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5日我局拟对抚顺市百利兴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4783205(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虎西街15号 邮 编:113003
一、项目名称抚顺市百利兴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萝卜坎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市百利兴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位于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萝卜坎村,企业总占地面积 14400m2。由于企业现有2t/h生物质导热油炉不满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企业计划淘汰现有2t/h生物质导热油炉,改建1台2.5t/h生物质导热油炉,用于生产供热。本次仅对生物质导热油炉进行改造,企业工艺生产装置产能不变。项目拟投资30万元。
六、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导热油炉选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降低 NOx 排放量,产生的燃烧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 DA002(30m)排气筒排放。本次建设需拆除现有除尘设施,新建与锅炉型号匹配的旋风+布袋除尘器,并要对现有排气筒进行加高。废气排放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相关要求。
2、项目要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3、项目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要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灰渣和除尘灰袋装收集后要定期外售处理;废导热油在更换导热油时要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直接外运处理,厂区内不暂存;原料油罐脱水,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项目装置区、生产厂房、储罐区、锅炉房、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做重点防渗处理;仓库、生物质库房、灰渣库房、旱厕做一般防渗处理。
5、本项目总量指标为 NOx 0.8568t/a。
6、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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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