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徐州新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



挂牌价
30,733.92
元/年

保证金
25,611.6元

租赁期限
3年

租赁面积
91.47m2

承租押金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徐州市泉山区九里山西路和美佳苑22#(原S1#)楼1-103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HHCQ2025ZL1929A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9-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徐州市泉山区和美佳苑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91.47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开始按前一年租金递增3%

装修期限
1个月
承租押金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5-03-26

评估机构
江苏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租金底价
30733.92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徐州新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证件号码:91320300678344931G

出租方承诺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2、标的租赁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有关部门已经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
《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徐州市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处标的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标的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2、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易机构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3、标的房屋内均有水、电、排水设施,报名前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具体工程条件,以确保工程条件满足后期经营需要,成交后若因工程条件不满足使用为由违约,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为保证街区的安全运营,成交后承租方需向产权方提供装修施工图纸;为保证街区的整体形象,承租方需在成交后按照产权方提供的设计标准向产权方提供门头施工图和效果图,上述图纸经产权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物业费3元/平米/月,另签署物业合同,按年支付物业费;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中提供的合同模板。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交易机构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9-11 09:00:00 至 2025-09-24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须与文件原件四角贴合、清晰完整)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意向承租方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意向承租申请书》(加盖公章);(5)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加盖公章);(6)其他材料。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加按指纹);(2)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签名加按指纹);(3)《意向承租申请书》(签名加按指纹);(4)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签名加按指纹);(5)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5611.60元,截止时间2025-09-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买人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3)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4)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1、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依据,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收费标准交纳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pdf

意向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意向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温女士

咨询电话
0516-8560579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徐州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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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所管房屋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充分明晰合同项下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任何约定均不构成对双方的格式条款。具体内容如下:序言一、甲方有权对位于【】的【】号楼【】的房屋进行出租、管理。二、甲方同意将【】的【】号楼【】层【】号的房屋(具体位置、面积构成等基本状况详见本合同附件2,以下简称“该房屋”、“租赁房屋”或“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作为【】业态的专业经营商,同意承租该房屋。三、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和执行:1/301、租约年:进场日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日为第一个租约年,其他租约年均依此类推。2、物业服务公司:对包括该房屋在内的商业项目提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和实施商业运营管理的企业。就本合同而言,指【徐州市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3、进场交付日:《进场确认书》确定的甲方移交、乙方进入该房屋之日。4、装修期:自约定进场交付日至约定开业日前的期间为装修期。5、计租日:即开始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之日。6、计租面积: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计收、乙方交纳该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空调费、采暖费(如有)等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面积计费的面积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计租面积为暂定面积。计租面积应最终以甲方出具的实际测绘面积报告为准。7、保证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的担保,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约定金额的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等三类。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款项由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保管,按合同约定使用,不计利息。为免疑问,甲方对该款项不承担任何信托或其他投资增值的责任。8、转租:乙方作为出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出租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的行为。9、交还期: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后7日,该期限内乙方应当将该房屋按约定状态交还给甲方。10、紧急状态:具有如下性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关系到包括该房屋在内的商业项目公共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构成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影响相邻商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案件或火警、漏电、漏水、漏气险情等。11、不可抗力:非因合同双方过失或者疏忽,合同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控制、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策调整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为免疑问,不包括法律变更。2/3012、本合同中的金额均以人民币计价,本合同项下所述“日”或“天”均指日历天,每个日历天为当天的零点至24点。如计算日租金或物业服务费,以30个日历天为一个月。计租日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日为第一个租约年,其他租约年均依此类推。13、合同费用核销优先级:乙方所缴纳的首期费用甲方按照先履约保证金后租金的顺序进行核销,逾期不足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14、交易手续费:乙方支付给第三方产权交易中心或拍卖公司的竞拍相关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与甲方无关。四、公开竞拍须知:本租赁合同通过甲方委托第三方产权交易中心或拍卖公司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确认。乙方在参加公开竞拍前应知悉下述条款并完全接受:1、乙方对于租赁房屋所在位置、周边在营品牌信息、目前市场环境、实用面积、建筑面积、室内情况、工程物业条件等基础信息,在参与拍租及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均已实地勘测,全部知悉上述情况并完全接受,确认上述基础信息和工程物业条件满足乙方办理相关经营证件和后期经营需要。在乙方收到成交确认通知后,若因上述原因或乙方自身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作的,甲方将终止租赁合作,并扣除乙方交易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2、根据租赁房屋所在项目环评要求,所有项目的沿街配套商铺可能禁止从事电焊、洗车、危险品、餐饮、医疗门诊及其他有环境污染、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等扰民的行业经营,乙方在参与拍租及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完全接受,乙方自行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证照、食品卫生许可、环保审批、医疗相关许可证件等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因乙方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经营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经营出现噪音、油烟等扰民情况时,乙方应自行妥善协调解决处理,如因此导致政府相关部门禁止乙方经营或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竞拍成功后,应在接到甲方成交确认通知后五日内完成租赁和物业合同的签订工作。逾期甲方将终止租赁合作,并扣除乙方交易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正文:3/30第一条、房屋坐落标的房屋位于【】区【】项目,商铺号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条、房屋用途双方协定,标的房屋的经营业态为【】。乙方(经营品牌)为【】。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前述约定的经营业态和经营品牌。若乙方确需改变的,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自行判断房屋现状与其经营业态的适配性,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提供特定经营目的所需的设施,也不负有确保承租房屋能够用于特定使用目的的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营资质及商标授权文件。第三条、计租面积3.1该房屋以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3.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3.1条约定面积计算和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3.3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标准,最终以甲方出具的实际测绘面积报告为基准计算,双方应在甲方实际测绘面积报告出具之日起的30日内进行之前的租金结算,并按照实际测绘面积数据多退少补。第四条、租赁期限4.1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个租约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4.2进场交付日:本合同约定进场交付日为【】年【】月【】日。届时甲方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4.3装修期:自房屋进场交付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计【】个月为乙方的装修期。4/304.4开业日:双方约定,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完成装修并营业。4.5乙方可于合同到期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竞拍申请。甲方将根据乙方合同履约评估情况反馈乙方是否可以参与该租赁物的竞拍。乙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可拒绝乙方参与竞拍。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甲方将履行该房屋出租公开招租流程,根据市场情况重新评估起拍租金,以公开竞拍的形式确定新的承租人。乙方符合竞拍条件及上款约定的可报名参加公开竞拍,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五条、装修5.1本合同签署7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当向物业公司支付人民币【】元(大写)RMB¥【】元(小写)作为装修保证金。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装修、通过政府部门及甲方验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和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乙方装修完成,并通过政府部门及甲方验收后,物业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5.2乙方进场装修前需与该房屋所属项目部或相关资产管理部门签署装修协议。5.3乙方的装饰、装修、改造方案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备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含消防管理)申领施工许可证等必须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手续。乙方装修前需将前述技术资料、施工图纸、行政许可等文件资料报甲方备案存档,乙方装修不得改变该房屋主体结构和该房屋所在商业项目建筑外立面,乙方的装修及增设附属设施不得对甲方的房屋及设施的质量及结构造成损害,即使通过甲方或物业公司的审核,也不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甲方或物业公司也不因审核乙方报送的图纸文件而对乙方的装修装潢等方案实施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即便甲方同意乙方的装修设计内容或方案也不能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5.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自甲方或物业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5/305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对该房屋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装修期不予延长,计租日不予顺延,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费用。5.5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的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的附属设施及设备应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甲方对此无须承担维修和保养责任),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税收及政府收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和装修期内,政府部门对该房屋的装修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该等修改带来的一切责任及费用。乙方不得在装修后要求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或者承担建筑质量等责任。5.6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所有装修作业,并自行负责二次消防报审报验或备案及开业前检查等审批手续,在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及开业前检查后方可开始正式营业。如因乙方未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及检查擅自营业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行政处罚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等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六条、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6.1本合同签署7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RMB¥【】元(小写)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标准为本合同最后一个租约年的三个月租金。6.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违约金以及需要乙方赔偿损失的费用、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费用等,乙方应在接受甲方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逾期未补足的,每天按履约保证金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15日仍未补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6.3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包含质量保证金,作为乙方在租赁物业进行经营时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任何顾客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要求退还有关商品及收回购买该商品所支付的金额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只要顾客提供了消费者协会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上述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甲方即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顾客的要求及支6/30付有关索赔。若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部门处罚,可能对该租赁房屋所在租赁物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代付罚款(金额以政府处罚通知为准)。因顾客索赔和政府处罚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须按照第6.2款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补足。6.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其在经营过程中收取的押金、预存款等属于消费者的款项全部返还,并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出具承诺书。6.5本合同终止并完成结算后的10日内,乙方应将营业执照、税务、特许经营许可证等所有证照的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迁出租赁地址,或将上述证照注销,在乙方完成上述行为的60个工作日后,如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第七条、租金、物业费标准及支付7.1该房屋的租金按计租面积计付,乙方自【进场交付】日开始承担该房屋的租金,自【进场交付】日开始承担该房屋的物业费,租金递增标准为每【】年递增【】%。租约年起止日期租金标准(元/㎡/月)月租金(元)年租金(元)备注第1年享受租金优惠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合计7.2本合同项下租金金额为含增值税金额,其中:不含税所有租金总价为(大写)【】(¥【】元),税率【】%,增值税(大写)【】(¥【】元),以上合计(大写)【】(¥【】元)。遇国家税率调整,上述税金依国家税法政策同步调整,甲方在确认乙方应付的上述租金款项每期分别到账后,向乙方开具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乙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乙方具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2)合同中乙方的单位名称、合同中约定费用的支付方、合同中约定服务的接受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货单位名称”要完全一致;7/30(3)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例如,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地址和联系人等。7.3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及物业费用支付方式为:首期租金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租金,应交租金为(大写)【】(¥【】元)。其中计租日所在月按当月计租天乘以日租金(日租金为月租金/30日)的乘积计算。除首期租金外,其他交租期租金按每【个月】为一个交租期缴纳。乙方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金。本合同项下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逾期未支付的,每天按首期租金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15日仍未交纳首期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合同应同期与【徐州市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乙方在租赁期间的物业费用由乙方承担,首期物业费应于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支付到【徐州市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计费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应交物业费为(大写)【】(¥【】元)。如乙方与物业服务公司单独约定物业费用交费标准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逾期交纳物业费用导致甲方承担物业费用、违约金等责任,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承担的费用,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因甲方代付物业费用、违约金等乙方应承担的费用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须按照第6.2款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补足。7.4乙方不得因该房屋所在商业项目的共用设施设备通过该房屋或有共用通道穿越该房屋等原因向甲方主张减免租金。7.5甲方指定银行账户首期租金支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账户:408010100100969150除首期租金外的房屋租金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银行:8/30开户名称:银行账户:7.6物业服务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为: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第八条、约定送达地址甲方与乙方就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8.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送达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金融服务中心3号楼13F联系电话:0516-80801151联系人:新创公司招商部8.2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送达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8.3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既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8.4甲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的方式向乙方进行通知;乙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的方式向甲方进行通知。任一方变更联系地址未及时通知对方、提供地址错误、无法联系或拒收通知或文件的,对方按合同约定的地址以挂号信、顺丰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与文件自投邮之日(以邮戳为准,不计当日)起3天后视为有效送达,不论该文件是否被邮政部门以“查无此人”、“无此地址”、“拒收”、“电话无人接听”、“无法联系”、“无人领取邮件”等任何原因退回。9/30第九条、经营管理乙方须对所经营的商品的质量、所有权、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等)、肖像权等以商品为载体或表现形式的所有民事权利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其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守公序良俗及行业职业道德,并承担由于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如产生的后果对甲方的正常经营、企业形象、公司声誉等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法律手段追索赔偿,相应费用甲方可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禁止乙方实施侵权行为,否则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第十条、进场日及房屋交付10.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进场交付日为【】年【】月【】日。届时该房屋应为现状交付。乙方应当于该日之前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费用,并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按照附件的格式签署交接确认文件。乙方办妥全部施工手续后,方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充分查验该房屋状况,乙方进场或乙方已实际接收该房屋的,视为该房屋符合交接条件。乙方认可接收该房屋后,不得因任何理由向甲方、物业公司主张减免租金或物业服务费。10.2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进场交付日接收该房屋,或拒绝、拖延签署(附件4)《房屋交付确认书》,则本合同项下进场交付日仍视为该房屋的交付日,同时装修期和租赁期等相应日期从该进场日起开始计算。若乙方超过该进场日10日仍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乙方已付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不予退还。10.3乙方进场及房屋交付后,乙方应自行妥善照管该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乙方存放物品,相关损毁灭失风险及安全保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0.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乙方交付房屋,如甲方延迟交付房屋,则免租期、租赁期开始时间相应顺延。第十一条、能源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10/3011.1自进场日起,乙方应当承担并支付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以上费用在本合同中统称为能源费用。11.2房屋内内水、电、燃气等能源传送过程中损耗量所产生的能源费用,乙方应当在交纳相关能源费用同时将分摊的损耗能源费用一并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交纳,具体费用收取标准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为准。11.3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交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11.4双方特别确认,本合同项下开业日调整等可能发生的约定事项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或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之能源费用。如因乙方欠付能源费用导致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该租赁物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业主、承租人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二条、招牌和广告12.1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规章制度,并交纳相关费用。12.2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甲方同意而设置招牌和广告,或者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2.3设置招牌和广告需要审批的,由乙方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12.4招牌和广告的安装制作由乙方负责,在安装制作过程中及合同期内出现的人员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赔偿损失。12.5为了租赁物业整体宣传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其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如乙方需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12.6租赁期间,如乙方需在租赁物业项目内、租赁房屋外其他区域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物业公司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和物业公司支付必要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协商确定。11/30第十三条、紧急状态下安排13.1发生紧急状态时,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中断对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或停止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行。但事后应当通过适当途径尽快通知乙方,并作出说明。13.2因紧急状态或者公用事业部门或者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命令而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3因处置紧急状态而造成该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无论是因为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其中凡属于乙方的货物、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3.4该房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甲方应予以维修。但是,甲方不因为对该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和能源供应系统进行维修而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甲方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范围只限于该房屋的结构及交接时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甲方亦应维修该房屋的公共部位/区域。乙方装修或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如若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造成该房屋及其他设备、设施损毁需要维修的,由乙方负责,或者由甲方维修但乙方承担相关维修费用。13.5租赁房屋内外的任何部分因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或其他设备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电力、自来水、煤气、电话等供应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或任何其他物质泄漏,或因老鼠、白蚁、蟑螂、其他害虫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对乙方或他人造成的任何人身或财物上的损失或破坏,甲方不必对此承担责任。13.6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3.7因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因乙方的其他行为导致甲方无法对相关的管道、线路和设备进行检修、调试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因此发生损失及因此扩大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损失及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甲方不负12/30赔偿责任。13.8对于乙方放置于该房屋内的货物、设备、材料等,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采取充分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或行业内惯例,则乙方也应当根据相关货物、设备、材料的特性采取充分及有效的保护措施,包括进行防水、防火处理等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要求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则因此而造成的乙方货物、设备、材料等的损失或因此而扩大的损失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13.9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及合理的措施进入租赁物业内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乙方拒不及时整改的,甲方可采取闭门整改等强制措施,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无需赔偿。第十四条、保险乙方负责向中国国内一家信誉优良的保险公司为其装修及营业行为购买公众责任险,并应当为该房屋内乙方完成的装饰装修、存放商品、货物以及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购买财产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用。同时,该等保险应当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乙方应当将保险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甲方。第十五条、该房屋的交还和交还期15.1本合同项下之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或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当将该房屋交还甲方。该等期限为本合同项下该房屋之交还期。15.2在第15.1款所述交还期内,乙方还应当向甲方归还所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资料和工程资料的任何原件和复印件,并按照本合同第15.7款约定标准向甲方交还房屋,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约定后,交还给甲方。15.3双方确认,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在本合同第15.1款所述交还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占用费,但需承担各项能源费用等。15.4无论任何原因,第15.1款所述交还期满后乙方仍未能将符合第15.2款要求的该房屋交还甲方的,则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乙方应当按照合13/30同终止时该房屋租金加上物业费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使用费,及承担相关的能源费用,直至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房屋为止。若因此造成甲方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房屋而需承担违约金、中介费,以及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均应赔偿。同时,自第15.1款所述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采取对该房屋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该房屋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等强制措施。此种情形下,乙方所应当承担的租金、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能源费用并不因此而得到减免。15.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该房屋的同时,双方应当签署该房屋交还确认书(附件五)。在双方签署了该确认书之后,或虽未签署该确认书,但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7日内仍不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乙方在该房屋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且无需赔偿乙方。如甲方因对该房屋进行清理、整改或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等使之符合第15.2款之要求的,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均应当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并且在上述清理期间,乙方应当按照第15.4款所述标准支付该房屋占有使用费,以弥补甲方在此期间的租金及物业费损失。15.6如存在乙方在承租过程中安装过燃气等设备的情形,在交还房屋时,甲方不负责对燃气初装费等费用的补偿。15.7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并同意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向乙方给予补偿(包括装修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内由甲方提供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且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包括装修补偿)。如果该商铺交还时或应当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14/30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6.1甲方保证有该房屋的出租权,按本合同条款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申请办理商业经营证照所必要的文件。16.2甲方可以对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给予必要的协助,但乙方未通过报批手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不限于以上各项国家规定申报)。16.3在不影响乙方经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抵押、债押、债权及其他第三方权利等行为,而无需经过乙方同意。16.4甲方对在管理服务中获取的乙方销售数据等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16.5甲方将对乙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乙方有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将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7.1自进场日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该房屋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对于设置或通过该房屋的设施设备,乙方应当给予充分的注意和保护。1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楼道、通道、大门、走廊、设备用房)的设计用途,亦不得采用封堵或阻挡等任何方式妨碍其实现设计用途。17.3乙方在该房屋内从事经营活动时,不等进行非法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进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涉及、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遵守中国包括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消防管理在内的各项法律规定,自行负责该房屋内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责任。17.4乙方保证在经营范围内正常合理的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放置任何超过该房屋设计荷载的物品;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的保险赔偿额减少、取消或保险费用增加的行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该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17.5因乙方使用不当,引致属于甲方的房产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15/30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或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17.6乙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的干涉、扰乱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正常经营的行为。乙方经营期间,须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排污、噪音、光源、声源、垃圾、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的经营产生特殊气味或者噪音干扰,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止。若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气味(包括油烟)或者噪音干扰严重妨碍周边商户和公共环境,经环保部门测定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如因环保问题涉及任何检测费用或者行政处罚,乙方应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17.7对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水、烟、燃气等相关物质外泄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或乙方有不良经营行为的,则乙方应当对甲方及第三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给予赔偿,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任何意外事件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本款内所述乙方的责任也适用于乙方的工作人员、乙方的顾客、乙方的访客或其他与乙方相关的人员,并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7.8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17.9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租赁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不得以分租、借用、共用、联营或将业务承包他人等其他任何方式导致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取得使用或占用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该房屋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否则视为乙方转租,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乙方通过上述方式获得收益的,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通过转租、合作、对外承包经营等任何方式允许第三方在该房屋内经营的,则因该第三方之行为而导致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任何损失的,乙方均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7.10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该房屋转让,乙方承诺无条件放弃其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16/30乙方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如甲方将该房屋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向乙方发出转让的通知,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出具确认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第三方交纳租金等费用的确认函或与甲方、第三方共同签署相关协议给予确认。无论乙方是否签署确认函或相关协议进行确认,只要甲方向乙方发出转让的通知,本租赁合同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即按照甲方通知转让给受让人,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受让人的名称、帐户向受让人支付租金。17.11乙方应当办齐经营相关的各类证照(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制订的租赁房屋统一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并保证其经营行为不损害其他商户及甲方的利益。如乙方因服务态度或商品质量问题被社会新闻媒体曝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7.12因乙方延迟交纳物业服务费,导致甲方代为支付并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其他费用。17.1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勒令整改,甲方2次书面通知,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7.14乙方确认,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不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规定而须承担的责任的权利。17.15乙方保证其代理人、工作人员、建筑安装或装修人员在租赁房屋内外遵守国家、地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有关的消防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私自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吸烟、电加热器等),否则由此产生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物业公司消防等安全检查,对于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无条件整改。17.16乙方明确该房屋编号及其所在楼栋号系甲方自主编排,将不因该等编号与公安等部门确定编号存在差异而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17.17乙方同意,如乙方欠付租金,在欠费期间,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该房屋内乙方的商品、货物、及设施设备不得转移出该房屋。17/3017.18双方特别明确,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交纳本合同项下的租金费用或其他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涉及争议,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争议办法处理;在按照争议解决办法处理期间,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交费义务。17.19在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非甲方责任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该项情况出现后,双方如不能协商达成协议,本租赁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有关向甲方返还房屋的约定,向甲方返还房屋,并无权要求对其进行拆迁补偿或赔偿。因房屋拆迁所享有的一切补偿及赔偿权利均属甲方享有。17.20乙方应当服从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并依法负责本承租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告知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8.1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租金、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费用或其他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自乙方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照欠付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提前3日通知乙方后采取停水、停电等停止能源供应方式督促乙方付费,因停水、停电造成的乙方损失,乙方自行承担;逾期超过60天,甲方即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按本合同最后一个租约年的三个月租金的标准收取)。18.2本合同项下之进场日到来后,如乙方未进入该房屋开始装饰装修,经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通知仍未进场的,则自进场日起,每延迟进场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日租金标准(不考虑租金优惠)2倍的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延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即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甲方选择不解除合同,则除逾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外,乙方应自免租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无论届时是否开业。18/30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业日期开业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延迟开业的,则自约定开业日起,每延迟开业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日租金标准(不考虑租金优惠)2倍的逾期开业违约金;延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逾期开业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即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18.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本合同约定之经营业态或经营范围;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外立面,或损坏房屋的;或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破坏或污染环境;或者因其他违法违章行为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以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之行政处罚;或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拒绝整改的,经甲方2次书面通知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扣罚保证金5000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累计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18.4双方特别确认,在租赁期限,若乙方延迟交纳租金或能源费用等累计超过3次(含本数),则甲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租金、物业费、能源费用或其他合同约定应付费用超过15日,经过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仍不交纳的,甲方可以对该房屋暂停部分或全部能源供应,直至乙方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为止。甲方无需因此而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18.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限期改正;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不改正的,则自甲方发出第三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届时月租金标准的万分之三的延迟履行违约金,直至乙方改正为止。在此种情况下,如乙方延迟纠正超过15日,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18.6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则应当按照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在按照争议解决办法处理期间,乙方仍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交费义务。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等。18.7乙方书面提出缩减租赁面积的申请,且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19/30见后,可签订关于租赁面积缩减的补充协议,同时甲方按照缩减面积的比例没收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缩减的租赁面积/原租赁面积)*原履约保证金金额】。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仍作为履约保证金使用,不足部分,按照第6.2款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补足。18.8双方特别明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包括乙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且经过甲方同意、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等情形),则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缴清租金、物业费、能源费等欠款,已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8.9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该房屋必须停止继续出租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该租赁物业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用;(2)该租赁物业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3)该租赁物业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如因乙方的违法或侵权、违约等过错行为导致该租赁物业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乙方仍应承担责任);(4)本合同非因双方原因而被终止/解除、撤销或失效;(5)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18.10乙方按本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完全、妥善履行合同是甲方给予乙方租金优惠政策的前提。如双方约定的租金优惠期超过3个月的,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包括乙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且经过甲方同意、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等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比例补交对应租金优惠期租金,补交租金金额=【1-(实际承租期间月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月数)】*租金优惠的总额,不足整月的,按照所在月份实际使用天数/所在月份天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计算,补交租金金额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18.11如乙方未履行将营业执照、税务、特许经营许可证等所有证照的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迁出租赁地址,或将上述证照注销的义务,甲方有权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最后一期日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第十九条、不可抗力20/30双方特别约定,该房屋因不可抗力遭到严重损坏,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商议。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90日内乙方既无法继续经营,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条、安全条款20.1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全面管理承租方租赁物业内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火警、火灾、盗窃、刑事案件等)。20.2乙方负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范围以《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赁范围为准。20.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其租赁物业内的安全负全责,服从甲方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遇到紧急情况,乙方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并向甲方和各自领导汇报、备案。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乙方、乙方的相邻关系人或第三方的设备、设施、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失或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警、火灾、盗窃、刑事案件等)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赔偿,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责任和法律责任等)。20.4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乙方应负责其租赁物业内所需增加的技防设备,装置(如报警器,防盗器,灭火器具等)的购置、安装及相关费用。20.5乙方指定【】同志(联系电话:【】)为承担租赁物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乙方如更换安全责任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对承租方负责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租赁物业的安全进行例行或突击检查,共同做好安全工作。20.6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常识的宣传和教育,进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的教育,并组织必要的演练。20.7当应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警、火灾、跑水等)发生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并及时采取必要的减损措施。第二十一条、保密条款21.1双方同意,任何及一切从本合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资料、信息,包括21/30房屋租金标准及计收方式、双方之间所进行讨论的任何及一切有关租赁房屋的资料、设计及建筑规格、双方之间一切讨论的内容或任何一方提供的尚未为公众所知悉的任何资料为本合同项下之保密资料。除为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用途外,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资料,也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向除其需要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以外的任何人或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允许披露上述保密资料,并须责成上述人员遵守本保密规定。21.2任何一方因法律规定或有管辖权政府部门、司法部门要求而对外提供上述资料的,不构成违反保密条款的行为。21.3本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继续有效,不受时间限制。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产生争议,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三条、其他23.1甲方保留对该房屋及其所在区域的命名权,有权不时更改该房屋及其所在区域的名称、商号,而不须对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做出任何赔偿。23.2甲方可将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委托给物业服务公司代为行使和履行,无须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接受,不得异议。23.3甲方保留在进场装修期及租赁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租赁房屋公共部位/区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水管信道、煤气管道、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结构的权利,同时亦保留更换租赁房屋公共部位/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的权利。23.4甲方保留可不时制订、引进或修改、采用、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租赁房屋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利。23.5乙方声明没有任何受乙方雇佣之员工同时出任甲方或甲方任何附属、联营或关联公司之代理人、雇员或供应商。双方确认这种声明是甲方签订此份合同的条件之一,任何误导和隐瞒将会构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理由。22/3023.6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在对合同内容进行解释时,对条款的名称不应予以考虑。23.7本合同的谈判和签署是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而一致确定的。乙方确认在签订之前已经充分重视到合同条款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已经对乙方的相关疑义和疑问作出解释和说明。乙方在签订之前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含义模糊的情形,对该等条款的解释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而不得按照不利于起草者的原则或角度进行解释。23.8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本合同项下所述“日”或“天”均指日历天。每个日历天为当天的零点至24点。23.9双方确认,甲方审批或审查乙方的各种报告、文件、方案、资料、申请等无论如何不会在任何方面增加甲方的义务或责任,同时,也不会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义务或责任。23.10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23.11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之间及其与法律规定的和任何其他双方约定的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23.12合同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本合同项下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员工个人的回扣、退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不正当利益。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提供相关证据予以甲方相关监察部门(监督服务热线【051683396008】),甲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严格保密。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23/30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且应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并将乙方列入甲方所属集团的黑名单,永不合作。23.13合同签署后,如政府部门要求对合同格式和内容作出适当调整方予备案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另行签署政府部门要求的格式合同(基本内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确定),以完成合同备案手续。但双方特别确认,上述备案合同仅作为办理报备手续之用,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应当以本合同为准。办理上述租赁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一半。23.14双方基于本合同形成租赁合同关系,不产生任何代理、联营或合伙等其他关系,甲方对乙方实际经营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23.15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23.16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生效。23.17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1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19其他相关约定:。(以下无正文)本合同附件:附件1:甲、乙双方主体资质证照附件2:租赁区域示意图附件3: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附件4:房屋交付确认书附件5:房屋交还确认书24/30签署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5/30附件1:甲、乙双方主体资质证照甲方营业执照乙方资质26/30附件2:租赁区域示意图27/30附件3: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出租方(简称甲方):租赁方(简称乙方):位于徐州市,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在房屋资产租赁期间签订本安全协议。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2、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3、甲方应定期对乙方使用房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乙方整改。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2、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3、乙方要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岗位安全责任人,配备灭火器,加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凡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租赁方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制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4、乙方要确保租赁房产消防通道、走廊、楼梯等安全通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和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5、乙方对租赁的房产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保存相应检查记录;6、乙方对租赁房产不得进行结构改变,需要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时,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且应满足建筑物防火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消防手续。装修过程中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物整体及装修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28/307、乙方应杜绝在租赁房产内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方要经常检查所有电源、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使用场所用电及设备安全;8、乙方不得擅自整体或分割转租所租赁的房产;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10、乙方对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对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累计三次不能闭环整改的,不予续租;11、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造成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9/30附件4:房屋交付确认书(交付房屋时签署)附件5:房屋交还确认书(交还房屋时签署)30/30AIRE复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 意向承租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户 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意向承租方姓 名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号码意向承租方联系地址意向承租方联系电话意向承租方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意向承租方户 名开户行意向承租方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