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变扩建工程 输变电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受理之日起,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
联系人: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勘验评审服务科。
联系电话:0952-2688797
传真:0952-2688797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项目名字:宁夏石嘴山永乐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平罗县
建设单位: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环评单位:皓东(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
宁夏石嘴山永乐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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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宁夏石嘴山永乐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夏石嘴山永乐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309-640912-04-01-620069建设单位联系人丁凯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平罗县地理坐标(106度54分17.453秒,39度02分57.068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临时用地面积4800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石审管批字〔2023〕158号总投资(万元)5089(动态)环保投资(万元)72.72环保投资占比(%)1.43施工工期17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设置理由: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要求,需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四、电力”中“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其他符合性分析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建设项目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石嘴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项目与石嘴山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1-1。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协调。(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平罗县2023年度PM10年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超标原因主要为自然和地理因素,由于评价区气候干燥,多风多尘,降水量少而蒸发量大所致。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产生;经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土地资源总量无影响。项目运行期不消耗水资源,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无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可知,本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相应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1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A1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按照《宁夏回族自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空禁止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红线,不涉管控维度A1.1—9—间布局约束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要求实施管理,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及该条所述情形。加强石嘴山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工程,取缔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污染源,以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涵养为核心,种植适宜于当地生长环境的树种,严禁乱砍乱伐树木,使土地得到自然恢复并加以人工建设,加强保护区对水源的涵养功能。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外围500m范围内禁止新建自备水井,并关闭已有水井。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石嘴山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A1.2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中生态功能保育区、农产品环境安全保障区、限建区等相关区域应遵守限制开发区相关要求,应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造成损害。符合。本项目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造成损害影响较小。A1.3产业布局要求产业园区应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入工业企业项目,严禁引入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企业。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自然保护区外围2公里内存在企业应进行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空气、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符合。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污染企业原则上须布局在工业园区内,且废气、废水排放浓度、总量达到自治区、市相关要求。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产生,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A2污染物排放管控A2.1环境质量底线VOCS、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以内。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产生,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符合。本项目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占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A2.2现有源提升改造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贯彻绿色发展道路,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逐步退出或进行优化升级。建立大气污染预警机制,制定应急方案。不符合石嘴山及各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准入清单的企业逐步关闭、搬符合。本项目变电站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10—求迁。现有源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或国家确定的阶段性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本项目变电站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现有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大气环境不达标区域,新、改、扩建项目应实现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符合。本项目变电站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产业园区生产废水要做到有效处理,达标排入管网,或循环利用、不外排;企业应对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隔油池和生化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符合。本项目变电站不在工业园区内,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及运行维护机制,全市农村中心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率达到9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符合。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现有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不外排,生活圾经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火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应急备用、调峰锅炉除外)。符合。本项目变电站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大力提高农业污染防治水平、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立体防控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长效治理,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项目,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符合。本项目变电站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A2.3碳减排要求开展行业二氧化碳总量控制试点,探索重点行业二氧化碳减排途径。符合。本项目变电站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11—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符合。本项目变电站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A3环境风险防控A3.1风险管理要求产业园区内企业应按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将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危险化学品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园区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和处置等进行定期检查,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符合。本项目不在产业园区内,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且环境风险评价已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等。A3.2风险防控措施产业园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相配套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场所,避免大量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符合。本项目不在产业园区内,运行期废变压器油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废旧蓄电池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生产厂家置换后直接回收,不在站内贮存。针对产业园区内潜在的安全、环境风险源,应制订《突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预防安全、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符合。本项目不在产业园区内,运行管理单位定期对电气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A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A4.1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利用严格按照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工作安排执行。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煤炭等能源消耗,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2025年,单位GDP煤炭消耗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煤炭等能源消耗,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A4.2水资源、固体废物利用效率地下水水资源重点管控区(漏斗区)工业企业用水不得开采地下水,逐步取消现有工业企业自备水井,水资源总量指标满足石嘴山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要求。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运行期不新增用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等,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2025年,区域再生水回用率力争达到50%以上。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不—12—涉及该条所述情形。区域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203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符合。本项目运行期废变压器油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废旧蓄电池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生产厂家置换后直接回收,不在站内贮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秸秆综合利用率85%,农膜回收率85%。符合。本项目运行期不新增生活垃圾,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ZH64022120001宁夏平罗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1.主体功能定位: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区、煤电冶化一体化循环经济示范区。2.发展重点:重点发展冶金及电石、化工、轻工业、精细化工。3.主要生态环境问题:①区域纳污水体超标(威震湖COD、总磷;翰泉海COD、总磷、石油类;明月湖COD、总磷、总氮、挥发酚、石油类)。②完善污水处置设施,建设中水回用。③大气、水环境改善压力较大。4.要素属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大气高排放区+水环境工业源重点管控区。5.管控单位分类:重点管控单元。6.空间布局约束:①单元内工业园区应按照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银川都市圈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相关要求引入工业企业项目,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项目准入;②限制发展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及小化工、小碳素。7.污染物排放管控:①产业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100%,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污分治”的原则,不断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到2025年,达到75%以上。②园区污水采用“企业预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中水处理厂处理”处理方式。③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应急备用、调峰锅炉除外)。④通过高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应贯彻绿色发展道路,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逐步退出或进行优化升级。⑤实施区域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高排放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于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严格现有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8.环境风险防控:①区域工业企业固体废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不涉及煤炭资源消耗,不开采地下水,不新增用水量。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生活垃圾产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废旧蓄电池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生产厂家置换后直接回收,不在站内贮存。本项目不在工业园区内,但在工业园区的边界处,故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宁夏平罗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13—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③单元内精细化工污水处理厂应做到污水达标排放,防止事故废水直接进入纳污水体。④单元内新安科技工业污水处理厂、精细化工污水处理厂应做到污水达标排放,防止事故废水直接进入纳污水体。9.资源开发效率:①区域工业用水不得开采地下水,逐步取消现有工业企业自备水井,水资源总量指标满足石嘴山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要求。②区域再生水回用率2025年达到50%以上。③进一步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淘汰高能耗落后产能,通过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新鲜水耗。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石嘴山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宁夏平罗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3、与石嘴山市“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并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石政发〔2021〕32号)文件要求,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将石嘴山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石嘴山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与石嘴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石嘴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根据《石嘴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图》,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项目与石嘴山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1-1。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中的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将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识别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符合—14—控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属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区域,多为工业集聚区,是引导大气污染排放项目科学布局发展的主要地区,应以集约发展、减排治理为主。引导区域内工业项目入园管理,加强重点源监管及综合治理,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项目所在石嘴山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2。水环境本项目位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中的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将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其他(矿山)污染重点管控区识别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十四五末,各污水处理厂落实自治区出台制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严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大推进工业园区内企业预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无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项目所在石嘴山市水环境分区管控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3。土壤环境本项目位于土壤环境的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以①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疑似污染地块、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筛分数较高地块相对集中的乡镇;②上述企业和地块分布相对集中且主导产业(依据宁党办[2018]82号文确定)包含土壤环境污染防控重点行业的开发区,③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上述区域作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具体包括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控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他环评审批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及有毒有害—15—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建成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严格重金属行业准入,遵循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本项目在原有变电站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事故油池和事故油坑均设置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项目所在石嘴山市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4。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水资源重点管控区,不涉及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和惠农区为水资源重点管控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主变扩建在站内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土地资源总量无影响。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无影响。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环境管控单元与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在扣除优先保护单元的基础上,将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禁燃区、地下水开采等重点管控区等与乡镇行政边界、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等进行空间叠加拟合,形成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总体上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积极发展社会经济为导向,实施环境治理修复和差异的环境准入。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运行期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固体废物等,在采取各项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所在石嘴山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示意图见图1-5。符合—16—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石政发〔2021〕32号)中相关要求。4、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符合性分析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的通知》(宁环规发〔2024〕3号):沿黄城市带和北部引黄灌溉平原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沿黄城市带和北部引黄灌溉平原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①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生物发酵项目。②禁止在黄河沿岸、中心城市、粮食生产区、湖泊湿地周边区域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企业。③禁止砍伐农田防护林、生态景观林。④推动贺兰山修山、整地、增绿,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沟道防洪治理等工程,依法依规退出损害生态功能的产业。到2025年,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4.5%,植被覆盖度提高到61%以上,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100%。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是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①对黄河岸线实施特殊管控,严格控制黄河岸线开发建设。②开展黄河滩区生态修复和岸线利用专项整治,实现源头治理、过程管控、结果达标。深入推进滩区综合整治,争取国家滩区生态治理试点,加强滩区水源和优质土地保护修复,建立“四乱”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打击乱采、乱占、乱堆、乱建问题。符合。本项目不涉及黄河岸线及滩区,是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①保障城镇饮用水安全,实施入黄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大流域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灌排水沟综合整治。②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力争到2025年底,所有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限值;燃煤工业锅炉参照燃煤发电锅炉超低排放要求实施升级改造,2025年底前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火电、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自治区行业标准,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三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部执行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产生,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17—特别排放限值。对于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待相应排放标准修订或修改后,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各工业园区重点推进钢铁、建材、有色、焦化等重点行业炉窑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推进生物医药、涂装、涂料生产、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污染物治理。符合。本项目变电站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禁止污染物排放要求①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及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等情况,科学布局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对超负荷或接近满负荷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实施新改扩建,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实施提标改造;对工业废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的,要实施收集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②禁止向黄河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生活和畜禽养殖污水、倾倒垃圾废渣,禁止在黄河岸线内采砂、弃置砂石淤泥、存放物料、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③禁止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等。④禁止在不达标水体新增排污口。⑤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非法工业企业直排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宁东基地管委会依法责令拆除、关闭并恢复原状。综合整治入黄排水沟,确保重点入黄排水沟入黄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以上。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是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均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运行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严格建设用地转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风险管控。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是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企业及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①强化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完善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危险固体废物企业内部储存设施,建立完备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清运和处理处置系统。②黄河干流、支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符合。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不在工业园区内,且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是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资源能源利用总量①落实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分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煤炭等能源消—18—利用效率要求及效率要求别达到13%、15%、13%。②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鼓励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基本完成关停整合,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供汽)。③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快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成片小区集中供热改造,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耗,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①改变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强化流域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控制超计划用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保障黄河石嘴山断面非汛期生态基流达到330立方米每秒。银川市、石嘴山市地下水超采区实施水源替代,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根据水资源条件以水定保护规模,严格限制忽视水资源支撑条件过度修复、重建湿地,将生态用水纳入省(区)水资源配置,协调农业发展与生态用水之间的关系。②以非常规水利用为重点,持续推进生活污水就地处理回用、城市再生水利用和宁东矿井疏干水利用,探索贺兰山东麓雨洪水有效利用方式。③实现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利通区、贺兰县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开展青铜峡、平罗县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到2025年,全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④禁止无序过度开采沿黄地下水资源。⑤北部绿色发展区地下水水位以维系灌区绿洲生态和维持现有湖泊面积基本稳定为主,适当压减地下水开采,其中银北地区适度开采浅层地下水,合理控制地下水水位,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依法关闭贺兰山保护区范围内地下取水井和公共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运行期不新增用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等,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土地资源管控要求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符合。本项目在原有变电站站内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该条所述情形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的通知》(宁环规发〔2024〕3号)中沿黄城市带和北部引黄灌溉平原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19—5、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59号):(1)深化扬尘污染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要求,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加强渣土车扬尘管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2)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点的排查和清理。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推行“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提高利用效率。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均可妥善处理;本项目变电站主变压器下方设有事故油坑,铺有卵石层,若主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排油或漏油,将经排油槽到达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回收处置;报废的免维护蓄电池(一般8~12年更换一次)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生产厂家置换后直接回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3)加强高压输变电系统等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本项目为220kV输变电项目,选址符合地方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不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正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运后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综上,本项目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6、与《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50号):(1)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要求,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加强渣土车扬尘管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2)加强高压输变电系统等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设置明显标识,定期监测并公开信息。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本项目为220kV输变电项目,符合地方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不涉及未批先建,正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会设置警示标志,定期进行监测,向周围公众宣传电磁辐射知识。综上,本项目符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1—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永乐220kV变电站围墙内原有预留场地,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1。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建设必要性永乐220kV变电站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河东地区,主变容量远期4×240MVA,现有2×240MVA,2022年最大负荷183MW。随着周边精细化工基地、奶牛养殖基地等新增负荷陆续投产,预计永乐变2023年最大负荷334MW、2024年最大负荷353MW、2025年最大负荷374MW,存在N-1过载风险。为满足平罗县河东地区新增项目负荷供电需求,建设永乐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是必要的。2、项目组成及规模本项目组成及规模见表2-1。表2-1本项目组成及规模项目名称宁夏石嘴山永乐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项目设计单位宁夏宁电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境内宁夏石嘴山永乐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相关装置①主变规模:本期扩建3号主变,容量1×240MVA,电压等级220/110/35kV。②出线规模:本期220kV侧扩建主变进线间隔1回、出线间隔2回;将110kV侧双母线接线型式完善为双母线双分段接线型式,110kV侧扩建主变进线间隔1回、出线间隔7回、分段间隔2个、母联间隔1个、母线设备间隔2个;35kV侧本期不扩建出线,仅扩建3号主变进线间隔及电容器出线间隔。③无功补偿:本期3号主变35kV侧装设2组20Mvar并联电容器。辅助工程本期按终期规模建设35kV配电室(二),建筑面积126.75m2,钢框架结构;前期已建成35kV配电室(一)。环保设施施工期:①废气:施工营地设置围挡;临时土方采取苫盖措施;施工场地及进站道路定期洒水降尘。②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拉运处置;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③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保养。④固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的(边角余料等)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交由建设单位回收,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平罗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⑤生态:施工场地设置围栏,苫盖等防护措施。运行期:—22—①固体废物:本期新建3号主变事故油坑、1座有效容积60m3的事故油池,采用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因现有事故油池场地局促,扩建20m3事故油池串联扩容必然不满足与预留4号主变的消防间距要求,故本期拆除现有事故油池,在本期新建的35kV配电室(二)西侧新建1座有效容积60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总容量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99-2019)6.7.8条“事故油池容积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应设置能容纳相应电气设备全部油重的贮油设施”的要求;废变压器油最终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现有门卫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了清运处理。②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现有门卫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拉运处置。临时工程本项目拟在变电站外西侧进站道路两侧设置施工营地2处,占地面积0.48hm2,用于施工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生活等使用。不设置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3、项目占地本项目是在永乐220kV变电站围墙内原有预留场地(公用设施用地)进行扩建,本期不新增永久占地。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0.48hm2,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为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布置在变电站外西侧进站道路两侧区域。4、项目土石方本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总挖方2220m3,总填方2620m3(含外购土石方400m3),无弃土产生,变电站本期扩建区域产生的余土均用于项目临时占地土地平整恢复使用。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情况见表2-2。表2-2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情况一览表单位:m3项目组成挖方填方调入方调出方外购方弃土数量来源数量去向永久占地①基槽余土(含本期3号主变扩建区、220kV配电装置扩建区、110kV配电装置扩建区、35kV配电室(二)、电容器扩建区)6900690⑤②电缆沟30300③事故油池60060⑤④地基处理(3:7灰土垫层)04000400小计780430750400—23—临时占地⑤施工营地场地平整14402190750①③0//00合计22202620750/750/400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项目布局情况永乐220kV变电站内设有220kV、110kV、35kV三个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和35kV并联电容器装置、继电器室(1座)、主变压器等设施。变电站总平面布置由北向南依次为220kV配电装置、主变压器、35kV配电装置室、110kV配电装置。本期扩建3号主变布置于前期预留的3号主变场地,位于站区中央西区域。220kV配电装置位于站区北侧区域,采用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户外GIS普通中型布置,本期220kV侧扩建主变进线间隔1回,扩建220kV出线位于配电装置东起第三、第四间隔。110kV配电装置位于站区南侧区域,采用双母线接线,户外GIS普通中型布置,本期将110kV配电装置双母线接线完善为双母线双分段接线,110kV侧扩建主变进线间隔1回、分段间隔2个、母联间隔1个、母线设备间隔2个,并扩建110kV出线位于配电装置区域东起第一、第二、第七至第十一间隔。35kV配电装置位于主变南侧,本期采用户内充气式开关柜,户内单列布置,并新建35kV配电室(二)。本期扩建35kV并联电容器装置布置于前期预留的35kV并联电容器装置区域,本期3号主变35kV侧装设2组20Mvar并联电容器,位于站区东侧北区域。根据电气工艺布置要求,应将主变压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且电气设备布置紧凑;本项目扩建工程是在永乐220kV变电站围墙内原有预留场地进行扩建,本期扩建3号主变布置于站区中央预留区域,各电气设备布置紧凑,总平面布置合理可行。项目站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2。2、施工布置情况施工营地: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0.48hm2,布置在变电站西侧进站道路两侧区域,主要用于临时施工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生活等使用。施工便道:根据施工现场道路现状,本项目利用现有道路,本期不新开辟施工便道。施工方案1、施工工艺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活动主要包括施工准备、场地平整、基础开挖、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施工方案本项目施工工艺及产污环节见图2-1。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态影响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固体废物噪声、固体废物电磁环境影响、噪声图2-1本项目施工工艺及产污环节示意图2、施工时序(1)施工准备材料运输:采用轮胎式汽车或卡车的运输方式将材料、机具等运输到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运输,采用商混罐车的方式运输。施工营地场地平整:进行施工营地场地平整,清除地表障碍物,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并设置施工围挡。(2)地基处理、构件吊装、构件连接变电站主变过程施工包括地基处理、构件吊装、构件连接。地基处理采用级配砂石换填垫层法。挖除表层素填土,设备基础下做1.0m厚级配砂石垫层,每边宽出基础外边缘0.5m。垫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00mm。采用轮胎式起重机进行设备支架和横梁的吊装。采用电动扳手或气动扳手进行设备支架与预埋地脚螺栓之间的螺栓连接、设备支架与横梁之间的螺栓连接。3、建设周期根据本项目项目特点、自然条件,本项目计划2024年8月施工,2025年12完工,预计施工工期为17个月。其他无施工准备场地平整基础开挖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运行—25—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1、区域自然环境现状(1)地形地貌永乐220kV变电站站址地貌单元属鄂尔多斯台地边缘,项目场区位于低山丘陵上,整体呈东高西低,地形开阔,地势起伏较大,高差较大,修建后的变电站室外地坪为1006.8m,项目场区地形较周边地势较高。本项目所经区域地形地貌见图3-1。变电站东侧-本期35kV电容器扩建区域变电站南侧-本期110kV出线间隔扩建侧十变电站西侧变电站北侧-本期220kV出线间隔扩建侧变电站本期扩建区域变电站进站道路及大门—26—N施工营地生活区永乐220kV变电站施工营地材料堆放区本期施工营地拟占地区域不同功能分区图3-1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地貌(2)地层结构根据2012年永乐220kV变电站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层岩性及分布自上而下分段描述如下:①层黄土状粉土(Q4eol+al):黄褐色~红褐色,稍密,干-稍湿,含水量低。表层含少量植物根系,可见植物根孔和虫孔;土质不均匀,含砾石、砂粒及白色钙质粉末,夹薄层砾砂、粉细砂(厚度小于30cm)。该层土具有湿陷性,厚度分布差异较大。层顶标高1003.92-1015.90m;层底标高997.92-1013.80m(层底埋深在1.80-6.80m),厚度在1.80-6.80m之间,平均厚度在3.84m。该土层按中等~高压缩性土层考虑。②层砂质泥岩(E):黄褐色~红褐色,厚层,全风化~强风化,块状构造,泥质交结、近水平层理,结构完整,裂隙多呈隐蔽状;属极软岩,岩石基本质量等级为V级,为第三系半成岩;遇水软化、崩解。该层巨厚,本次勘察未穿透该层,层顶深度1.80~6.80m(层顶标高997.32~1013.80m),最大层底埋深15.45m(最低层底标990.12m),最大揭露厚度13.65m。—27—(3)气候气象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平罗县处于温带季风气候区西部边缘,具有典型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冬寒长,夏热短,春暖快而多风,秋凉早而清爽,日照充足,蒸发强烈,降雨量少而集中于夏季,空气干燥,年温差大。平罗气象站(北纬38°54′,东经106°33′)2003~2022近20年的气象统计数据见表3-1。表3-1平罗气象站2003~2022年气象数据统计表序号项目统计结果1年平均风速2.1m/s2最大风速18.5m/s3极大风速29.0m/s4年平均气温9.9℃5极端最高气温39.6℃6极端最低气温-25.0℃7年平均气压891.7hPa8年平均相对湿度52%9年平均降水量186.0mm10年最大降水量301.9mm11年最小降水量117.1mm12日最大降水量75.8mm13年日照时数2940.4h14年主导风向无15年最多风向ENE(10%)16年静风频率6%(4)水文永乐220kV变电站周围无稳定地表径流。根据永乐220kV变电站一期工程竣工资料,在勘探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地下水埋藏深度大于15.45m。2、区域生态环境现状(1)生态环境现状本期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根据现场勘踏,项目500m评价范围内地表植被稀疏,主要为自然生长的草本植物,草本植物主要有刺蓬、扁穗冰草、沙蒿、骆驼蒿等;项目区域人类活动比较频繁,许多野生动物已避开人类,因此难以见到珍稀野生动物,所在区域主要为常见的鸟类如麻雀等,陆生动物主要为田鼠等。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未发现受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也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生态保护红线等。本项目所在区域植被现状见图3-2。—28—刺蓬扁穗冰草沙蒿骆驼蒿图3-2本项目所在区域植被现状图(2)主体功能定位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中的“国家限制开发区域(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功能定位为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为满足当地发展规划新增负荷供电需求而开发建设。项目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位置关系见附图3-1。(3)生态功能定位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宁夏北部干旱平原生态区-银吴平原引黄灌溉农田生态亚区-陶乐台地草原化荒漠植被恢复生态功能区”,本功能区位于黄河东岸的陶乐冲积平原。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为满足当地发展规划新增负荷供电需求而开发建设。项目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见附图3-2。(4)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类型本项目在变电站预留场地建设,站外不新增永久占地。根据卫星图和现场调—29—查,项目500m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其他林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公用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坑塘水面、沙地、裸露地。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3-3。(5)项目区域植被类型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500m评价范围内地表植被稀疏,主要为自然生长的草本植物和少量的人工种植乔木(分布在变电站东侧水厂周边),草本植物主要有刺蓬、扁穗冰草、沙蒿、骆驼蒿等,乔木主要有新疆杨、沙枣、刺槐等。项目所在区域植被类型见附图3-4。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电磁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运行前的电磁环境质量现状,我单位委托宁夏盛世蓝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对项目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具体电磁环境现状评价详见本报告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永乐220kV变电站围墙外5m处监测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4.44~278.69)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7562~1.0407)μT;变电站北侧围墙外5m~50m监测断面上的工频电场强度为(38.56~278.69)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214~1.0407)μT;以上监测结果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µT的标准限值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电磁环境现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2)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运行前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我单位委托宁夏盛世蓝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①监测项目测量离地1.5m高度处的噪声。②监测频次每天监测2次,昼夜各1次,监测1天。③监测方法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监测。④监测布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布点。在永乐220kV变电站厂界围墙外1m布设现状监测点,距离地面1.5m处,各布设1个监测点,共计5个监测点。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见图3-3。N5#1#永乐220kV变电站4#2#3#图例噪声测点图3-3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图⑤监测仪器噪声监测仪器见表3-2。表3-2监测仪器一览表项目噪声及气象参数宁夏盛世蓝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仪器名称及型号测量范围生产厂家检定与校准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30dB~105dB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出厂编号:10329747设备编号:LT-03检定单位: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检定证书号:23005290-001有效期:2023.3.28-2024.3.27AWA6221A声校准器标准声压级:94.0dB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出厂编号:1007026设备编号:LT-03-1检定单位: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定证书号:Z20237-C321272有效期:2023.3.23-2024.3.2243.18m—31—⑥监测条件本项目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3-3。表3-3气象参数一览表监测日期时间天气环境温度(℃)湿度(%)风(m/s)大气压(hPa)2024.3.12昼间晴6.8-11.630.0-33.8静风857.6-869.5夜间晴3.8-4.229.4-32.51.6862.2-873.6⑦运行工况本项目监测期间运行工况见表3-4。表3-4监测期间运行工况一览表工程名称电压(kV)电流(A)有功功率(MW)无功功率(Mvar)永乐220kV变1号主变23029211333永乐220kV变2号主变23029211331⑧质量控制噪声测量仪器性能必须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T3785-2010)规定,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⑨监测结果本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5。表3-5本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测量点位测量高度(m)昼间(dB(A))夜间(dB(A))监测值标准值监测值标准值1#变电站东北侧围墙外1m1.5466045502#变电站东南侧围墙外1m(本期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处)1.548463#变电站西南侧围墙外1m(本期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处)1.547454#变电站西侧围墙外1m1.547455#变电站北侧围墙外1m(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处)1.54948⑩监测结果分析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永乐22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昼间在(46~49)dB(A)之间、夜间在(45~48)dB(A)之间,监测结果昼间、夜间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综上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因此本次评价采用平罗县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分析。平罗县2023年PM10、PM2.5、SO2、NO2年均浓度,CO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质量浓度,O3相应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均引用《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PM10、PM2.5为扣除沙尘天气后)中公布数据。2023年平罗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见表3-6。表3-62023年平罗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评价指标评价标准(µg/m3)现状浓度(µg/m3)占标率(%)超标倍数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7074105.70.06不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353085.7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601931.7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403280.0达标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42.152.5达标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6015395.6达标注:①CO现状浓度和标准值单位均为mg/m3。②现状浓度中PM10、PM2.5为扣除沙尘天气后的数值。③《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中未公布SO2、NO2、PM10、PM2.5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故未评价上述污染物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达标情况。由上表可知,平罗县2023年度除PM10年均浓度之外,其余PM2.5、SO2、NO2年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数和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超标原因主要为自然和地理因素,由于评价区气候干燥,多风多尘,降水量少而蒸发量大所致。(4)地表水环境现状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无地表水系。—33—1、前期项目组成及规模永乐220kV变电站主变压器远期4×240MVA,前期2×240MVA,电压等级为220/110/35kV。220kV出线远期8回,前期6回;110kV出线远期16回,前期9回(含备用1回)。远期每组主变35kV侧分别装设2组20Mvar并联电容器,前期1号、2号主变35kV侧分别装设2组20Mvar并联电容器。具体建设规模见表3-7。表3-7永乐220kV变电站建设规模序号项目远期规模前期规模本期规模一期二期三期1主变压器(MVA)4×2402×2401×2402220kV出线(回)84223110kV出线(回)168174并联电容器(组)4×(2×20)2×(2×20)1×(2×20)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2、前期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1)永乐220kV变电站一期工程永乐220kV变电站一期工程属于永乐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之一,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变压器2×240MVA,电压等级为220/110/35kV;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8回(含备用2回);1号、2号主变35kV侧分别装设2组20Mvar并联电容器。永乐220kV变电站一期工程于2012年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12月27日以《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供电局永乐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宁环表〔2012〕164号)批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永乐220kV变电站一期工程于2018年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18年12月26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印发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永乐220kV变电站二期工程永乐220kV变电站二期工程属于宁夏石嘴山水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之一,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10kV出线2回(含利用备用1回)。永乐220kV变电站二期工程于2022年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2年1月27日以《关于宁夏石嘴山水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2〕19号)批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永乐220kV变电站二期工程于2024年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4年5月28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永乐220kV变电站三期工程永乐220kV变电站三期工程属于宁夏石嘴山润阳硅材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建设内容之一,建设内容包括:扩建220kV出线2回。永乐220kV变电站三期工程于2022年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4月22日以《关于同意宁夏石嘴山润阳硅材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宁核环〔2022〕13号)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永乐220kV变电站三期工程于2023年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3年6月19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印发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前期项目均已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前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3、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根据本次电磁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调查结果:(1)电磁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永乐220kV变电站四周围墙外5m处监测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4.44~278.69)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7562~1.0407)μT;变电站北侧围墙外5m~50m监测断面上的工频电场强度为(38.56~278.69)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214~1.0407)μT;以上监测结果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µT的标准限值要求。(2)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永乐22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昼间在(46~49)dB(A)之间、夜间在(45~48)dB(A)之间,监测结果昼间、夜间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3)污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永乐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有门卫(1人)值守变电站,变电站设有化粪池,门卫日常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拉运处置。(4)固体废物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永乐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有门卫(1人)值守变电站,站内设有垃圾箱,门卫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了清运处理,未污染环境。永乐220kV变电站已于2014年9月29日建成投运,免维护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约8~12年。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当蓄电池需要更换时,将提前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更换,该变电站已产生的报废免维护蓄电池更换后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处理,未在站内暂存。变压器使用变压器绝缘油,根据《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573-2010)规定,变压器大修周期一般在10年以上,其中包括油箱及附件的检修、变压器油的处理或换油、清扫油箱等内容,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现场调查及咨询建设方,该变电站自安装带电运行以来无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未产生废变压器油;若产生废变压器油,将通过排油槽到达已建事故油池收集后,最终将会签订处置协议并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回收处置。(5)生态影响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永乐220kV变电站围墙外周围设置了护坡及排水沟,站内道路均已硬化,站内空闲场地采取了碎石压覆,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了平整恢复,工程四周植被恢复良好,工程在施工期均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6)主要环境问题根据现场调查,永乐220kV变电站已建有1座容积40m3事故油池,变电站最大单相主变压器设备绝缘油质量为53.4t(密度为0.895t/m3),折算体积约为60m3,满足《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12)10.2.6条“事故油池应有油水分离的功能,其容积宜按最大一台设备油量的60%确定”的要求;根据最新《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99-2019)6.7.8条“事故油池容积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应设置能容纳相应电气设备全部油重的贮油设施”,现有事故油池容积无法满足变电站最大一台主变油量的100%要求。本项目本着以新带老的原则,本期拆除现有事故油池,在本期新建的35kV配电室(二)西侧新建1座有效容积60m的事故油池,以满足现行规范中总事故油池容量按其接入的最大一台设备确定的100%要求。综上所述,永乐220kV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均低于相应的标准限值,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生态均采取有效的处理处置及防治措施。永乐220kV变电站现状情况见图3-4。2018.08变电站围墙外护坡及排水沟临建场地及变电站周边植被现状1号主变及其事故油坑2号主变及其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化粪池生活垃圾桶站内地面硬化站内道路硬化站内空闲场地碎石压覆图3-4永乐220kV变电站现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评价等级(1)电磁环境永乐220kV变电站电压等级为220kV,采用户外布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确定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2)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占地4800m2,远小于20km2。综上,本项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评价等级判定中6.1.2中a)、b)、c)、d)、e)、f)的情况,因此,确定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3)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dB(A)~5dB(A)(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本项目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4)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污)水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的要求,本次不划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有关评价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1)电磁环境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变电站站界外40m内。(2)生态环境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变电站站场围墙外500m内。(3)声环境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变电站站界外200m内。(4)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污)水排放,无废(污)水受纳水体,本次不划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3、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收资调查及现场踏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规定的生态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规定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及建筑物集中区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规定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规定的水环境保护目标。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永乐220kV变电站前期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本期永乐220kV变电站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3-8。表3-8本项目具体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类别昼间夜间噪声2类60dB(A)50dB(A)(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限值200/f(4000V/m)作为评价标准;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限值5/f(100μT)作为评价标准。具体情况见表3-9。表3-9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污染物名称标准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场100μT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环境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其他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3-10。—40—表3-10施工扬尘排放限值污染物监控点浓度其他颗粒物1.0mg/m3(2)声环境①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见表3-11。表3-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夜间70dB(A)55dB(A)②运行期永乐22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3-12。表3-12本项目具体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类别昼间夜间2类60dB(A)50dB(A)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昼间其他(1)运行期变电站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41—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生态影响分析(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本项目是在永乐220kV变电站内预留场地扩建3号主变及其他相关设施等,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0.48hm2,为施工营地临时用地,用于施工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生活等使用,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本项目施工期由于主变等基础开挖、设备安装和施工营地(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会占用部分土地,不可避免地导致站址区域内、外土壤和植被被扰动。主变等扩建场地占地面积较小,位于站内预留位置,设置施工围栏,对站内扩建场地进行碎石压覆及硬化,对站内土地利用类型无影响;施工营地设在变电站外西侧进站道路两侧区域,设置施工围挡,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及时恢复原有土地类型,不会改变临时占地区域土地利用类型。(2)对植被的影响①临时占地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本项目对所在区域植被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站外施工营地(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临时占地对原有植被造成短暂的占压,破坏地表植被。根据工程布置,结合实地调查,临时占地区域地表植被稀疏,主要植被类型有刺蓬、扁穗冰草、沙蒿、骆驼蒿等草本植被。工程建设不会造成区域物种及群落的消失,仅为植物个体损失,植被生物量减少。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采取土地清理、回填、平整和绿化等措施恢复成原有土地类型,其不利影响可基本得到缓解。②施工活动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活动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固废、扬尘等对其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废水及固体废物会破坏地表环境,改变土地利用情况,进而影响周围植物正常生命活动。可通过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和对垃圾进行统一分类收集处理得到有效防治。扬尘主要来源于土石方调配,建(构)筑物施工,直至工程竣工后场地清理、恢复等诸多工程,其中以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影响范围较大,对周围植物及植被影响最严重。扬尘粗颗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粒随风飘落到附近地面或植物叶、茎、花表面,使其生命活动受到一定影响。在施工期定期洒水抑尘,可有效缩减扬尘扩散范围,从而减轻施工期扬尘等对周围植物及植被的影响。③人为干扰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施工期工程区人员增多,施工人员活动会破坏施工区及周围植物资源,使其个体损失,植被生物量减少,可通过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规范施工人员活动等进行缓解。④水土流失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施工期临时占地区开挖、平整、施工营地建设等扰动地表,造成较大面积的土壤裸露,受雨水冲击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将对植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水土流失易导致土壤中的有机质也不断流失,从而破坏了土壤的结构,增加植被复垦工作的难度。但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对区域植物及植被的影响较小。(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所在区域人类活动比较频繁,许多野生动物为避开人类,早已离开变电站所在区域,因此难以见到珍稀野生动物,所在区域无珍稀及濒危物种和需要特殊保护的物种,也无大、中型食草类、食肉类动物。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所在区域野生动物有明显的影响。(4)生物多样性影响本项目临时占地为变电站西侧进站道路两侧的施工营地,施工活动对临时占地植被破坏,施工营地临时占地区域地表植被稀疏,主要为沙蒿、骆驼蒿、骆驼刺、沙生针茅等,均为当地常见种。陆生动物以老鼠、麻雀为主,在当地均分布相对较多。项目施工期会造成植物数量减少,野生动物生活会受到干扰,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可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对野生动物及植物的影响很小。因此,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是很轻微的。2、声环境影响分析(1)预测模式根据设备声源特征及周围声环境特点,各设备声源可视为连续、稳态、点声源,预测模式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采用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预测,预测公式如下:式中:Lp(r)---噪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dB(A);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r---声源中心至预测点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中心的距离,m;L---各种因素引起的声衰减量(如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吸收等引起的声衰减)。△本次预测仅考虑了空间距离的衰减因素,未考虑空气吸收衰减、植被降噪以及地形的差异,因此实际影响值会比预测值小。(2)预测内容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土石方和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和变电站主变基础开挖、回填等施工过程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在一定范围内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但这些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对声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大多属于移动声源,难以预测施工场地各场界噪声值,因此,本次仅针对各噪声源强单独作用时噪声贡献值进行预测。参照《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常见施工设备噪声源强见表4-1。表4-1常见施工设备噪声源不同距离声压级设备名称距设备距离(m)噪声源(dB(A))液压挖掘机82-90商砼搅拌车85-90重型运输车82-90由此计算各类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见表4-2。表4-2距声源不同距离单台施工机械噪声预测一览表机械类型噪声预测值(dB(A))5m10m20m40m50m100m150m200m液压挖掘机8680746866605654商砼搅拌车8882767068625856重型运输车8680746866605654根据计算,离声源40m之外均可衰减至70dB(A)以下。(3)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施工一般在昼间(6.00-22:00)进行,夜间(22:00-6:00)不进行施工,因施工工艺和其他因素等要求必须进行夜间(22:00-6:00)施工时,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人群,最大限度地争取受影响人群支持和谅解。项目主变基础开挖时段较集中,土石方和材料等运输量有限,因而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污染是短暂的;且变电站厂界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避免噪声源强较大的机械同时进行施工作业;通过控制车流量和行车速度,减少鸣笛、减速慢行,尽量减少车辆运输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评价认为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3、施工扬尘分析(1)施工场地扬尘影响施工场地扬尘主要来自站外施工营地和站内主变等扩建区域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施工作业,土方临时堆放,施工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扬尘。通过类比调查表明: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现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约在150m范围内,TSP最大污染浓度是对照点的6.39倍;而在有防尘措施(变电站已建围墙、施工营地拟设围挡)的情况下,污染范围为50m以内区域,最高污染浓度是对照点的4.04倍,最大污染浓度较无防尘措施降低了0.479mg/m3。类比数据参见表4-3。表4-3施工场界下风向TSP浓度实测值单位:mg/m3防尘措施施工场界下风向距离施工场界上风向(对照点)20m50m100m150m200m250m0.204无1.3030.7220.4020.3110.2700.210有围挡(变电站已建围墙、施工营地拟设围挡)0.8240.4260.2350.2210.2150.206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进站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80%。某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见表4-4。表4-4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与施工场地距离(m)10203050100扬尘产生浓度(mg/m3)10.142.891.150.860.61洒水抑尘后扬尘浓度(mg/m3)2.011.40.670.270.2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扩建区域位于永乐220kV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施工营地设于变电站西侧进站道路两侧区域。在采取施工营地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及进站道路定时洒水4~5次,并对临时堆土采取苫盖及运输的物料加盖篷布等临时防护措施,可大大降低空气中扬尘量,同时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等措施,可有效的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的影响。②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影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机动车辆运行时排放的尾气。施工机械、汽车大多以柴油作为燃料,燃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CO、SO2、NOx、碳氢化合物和烟尘,产生情况主要决定因素为燃料油种类、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和风力等,其中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因素的影响最大,如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较为严重。各类施工机械流动性较强且燃料用量不大,所产生的废气少且较为分散,在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下,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由于本项目所在地为较开阔,空气流通较好,汽车和机械等排放的废气能够较快地扩散,不会对当地的空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但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应控制施工机械及车辆的数量,使空气环境质量受到的影响降至最低。综上所述,施工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对附近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由于本项目所在地地形开阔,利于汽车和施工机械等尾气的扩散。因此,在采取适当的抑尘措施后,施工期带来的大气污染其影响可以降低到较小程度,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较大的污染影响。4、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过程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等施工废水产生。生活用水量按20L/人·d计,施工期人数为30人,则生活用水量为0.6m3/d,以水的消耗率为2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0.48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等;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46—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拉运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对水环境无影响。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废包装袋、现有事故油池拆除的废混凝土块、边角余料等应进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平罗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施工期人数为3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类比镇朔220kV变电站四周围墙外5m处监测的工频电场强度为(56.864~457.3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5116~1.3540)μT;变电站南侧围墙外5m~50m监测的工频电场强度为(31.456~457.3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2057~1.3540)μT。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建成正常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标准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很小。具体电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详见本报告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2、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的声环境影响预测采用模式预测的方法。(1)设备噪声源及噪声水平本期主变压器拟采用自冷低噪音变压器,有效的降低变压器风机所产生的机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械动力噪声对水平方向的影响。变电站运行期间噪声主要来自主变压器产生的电磁噪声、主变压器冷却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以中低频噪声为主。根据《变电站噪声控制技术导则》(DL/T1518-2016),220kV油浸风冷主变压器距设备1.0m处的噪声声压级为67.9dB(A),本期变压器为油浸风冷主变压器,本次主变压器噪声源强取整,以68dB(A)计。(2)设备运行噪声预测计算模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根据源强及声源距预测点距离,计算噪声源在变电站四周厂界处的贡献值,最后再计算贡献值与现状值叠加后的预测值。按照在自由场中声压随距离衰减的公式计算:LPLP20Lgr221r1式中:Lp2---距声源r2处的声压级,dB(A);Lp1---距声源r1处的声压级,dB(A);r1---主要噪声源距参考位置的距离,m;r2---主要噪声源距各厂界的距离,m。合成声压级采用公式:NLPL0LP(r)10lg10101010i1式中:N---声源个数;Lp---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dB(A);L0---预测点的噪声背景值,dB(A);LP(r)---预测点的噪声声压级预测值,dB(A)。(3)噪声预测参数本期永乐220kV变电站扩建1台主变,噪声源强具体见表4-5。表4-5变电站本期主要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台)布置方式单台设备声压级(dB(A))1主变压器1室外68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噪声预测点输入清单变电站本期设备噪声源至厂界预测点的距离见表4-6。表4-6变电站本期设备噪声源至厂界预测点距离声源设备等效室外声源距围墙距离(m)变电站东侧厂界变电站南侧厂界变电站西侧厂界变电站北侧厂界3号主变86.050.560.538.5(5)预测结果及评价本期工程运行后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7,噪声贡献值等声曲线示意图见图4-1。表4-7本期工程运行后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预测位置贡献值现状值预测值标准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永乐220kV变电站东侧1746454645永乐220kV变电站南侧2348464846永乐220kV变电站西侧21474547456050永乐220kV变电站北侧2549484948由以上预测结果可知,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投运后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在(17~25)dB(A)之间;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在(46~49)dB(A)之间、夜间在(45~48)dB(A)之间,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图4-1变电站本期工程投运后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等声曲线示意图20.02g-25.0HNQDDaaG00o①卡FORR®分布图H图案声级面积OHFp03EIB23E01P02E0ie0,013.28E021L07E0213.12E015.3748E+01电器8.2913E+00K1.4983E+01OM电143.85×43.85cmLN0-16.0,020..025.0.0130..040,0-45.0S45.0均值:比例尺:A1:798卡K%:。污染源1--3号主变k33引:CE.HI-20.0—49—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增加。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增加。变电站设有免维护蓄电池,当免维护蓄电池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时会产生报废免维护蓄电池。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报废的免维护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当蓄电池需要更换时,将提前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报废免维护蓄电池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处理,不在站内暂存。变电站内变压器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装有变压器油,正常运行工况条件下,无废变压器油产生,变压器故障时或维护等过程中可能产生废变压器油。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20-08。目前该变电站自安装带电运行以来无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未产生废变压器油;若产生废变压器油,将通过排油槽到达新建事故油池收集后,最终将会签订处置协议并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回收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处置后不会污染环境。5、环境风险分析变电站的主变压器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其外壳内装有变压器油,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变压器油外排;一般只有发生事故状态下产生变压器油泄露。永乐220kV变电站3号主变压器最大设备绝缘油质量为53.4t(密度约为0.895t/m3),折算体积约为60m3,已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40m3,不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99-2019)中总事故油池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最大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因此本期需扩建事故油池。因现有事故油池场地局促,扩建20m3事故油池串联扩容必然不满足与预留4号主变的消防间距要求,故本期拆除原有事故油池,在本期新建的35kV配电室(二)的西侧新建1座有效容积60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量满足变电站单台主变最大油量的100%要求。因此,本期新建事故油池容积能够满足相关要求,可以确保废变压器油的收集和不外泄。变电站每台主变压器下均设置事故油坑、并铺设鹅卵层,四周设有排油槽与本期新建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坑采用钢筋砼结构,事故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四壁及底面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所有的漏油将渗过卵石层到达事故油坑并通过排油槽最终进入事故油池,在此过程卵石层起到冷却油的作用,不易发生火灾;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回收处置,严格禁止变压器事故油随意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变电站运行后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配有必要的安全解救设备和工具,潜在的环境风险较小。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1、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选址的相符性分析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本项目与HJ1113-2020选址要求相符性分析详见表4-8。表4-8本项目与(HJ1113-2020)选址选线要求相符性分析(HJ1113-2020)选址选线要求本项目对应情况相符性工程选址选线应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本项目在变电站预留场地进行符合1价文件的要求。建设,不在站外新增永久占地。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本项目在变电站预留场地进行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自然建设,不在站外新增永久占地,2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符合等环境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感区。路方案进行唯一性论证,并采取无害化方式通过。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本项目在变电站预留场地进行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建设,不在站外新增永久占地,符合3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以居4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符合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环境影响。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本项目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建符合5变电工程。设,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本项目在变电站预留场地进行符合6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建设,不在站外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敏感区。不涉及选址新建变电工程。—51—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不涉及选址新建变电工程。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涉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在永乐220kV变电站预留场地进行建设,不在站外新增永久占地。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声环境、电磁环境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为非污染类建设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在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52—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区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永久占地为变电站主变扩建设备、35kV配电室等占地(在变电站预留场地内进行扩建,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为施工营地(设置在变电站外西侧进站道路两侧区域)。为了进一步减轻本项目施工对项目周围生态影响,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进行防治:(1)避让措施①优化工程设计,占地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施工材料等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车辆行驶路线,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及进站道路,本期不新开辟施工便道,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②优化施工布置。材料堆放等临时施工占地应尽量选择在站内或缩小范围,以减少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对其他草地的影响;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变电站站内和施工营地内进行,避免出现施工人员随意践踏土地的现象和施工车辆随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的现象。③优化施工时间。在施工时间上,应尽量选择在秋冬季节,此时植物多已落叶,种子传播多已完成,植株多处于滞育期,植物抗逆性较强,在该时期施工有利于植物及植被的恢复;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减少因雨水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以及地表土壤的流失。(2)减缓措施①土石方开挖产生的余土均用于项目临时占地土地平整恢复使用,严禁随意堆放及丢弃。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③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3)恢复措施①施工营地临时占地开挖时,应将表层土和下层土分开,要求将施工开挖地表面30cm厚的表层土剥离,单独妥善保存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回填,以恢复土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壤理化性质,待施工结束后用于站外临时占地平整、绿化。②对变电站站内扩建区域空闲场地铺设碎石及硬化。③在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营地临时占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即: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植被恢复应以恢复至施工前原貌为远期目标,参照修复区域周边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植被群落重建,选择本地适生的草种,撒播草籽绿化。(4)管理措施①建立完善的施工制度,有序管理施工活动,制定施工原则,划定施工范围,限定施工时间。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环保、防火等宣传教育。③建立完善的生态影响调查制度,定期对运行期产生的生态影响进行调查。本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见附图5-1,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典型设计图见附图5-2。2、声环境保护措施为了进一步减少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防治:(1)施工营地周围按照规定应设置施工围挡,主变扩建区域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永乐220kV变电站前期已建实体围墙,实体围墙会对站内施工噪声起到一定的阻隔作用。(2)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使施工机械远离变电站围墙。(3)加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4)对物料、土方等运输过程产生噪声的控制首先应根据运输路线选择周围居民分布少的路线,其次应严格实施运输过程管理,敏感路段应限速,减少鸣笛,物料装卸应规范操作。(5)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因施工工艺和其他因素等要求必须进行夜间(22:00-6:00)施工时,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人群,最大限度地争取受影响人群支持和谅解。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了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营地周围按照规定应设置施工围挡,主变扩建区域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永乐220kV变电站前期已建实体围墙,实体围墙会对站内施工扬尘起到一定的阻隔作用。(2)土方开挖、回填、易产生扬尘工序等施工时,须进行湿法作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场地及进站道路等进行洒水等降尘措施。(3)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进行回填,以减少临时堆土扬尘的产生。(4)站外临时占地剥离表土进行苫盖保护;施工现场的其它临时堆土及建筑垃圾,若在施工场地内堆置超过48h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5)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6)施工过程中,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铺装或者遮盖。(7)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8)如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土方时,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9)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车轮带泥的车辆上路行驶。(10)针对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废气排放量。4、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过程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等施工废水产生。(2)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拉运处置。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平罗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置。(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以上措施需在施工期完成,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具体实施单位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需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6、施工期环境管理(1)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应在管理机构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施工期环境管理1)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设立项目部,设置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核查施工工序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核查施工是否满足环保要求等相关工作。具体建设单位环境管理的职责如下:①负责管辖范围内电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具体执行。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编制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策划文件。③组织参建单位开展环境保护培训、宣贯和交底工作。④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并组织整改发现的问题。⑤做好施工中各种环境问题的收集、记录、建档和处理工作。⑥制订项目施工组织方案时,明确施工期施工单位的责任并落实环保措施。在同施工单位签定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时,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督查。2)施工单位负责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使用和动态管理,确保施工人员能够严格执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规定、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政策,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具体施工单位环境管理的职责如下:①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变扩建工程 输变电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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