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9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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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二期、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5〕192号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二期、三期).pdf
2025-9-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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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数据局文件锡数投许〔2025〕192号关于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二期、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你中心申请报批的《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二期、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和惠山区。二期工程为凤翔路节点,于凤翔路东侧的312国道高架新建一对上下匝道,其中北侧下匝道长度约292.6m,高架拼宽长度201m;南侧上匝道,长度约277.7m,高架拼宽长度255m。高架拼宽标准宽度均为4.0m,匝道标准断面宽度均为8.5m,匝道设计速度均为40km/h。同步对匝道处地面辅道(凤宾路-凤翔路)进行改造,长度约0.74km,设计速度为50km/h。三期工程为锡宁路广桐路连接线节点,起点与裕旺路平面交叉,沿原锡宁路跨越严埭港,终点与锡港路(老锡沙路)平面交叉,跨严埭港桥拆除重建,道路改造长度677m,道路标准断面宽度41m,设计速度为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1-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中心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本项目。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中心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低噪声路面、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全线采取低噪声路面,同时在凤翔路节点南侧上匝道设置230m长的全封闭声屏障;312国道分离式南高架南侧3m高老旧声屏障更新为4.5m高、340m长的声屏障;312国道分离式高架中分带设置3.5m高、440m长的声屏障;凤翔高架转312国道高架处匝道南侧3m高老旧声屏障更新为3.5m高、250m长的声屏障;保留现有312国道分离式高架北侧3m高直立声屏障。若运营期跟踪-2-监测数据超标,须对凤翔馨城部分住户采取更换隔声窗或其他降噪措施。确保道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4a类、2类标准或不劣于模拟通车状况下的现状值,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中相应要求。做好道路沿线用地规划控制,在报告表预测的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围挡、遮盖、洒水、车辆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扬尘、沥青烟气、尾气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运营期路面径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五)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安全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运至指定的场地进行处-3-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路面清扫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六)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运营期运输车辆管理和监控,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八)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对沿线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防治措施。(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中心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四、本项目按规定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负责,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抽查。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4-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批。(项目代码:2303-320200-89-01-648204)无锡市数据局2025年9月8日抄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数据局办公室,2025年9月8日印发-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