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招标采购公告(南通大学2025)
南通大学校外81套公有住房(整租)公开招租(二次挂牌)
项目名称
南通大学校外81套公有住房(整租)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52043-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9-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南通市南川园、板桥南村东、易家桥新村、学田东苑等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住宅
所在层数
1-7层
租赁面积约(㎡)
5523.12
租赁期限
10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90天(免租金)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0%加水电气履约保证金5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该标的位于南通市南川园、板桥南村东、易家桥新村、学田东苑等居民区内,共计81套房。房屋状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其他情况
房屋用电总功率是额定的,无法增容。
评估情况
评估价
7008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11-18
评估机构
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63072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南通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2919A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如承租方违反本条款,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租赁期满后,固定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故意损坏,可移动设施由承租方限期移走;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用于居住,不得群居,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用于任何代理类业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租赁期间,承租方应确保本项目主体处于安全、有序的状态,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承租方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若因承租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害后果的,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及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1)仅接受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形式报名;(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经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意向承租方至少三名员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2023年以来具有不低于3000㎡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管理经验;(5)意向承租方在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所有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6)须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踏勘的意向方报名。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三)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确保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标的交割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名承租;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须提前联系出租方联系人确定具体时间。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作任何答复。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报名和交易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217、1596295081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9-05 09:00:00 至 2025-09-18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4、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经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5、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意向承租方至少三名员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6、提供2023年以来不低于3000㎡的类似业绩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主体与意向方非同一主体的,为无效材料;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截图;8、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四、处置方式: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承租承诺函.doc
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模板.pdf
照片2.rar
照片1.rar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25-83163383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承租承诺函意向承租标的名称意向承租方名称住 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承租用途 意向承租方承诺我方决定承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官网公开出租的本项目公告所示出租方出租的指定标的。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以不低于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年租金底价之价格承租标的;2、已仔细阅读公开招租信息公告和《房屋租赁合同》(如有)等公告附件; 3、符合并接受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所列的条件;4、决定本次承租是基于对该资产出租有关资料、信息、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如我方所填报的本《承租承诺函》所表述的承租意向标的与我方实际意向承租标的不符,由我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我方接受一切项目资料的有效地址和方式,如江苏产权通过本承诺函中我方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所快递、邮寄、发送的任何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未能被我方接收,由我方承担一切后果;6、不存在妨碍我方承租上述标的的任何障碍,我方已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进行了评估,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我方不以此为理由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拖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7、承租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承租;8、遵守江苏产权的交易规则;我方自行通过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以及e交易电子平台(www.ejy365.com)了解交易过程中的意向报名审核状态、保证金交纳状态、竞价时间安排、成交公告发布等交易环节情况,因我方未及时查看相关交易环节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9、对于参与本次承租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不会用于本次承租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一旦被确认为承租方,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在江苏产权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本项目公告中“服务费”条款中列示的收费标准向江苏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江苏产权减免或退还我方上述费用;江苏产权可采取通知我方另付或直接从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等方式向我方收取交易服务费;11、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如果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导致我方未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的,我方知晓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江苏产权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产权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以及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处置我方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视作我方放弃与该标的有关的全部权利,并重新按规定处置该标的;12、我方交纳的保证金是全面履行本次承租各项承诺的保证,一旦交纳该保证金,则表示该等承诺不可撤销。 签章: 年 月 日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南通大学承租方(乙方):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甲乙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81套(间),房屋结构为砖混(毛坯)。房屋坐落用途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结构使用面积(平方米)备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充分了解上述房屋目前的状况,对租赁该房屋进行经营的风险已有充分预见,双方就房屋交付标准不存在任何争议。第二条租金及用途:该房屋租金元/年(大写)元整。用途:居住,不得群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根据招租公告中的约定,装修免租期为90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年(月季/年)结算,由1/9乙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30日内交付给甲方,先付后租,甲方收取的租金按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四条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年租金的10%和水电气押金50000元整之和)元给甲方,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待验房并结清相关费用后,乙方将钥匙交还甲方,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第五条乙方有权将承租的房屋进行出租,出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剩余期限。乙方对次承租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次承租人违约视为乙方违约。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用途符合甲方公开招租有关要求,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第七条在租赁期内,双方维修及安全责任: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养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施设备、附属物、装修装饰等),均由乙方(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系房屋自身固有质量缺陷(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或甲方故意隐瞒的重大安全隐患所致,且乙方已履行正常使用及定期检查义务,则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在发现损坏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责任。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系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租赁期间,乙方应确保承租房屋处于安全、有序的状态,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期内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损坏的,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但因第三人故意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除外。第八条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及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2/9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乙方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擅自转让、转借、入股、承包(包括合作经营)、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乙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3.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指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累计达(大写)叁万元整以上;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或使用性质的;5.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2.甲方违反本合同维修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第十条有关装修设施、设备的约定:1.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2.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收购或补偿乙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3.双方合同到期或解除,固定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故意损坏,可移动设施由乙方限期移走。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3/92.乙方在租赁期内造成出租房屋及甲方设施、设备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乙方拒不赔偿的,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应据实赔偿。3.乙方应按时支付租赁期内承租房屋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若乙方逾期不付,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支付上述费用,剩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按实足额补缴。4.合同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所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甲方可不予退还。5.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6.合同因故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或者甲方通知的时间内限期搬离,交还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遗留在房屋内外的东西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第十二条特别告知:1.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必须在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固定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交还为止。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认可上述房屋及其周边现状,同时应当到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咨询、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房屋用电功率是额定的,无法增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房屋现状影响其办理工商登记、消防验收、安全许可等必要手续,进而导致其无法实现本合同约定之租赁用途为由,要求解除或变更本合同、减免租金,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93.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若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结果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5.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有物业管理的,应与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签物业管理协议进行备案。第十三条有关拆迁事项的特殊约定:1.如遇单套房屋拆迁,拆迁公告公布后,仅该套房屋租赁关系终止,其余房屋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须按期无条件搬迁,不得因此主张解除合同或索赔。2.乙方不享受针对该房屋的任何拆迁补偿和安置,但乙方有权依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规定享受其自行装修部分的补偿和其他相关补偿。甲方可协助乙方向动迁部门申报装修补偿。第十四条免责条款1.房屋及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第十五条为双方便于联系工作、方便配合,乙方告知甲方的通讯地址为,乙方若需变更,须于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仍按原地址向乙方寄送相关文件,不论是否送达或者退还均视为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双方之间的法律文件,以手机信息形式通知的,自信息发出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或者挂号信方式送达的,自该信件寄出之日起第三日或者被退还之日起视为送达:任何情况下,甲方将通知等文件张贴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外部的,视为乙方收到。5/9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租赁双方各两份。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招租期十年。租赁期内,若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已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本合同收取的费用开具房屋租赁发票。3.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在批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必须服从甲方的相关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4.乙方的营业活动必须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不得扩大至室外占道经营:承租房屋室内外卫生实行“三包”,不乱堆放货物阻塞通道;承租房屋内严禁存在“三合一”现象:承租房屋内严禁私自搭建阁楼:承租房屋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使用液化气罐等明火设施,并配备必需的灭火设施。5.乙方因经营所需办理的工商、质检等登记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6.如果在本协议期间,因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部分房屋无法继续出租或拆除的,剩余房屋租金按相应面积及成交价重新测算。7.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且采用书面的形式,任何口头的形式的承诺将不被双方所认可。8.招租公告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另行协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6/9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地址: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年月联系电话:日年月日7/9附件:安全承诺责任书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区域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装修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的方针原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监督机构,设专职消防安全员,严格遵守国家及地**府关于建筑装修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乙方责任人对乙方消防工作全面统筹、负责。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装修材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所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四、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乙方所管理区域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五、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装修围挡醒目位置张贴工程承包单位信息、施工项目信息、安全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动火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六、乙方装修过程中禁止更改消防设施和房屋主体结构。8/9七、乙方应在装修现场根据实际面积大小配备足额的消防器材。八、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九、乙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十、乙方对施工区域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过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十一、乙方施工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日期: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有住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