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房地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寻乌县人民法院2025)


江西寻乌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20日10时至2025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寻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16,户名:寻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黄坳村沙下角组145号房屋一栋【权证号:赣(2018)寻乌县不动产权第0003012号】
起拍价:人民币47.85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3000元/次。
1、标的物范围
拍卖标的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黄坳村沙下角组145号房地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登记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房屋建筑面积为373.46平方米。
2、土地基本状况
标的物坐落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黄坳村沙下角组145号房地产,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形较平坦,地质条件良好,宗地四至详见宗地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15年07月31日起2085年07月30日止。
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六通”(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通管道煤气),各项基础设施完备,宗地红线内已建成建筑物及道路、绿化等地上定着物。
3、建筑物基本状况
(1)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0日;
(2)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
(3)设施设备:室内水、电等设施设备安装齐全;
(4)装饰装修:建筑物外墙为瓷砖;入户门为防盗门,铝合金窗及防盗网,地面地砖,内墙面刷漆,客厅厨房局部吊顶(具体详见附件);
(5)使用及维护状况:已使用,标的物维护保养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质量缺损情况;
(6)层数和层高:总楼层为5层,层高约为3米(具体情况以房屋现状为准)。
4、标的物区位状况
标的物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黄坳村沙下角组145号房地产,以城南大道为出行主干道,附近有黄垇加油站公交站、小布村公交站、三中公交站、杨氏果业公交站等,有南线1路、寻乌4路、寻乌9路、寻乌南线5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区域内道路通达性和交通便捷度较好。周边有寻乌县第三中学、寻乌城南小学、石圳第二卫生所、黄垇村民委员会、寻乌民营创业园、江西杨氏企业、伟强果业、寻乌县爱馨泰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等,人文环境、整体人群文化素质较高,治安状况良好。各种住宅配套、基础配套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较完备,能够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生活便利。
5、本次拍卖包含满足拍卖对象功能需要的水、电、气、通讯、消防等配套设施价值以及附着在拍卖对象上的固定装修物,不包含非房产成分:动产(如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上午10点(如需预约看样,请在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短信发送至15079735259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安排看样时间。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风险责任自负。
2.标的物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只负责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7.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承担瑕疵保证或担保。
8.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9.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限期不缴纳的,强制执行。
10.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竞买人将拍卖余款在2025年10月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寻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账号:1471692710000264380000032876,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栏注明:(2025)赣0734执330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5079735259(严)
监督电话:19070709812(冯)
联系地址:江西省寻乌县新东大道93号。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 房地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