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关于岚旅文体罚字〔2025〕10号行政执法决定的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负责人
行政执法决定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和日期

1
岚旅文体罚字〔2025〕10号
畅游九洲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畅游九洲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
彭喜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2025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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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岚旅文体罚字[2025]10号行政执法决定的公示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负责人行政执法决定依据行政执法决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和日期--.1.1岚旅文体罚字(2025)10号畅游九洲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畅游九洲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彭喜《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2025年9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