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佛自然资明告〔2025〕386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5〕0079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分局对高明区杨和镇规划八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GM-C-01-03-03-37-5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C-01-03-03-37-5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规划八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规划用地面积为18659.55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1.2≤容积率≤4.0、35%≤建筑密度≤65%、绿地率≥10%、建筑高度≤60米,具体详见附件。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附件:佛规明设函〔2025〕0079号.zip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5年9月10日
路X=2533251.168Y=676095.224X=2533206.854Y=676048.025X=2533145.238=675811.583(H=3.50M)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3mX=2533174.563Y=675961.56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3m规划X=2533017.948七-676119.178路\X=2532985.086Y=676032.927X=2532912.194Y=675893.1781宗地大致位置地块编号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m)建筑密度D容积率绿地率8GM-C-01-03-03-37-5工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18659.5535%≤D≤65%1.2≤F≤4.0E≥10%图例用红线建筑红线路红水路中心城=协调性路光许设机动车出入口方商说明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本规划条件自核发之日起两年内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组成部分有效,逾期须重新申请:土地出让成交后,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5、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杨和镇规划八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GM-C-01-03-03-37-5地块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编号:5、建筑立面控制:充分考虑视觉景观效果及建筑空间层次,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意建筑屋顶界面处理。园区建筑围墙进行统一指引,建议采用通透、生态材料的围墙形式,禁止整面围墙封闭的设计。地块编号GM-C-01-03-03-37-5规划用地面积18659.55平方米6、塑造特色:建议选用低成本维护的植被降低污染达到净化美化园区,结合园区搭配开花乔木,营造四季有景的工业区。地块位置高明区杨和镇规划八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GM-C-01-03-03-37地块内7、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55%,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具体实施细则按《高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8、地块须加强建筑风貌管控,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工业园区景观概念规划》执行。一、用地使用性质主导使用性质:工业用地兼容使用性质:物流仓储用地。兼容的建筑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净用地面积的30%,计容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独立占地的两个指标要同时满足,非独立占地的按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六、市政要点1、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2、路口设置: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3、污水:用地内全部污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污水排放系统。二、主要技术指标1、建筑密度:35%≤D≤65%2、容积率:1.2≤F≤4.04、雨水:用地内全部雨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雨水排放系统。3、绿地率:E≥10%5、其他:化粪池应在地块内解决,临市政道路侧化粪池不得逾越建筑红线。三、规划设计要求1、建筑高度:≤60m,可按照地块周边城市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规划高程的算术平均值增加0.2米作为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高程,未尽事宜见《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三。七、其他工业项目所需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有独立分区的按分区用地面积,没有独立分区的用地面积按建筑基底面积)一般不超过工业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业项目所需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独立占地的两个指标要同时满足,非独立占地的按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控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商品住宅、培训中心、专家楼、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建筑红线退让:东侧自规划九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3米,北侧自规划八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13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以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并符合供电、消防等部门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应符合《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要求。八、备注1、方案送审时需将此条件的影印件一并附送。2、本规划条件自核发之日起两年内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组成部分有效,逾期须重新申请;土地出让成交后,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3、地块临市政道路侧,建筑物的地下室、台阶,不得逾越建筑红线。4、地块临市政道路侧的建筑退让空间,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管理。5、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东、北侧。机动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0.3个汽车位。5、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0.5-1.0个泊位。(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四、配套设施要求1、电房设置按照供电部门意见执行,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来设置。附:《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杨和镇规划八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五、城市设计提示1、应与周边的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并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做好用地内建筑规划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GM-C-01-03-03-37-5地块》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4、建筑宜采用现代简约的建筑风格,并注意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色彩采用两种及以上的不同色彩,可以形成强烈的鲜明的环境性格,属于赋予表现力及充满了力感的一种色彩配置,打破沉闷的气氛,增加厂房内部的层次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