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包头市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固废治理项目(40号沙坑-建筑垃圾堆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包头市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固废治理项目(40号沙坑-建筑垃圾堆填)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签到表)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固废治理项目(40号沙坑-建筑垃圾堆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九原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内蒙古德润佳禾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80472999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包头市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固废治理项目(40号沙坑-建筑垃圾堆填)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签到表.pdf

验收人员信息表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固废治理项目(40号沙坑-建筑垃圾堆填)建设单位:内蒙古德润佳禾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序号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职务/职称联系电话1来天祥为蒙古昌职员2布年公司高工O3测高工目4张甩头市腾顺达工程次洞有限公司学经观5划脱形包头市腾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6泥铁店腾顺达程需有限公司术人员78910包头市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固废治理项目(40号沙坑-建筑垃圾堆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8月18日,内蒙古德润佳禾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包头市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固废治理项目(40号沙坑-建筑垃圾堆填)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食品加工产业园第40#沙坑,具体位置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373.587,北纬40°3635.386"。总占地面积共26742.4m。沙坑占地10097.3m,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对现有园区的占地10097.3m的沙坑进行堆填,目前沙坑内已进行回填,回填部分约占填埋区总容积的12%,项目沙坑总堆填容积为77591.26m,本项目可堆填68280.3m建筑垃圾。(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本项目于2024年12月委托内蒙古源通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包头市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固废治理项目(40号沙坑-建筑垃圾堆填)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3月3日取得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包环管字150207[2025]011号),项目于2025年3月开始建设。(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11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8.64%。(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包括本项目环评报告中部分主体工程(填埋区、场地平整及基底处理、导排水系统)、道路工程、公用工程、部分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环评批复中涉及上述工程的批复要求。封场覆盖、植被恢复工程以及生态保护措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待封场后进行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处置能力、防止污染的措施等方面没有重大变动,满足验收要求。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填扬尘(包括装卸运输和堆放期间风蚀扬尘)、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治理措施:本项目堆填作业卸料扬尘、堆填场堆料扬尘及车辆运输扬尘均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二)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三)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机械设备均不在场区内维护保养,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废。运输车辆不进行清洗,不产生清洗泥沙。(四)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以机械性噪声及空气性噪声为主,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压实机、装载机等。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引导标志等对场内车辆的通行进行控制。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废气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1.0mg/m的浓度限值,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二)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检测因子有pH、总硬度、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挥发性酚类、氯化物、氰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六价铬、砷、汞、铅、镉、锰、总大肠菌群、K+、Na+、Mg2、Ca2、CO2、HCO。除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外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类标准限值要求。超标原因推测:可能与当地环境地质背景值较高有关,区内地层岩性溶滤作用,地层中广泛分布可溶矿物,直接导致大量离子(硫酸根离子、氯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等)自然富集,地下水流动速度缓慢、水位埋深较浅,黄河灌溉退水长期的蒸发浓缩强烈使得含水层中含盐量(如硫酸盐、氯化物、钙离子、镁离子)较高,导致溶解性总固体和总硬度自然偏高。(三)噪声本项目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引导标志等对场内车辆的通行进行控制,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五、验收结论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经核查,本项目实际建设、运营情况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验收现场检查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六、后续要求加强环境管理,维护好环保设备,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七、验收人员信息详见附件。专家签字:内蒙古德润佳禾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9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