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房产招租招标采购公告(江苏星爵实业有限公司2025)



挂牌价
3,294
元/年

保证金
4,494元

租赁期限
5年

租赁面积
36.20m2

承租押金
600元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徐州徐淮路南侧、东环路西侧红太阳装饰城4#1-14房产招租
项目编号
HHCQ2025ZL1869A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9-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徐州徐淮路南侧、东环路西侧红太阳装饰城4#1-14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36.20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第四年租金上涨3%,第五年租金同第四年

装修期限
2个月
承租押金
6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5-04-22

评估机构
江苏象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3294.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星爵实业有限公司 出租方证件号码:91320324323971792W

出租方承诺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2、标的租赁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有关部门已经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
请示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睢宁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处标的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标的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易机构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交易机构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9-08 09:00:00 至 2025-09-19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须与文件原件四角贴合、清晰完整)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意向承租方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意向承租申请书》(加盖公章);(5)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加盖公章);(6)其他材料。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加按指纹);(2)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签名加按指纹);(3)《意向承租申请书》(签名加按指纹);(4)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签名加按指纹);(5)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494.00元,截止时间2025-09-1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买人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3)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4)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1、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依据,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收费标准交纳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意向承租申请书(个人).doc

意向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租赁合同模板.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邱先生

咨询电话
0516-8560977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徐州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其 他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淮海产权”微信公众号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江苏星爵实业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作为该房屋/厂房的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合法使用权的房屋/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标的物1.1经双方确认,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厂房的主要情况如下:座落:徐淮路南侧、东外环西侧、钢铁路东侧建筑面积:。1.2乙方承租的房屋/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第二条租赁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租赁物作为乙方商铺、办公等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徐州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2.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的原有结构,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条交付日期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1日前将该租赁物交付给乙方。3.2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1)遭遇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2)政府规划、环保、土管、城建等主管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采取某项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条租赁期限4.1租赁物租赁期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起算。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双方确认,签订本租赁合同前,乙方已对该租赁物充分了解并确认甲方所提供的租赁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条件,合同生效后乙方即可接收该租赁物。如乙方需要对租赁物进行必要改造及装修的,改造装修计划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4.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的租赁物,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的,则须在租赁期间届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第五条租金、定金、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5.1定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5.1.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履行后(租赁物交付后)该定金冲抵租赁物租金或以下5.1.2中的租赁物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5.1.2在甲方交付该租赁物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期满后无息归还乙方。5.1.3甲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中扣减、抵销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的租金(包括物业服务费)和水、电、空调等费用,或由于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及来访客人的故意或过失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自该扣减、冲抵情形发生之日起7日内乙方应及时补足,超期2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1.4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空调费、物业管理、公共能耗等费用(按物业协议规定分摊,含公摊,承担办法和计费方法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按12个月支付),由乙方承担,据实结算,不含在租金内。乙方租赁期间承担的物业管理费应与租金同步向甲方支付。5.1.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销、扣减其应付的物业服务费和水电空调等费用。5.2房屋租金5.2.1该租赁物(办公楼/厂房)租金单价为元/年/平方,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租赁物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5.2.2租金的支付原则为“先付款后使用”,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即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此后乙方应在每一个租赁周期届满前30日(即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个租赁周期的租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2个月甲方除有权根据乙方欠付租金总额20%主张违约金外,甲方仍有权单方解除该租赁合同并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第六条款项的支付方式6.1乙方可以现金或银行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相关款项。需要贴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税务凭证,所缴税款据实由乙方支付。6.3各项付款以现金交付甲方或支(汇)票转入甲方账户为准,否则视为未支付。第七条房屋的维修和使用7.1乙方在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交甲方审批备案,同时应将装修方案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乙方有义务负责该房屋的内部清洁、内部保安及消防安全工作,合同履行期内如在该房屋内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责任事故、治安违法事件或其他一切事件,造成甲方、第三方或者乙方自身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2该租赁物公共部分的各项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授权人员有权在装修期间随时进入该租赁物检查乙方的装修工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本合同及物业规章制度的规定。7.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7.4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租赁物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或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需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可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通知甲方造成不利后果或损失由乙方承担。7.5因工程建设或维修需要,甲方有权派员进入该租赁物工作,并可暂时停止使用该租赁物中的任何设施(不超过24小时),但应事先通知乙方(遇紧急情况除外),乙方应予以配合。正常合理的维修期间不得扣减租期。7.6因乙方(包括乙方的雇员或顾客)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责任。甲方代为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7乙方需分割、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7.8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原建筑结构和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如有以上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责任。7.9乙方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及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或第三者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责任。7.10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在本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不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严格遵守安全、消防、环保以及卫生等相关规定。7.11乙方同意遵守《物业服务协议》、《管理公约》、《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标识与广告8.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以及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搭建广告牌、标识或广告灯箱。如有需要,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房屋以外的任何部位设置任何文字、图案等标识和广告等宣传物品,如因此导致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房屋的返还9.1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时返还该租赁物。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所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占用费。9.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物业(设施设备)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9.3乙方添置的动产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因乙方恢复原状时损坏公共部位装修,乙方负责修复或支付甲方修复费用。9.4租赁物返还甲方后对于该租赁物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9.5若租赁期终止,且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定交还租赁物且办妥工商注册登记住所变更之后的十四天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0.1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3)该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被政府拆迁或拆除的;(4)该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5)租赁期限届满。(6)因政府城市规划调整或政府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10.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发出书面通知:(1)乙方入住后,因甲方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乙方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的;(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租赁物用途,致使租赁物损坏或严重影响其他租户正常办公或营业的;(3)乙方擅自进行租赁物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因乙方(包括乙方的雇员或顾客)原因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的;(5)乙方擅自转租租赁物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租赁物的;(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或者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公共能耗费等其中任何一项费用超过租赁周期届满15日的;(7)乙方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8)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届满前主动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十条10.2的情形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有权对承租期内所投入的无法搬迁的装修及增添的设施结合剩余未履行期限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11.2甲方未按时交付该租赁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20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至能够使用时止。11.3乙方应在每一个租赁周期届满前60日向甲方支付下一个租赁周期的租金,租赁周期届满后仍然不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公共能耗等其中任何一项费用),逾期30日以内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拖欠款项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日以上,乙方应当按照三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第十一条11.1要求乙方支付其他经济损失。11.4如因乙方不遵守安全、消防、环保以及卫生等物业服务协议管理公约的相关规定,导致该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受损,或者其他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乙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者,视为乙方为过错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按照第十一条11.1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1.5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若未支付,则甲方有权从合同保证金中抵扣。租赁物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在租赁期满十五日内无息归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11.6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在该方向另一方送达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解除,双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20日内办理完毕退租交房手续并在上述期间结清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合同解除后,乙方租金应付至乙方办理完毕退租交接手续之日。若本合同解除后,乙方未较前款约定办理退租交接手续,房租计算至合同解除后的第20日。自合同解除后的第20日的次日起,厂房内乙方物品被视为乙方丢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和索赔。如因乙方原因不主动交回租赁物或者因乙方遗留物品导致甲方无法对被视为乙方遗弃物的物品处置的,乙方实际占用租赁物期间甲方有权按照租金标准的2倍主张经济损失至乙方全部搬离租赁物日止。11.7若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该保证金应当退还。乙方搬出租赁物前,应履行结清工人工资、缴清税款、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义务。11.8甲方不得设置非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阻碍乙方按约撤场,否则造成拖延等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12.1合同解除后,乙方需在2个月内将工商注册变更离开此处,工商变更后,甲方退还承租保证金。12.2乙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营业的必备文件提交甲方备案。12.3乙方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应达到环保部门有关排烟、排气、排污噪音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应达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12.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解除等二年内迁出本物业或注销的,须进行财政、税务清算,所享受的奖励(资助)须全额退还甲方。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乙方确认已完全知晓房屋的权属情况,充分了解并认可:甲方系该房的所有者,享有出租及收益的权利,自愿承租房屋。如因甲方因经营原因转移、让渡合同权利,在不影响乙方实际使用的情况下,乙方承诺予以接受,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12.6合同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根据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乙方租赁该租赁物被有权机关查封时,如乙方应缴未缴纳的包括房租、水电、空调、物业服务费以及违约金、赔偿金等金额高于乙方所支付的租赁保证金的,乙方同意租赁该租赁物内的物品为留置物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由甲方行使留置权。同时,乙方承诺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内,乙方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备案手续。12.7租赁期间,乙方应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徐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睢宁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定或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与措施,建立和落实必要的值班、巡查和安全用电制度,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园区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如由于乙方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而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2.8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甲方在按本合同和物业管理协议完成的内部财务记载,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制作或保留的对乙方的各类通知/函如收款/缴费通知(包括房租、水电费、空调使用费、物业费、场地租赁费、车位管理费等),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证据。乙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通知等由甲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12.9经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署时,乙方所承租的租赁物已符合交付条件和乙方的使用要求,且乙方已详细了解租赁物的设计、施工、维修、改造等情况,确认租赁物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要求并符合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12.10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物转租、借用、转让他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若遇不可抗力、政府调整规划、市政拆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拆迁补偿按有关拆迁规定办理。第十四条通知14.1与本合同相关的全部通知和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用书面形式。甲乙双方确认的通信情况如下:甲方:(住址、电话、传真、邮编、联系人)地址:睢宁县八里金属机电产业园电话:15952244151邮编:联系人:王远乙方:(住址、电话、传真、邮编、联系人)电话:邮编:联系人:14.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注明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履行有关通知、协助等义务之唯一地址,向该地址邮寄信函即视为通知对方。一方通信情况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成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该租赁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法律的适用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本合同附件,承诺不对本合同及附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出任何异议,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和充分理解,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的除外。出租方(甲方):(盖章)承租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中比彩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意向承租方姓 名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号码意向承租方联系地址意向承租方联系电话意向承租方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意向承租方户 名开户行意向承租方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 意向承租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户 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