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5)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天津晟佳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280081
邮箱:nkqzwb_hbcgk@tj.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晟佳医院项目
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20-58-双号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9月10日

注: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天津晟佳医院项目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最终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天津晟佳医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6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0650465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q10t0c建设项目名称天津晟佳医院项目建设项目类别49-108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O5RXJE4M法定代表人(签章)赵广士主要负责人(签字)赵广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赵广士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8978739483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孙利民的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孙利民全部小的L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天津晟佳医院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广士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20-58-双号地理坐标117°10'02.636",39°08'21.92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1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医院841-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改【2025】18-1号),责令限期3个月内改正。用地(用海)面积(m2)2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年—2035年)审批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津政函[2020]4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年-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年~2035年),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要求和天津城市功能定位,优化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医疗卫生设施服务承载能力与水平,形成以市级医学中心为龙头,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专科诊疗中心、区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面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把我市率先建设成全国健康城市奠定坚实基础。中心城区专科医院规划设置基本饱和,配置调整坚持外迁和改建相结合,除适度增加社会资本办医机构外,原则上不再建设公立专科医院。本项目属于综合医院,符合规划中提出的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适度增加社会资本办医机构等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年~2035年)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的1、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事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①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4年12月2日发布)符合性分析表1-1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结果—2—空间布局约束(一)优先保护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在严格遵守相应地块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落实好天津市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等区域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和绿色生态屏障,符合要求。符合(二)优化产业布局。实施区别化政策引导,保障工业核心用地,保护制造业发展空间,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租赁现有建筑,不新增占地。符合(三)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等产能;限制新建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对人居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类项目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要求,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边人居住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符合(四)生态建设协同减污降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本项目符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理(一)实施重点污染物替代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本项目不涉及大气环境重点污染物。符合(二)严格污染排放控制25个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三)强化重点领域治理。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集中治理,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放废水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符合—3—(四)加强大气、水环境治理协同减污降碳。强化VOCs源头治理,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一)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本项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符合(二)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污染地块符合(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地下水重点单位名录,实施分级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本企业不属于土壤、地下水重点单位符合(四)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本项目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符合(五)加强土壤、地下水协调防治。本项目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符合资源利用效率(一)严格水资源开发。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提高工业用水效力,推动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用水定额标准。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符合(二)推进生态补水。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三)强化煤炭消费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四)推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扩大天然气利用。巩固多气源、多方向的供应格局,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本项目使用电能符合本项目选址位于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治理。根据本评价后—4—续分析预测章节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上述环境因子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低于临界量,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项目与天津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②与《南开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5年2月8日)符合性分析表1-2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南开区区级管控要求管控维度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河道等区域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3.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要求。4.在各级园区的基础上,划分“三区一线”,实施区别化政策引导,保障工业核心用地,保护制造业发展空间,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5.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除在建1.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3.本项目不涉及大运河核心监控区。4.本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5.本项目不涉及燃煤。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河道等区域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3.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要求。4.在各级园区的基础上,划分“三区一线”,实施区别化政策引导,保障工业核心用地,保护制造业发展空间,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5.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除在建项目外,不再新增煤电装机规模。符合6.继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历史建筑等资源保护机制要求,严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7.根据水质目标和水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控制涉及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6.本项目不涉及大运河核心监控区。7.本项目不及重金属。符合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8.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9.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10.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11.严格落实《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全面实施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12.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选择治理技术时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强化VOCs源头治理,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13.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规定。14.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推进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15.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8.本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差异化替代。9.本项目不及重金属。10.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11.本项目不涉及重点大气污染物。12.本项目不及PM2.5和臭氧共同体。13.本项目不涉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14.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15.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6—减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16.对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17.对商业楼宇、企事业单位1蒸吨以下锅炉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排放稳定达标改造。18.每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每日10时至17时原则上禁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行为。涉及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确须在此期间作业的,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19.实施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区处置场建成达标后投入运行。20.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1.禁止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入场作业。以各类施工工地、整理地块等为重点,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22.监督加油站和油罐车严格落实油气回收、泄漏检测要求。23.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6+2个100%”控尘措施。对裸地因地制宜全面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24.加大重污染期间全区包装印刷、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纳入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方案,实施限产停产。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细化“一厂一策”,保障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25.严禁废水排入雨水管网及周边河道。26.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多项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16.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17.本项目不涉及锅炉。18.本项目不涉及有机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19.本项目不涉及渣土。20.本项目不涉及运输车辆。21.本项目不涉及工程机械。22.本项目不涉及。23.本项目不涉及施工工地。24.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企业。25.本项目废水排入污水管网。26.本项目不涉及黑臭水体。符合—7—力度。符合环境风险防控27.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28.加强放射性废物(源)安全管理,废旧放射源100%安全收贮。29.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30.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水平。31.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32.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33.加强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腾退地块污染风险管控,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管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覆盖,建立分级评审机制,严格落实准入管理,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27.本项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28.本项目不涉及放射性废物。29.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30.本项目不涉及危险货物运输。31.本项目不新增用地。32.本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33.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有色金属行业。34.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较大的高风险地块,采取专门应对措施加强管理。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地块出让的,需完成地块场地调查,确定地块不再存在污染等情况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手续的办理工作。35.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34.本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35.本项目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及土地用途变更。符合—8—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工作。资源利用效率要求36.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37.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开发太阳能,有效利用风资源,有序开发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持续扩大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和方式。36.本项目能源为电能。符合38.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巩固辖区内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清零成果。有序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开发地热能,积极推动地热资源集约高效利用。39.加快园区、重点行业和企业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全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40.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41.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域内执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划的要求,严禁在地下水超采区开采地下水,非超采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严禁其他矿产资源开采。38.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39.本项目不属于生产企业。40.本项目节约用水。41.本项目不涉及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南开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5年2月8日)中相关要求。3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符合性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2023年7月27日天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9—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根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57.77平方千米。其中,陆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88.34平方千米;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69.43平方千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除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各部门数据和成果实时共享,提升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海河,最近距离为2.1km,本项目不占压生态保护红线。4《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8月9日经国务院批复(批复国函〔2024〕126号),本项目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0—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第14条产业重塑战略以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双轮驱动天津市产业总体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创新型企业培育空间供给,支撑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制造业布局,推动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整合整治园区平台,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率。本项目为新建医院,不属于工业项目。符合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格局第33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落实国家下达保护任务,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7.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9.44万亩。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各区政府应将已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到地块、落实责任、上图入库、建档立卡,严守粮食安全底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优先保护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本项目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第34条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57.77平方千米。其中,陆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88.34平方千米;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69.43平方千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除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外,还应符合相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11—应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各部门数据和成果实时共享,提升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第35条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天津市地质灾害普查成果,合理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按不超过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督。涉及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区内,不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5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相关符合性分析表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解决好异味、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恶臭、异味污染治理,以化工、医药、橡胶、塑料制品、建材、金属制品、食材加工等工业源,本项目不属于异味源明显的工业类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及时清运符合1解决好异味、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恶臭、异味污染治理,以化工、医药、橡胶、塑料制品、建材、金属制品、食材加工等工业源,餐饮油烟、汽修喷漆等生活源,垃圾、污水等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为重点,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的恶臭、异味污染问题。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2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本项目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着力开展百姓身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程。持续抓好油烟污染排查治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和清洗维护。依法查处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异味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符合三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生态环保委〔2025〕1号)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落实国家“2+36”强化管控措施要求。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污染物减排。推进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火电、垃圾焚烧、平板玻璃、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创A行动,全面加快C、D级企业升级改造。以化工、建材、铸造、工业涂装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提升扬尘、恶臭异味、噪声等面源管控水平,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试点工作。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13—规定,严查非法储运销等环节。加强秸秆荒草综合利用,严控露天焚烧。完成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平台建设,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应对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水统筹”,强化源头管控、系统治理,“一河一策”治理重点河流,加快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持续实施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第三期协议,强化于桥水库周边面源治理,推进库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划、立、治”工作,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深化水环境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城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加强沿街底商乱泼乱倒监管,降低城市河道汛期污染强度;落实长效养管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强化直排企业、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监管,开展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整治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强化渤海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控,深化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水量,推动大运河、永定河生态保护与恢复,强化岸线和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源头防控、风险防范“两个并重”,防止新增土壤污染,确保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指导推动中石化(天津)开展“边生产边管控”国家试点。提升—1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做好土壤微塑料污染调查国家试点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更新发布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实施分级分类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集成,落实地下水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建设阶段性评估。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危险废物环境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经分析对照,本项目符合相关管理政策要求。—1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属于一级综合型医院,许可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精神卫生专业(门诊)/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目前科室组成:内科、外科、中医科、精神卫生专业、医学检验科(外检)、医学影像科、全科医疗科、中西医结合科,诊疗内容:基础内科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老年病,外科手法复位、热敷治疗。床位数量25张。本次评价的内容仅对医院现有实际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不含预防保健科、儿科、妇科、口腔科、皮肤科,无手术室、无太平间、无传染科、锅炉房,不涉及中药煎药、中药熏蒸,检验科仅采集样本,所有检验项目均外委检测。DR机已单独填报了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本项目已于2018年9月建成投入运营,目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2025年5月21日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改【2025】18-1号),责令限期3个月内改正。本企业按规定完善环评手续。2项目组成本项目租赁建筑情况如下:表2-1院内主要建筑及本项目租赁情况表序号名称建筑面积m²层数结构高度m本项目租用情况房屋性质租用层数租赁面积m²用途1南开区黄河道20-58号双号9057.073层钢混12第3层2500门诊、住院商用第1层300过道、隔间(放置污水处理设备)本项目具体工程内容组成见下表。表2-2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表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备注主体工程门诊/科室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精神卫生专业、医学检验科(外检)、医学影像科、全科医疗科、中西医结合科。已建住院南侧区域设有住院病房。已建—16—辅助工程办公区设有综合办公室和医务办公室。已建卫生间设有一处公共卫生间。已建储运工程药品存储设有一处中药房、一处西药房。已建公用工程供水工程市政供水管网提供,院内已有完善的供水设施。已建排水工程本项目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位于一层隔间内,污水处理站为地上一体化设备,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本企业污水经独立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的污水管线及化粪池均为本企业独立使用。新增污水处理设备供电工程由市政电网提供。已建采暖制冷采暖方式为集中供暖,制冷采用中央空调。已建通风本项目普通病房、诊室、办公室采用自然通风。已建生活热水职工及病患饮用热水由电热式开水器提供;盥洗热水由电热水器提供。已建消毒方式(1)污水采用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进行消毒;(2)医院诊室、危废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采用移动式紫外线灯照射进行消毒,地面使用84消毒剂进行消毒。(3)医院不设洗衣房,被服委托社会机构进行清洗、消毒。(4)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使用石灰消毒。(5)医疗废物采用过硫酸氢钾复合盐进行消毒。已建环保工程废气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密闭设备,安装在一楼隔间内,设备周边喷洒植物除臭剂。已建废水本项目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安装在一楼隔间内,污水处理站为地上一体化设备,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本企业污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排口独立,不与其他单位共用,废水排口位于厂界东侧。新增污水处理站噪声主要噪声源为中央空调机组污水处理站水泵等,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已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格栅渣,由有资质单位清运,不暂存;废包装交物资部门回收,去除输液管、针头等且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废输液瓶(袋)交有资格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已建本项目各科室及部门诊疗服务内容如下:表2-3医院各科室及部门诊疗服务内容一览表名称诊疗服务(工作)内容全科医疗科门诊、开药—17—34内科门诊、开药外科门诊、开药中医科门诊、开药、治疗精神卫生专业门诊、开药、治疗中西医结合科门诊、开药医学影像科B超、DR机医学检验科采集样本外检住院住院治疗主要设备表2-4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位置备注一诊疗设备DR放射科医学影像科2彩超彩超室医学影像科二污染治理设备污水处理套一层污水设备间污水治理三消毒设备紫外线杀菌灯6病房、诊室消毒四公用设备中央空调机组楼顶制冷2冰箱3药房冷藏主要原辅材料表2-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包装规格年耗量最大暂存量暂存位置用途一药房药品1西药/91306盒25334盒药房药品2中成药/21620盒4875盒3中草药443种7840kg297kg二耗材1医用棉签50支/袋100袋20袋库房治疗耗材2碘伏100ml/瓶140瓶30瓶库房3医用外科口罩10支/袋1200袋300袋库房4一次性使用薄膜手套100只/包50袋15袋库房5医用折叠式擦手纸230mm*225/包80包20包库房6抗菌洗手液500ml/瓶40瓶10瓶库房775%酒精500ml/瓶40瓶10瓶库房—18—8手部消毒凝胶500ml/瓶40瓶10瓶库房9圆利器盒5L/个40个10个库房10医用纱布敷料(无菌)6*6*8/个80个30个库房11医用纱布敷料(非无菌纱布块)6*6*8/个100个30个库房12一次性注射器10ml1000支100支库房13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100支/袋30袋5袋库房14医疗废物包装袋50袋/包15包5包库房/1584消毒液500ml/瓶100瓶20瓶库房消毒5项目平面布局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西侧为富辛庄大街,北侧为南大道,东侧紧邻永基花园小区,南侧为商铺。本项目所在建筑共计3层,租赁1层及3层的部分建筑,租赁面积为2800㎡,1层区域为出入口通道及污水处理间,一层出入口通道与晟佳养老院共用,3层为医院主体,本项目与晟佳养老院为不同的建设主体,本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富辛庄大街一侧,与小区内居民区出入口完全分离。6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6.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道提供,用水包括医院职工生活用水、门诊生活用水、病房生活用水和医疗用水及消毒用水,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和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无口腔科及手术无医疗器械清洗及消毒,项目用水情况如下:(1)医院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人数共计25人,门诊部医务人员19人,住院部医务人员6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医院门诊部医务人员每人每班生活用水定额平均日为60~80L;医院住院部医务人员每人每班生活用水定额平均日为130~200L。医务人员衣物及病房病服、床被均委外清洗消毒。结合本医院实际用水量及用水环节,本次评价取用水定额的下限值。本项目门诊医务人员用水定额取60L/人·d,病房医务人员用水定额按130L/人·d计。综上,医务人员生活日用水量1.92m3/d,工作时间365d/a,年用水量700.8m3/a。—19—(2)门诊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医院门诊部每病人每次生活用水定额平均为6~12L。本次评价门诊用水定额按6L/人·d,本项目门诊病患预计日接诊量为45人,日用水量为0.27m3/d,门诊工作时间为365d/a,年用水量为98.55m3/a。(3)病房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医院住院部设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的每床位每日生活用水定额平均日为90~160L。本项目设置床位25张,设置公用卫生间、盥洗室,不设淋浴室,无单独卫生间,每床位平均生活用水量取90L/d,则病房日用水量为2.25m3/d,病房年工作365d,年用水量为821.25m3/a。(4)消毒用水本项目病房地面消毒使用84消毒液,84消毒液需加水配制后使用,配制使用自来水,配制比例约为1:100,项目84消毒液用量为100瓶/年,每瓶为500ml,则消毒液配制用水量约0.014m³/d,5m³/a。综上,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4.454m3/d,年用水量1625.6m3/a。6.2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放射影像科为激光打印,无放射性废水;无口腔科,无含汞废水;不设传染病科室,不产生传染性废水;检验科采集样品全部外检。病房地面消毒用水自然挥发不排放。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为医务人员、门诊、病房排水,排水系数按0.9计,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3.996m³/d,1458.54m³/a。本项目废水排口独立,不与其他单位共用,废水排口位于厂界西侧。本项目给排水情况统计如下:表2-6本项目给排水情况表—20—类别数量用水定额日用水量md年用水量ma排放系数日排水量m/d年排水量m/a医院职工生活用水门诊医务人员19601.14416.10.91.026374.49病房医务人员61300.78284.70.90.702256.23门诊用水4560.2798.550.90.24388.695病房用水25902.25821.250.92.025739.125地面消毒用水一一0.0145000合计4.4541625.6-3.9961458.5444541.920.192医院职工生活用水1.7280.27-0.027门诊用水0.2433.996化粪池2.250.2252.025病房用水-0.0140.014配置消毒液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d6.3采暖制冷冬季采暖方式为集中供暖,夏季制冷为中央空调。本项目普通病房、诊室、办公室采用自然通风,无机械通风。本项目主要采用以下消毒方式:(1)污水采用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进行消毒;(2)医院诊室、危废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采用移动式紫外线灯照射进行消毒,地面使用84消毒剂进行消毒。城镇污水处理广污水处理站16.4通风16.5消毒-21—(3)医院不设洗衣房,被服委托社会机构进行清洗、消毒。(4)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使用石灰消毒。(5)医疗废物采用过硫酸氢钾复合盐进行消毒。6.6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6.7食堂宿舍本项目不设食堂、宿舍。6.8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本项目门诊年运营时间为365天,医务人员25人。门诊工作时间8h/d,白天坐诊,不设夜间急诊;病房年工作时间365天,采取“三班制”的工作制度,每班工作时间8h。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本项目已建成运营,主体工程无改造及变动内容,施工期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安装及排水管路改造,施工期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废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施工工期较短,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影响程度轻微。2运营期(1)诊疗服务本项目为医疗卫生服务,主要从事检查、住院治疗工作,医院不设传染病科室、无手术、无中药煎熬,检验工作外委,门诊大厅设置预诊分诊处,对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控制传播措施后,引导至相关医院进行诊疗。本项目具体工作流程如下:—22—挂号诊断检查取药出院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A一废水污水处城镇污水化粪池理站处理厂一一污泥、格栅渣医疗废物出院图2-2本项目诊疗流程及产排污节点示意图本项目医疗服务流程大致为病人挂号进行诊断、检查,根据病情取药离院或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护理后复检,最后康复出院。详细流程如下:①挂号:病人到挂号处挂号,交挂号费。②诊断、检查:医生通过问诊和检查了解患者具体病情,根据病情情况开具检验单、化验单,根据检验、化验结果对病情作出诊断,确诊患者病情,根据病情取药出院或住院治疗。本医院化验科仅采集样本,外委化验,采样均为一次性③住院治疗护理:对于病情较重者,需住院治疗、护理,此过程会产生医疗复检:对住院治疗患者康复情况进行检查诊断,具体过程同诊断,此过程出院:患者经治疗检查康复后出院。根据工艺流程,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见下表。表2-7产污环节一览表住院治疗护理复检污染物类型来源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排放去向废气废气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污水处理站为密闭一体化地上结构,位于室内隔间内,日常运行及污泥清掏时喷洒植物除臭剂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pH、CODCr、SS、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杆菌群数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噪声污水处理设备、中央空调等效连续A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柔性连接、安装减震垫、隔声降噪等/固废诊疗检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栅渣(消毒后)生石灰消毒,由有资质单位直接运走消毒废灯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活动废包装物分类收集交物资回收部门去除输液管、针头等且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废输液瓶(袋)交资格单位回收办公生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本项目已建成运行,未履行影响的环保手续,本次补办环保手续。2.排污许可情况本企业属于床位1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企业属于排污登记管理,已完成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20104MA05RXJE4M001Y。3.工程自行监测情况本企业未开展废气、废水自行监测。开展了厂界噪声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年7月8日,检测单位:锦煜(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JYB25070802N,监测数据如下:表2-8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位置监测结果(dB(A))标准限值(dB(A))执行标准达标情况东昼间:53昼间:55夜间:4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达标夜间:44达标—24—北昼间:54(GB12348-2008),1类标准达标夜间:42达标西昼间:54达标夜间:41达标可以看出,本企业厂界现状噪声可达标排放。4.工程排污口规范化情况废水排口污水消毒设备¥津半5052'0018JS:100S2091051—25—医废间门口医废间内部5..工程现状照片本项目周边情况养年定县草医康和NEDICYTMV2IE区廛枷惠山范9020OCGnW屋—26—本项目门口入口北侧商铺煎··嫄平量国源果辉足烤福子d¥津中SOS209191510¥事车SOS200115号京生Qp联阳¥体旨手务烤销家家州不话—27—入口南侧商铺永基花园S厘烤械王端数0装属喜配¥事车S0S2'001RJS·S2At—28—级升里兴盛里医院内部¥事电:sosoISSO00191353WBCIII8—29—接诊台挂号处保区牌:¥事车S0520910J28¥事率S052019J28祥号矿普牌号收餐—30—化验室西药房盛都园口崟口I投幸¥事半S0520P9J28¥事率S0520J28中业新国设湖心程x*国科袜Y应翠号—31—门诊室热水房¥津车S0S2091012财居中—32—间F2:To.oo.2sos市事天DR室医废间o0.crafeo.esos市车天¥事车S0S20O1PJJ22吉5国品晶华学区让摩枷医康样士连证堡信基棋C惠提紫庭西半长居娽—33—病房楼顶空调—3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本次评价引用2024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数据,对项目选址区域内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PM2.5、PM10、SO2、NO2、CO和O3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并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断,统计结果见下表。表3-12024年南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单位:μg/m3(CO:m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735105.7不达标PM10637090达标SO25608.3达标NO2334082.5达标CO24h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1.2430达标O38h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177160110.6不达标由上表可知,该地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中SO2、NO2、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CO24h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浓度限值,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日最大8h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浓度限值要求。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2声环境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1类功能区,50m范围内的道路为南大道、富辛庄大街,均不属于交通干线,本项目厂界及周边50m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敏感建筑有晟佳养老院、兴盛里小—35—区2号楼、广丰园5号楼、永基花园2、3号楼、级升里1号、3号楼,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进行现状监测。具体如下:(1)布点原则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中央空调,污水处理站位于一层室外,中央空调位于3层楼顶,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的分布,本次噪声监测布点同方向选择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噪声环境保护目标,垂线向选择代表性楼层。(2)监测布点晟佳养老院、兴盛里1号楼、广丰园5号楼的1、3、5层,永基花园3号楼的1、6层作为代表性楼层(监测条件限制,无法在3层、5层布点)。(3)监测时间及频次本次监测时间为2025年7月8日,检测单位:锦煜(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JYB25070802N,监测频次及监测点位见下表。表3-2声环境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晟佳养老院(本项目所在建筑2层)等效连续A声级连续监测1天,夜间1次,昼间1次兴盛里2号楼1、3、5层广丰园5号楼1、3、5层永基花园3号楼1、6层(4)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单位:dB(A)监测值所属功执行标准达标情监测时间监测点位dB(A)能区标准值标准名称况昼间5255达标晟佳养老院夜间4045达标1层54《声环境质量标昼间兴盛里3层521类55准》(GB达标小区2号5层523096-2008)楼1层42夜间45达标3层422025.7.8—36—5层44昼间广丰园5号楼1层5355达标3层525层53夜间1层4345达标3层425层44昼间永基花园3号楼1层5255达标6层51夜间1层4545达标6层44注:敏感目标处环境噪声监测数值较高,由于临近道路,监测季节为夏季,主要受交通噪声、居民区空调噪声及知了叫声等影响显著。根据以上监测统计结果可知,本次各点位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3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且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要进行生态现状调查。4电磁辐射本次评价不涉及医疗辐射设备,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与评价。5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不设地下、半地下设施,无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37—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含有城市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详见下表。表3-4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序号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方位相对距离m环境功能区经度°纬度°1永基花园117.1746509439.13968743居民区大气环境0大气环境二级2广丰园117.1748626339.14123159203兴盛里117.1725575539.14097362254级升里117.1727047139.14033845455宝龙湾家园117.1715670939.14180810西北626卫安西里117.1747155239.14224767807卫安中里117.1768677939.140957221108卫安北里117.1766858939.14216904东北1309卫安南里117.1771353039.1394142418010瑞德里117.1708252139.1395509419011兴云里117.1688897639.1411594436012清化里117.1686860939.1396485736513铃阁南苑117.1719850639.14433846西北22214西关北里117.1760328939.1439062623015天霖园117.1802892539.1415586139216铭隆雅苑117.1804870739.1393267641017广林园117.1708062239.13757963西南29018台北花园117.1725464039.13748480西南21519广泰园117.1745542939.1375143520020怀仁里117.1768512739.13738514东南28021新春花苑117.1762312639.1459832041022长庚老年公寓117.1691095439.14308448西北45023格调春天花园117.1671608939.13589704西南44024纯善里117.1720696539.1359160745025格调故里117.1740239439.1354003145526广泽名轩117.1705436539.1360105047127天越园117.1801022039.14431075西北473—38—28友好医院117.1767548239.13685657医院东南44012029南开永基小学117.1761664139.14122498学校东序号名称建筑物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方位相对距离层数高度经度°纬度°1晟佳养老院28117.1738131139.14064862养老院声环境下方0m2永基花园2号楼3090m117.1741102739.14062101居民区西侧0m3永基花园3号楼3090m117.1740459639.14017150居民区南侧7m4级升里1号楼21m117.1730260039.14054602居民区西侧47m5级升里3号楼21m117.1730259639.14024835居民区西侧48m6兴盛里2号楼21m117.1733258739.14074113居民区西侧30m7广丰园5号楼21m117.1742843639.14120145居民区北侧25m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466-200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标准限值如下。表3-6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污染物标准限值执行标准氨1.0mg/m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硫化氢0.03mg/m³标准》(DB18466-2005)点位污水处理站周边—39—臭气浓度10(无量纲)甲烷(体积百分数/%)1周界氨0.2mg/m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硫化氢0.02mg/m³臭气浓度20(无量纲)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本企业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总排口位于医院外西侧。污水处理站出水中CODCr、BOD5、SS、pH、粪大肠菌群数、LAS等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中预处理标准限值,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表3-7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L污染因子标准值mg/L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执行标准pH6~9(无量纲)《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CODcr250250BOD5100100SS6060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氨氮4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排放标准总氮70总磷83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具体限值见下表。表3-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施工期间排放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根据《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40—境区划1类区,厂界执行1类标准。具体限值见下表。表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厂界执行标准类别时段昼间夜间东、西、北1类55454固体废物相关标准1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1号令)、《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九号,2020年12月1日实施)中相关要求。2一般工业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3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中的有关规定。4医疗废物管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运送和转移过程执行《关于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16]91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中有关规定。5污水处理站污泥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表3-10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医疗机构类别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蛔虫卵死亡率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100(MPN/g)///>95%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41—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总量控制要求,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氨氮、总氮、总磷。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量为1458.54m3/a。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1)预测排放量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1458.54m3/a,废水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的预测排放浓度为COD150mg/L、氨氮30mg/L、总氮45mg/L、总磷1.2mg/L。COD预测排放量为:1458.54m3/a×150mg/L×10-6=0.219t/a;氨氮预测排放量为:1458.54m3/a×30mg/L×10-6=0.044t/a;总氮预测排放量为:1458.54m3/a×45mg/L×10-6=0.066t/a;总磷预测排放量为:1458.54m3/a×1.29mg/L×10-6=0.002t/a。(2)按排放标准核算排放量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依据排放标准核算:本项目污水总排口中CODCr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中预处理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COD25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COD排放量为:1458.54m3/a×250mg/L×10-6=0.365t/a;氨氮排放量为:1458.54m3/a×45mg/L×10-6=0.066t/a;总氮排放量为:1458.54m3/a×70mg/L×10-6=0.102t/a;总磷排放量为:1458.54m3/a×8mg/L×10-6=0.012t/a。(3)排入外环境的量本项目水污染物排入外环境量依据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核算: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COD30mg/L、氨氮1.5(3.0)mg/L(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总氮10mg/L、总磷0.3mg/L。CODCr排入外环境量为:1458.54m3/a×30mg/L×10-6=0.044t/a;总量控制指标氨氮排入外环境量为:1458.54m3/a×(3.0mg/L×151/365+1.5mg/L×214/365)×10-6=0.003t/a;总氮排入外环境量为:1458.54m3/a×10mg/L×10-6=0.015t/a;总磷排入外环境量为:1458.54m3/a×0.3mg/L×10-6=0.0004t/a。表3-1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单位:t/a类别废水量污染因子产生量削减量预测排放量按排放标准核算排放量排入外环境量水污染物1458.54m3/aCODCr0.4380.2190.2190.3650.044氨氮0.04400.0440.0660.003总氮0.06600.0660.1020.015总磷0.0060.0040.0020.0120.0004本项目新增CODCr、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219t/a、0.044t/a。—4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已建成营业,不涉及主体设施的改造及变更,施工期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及污水管线的改造。污水处理设备为一体化设备,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主要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废材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使用小型低噪声设备,避开居民休息时段,施工操作轻拿轻放,尽量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施工废材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本医院污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1.1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无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备为一体化地上式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位于一楼隔间内,污水处理设备各池体加盖封闭,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清掏过程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设备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表4-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产污工序治理措施排放方式污水处理设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污水处理设备整体密闭,日常运行及污泥清掏时喷洒除臭剂无组织1.2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符合性分析如下:表4-2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排放形式治理措施排放形式治理措施污水处理设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无组织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无组织加盖封闭,喷洒除臭剂符合1.3废气达标排放分析(1)污水处理站废气达标情况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大气污染物类比《天津市南开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监测数据,类比条件如下:表4-3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类比条件一览表序号类比项目本项目南开区中医医院对比结果1科室设置内科、外科、中医科、精神卫生专业、医学检验科(外检)、医学影像科、全科医疗科、中西医结合科急诊、内科、全科、康复科、口腔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妇儿保健科、妇科、内科、耳鼻喉科、骨伤科、针推科、心身疾病科、老本项目科室种类和数量相对较少—45—年病科、皮肤科2工作人员数量25195本项目较少3病床数量2590本项目较少4门诊患者数量45800本项目较少5污水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调节+A/O+混凝沉淀+消毒本项目无生化处理工艺6污水处理规模5m³/d40m³/d本项目小7污水处理设备设置形式一体化地上结构,位于室内一体化地上结构,室外露天放置均为地上一体化设备,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室内8厂界距离建筑物边界即为厂界,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建筑物内建筑物边界即为厂界,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建筑物外类比项目距离厂界更近9废气处理方式喷洒除臭剂喷洒除臭剂相同10排放方式无组织无组织相同11监测位置污水处理设备周界、厂界污水处理设备周界、厂界本项目厂界监测点位距离污水处理设备更远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设置科室、工作人员数量、病床数量、门诊患者数量均少于南开区中医医院,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工艺较南开中医医院简单,处理规模较小,废气治理排放方式相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距离污水处理设备更远,本项目采用《天津市南开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及厂界废气监测数据作为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类比数据具有可行性。根据南开区中医医院废气监测结果(监测报告编号:BJT-JLZ-40-01(C/0))如下:表4-4南开区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监测结果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监测点位及监测结果(mg/m³)标准限值(mg/m³)1#2#3#4#污水处理设氨2020.9.130.03-0.050.04-0.060.03-0.070.06-0.081.02020.9.140.04--0.060.04-0.070.05-0.080.04--0.07硫化氢2020.9.130.004--0.0060.004-0.0080.005--0.0060.005-0.0070.032020.9.140.006-0.0080.006-0.0080.006-0.0080.005-0.008臭气2020.9.13<10<10<10<1010—46—备周边浓度(无量纲)2020.9.14<10<10<10<10本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预测值保守取类比项目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氨0.08mg/m³、硫化氢0.008mg/m³、臭气浓度<10(无量纲);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无生化处理工艺,几乎不产生甲烷,污水处理设备周边甲烷的体积百分数可以满足<1%的要求。综上,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的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466-2005)标准限值要求。(2)厂界影响分析表4-5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统计表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结果(mg/m³)标准限值(mg/m³)氨0.080.2硫化氢0.0080.02臭气浓度(无量纲)<1020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建筑物内,所在房间无外窗,房间门开向室内通道,本项目建筑物边界即为厂界,污水处理设备房间门处于常闭状态,污水处理站周界的废气极少量通过门的缝隙或偶尔开门是向外逸散,所以厂界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理论上低于污水处理设备周界的浓度,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保守考虑与污水处理设备周界的排放浓度相同,通过对标分析,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3)周围敏感目标影响分析本项目污水产生量相对较小,污水处理设备的型式为封闭一体化设备,位于单独的房间内,房间门处于常闭状态,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466-200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明显不利影响。(4)污水处理站污泥影响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半年清掏一次,清掏的污泥采用石灰消毒,由有资质单位直接运走,不在院区内贮存,污泥清掏时在周围喷洒除臭剂,降—47—低污泥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无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经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1.4非正常排放非正常工况如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设备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形为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过程,清掏频次约半年一次,及时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去除异味的措施,清掏结束,对设备进行密封。1.5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4-6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实施单位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次/季度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设备周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1次/季度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2.1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本工程运营期产生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污染因子包括pH、CODCr、SS、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本项目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经本企业独立污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口位于建筑外西侧,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表1医院污水水质指标参考数据,CODcr150-300mg/L、BOD580-150mg/L、SS40-120mg/L、NH3-N10-50mg/L、粪大肠菌群(个/L)1×106-1×108,pH、总氮、总磷、阴离—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