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 土地征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扬州市邗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度第2批次(21挂)建设用地

 
苏政地K〔2025〕03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扬州市邗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度第2批次(21挂)土地征收的批复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扬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度第2批次(21挂)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杨寿镇宝女村1.426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建设用地1.4260公顷。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2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1.426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8月31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5年9月2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用 土地征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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