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泰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5)



泰兴市鼓楼南路春区1号506室公开招租

项目名称
泰兴市鼓楼南路春区1号506室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52444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9-03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1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50)个周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泰兴市鼓楼南路春区1号506室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住宅
所在层数
5层

租赁面积约(㎡)
70.86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5%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6023.00元/年(含税价)

评估基准日
2025-07-14

评估机构
泰州世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6023.00元/年(含税价)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泰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141180607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经理办公会(2025年7月25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泰兴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八、房屋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邓良伟 联系电话:1572282688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9-03 17:00:00 至 2025-09-17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承租承诺函;4、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2、承租承诺函;3、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15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四、处置方式: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向交易所书面申请后,由交易所向出租方划转。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扣除江苏产权交易服务费)不足以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向该承租方追偿;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成交年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承租方按照成交平均月租金的4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年租金在3万元及以上的,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承租承诺函(请下载后填写加盖公章或签名后上传PDF版本).pdf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pdf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18606109892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承租承诺函意向承租方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承租用途意向承租方承诺我方决定承租本项目公告所示出租方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公开出租的(标的房屋名称)。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以不低于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年租金底价之价格承租标的;2、已仔细阅读公开招租信息公告和《房屋租赁合同》(如有)等公告附件;3、符合并接受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所列的条件;4、决定本次承租是基于对该资产出租有关资料、信息、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如我方所填报的本《承租承诺函》所表述的承租意向标的与我方实际意向承租标的不符,由我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我方接受一切项目资料的有效地址和方式,如江苏产权通过本承诺函中我方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所快递、邮寄、发送的任何项目资料(包意向承租方承诺括但不限于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未能被我方接收,由我方承担一切后果;6、不存在妨碍我方承租上述标的的任何障碍,我方已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进行了评估,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我方不以此为理由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拖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7、承租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承租;8、遵守江苏产权的交易规则;我方自行通过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以及e交易电子平台(www.ejy365.com)了解交易过程中的意向报名审核状态、保证金交纳状态、竞价时间安排、成交公告发布等交易环节情况,因我方未及时查看相关交易环节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9、对于参与本次承租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不会用于本次承租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一旦被确认为承租方,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在江苏产权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本项目公告中“服务费”条款中列示的收费标准向江苏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江苏产权减免或退还我方上述费用;江苏产权可采取通知我方另付或直接从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等方式向我方收取交易服务费;11、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如果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导致我方未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的,我方知晓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江苏产权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产权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以及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处置我方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视作我方放弃与该标的有关的全部权利,并重新按规定处置该标的;12、我方交纳的保证金是全面履行本次承租各项承诺的保证,一旦交纳该保证金,则表示该等承诺不可撤销。签章:年月日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联系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联系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到现场查勘了房屋,对房屋现状进行了充分了解,确认了房屋租赁范围、面积,认可了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按现状承租房屋。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建筑面积约:(二)房屋仅通水电,其他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乙方为经营需要,需对房屋进行水电增容或管道煤气开户时,由乙方自行向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提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须无偿将增容后的水、电、气等设施移交给甲方。(三)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交还房屋的验证凭据。(四)乙方对承租房屋现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对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生产等一切行政领域亦予以认可的基础上,自愿签署本协议。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房屋租金为:。(上述租金不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垃圾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等费用。)(二)租金支付方式为,本着“先缴租金后租房”的原则,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或签订前),应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其余每期租金应在前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用途为确保乙方租赁期届满以及乙方对于甲方房屋、构造物或设施、设备的爱护和谨慎使用。四、本合同签订时(或签订前),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不计息,不抵算房租)。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不当使用甲方房屋、设施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照价赔偿。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该凭证原件是合同到期后乙方申请结算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依据,乙方须妥善保管)。五、甲方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3日内,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甲方将根据《泰兴市企业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重新拍租,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房屋到期后重新拍租情况知晓,并确认租赁期限到期后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拍,无需甲方另行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按照竞拍时点产权交易平台竞拍的规则执行)。若乙方不再租赁或未能竞拍成功该房屋,则应当在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两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并确保房屋内干净整洁(无建筑垃圾、废弃家具、物品、生活垃圾等)。房屋内若遗留物品、垃圾未能及时清理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清运费、保洁费等)。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部分费用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乙方未能按期交房的,按照原租赁合同日租金的1.1倍按天计算占用费用。逾期时间在15日(含)之内的,占用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时间超过15天的,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按照原租赁合同日租金的1.1倍按天支付占用费用,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六、甲方责任:(一)依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二)不得干扰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三)租赁期内,如因政策需要或单位改制、房屋出售等行为致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租赁关系随之转移,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七、乙方责任:(一)乙方按经营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相关证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的经营项目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乙方应变换经营项目并书面报甲方批准,但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该合同的借口,不影响合同效力。(二)租赁期内,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物业公司的管理,协助甲方做好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按时足额缴纳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三)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与相邻经营户或小区住户产生的各种矛盾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与第三者产生的矛盾及债权债务等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的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四)租赁期内,为经营需要,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在自费对房屋进行改造、装饰装潢或增添与经营有关的设施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消防设施还须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消防设施,确保房屋内外各消防设施的完好及各种管道的畅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线路、管道及设施毁坏,由乙方负责修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租赁期内,乙方为经营需要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需增添消防通道、爬梯等设置,因增添设备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五)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甲方缴纳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六)租赁期内,乙方使用产生的水、电、气费及应分摊的消防水费、有关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门前“三包”。(七)租赁期内,如房屋需要维修(房屋结构维修除外),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抵算房租。(八)乙方为经营需要进行门头装饰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如遇政府要求需要外立面统一形式的装饰装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或将房屋分割出租及转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转租,乙方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十)租赁期内,乙方须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服从相关部门管理,保证财物安全及用水、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及顾客人身安全,如发生问题尤其是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对房屋造成影响带来损失,乙方须照价赔偿。(十一)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十二)鉴于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房屋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如租赁期内房屋发生漏(渗)水、漏电等问题,由乙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涉。(十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租赁或未能竞拍成功则应当按约将房屋交还甲方。(十四)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对大楼内所提供电梯的使用、维保等情况已充分了解。就电梯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维保单位确定、费用支付情况、共有电梯的使用方式等,乙方同意自行与大楼内其他承租方协商并确定。因电梯使用、维保、费用等问题与其他承租方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八、违约责任(一)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述房屋甲方有权出租,若本合同所述房屋发生产权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期缴纳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又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拖欠款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使用并可采取断水、断电、封门等措施,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装潢、转租、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四)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经甲方指出仍拒绝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五)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解约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房屋租金。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九、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所有装潢中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余(含构筑物)全部留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合同期内非甲方原因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的所有装潢无偿归甲方所有,且不得有任何损坏。十、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后自行撤出所租房屋,并结清水、电、气及其他费用,将房屋完好无损的交给甲方,甲方验收接管后视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乙方逾期归还房屋或其他乙方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十一、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出租人不再以书面形式另行告知,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不按期交房的,双方不构成不定期租赁关系。关于该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出租人不再以书面形式另行告知,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不按期交房的,双方不构成不定期租赁1914关系。本人已充分了解并知悉该条款。(承租人熟知并签字)十二、本合同所列通讯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联系人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指定联系人。任何一方地址、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十三、补充约定1、租赁期内,乙方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2、若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房租、水电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抵充乙方所欠物业费。十四、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充分阅读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知晓并充分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对合同所列条款均表示认同,不存在任何的疑问,自愿接受并遵守本合同所列内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泰兴市人民法院起诉。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经过法定代表人授权)(经过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就乙方承租房屋甲乙双方签订在承租期内安全责任书。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群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进行装修的其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九、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的承租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对租户存在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必须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因乙方拒不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乙方未遵守上述1-8条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乙方或者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十、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人:承租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