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氢钠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9月4日拟作出《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4.92吨原料药、创新和高端仿制药的研制(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5年9月4日拟作出《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4.92吨原料药、创新和高端仿制药的研制(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4.92吨原料药、创新和高端仿制药的研制(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
电话:0372-5389211传真:0372-5389211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4.92吨原料药、创新和高端仿制药的研制(一期)
安阳市殷都区兴隆路与精忠路交叉口东南角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泰丰制药(汤阴)有限公司年产504.92吨原料药、创新和高端仿制药的研制(一期),建设性质为扩建,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为3500m2,本次工程建设内容25t/a奥美拉唑、25t/a非诺贝特、450t/a碳酸氢钠、1.5t/a聚多卡醇、2t/a四烯甲萘配、300kg/a维生素D2、1t/a VB15010、120kg/a TFX06,共计8个产品。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各工投料废气、蒸馏不凝气、反应废气、加热废气、干燥废气、离心废气、粉碎包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质检楼废气。不含氯有机废气经1套水喷淋+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处理装置排放NMHC、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的50%(NMHC≤30mg/m3、TVOC≤50mg/m3);甲苯、氮氧化物、氨气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甲苯≤40mg/m3、氨气≤20mg/m3)、表3(氮氧化物≤200mg/m3);甲醇、丙酮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医药制造工业行业(甲醇≤20mg/m3、丙酮≤60mg/m3);其他因子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含氯有机废气污染物经“低温冷凝+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氮气脱附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其中含氯甲烷废气先经过二级热水反应吸收+一级水洗;含尘废气先经过两级袋除尘)后,废气处理装置NMHC、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的50%(NMHC≤30mg/m3、TVOC≤50mg/m3);甲苯、氯化氢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甲苯≤40mg/m3、氯化氢≤30mg/m3);甲醇、丙酮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参考《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甲醇≤20mg/m3、丙酮≤60mg/m3);硫酸雾、氯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m3、排放速率≤5.7kg/h;氯苯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685kg/h);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二氯甲烷≤100mg/m3、三氯甲烷≤50mg/m3);PM10排放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的50%(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其他因子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包装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PM10排放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的50%(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1台复合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要求(中型,油烟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90%),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1套碱喷淋+生物滤池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氨、硫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H2S排放浓度≤5mg/m3、NH3排放浓度≤ 20mg/m3);甲醇、丙酮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参考《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甲醇≤20mg/m3、丙酮≤60mg/m3);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的50%(TVOC≤50mg/m3);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二氯甲烷≤100mg/m3、三氯甲烷≤50mg/m3);氯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氯苯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685kg/h),异丙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质检楼废气经1套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质检楼废气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的50%(TVOC≤50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氯化氢≤30mg/m3);甲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医药制造工业行业甲醇≤20mg/m3标准要求;乙酸乙酯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过1套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危废间废气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的50%(TVOC≤50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氯化氢≤30mg/m3);甲醇、丙酮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医药制造工业行业甲醇≤20mg/m3标准要求;氯苯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685kg/h);三氯甲烷可以满足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三氯甲烷排放浓度≤50mg/m3);其他因子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车间及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含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废水经吹脱预处理后与高盐废水经过酸碱中和后送入“三效蒸发器”预处理装置处理,三效蒸发器排放污冷凝水与工艺低盐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及有机废气喷淋废水进入1#调节池混合,经过“微电解+ Feton氧化”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进入2#调节池调节后,进入“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废水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 41/756-2012)表1 B标准和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其中三氯甲烷排放需满足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离心机、粉碎机、风机及各类泵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营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污水站活性污泥、废过滤膜、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生活垃圾,其中废分子筛、废过滤膜、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由厂家直接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过滤滤渣、离心残渣、蒸馏残液、萃取废液、洗涤废液、离心废液、精馏残液、过滤废渣、过滤杂质、污水站物化污泥、冷凝废液、废盐、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除尘器粉尘、质检室废液等,其中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其它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活性污泥需进行鉴定,鉴定前参照危废进行管理,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如属于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并在报批前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碳酸氢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