/0.00484/0.00230///喷淋废水(14.4m3/a)产生浓度(mg/L)6~9220//15//产生量(t/a)/0.0029//0.0002//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间处理效率/5%//12%//排放浓度(mg/L)6~9190//13.2//排放量(t/a)/0.0027//0.0002//生活污水产生浓度/25012020025//(360m3/a)(mg/L)产生量(t/a)/0.090.04320.0720.009//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效率/16%25%40%12%//排放浓度(mg/L)/2109012022//排放量(t/a)/0.07560.03240.04320.0079//综合废水(446.04m3/a)排放浓度(mg/L)/207.980.3117.318.80.23.4排放量(t/a)/0.09270.03580.05230.00840.00010.0015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mg/L)6~950030030050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mg/L)6~960202081/最终排放量(t/a)/0.02680.00890.00890.00360.00040.00154-131综合废水pH、CODcr、BOD5、SS、氨氮、TN、全盐量TW001污水处理间、化粪池酸碱中和沉淀、化粪池是/赣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间接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DW001废水总排口是一般排放口-总排口/2、措施可行性分析(1)本项目污水处理间处理可行性分析①处理技术可行性分析: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间(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容器两次清洗后废水、超声波清洗机排污水、喷淋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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