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环保密封材料招标采购公告(2025)



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环保密封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新型环保密封材料项目(一期)

项目建设单位: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2025年9月9日至10月7日(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0537-2345618
地址:济宁市
2、验收意见.pdf

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环保密封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2025年9月5日,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根据《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环保密封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密封用填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本次验收范围是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实际建成的年产20000吨新型环保密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包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公司于2025年02月委托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环保密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02月25日通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审批,审批文号:济环报告表(泗水)[2025]006号。于2025年07月01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证编号:91370881MADB0B1U2F001Y,有效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30年06月30日。(三)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包括: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实际建成的“年产20000吨新型环保密封材料项目(一期)”,包括项目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环保工程(废气、噪声和固废处理处置措施等)。二、工程变动情况1、验收产能:本项目为一期工程,验收产能为总产能的25%,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2、平面布置:项目环评设计危废间建设在车间南侧,实际建设在车间北侧。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实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688号),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情形,符合验收要求。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设备冷却水、冷凝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状物料计量投料产生的粉尘以及抽真空、混合搅拌、设备开盖、灌装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计量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抽真空、混合搅拌、设备开盖、灌装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三)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搅拌设备、双螺杆挤出机、真空设备以及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于室内,并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采用隔音门窗,设备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加强设备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四)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普通废包装、除尘器收尘、废布袋、车间沉降粉尘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包装桶、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以及废机油桶。普通废包装、废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车间沉降粉尘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以及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缗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100%,生产工况稳定,本次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一)废气1、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4.5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73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20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78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3.5kg/h)。DA002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最大值0.0331kg/h,最大排放浓度5.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50mg/m3,3.0kg/h)。臭气浓度最大为19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2、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20(无量纲))。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1.0mg/m3)。厂区内无组织VOCs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值、厂区内车间门口外1m处VOCs浓度值最大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二)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小于其标准限值65dB(A),各监测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五、总量达标情况1、废气污染物根据环评文件,本项目需要控制总量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0.092t/a、VOCs0.774t/a。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验收产能为环评文件总产能的25%,验收总量为环评文件总量的25%,即颗粒物0.023t/a、VOCs0.1935t/a。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数据,VOCs排放量为0.071t/a,颗粒物排放量为0.017t/a,小于项目环评申请的总量控制指标的25%,满足总量控制要求。2、废水污染物项目无废水外排,无需核算废水污染物总量。六、验收结论根据《欣达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环保密封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有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六、后续工作要求和建议1、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根据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3、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减轻噪声及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完善环保机构设置及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对厂区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七、验收人员信息见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工作组2025年9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环保密封材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