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抚州市乐安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抚州市乐安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州市乐安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乐安县水利局、乐安县凌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抚州市乐安县城区和增田镇

验收编制单位: 江西蓝与洲同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西赣新检测有限公司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23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乐安县水利局、乐安县凌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城区
联系电话:/

专家意见.pdf

抚州市乐安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8月31日,乐安县水利局、乐安县凌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抚州市乐安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抚州市乐安县城区和增田镇(净水楼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135.91”、北纬27°2037.55其中净水楼工程占地面积及约203.48m,建设规模4万m/d:渗渠工程总长约1400m,拦水坡长度约44.32m,净水楼至县城加压泵站输水管工程全长约5.8km;乐安县城内部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县城内部的配水管网主要沿道路敷设,主干管间距为500—800米,连通管间距为800-1000米,净水楼至增田镇配水管网工程全长约6.4km;乐安县城加压泵站工程占地面积约12000m,建筑物占地面积1948m:增田加压泵站工程占地面积约13333m²,建筑物占地面积1309m²:龙潭水库至乐安第二水厂浑水管工程长约3.5km。项目规模为日取水4万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1)4万吨/日净水楼工程(含渗渠、拦水坡):2)净水楼至县城加压泵站的输水主管工程:3)乐安县城内部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4)乐安县城智能水表改造工程:5)龙潭水库至乐安第二水厂浑水管工程:6)净水楼至增田镇配水管网工程;7)乐安县城加压泵站工程:8)增田加压泵站工程。(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乐安县凌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抚州市乐安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抚州市乐安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10月以“乐环函字[2017]19号”予以批复。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于2018年8月竣工并调试运行。项目已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361025162802233004Z,有效期限为2025年8月28日~2030年8月27日。江西赣新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7月25日对项目进行现场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江西蓝与洲同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0.77%。(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内容是对抚州市乐安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环评及批复要求增田加压泵站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排放,实际建设情况为增田加压泵站人员较少,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相关的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乐安县加压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乐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增田加压泵站人员较少,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二)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等,通过采取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降噪。(三)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废废物为生活垃圾、净水垃圾,经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四)其它(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①废水事故性排放风险防范措施:②项目定时对设施进行检查修复。-2-(2)排污口规范化、在线监测装置项目设置了规范化的废水排放口,已设置标识。(3)其他设施项目建成后通过增加植被绿化等措施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平时加强厂区及其周围环境绿化,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防止水土流失,预期取得良好效果。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根据《抚州市乐安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正常,设备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实际生产产能达到设计产能的75%以上。验收监测结果如下:(一)噪声项目乐安具加压泵站、增田加压泵站、净水楼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二)废水验收监测期间,乐安县加压泵站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氢量县浮物、总磷、总氮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1C13432010B等级:增田加压泵站生活废水排放口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工口出化重每易县烫物氢氮总磷、总氮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三)污染物排放总量验收监测期间,项目CODCT、NH-N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担提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直审间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木菠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七、后续要求与建议-3-))(1)按规范化要求规范排污口,完善排放口标识和环保设施标识。(2)加环培管理,绿化维护,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环保改施运行操作,建立健全生产装置和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3)制定突发环培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负责单位:乐安县水利局、乐安县凌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地样3水18310949636361270007你方西62117作格有公司1867919873536252x2管、临江西多新临内月1872093003%36436695X0x001成员早而百石电r气源小吃138266896936y249awo0营、数公公中国晚时/382951)126302都商2025年8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