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1.项目名称: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共设床位39张;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宝格达乌拉西街,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7′0.949″,北纬:41°1′0.712″。;
6.总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20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占总投资的8.5%。
7.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与阿环审表〔2024〕12号文批复的《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一致。
8.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2024年4月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内蒙古竟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24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以阿环审表〔2024〕12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验收意见.pdf

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794-2016)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其审批意见(阿环审表〔2024〕12号文)的要求,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5年6月21日在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组织召开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三方监测环保有限公司及3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检查,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分别对项目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经专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宝格达乌拉西街。项目中心坐标:114°57′0.949″,北纬:41°1′0.712″。建设规模:建设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楼一栋,共设床位39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楼,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3878.74m2;同时进行消防、供热、供电、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建设及相关设备购置。(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2024年4月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内蒙古竟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24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以阿环审表〔2024〕12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2024年9月建设完成,2024年10月投入使用。(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1.8%。(四)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与阿环审表〔2024〕12号文批复的《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一致。二、工程变动情况通过现场踏勘,并结合项目环评报告表等技术资料,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中部分建设内容发生变动,具体如下:1.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情况(面积)发生变动环评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5m2,用于项目暂存医疗垃圾、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分区存放。实际建设: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为23m2,用于暂存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医院的医疗垃圾及其他危险废物。变动原因:因医疗废物分区分类暂存,故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占地面积变大,增加占地面积在占地范围内,未新增占地及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对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情形,项目变动内容均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处理设备为一体化设备,为封闭式,均置于地下,定期投放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2.科室和走廊采用医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定期喷洒消毒水、利用门窗加强通风。3.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包装袋,封口后装在封闭周转箱内,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采用紫外灯及喷洒消毒剂等方式进行消毒,同时设置轴流风机加强医疗废物暂存间的通风,减小异味的产生。4.厂区内道路及地面进行了水泥硬化,同时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定期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有效降低了进出场车辆扬尘对环境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劳动定员55人,年运行天数为365天,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42.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阿巴嘎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2.项目医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后排入市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的产生,同时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减震垫,采用封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院区地面及道路均硬化,同时要求来往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医院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工作人员及医院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在院区和办公楼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阿巴嘎旗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紫外线灯管不落地,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处理。3.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处理后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4.医疗垃圾收集至聚乙烯医疗垃圾桶内,分区分类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经专用容器收集,分类包装,委托锡林浩特市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五)其它方面环保措施1.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由医院院长负责,同时安排人员负责项目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项目运行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建设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办理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hb1525005000000931001W,有效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至2030年7月17日止。3.建设单位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管理要求编制了《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152522-2025-025L)。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中22项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限值。2.废气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9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浓度、甲烷监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3.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一)声环境质量监测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最近居民点声质量监测结果中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1dB(A),夜间噪声值最大为39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最近居民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中氨浓度最大值为0.06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4mg/m3,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六、评审结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意见中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加强项目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按照医疗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项目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及转运工作,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和相关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标识及管理制度。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项目污染源进行监测,实时掌握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验收组组长签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8月14日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自主验收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组姓名单位职称/职务签字组长建设单位张国政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建设单位姜泰龍别力古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员专家组专家杨颖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高级工程师专家张红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锡林郭勒分站高级工程师张纪专家张浩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锡林郭勒分站高级工程师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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