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道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关于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次纬四路(支经十六路至瑞南大道段)道路工程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9- 08 10: 32: 02
浏览次数:
来源: 审批窗口

字体:[


小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次纬四路(支经十六路至瑞南大道段)道路工程
温环瑞建[2025]190号
2025/9/8
见附件

公告期为自2025年9月8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温环瑞建[2025]190号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次纬四路(支经十六路至瑞南大道段)道路工程.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温环瑞建[2025]190号关于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次纬四路(支经十六路至瑞南大道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瑞安市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你单位委托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次纬四路(支经十六路至瑞南大道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意见如下:一、根据环评结论,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环评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南起支经十六路,北至瑞南大道),设计为城市次干路,全长705米,红线宽度36米,设计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砼路面,用地面积26629.48m2。含桥连梁一座。三、项目污染物执行以下标准:(一)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施工工程设备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废气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四、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环境敏感区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水防治方面1.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污泥外运处理;施工期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安排工期,桥墩建设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人员使用环保式移动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做好营运期路面及桥面的维护与管理;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定期维护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二)废气防治方面1.施工现场须按照《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1年)落实相关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采用符合标准的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优质燃料,加强机械与车辆的维修保养。2.营运期加强道路、桥梁养护,加强道路和车辆管理,采取合适的措施控制废气污染。(三)噪声防治方面1.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噪声达标排放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施工车辆路线时间;无施工工艺特需,夜间不得施工。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交通噪声扰民。采取合适的措施控制交通噪声污染。选用降噪路面,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标志,严格按道路规划控制车速,车辆禁鸣喇叭,加强道路的维护和保养。(四)固废防治方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废按规范要求处置。(五)做好施工期、营运期地下水的保护措施,落实施工期间生态保护措施及生态修复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种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规定,道路管理部门须建立完善的应急事故处理体系,一旦发生重大的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设计管网工程;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营运期加强日常维护,避免管网泄露风险。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应在工程设计、建设、营运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项目建成须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七、若你单位及项目利害关系人对本审批意见内容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意见,请你单位认真予以落实,项目日常环保监管工作由瑞安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五队负责。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8日抄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8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道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