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分子筛转轮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1、说明: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受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要求,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
(3)项目所属行业: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高峰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E-mail:1481579283@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A3-505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中车云汇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项目代码2505-320671-89-01-46535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地理坐标(经度120度57分36.149秒,纬度31度53分28.36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业设备制造业35,“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通开发行审备〔2025〕214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194.99(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中的项目,故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具体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分析专项评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专项设价类别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本项目不产生有毒有害污染大气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目化物和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本项目废水接管至南通市经地表水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公司集中处理环境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本项目无储存量超过临界量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风险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无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依托市政自来水管网,不采用河道取水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为北至源兴路、东至沈海高速及东方大道、西至裤子港河、南至长江,另含东北部产业拓展区及综保区B区,规划总用地面积共约98.52平方公里。(2)产业定位规划南通开发区形成“4+1+1”现代产业体系,“4+1”主导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医药健康、化学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建设高端化、专业化、特色化产业园区,大力推动主导产业振兴,加快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长三角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特色基地:提升“1”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①供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采用区域供水,水源均为长江水,开发区由洪港水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厂(开发区内,60万立方米/日)供水,并与市区狼山水厂(位于狼山风景区西北角(开发区西侧),60万立方米/日)、崇海水厂(位于南通中央创新区内(开发区外),80万立方米/日)管网互联互通。洪港水厂主要服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通州、如东、启东、海门区域用水需求;市狼山水厂服务范围为南通市主城区,兼供开发区;崇海水厂主要服务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市和通州区域用水需求。应急水源为现状老洪港应急水库,库区占地面积1725亩,总有效库容285万立方米(其中云湖占地1500亩,库容250万立方米,星湖占地225亩,库容35万立方米)。②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配套建成污水处理厂三座,分别为富民港排水有限公司、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及能达水处理有限公司化工污水处理厂,均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此外建有一家中水回用设施(能达水务),用于处理江苏王子造纸有限公司经自行处理后的达标废水,处理后回用水提供给王子等企业。③污水管网规划沿用现状污水主干管网布局,主要包括通富南路、富民路、通盛大道、东方大道、通盛南路、沿江公路等污水主干管网。结合空间再造计划,按照苏政办发〔2022〕42号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区及周边污水收集和处理问题,逐步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上到2025年实现应分尽分的目标。规划新建污水管道长度约100公里,规划污水管管径在d400-d600毫米之间,其中d400污水管约65公里,d500污水管约25公里,d600污水管约10公里。④供热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依托区内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2座热电厂,向区内企业供热,原位于开发区西侧的尼达威斯热电厂已关停。为应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北区企业搬迁,热负荷转移至南区,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新增热源点),与江山新能共同作为片区主力热源点,相应整合关停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⑤固废处置开发区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苏环办﹝2020﹞401号),先后组织多轮政策、系统操作培训,督促全区所有产废单位完成系统线上运行。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污泥、其他废物等,采用自行处置、外售、回收等方式综合利用。开发区垃圾主要来源是居民生活垃圾、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由厨余垃圾、废弃纸张、果皮、织物、玻璃陶瓷碎片、废塑料制品和各种废旧包装等组成。开发区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完善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⑥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建设为以企业内部风险单元防控措施、雨污管网、雨水排口闸阀、转输管网、事故应急池等构成的事故废水截断、收集、转输、暂存体系,事故状态下,起到控制废水溢出厂区作用;二级防控体系主要依靠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和雨水管闸,通过园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及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池联动,共同构成园区公共应急池系统;三级防控采用分区防控处理,目前南区化工片区的具体防控措施如下:南区农场中心河西侧通向长江处已建有河闸(南通农场闸),王子竖河南侧通向长江处已建有闸站(东方红出江闸),张江公路南横河和东方大道交汇处东侧已建有河闸;目前,开发区主要企业一级防控措施相对完善,化工片区二级、三级防控措施已于2022年底全面完工,开发区化工片区已建设较为完善的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可确保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时,能够有效阻挡事故废水进入河道或外界水环境。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见附图4)。项目租赁鸿程电子工业(南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本项目属于专业设备制造业,不属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引入项目,不违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定位。因项目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本项目与符性见表1-2。表1-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类别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实施细则、《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要求,长江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老洪港应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通启运河(南通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老洪港湿地公园内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现存南通开发区泰利染织有限公司等企业不得扩大现有规模和占地面积。开发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绿地及水域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利用。加快实施裤子港-营船港段粮油码头岸线调整工作。加快通启运河两侧、富民港产业园和综保A区等片区的“退二进三”进程,加快推动化工园区北区化工企业搬迁或退出,推进南通富来威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的企业限期关停或搬迁强化工业企业退出和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强化区内空间隔离带建设,严格执行表面处理中心边界100米、化工园区边界500米隔离管控要求,加强工业区与居住区生活空间的防护,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符合园区规划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2025年,开发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应达到30微克/立方米;长江中泓水体应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长江开发区段近岸水体、通启运河等应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本项目按照园区管理要求,建设完善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全部合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源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2),落实《报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相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严格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加强有毒有害物质、优先控制化学品管控提出限制或禁止性管理要求。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落实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排、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要求,推进开发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等规划内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质。建设项目建成后将申领排污许可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快推进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工程及专业化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开发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强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2025年底前实现应分尽分。加快推进中水回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25年底前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不低于25%。定期开展开发区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监督、检查、管理及修复机制。开展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及规范化整治,建立名录,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供热管网建设,整合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关停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加强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分类收集后的废水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供热依托园区集中供热。固体废物全部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结合区域跟踪监测情况,动态调整开发区开发建设规模和时序进度,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对于企业关闭、搬迁遗留的污染地块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工作。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严格落实环境质量监测要求,建立开发区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并纳入监控预警体系。针对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标的情况,进一步排查分析污染成因,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化工园区建设完善“一园一档”生态环境管理系统,提高特征污染物、化学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信息报送完整率,提高开发区生态环境管控信息化水平。指本项目建成后定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现状监测。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按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自行监测。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监测工作相符相符相符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善开发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配置,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开发区环境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满足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发展理念开发区应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职环境管理人员,统一对开发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落实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工作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建成后,落实厂区环保主体责任,设置专门环保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拟进入开发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环境风险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工作,重点关注应急体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本项目属于符合园区规划的项目,本项目环评重点开展了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环境风险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编制环境监测计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主要从事分子筛转轮的生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0、工业“三废”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对照《南通市工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2007年版),本项目属于鼓励其他符合性分析类(十四、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7、“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已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备案证(备案号:通开发行审备〔2025〕214号)(见附件1)。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及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见附图4)。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洪港应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西南侧,最近距离约1080m。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划定的管控区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老洪港湿地公园,位于本项目西南侧,最近距离约940m。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67号)划定的管控区内,符合文件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2024年南通市区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中SO2、NO2、PM2.5、PM10、CO及O3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省定考核要求,15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九圩港桥、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等16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孙窑大桥、碾砣港闸、勇敢大桥、东方大道桥、城港路桥等38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无V类和劣V类断面。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南通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并且保持稳定:与2023年相比,南通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保持三级水平,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6dB(A);四县(市)、海门区中,如皋市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由二级上升一级水平,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0.5dB(A),其余县(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保持不变。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同比保持稳定。南通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水平,同比保持稳定。与2023年相比,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超标路段比例下降12.2个百分点。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类别,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能满足本项目的用水要求;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供给,能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求;本项目原辅料、水、电供应充足,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本项目生产设备选用高效、先进的设备,可有效控制资源能源消耗,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2)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范畴,具体见表1-3。表1-3长江办〔2022〕7号文对照分析表序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是否属号于禁止范畴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涉及过江通道。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或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项目。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也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要求。3)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范畴,具体见表1-4。表1-4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文对照分析表实施细则条款本项目情况是否属于禁止范畴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涉及过江通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与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成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与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成扩大排污口。区域活动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或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或化工项目。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保护区内。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高污染项目。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化工合成类)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否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否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2024涉及的重点管控单元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相符性相符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优先引入:优先引进属于国家及省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产业强链计划、且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项目,引入项目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5G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核心路由器、关键元器件、汽车电子芯片、新型智能终端、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人工智能、海底通信产业、大数据、物联网等。装备制造产业园:重点发展机器人及核心部件、工业4.0系统、高性能数控机床、精密仪器与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海工平台等。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锂电池、电池隔膜、锂电储能、智能电网、风电装备等。医药健康产业园:重点发展生物药、中成药、基因药物和疫苗、医疗诊断高端医疗器械等。新材料产业园:新材料重点发展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碳纤维、石墨烯、低维及纳米材料、生物基材料等。化工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改造,提升化工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综保B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及保税加工。滨江湾未来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纵融合5G技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各领域。其中,化工园区北区现有化工企业全部搬迁或退出,不再发展化工产业。小海产业拓展区:预留发展低污染、绿色环保型高新产业。限制引入: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项目。2.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1.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风险防范措施疏漏、抗风险能力差的项目。2.与各片区主导产业不相关且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明确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2.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3.本项目不属于园区空间布局中禁止引入的项目。3.新材料产业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4.根据《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禁止引进纯电镀项目(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5.医药健康产业园禁止引进纳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中251.261-266行业产业目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752.1吨/年、颗粒物835.3吨/年、氮氧化物386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774.8吨/年;2.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088.27吨/年、氨氮494.13吨/年、总磷30.88吨/年、总氮926.49吨/年。3.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内总量替代。4.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等文件要求,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需实施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5.涉重废水接管要求为:新建项目废水中重点重金属需处理至直排标准。6.区内新建或改造升级铸造建设项目应依据《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等要求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7.强化VOCs治理,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技术成熟领域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技术尚未全部成熟领域开展替代试点,逐步实现涂料低VOCs化。8.规划实施时园区各年度允许排放总量按照《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等要求确定。9.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尘、防流失、防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10.落实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实行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双控。1.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本项目不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不属于重金属排放重点行业。3.本项目不涉及高VOCs涂料的使用,生产中各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相符环境风险防范1.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开发区和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开发区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2.企业内部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潜在事故的监控。3.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内关闭搬迁、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本项目建成后将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按应急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开发区土地资源总量上线:9852.04公顷,其中,近期建设用地上线8125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上线4120公顷;远期建设用地上线8154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上线3708公顷。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除现有火电企业、热电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及规划建设的火电、热电联产项目外),具体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1.本项目不涉及销售使用“Ⅲ类”燃料。2.对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本相符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3.““两高”项目实施节能审查,满足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4.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执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版)》标杆水平要求。5.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同时须满足《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本项目技术成熟可靠,能耗、污染物排放以及资源利用等均满足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4、与《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苏环办〔2023〕144号)相符性分析表1-6与《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二、准入条件及评估原则(二)新建企业1.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含重金属、难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2.发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和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排放浓(度可协商),淀粉、酵母、柠檬酸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排放浓度可协商),以及肉类加工(依据行业标准,BOD5浓度可放宽至600mg/L,CODCr浓度可放宽至1000mg/L)等制造业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含优质碳源、可生化性较好、不含其它高浓度或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纳管间接排放限值,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向当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准予接入。3.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其它情况均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参照评估指南评估纳管的可行性。企业在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的同时,应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本项目为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项目生产废水不含其他高浓度或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本项目废水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本项目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接管范围内,接管量为488.3t/a,在其接管余量范围内,本项目废水污染因子简单,在其处理能力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废水接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可行。项目建成正式接管排放废水前,需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接管协议,并按要求办理排水许可证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相符三、重点任务(四)分类分步推进整改允许接入:允许接入的工业企业应依法取得并更新维护排水许可和排污许可证,并与下游城镇污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建成正式接管排放废水前,依法依规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与南通市经济技术相符(四)分类分步推进整改允许接入:允许接入的工业企业应依法取得并更新维护排水许可和排污许可证,并与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签订接管协议。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接管协议。(五)强化日常监管1.加强工业企业处理设施管理。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纳管企业,应建设收集池或预处理设施,相关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须在车间或车间预处理设施排口检测达标,其他污染物达到集中处理设施纳管要求后方可接入。对于限期退出后废水直排外环境的工业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加强排污口的规范化建设。纳管企业应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自行监测,确保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5、与《南通市地表水工业特征污染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2023〕48号)相符性分析表1-7与通环办〔2023〕48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新建涉及工业特征污染物的企业原则上不得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国省考断面出现工业特征污染物超标的区域,要针对性提出相应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优先选择涉及工业特征污染物的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本项目符合规划、规划环评要求,不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相涉及工业特征污染物企业应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鼓励企业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的收集方式。加快推进涉及工业特征污染物的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新建企业涉及工业特征污染物的废水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有企业已接管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须组织排查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认定可以接入的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本项目不属于排放工业特征污染物的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并处理,项目不在重点国、省考断面上游5公里、下游2公里、两岸各1公里范围内。相强化排污许可。完善申报及核发要求,将工业特征污染物纳入总量许可范围。结合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督促企业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将实行排污许可,属于简化管理。相6、其他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8本项目与国家及地**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条: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第四十九条: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相第六十五号)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利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二、坚持原则,切实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二)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严守审批原则,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五个不批”和“三挂钩”、国家和省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等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不予批准情形;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内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禁止类项目。相符《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二、建立危险废物监管联动机制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三、建立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处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公司将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避免非正常工况下废水超标排放事件的发生。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中相关要求。7、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4﹞2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通政发﹝2024﹞24号文相关要求:“(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禁核准或备案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推进全市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尽快淘汰。”本项目为分子筛转轮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中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本项目与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等要求相符。8、与《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57号)要求,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本项目与《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9与《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前提,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的“三线”管控体系。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相符强化产业项目准入约束。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从严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规模,严格执行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准入政策。严格沿江化工产业准入,2021年底前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关停退出。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造,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天然气,本项目不属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进入行业类别。对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本项目不在高耗能高排放名单内。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相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超限值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提标淘汰相对落后产能,主动压减过剩产能,推动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环境承载要求带动存量过剩产能转移搬迁、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继续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本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及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实验室清洗、设备清洗等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企业不属于“散乱污”。相符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排水整治。推进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废水治理。加快实施“一园一档”,提高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强特征水污染物监管,建立重点园区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严格监控重金属、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毒物和内分泌干扰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本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中无重金属、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毒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相符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按照“配套当地产业、综合利用优先、自我消纳为主、区域协同为辅”的思路,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企业内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处理。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企业内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处理。相符相符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控。严控环境风险项目,严格涉水、涉气环境风险源准入,推进沿江地带、清水通道等重点区域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关停或搬迁。强化长江沿岸石化、化工、医药、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等企业及港口码头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对长江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监管,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鼓励发展低环境风险产业,引导逐步淘汰低产值、重污染、重大环境风险行业企业。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深入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登记入库,动态管理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属于清水通道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企业。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医药、危化品、石油类仓储、码头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本次评价要求企业在项目建成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相符完善固废危废监管体系。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在线申报系统建设。推行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抓住危废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全流程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和一体化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小量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到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体系。推进全省危废利用处置交易平台使用,畅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交易渠道,打破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等制度障碍。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确保“十四五”期间每年考核达标率90%以上。建立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企一档”信息化动态管理和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确保月申报率达100%。本次评价要求企业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在线申报。要求企业推行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管理要求,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要求。落实企业“一企一档”管理要求。相符综上,本项目建成后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9、与《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24号)要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及各类控制线。本项目与《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0与《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要求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第21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内。相符第22条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基本稳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534.2677平方千米。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53.4917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2480.7760平方千米。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洪港应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西南方向1100m处。相符第23条城镇开发边界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避让资源环境底线要素,落实扩展系数控制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401.644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为1.3573。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会超越项目所在地资源利用上线。相符综上,本项目实施不会与《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要求相冲突。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汇环保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1日,注册地位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东路7号,是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环保装备制造商,中国中车集团的二级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公司以沸石吸附材料研发为核心,专注于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领域,拥有自主研发的“沸石吸附浓缩+催化氧化”集成系统解决方案,能为各类工业有机废气应用场景提供从方案咨询、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到系统运维一站式解决方案。2023年6月完成央企混改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扩展至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及进出口领域。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抓住时代的发展,抢占市场,拟租赁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的鸿程电子工业(南通)有限公司-南通欧美工业城5#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5194.99m2。购置热风循环箱式焙烧炉、精加工产线、马弗炉等设备125台(套),拟总投资2000万元,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表2-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依据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3;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4;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5;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6;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58;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产品为分子筛转轮,属于“三十二、专业设备制造业35,“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项目建设单位:江苏中车云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年产200颗分子筛转轮行业类别: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投资总额: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额10%。3、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表2-2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工程名称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规格年运行时间分子筛转轮生产线1条分子筛转轮200颗/年直径4200mm7200h本项目公用和辅助工程见表2-3。表2-3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建筑面积备注主体工生产车间5194.99m2,包含制胚区(386m2)、浸渍区(486m2)、焙烧区(315m2)、精加工区(480m2)、浸漆房(30m2)、包装区(250m2)、材料实验室(45m2)等1层,高度12m,依托现有贮运工原辅料仓库共50m2新建成品暂存区120m2新建辅助工员工休息室112m2新建维修间65m2新建电加热室10m2新建配电间65m2新建公用工纯水间66m2新建,生产车间外西侧程制氮机房45m2,配置2台10m3/min分子筛空分制氮机空压机房78m2,2台空压机,公称容积流量分别为10.0m3/min、10.5m3/min给水1776.7t/a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排水雨水/依托租赁厂房所在工业园现有,经园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长桥港河综合废水488.3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室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供电420万kWh/a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天然气18万m3,用于焙烧炉管道加热园区天然气管网纯水3t/h反渗透纯水机新建,制备系数0.7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依托租赁园区现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实验室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三级沉降池新建,经三级沉降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废气DA001喷胶粉尘:滤筒除尘器处理,风量5000m3/h新建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新建焙烧废气:CO催化氧化炉处理,风量2000m3/h新建DA003精加工粉尘: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30000m3/h新建DA004实验室废气、危废库废气、浸漆房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4,风量5000m3/h新建无组织分切粉尘: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新建焊接烟尘:2个焊烟净化器新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等措施新建固废一般固废间50m2危废库12m2新建风险应急应急事故池100m3新建4、主要设备及原辅料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4。表2-4本项目主要设备明细表序号1工序本项目主要原辅设备名称数量(台/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材料见表2-5。表2-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序号物质名称规格/成分年用量(t/a)最大储存量(t)物态包装/规格1固态纸卷2固态纸卷3液态瓶装4液态瓶装5粉末态袋装6液态瓶装7气态罐装8液态瓶装9气态罐装10固态袋装11液态瓶装12固态袋装表2-6分子筛组份表①序号化学成分成分(重量%)表2-7本项目原辅料理化性质名称CAS号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急性毒性玻璃纤维纸/由直径细小的玻璃纤维抄造而成的薄页纸。尺寸稳定性好。抗化学药剂性大。耐气候性强。不燃性好。玻璃纤维(直径0.3~0.5μm以下,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经轻度打浆,加胶黏剂,或者配加部分化学木浆,在长网造纸机或圆网造纸机上抄造而成。难燃无毒SiO2112945-52-5一种白色、无毒无味、无定形结构的纳不可燃无毒米新型无机材料,不溶于水也不跟水反应。Al2O31344-28-1一种难熔又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熔点为2015℃,沸点为2980℃,相对密度为4.0,莫氏硬度为8.8。具有不同晶型,主要有α和γ两种变体。不可燃无毒Na2O1313-59-3白色结晶体或粉末,与水、酸和许多其他化合物会很快发生剧烈的反应。密度:2.27g/cm3,熔点:1275℃,沸点:1950(分解)储存在干燥的惰性气体中。与可燃材料接触可能导致火灾。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乙酸乙烯酯一乙烯共聚乳液24937-78-8白色至米白色颗粒状,熔点75℃,沸点<200℃,密度0.948g/mLat25℃,闪点260℃,溶于甲苯、THF和MEK易燃,与强氧化剂、碱不相容硅油63148-62-9透明无色无味油状液体,熔点-59C,沸点101℃,密度0.963g/mLat25℃,T-123,蒸气密度>1(vsair),蒸气压<5mmHg(25C),闪点>270C(518F)可燃颜填料1317-80-2钛白粉,白色粉末,熔点1843℃,沸点2900℃,密度4.17g/mLat25C(lit.),无臭,无味。不溶于水,盐酸,稀硫酸,乙醇及其他有机溶剂,缓慢溶于氢氟酸和热浓硫酸。不燃无毒水性助剂25265-77-4十二碳醇酯,无色液体,熔点-50℃(lit.),沸点255℃(lit.),密度0.95g/mLat25℃(lit.),折射率1.44-1.442,闪点244℃,可燃刺激眼睛和皮肤氩气7440-37-1分子量39.95,无色无味惰性气体,蒸汽压202.64kPa(-179℃),熔点-189.2℃,沸点-185.7℃,微溶于水。导热油/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起润滑、冷却和密封作用。遇明火、高热可燃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二氧化碳124-38-9无色无味气体,熔点-78.5℃(lit.),沸点-78.46℃,密度1.977(0C),蒸气密度1.52(vsair),蒸气压56.5atm(20°C),不燃烧、不助燃吸入CO2气体量达5%~6%时,可刺激呼吸中枢浸渍助剂/聚乙二醇,水溶性的高分子聚合物或聚电解质,环氧乙烷与含有活泼氢的化合可燃物进行加成反应的产物。由于其分子链中含有一定数量的极性基团,它能通过吸附水中悬浮的固体粒子,使粒子间架桥或通过电荷中和使粒子凝聚形成大的絮凝物工作时间:年生产天数300天,三班制,每班生产时长8小时,年工作7200小时,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项目地平面布置:本项目租赁鸿程电子工业(南通)有限公司-南通欧美工业城5#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5194.99m2;新增纯水间、空压机房、电加热室,建筑面积为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厂房位于南通欧美工业园,园区内目前有2家企业,分别为南通捷欣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和美诺精密汽车零部件(南通)有限公司,园区南侧为和兴路,东侧为谷东路,西侧为龙腾路,北侧为长桥港河,周边500m范围内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用水、制胚用水、浸渍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实本项目劳动定员11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员工生活用水定额为40-60L/(人·天)。本项目日常生活用水取50L/(人·天),300天计,本项目用水量为0.55t/d(165t/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本项目排放制胚过程使用的硅溶胶以新鲜水为稀释剂,调配比例为硅溶胶:新鲜水=1:2,该过程硅溶胶用量378.7t/a,则调硅溶胶液用水量为757.4t/a,在烘干过程中全部以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1人。不提供员工食宿。6、项目位置、周围环境及总平面布置理位置见附图1。210.65m2。本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无敏感目标。本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2。7、水平衡验室清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1)生活用水量为0.44t/d(132t/a)。(2)制胚用水水蒸气形式挥发损耗。(3)浸渍用水本项目浸渍过程使用纯水作为稀释剂。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调配比例为分子筛:硅溶胶:水=3:1:6,建设项目分子筛用量229t/a,则浸渍用纯水量为458t/a,在烘干、焙烧等过程中全部以水蒸气形式挥发损耗。(4)纯水制备用水浸渍液调配用水为纯水,本项目采用RO反渗透纯水机,纯水制备率取70%。浸渍用纯水量为458t/a,则纯水制备用水654.3t/a,产生196.3t/a浓水。浓水直接接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5)实验室清洗用水本项目材料实验室需要对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进行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实验室清洗用水最大量为20t/a,清洗废水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6t/a,水中主要污染物来自硅溶胶、分子筛等无机物,经三级沉降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6)设备清洗用水本项目生产运营中,搅拌罐、浸渍槽等设备在间歇停机时,需冲洗容器表面残留液体(硅溶胶液、浸渍液)。企业根据同类运行经验预估,该过程清洗用水量0.6t/d(180t/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清洗废水为144t/a。该部分废水经三级沉降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本项目水平衡见图2-1。图2-1水平衡图单位:t/a创月提水削备楼质用水南通至价源中政用水买拉至佰光级仉洋池发备消儿用小力化龚地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一)分子筛转轮生产工艺图2-2分子筛转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1)制胚:制胚工序包括压纸、喷胶烘干、复卷、分割。生产过程中首先将纸通过导热油辅助热成型装置在120℃下,压成瓦楞形状,压纸过程中采用衬纸进行铺垫。压好的玻璃纤维纸上、下表面使用喷胶机喷上硅溶胶,放入干燥炉中,电加热烘干(烘干温度150℃左右)目的是使玻璃纤维纸强度变大,烘干温度低于白乳胶分解温度,不考虑有机废气。烘干后使用复卷机缠绕成大卷,卷成具有蜂窝状结构的转轮,复卷过程中上下层纸的接触面使用白乳胶进行粘合,然后按照生产设计的尺寸要求,利用钢锯分切设备将轮饼整体分切成型,得到利于加工的玻纤块体。喷胶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G2力切粉生S发街纸S2胶道56发包装材科N菜产S3发包装材科授浈N味广G始烧发公人公业器台烧N果GT若粉情加上S4发开用N采南Go发东发气交东水性同温原和应验G7安烟非SE组装SS早道N果声改品分切过程产生的粉尘由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G1喷胶粉尘、G2分切粉尘、S1废衬纸、S2胶渣、S3废包装材料和N设备噪声。(2)浸渍:将玻纤块体用工装夹具固定送入浸渍工序进行分子筛涂覆。分子筛为粉末状,使用密闭管道投料,不产生颗粒物。按照分子筛:硅溶胶:水=3:1:6的调配比例配置一定量的分子筛浆液,从料罐倒入浸渍槽。将工装连同块体吊装至浸渍槽中开始浸渍,待分子筛浆液充分涂覆至块体,沥干多余的浆液。在此过程中,多余的浆液在重力和风道的作用下回到浸渍槽,再经过泵回到料罐。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S3废包装材料和N设备噪声。(3)焙烧:将浸渍完的块体转移至焙烧炉,焙烧炉是以天然气作为热源,加热导管,通过热传导,将热量传导到炉内,天然气不与物料接触。设定梯度升温程序至目标温度约500℃,快速、安全地实现块体干燥。焙烧过程中焙烧炉内填充氮气为保护气,氮气由制氮机提供。浸渍液中的主要成分为水、二氧化硅和浸渍助剂(聚乙二醇),当温度达到400-500℃时,玻纤块体形成蜂窝状结构,二氧化硅作为固体份包裹在玻纤块体外面,白乳胶和浸渍助剂中的有机成分在缺氧环境下开始挥发,产生有机废气。焙烧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并入DA002排放。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G3焙烧废气G4天然气燃烧废气和N设备噪声。(4)精加工:待块体自然冷却降至室温,将工装夹具拆除,经高速线切割精细加工设备处理,按照工艺提供的加工图纸,设定设备运行程序,将块体加工至目标尺寸。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G5切割粉尘、S4废弃边角料和N设备噪声。(5)浸漆:待所有块体加工完,按照客户或工艺要求选择合适色号的水性漆,浸漆后使用烤漆箱烘干(加热温度100-150℃),对产品端面进行处理,保证产品的外观一致性。该过程在密闭浸漆间操作,水性漆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G6浸漆废气和S3废包装材料。(6)检验:仅对产品外观按质量要求进行物理检验(尺寸、规格),不合格品返回浸渍工序。(7)组装:检验合格的分子筛转轮与外购成品壳体、转子等零部件,组装、焊接,包装入库。焊接过程使用CO2和Ar作为保护气体。焊接烟尘使用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G7焊接烟尘和S5焊渣。(二)材料实验室图2-3材料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设置材料实验室,外购原辅料进厂后,抽取少量样品对其进行性能测试,使用天平、厚度仪、马弗炉、多功能抗压强度测试仪、pH计、粘度计、烘箱、水分测定仪、钠离子计、比表面积测试仪、培养箱等仪器测试外购原料样品的质量、厚度、烧失率、抗拉强度、粘度、酸碱度、钠离子浓度、固含量、比表面积等性能指标,包括玻璃纤维纸、衬纸、白乳胶、硅溶胶、分子筛等,评估原料是否合格。原料测试时加热会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实验结束后使用自来水清洗实验仪器。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G8实验废气、W1实验室清洗废水和S5废样品。2、其他公辅设备产污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类型的污染物,公辅设备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废气:危废库废气G9;废水:职工生活污水W2、纯水制备废水W3、设备清洗废水W4;固废:废样品S6、生活垃圾S7、废RO膜S8、污泥S9、除尘器集尘S10、废催化剂S11、废活性炭S12、废润滑油S13、废油桶S14、废分子筛S15。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见表2-8。表2-8本项目生产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类别编号产生工序污染物去向废气G1制胚喷胶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G2分切颗粒物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G3焙烧非甲烷总烃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G4天然气燃烧颗粒物、SO2、NOX并入排气筒DA002排放G5精加工颗粒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G6浸漆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G7焊接颗粒物使用2个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G8实验室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G9危废库非甲烷总烃废水W1实验室清洗COD、SS经三级沉降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W2职工生活COD、SS、NH3-N、TP、TN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W3纯水制备COD、SS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W4设备清洗COD、SS经三级沉降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噪声N设备运行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固废S1制胚废衬纸外售综合利用S2制胚胶渣S3包装废包装材料S4精加工废弃边角料S5焊接焊渣S6材料实验废样品S7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清运S8纯水制备废RO膜外售综合利用S9废水处理污泥S10废气处理除尘器集尘S11废气处理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S12废气处理废活性炭S13设备维护废润滑油S14设备维护废油桶S15制氮系统废分子筛外售综合利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租赁鸿程电子工业(南通)有限公司-南通欧美工业城5#标准厂房。因原经营单位(欧米伽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效益不佳退出运营,厂房内设备均已拆除。近三年内无环境违法和公众投诉记录。本项目建设地供水、供电等公辅设施已完备,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已经接通。经核实本项目厂区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存在场地污染问题,符合环发〔2012〕140号、苏环保〔2013〕246号文件要求,因此该场地可满足本项目开发利用要求。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大气环境质量(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情况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和结论。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南通市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南通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76011.67达标NO2年平均244060.00达标PM10427060.00达标PM2.5253571.43达标区CO第95百分位数1000400025.00达标域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5616097.50达标环境质量现状由上表可以看出,各污染物基本因子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TSP、氮氧化物环境本底监测数据引用《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G1点位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4.09.21~09.28,“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拟建地块南侧方向约3.6km,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的标准值。表3-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G1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2.00.06~0.8844%达标TSP日均值0.30.154~0.18963%达标NOX日均值0.10.05~0.07272%达标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省定考核要求,15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九圩港桥、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等16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孙窑大桥、碾砣港闸、勇敢大桥、东方大道桥、城港路桥等38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无V类和劣V类断面。全市均以长江水作为饮用水源,长江狼山水源地(对应狼山水厂、崇海水厂)、长江洪港水源地(洪港水厂)、长江长青沙水源地(对应如皋鹏鹞水厂)、长江海门水源地(海门长江水厂)符合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水质优良。全市共计年取水量8.5亿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长江(南通段)水质为Ⅱ类,水质优良。其中,姚港(左岸)、团结闸(左岸)、小李港(左岸)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内河水质:南通市境内主要内河中,焦港河、通吕运河、如海运河、九圩港河、通启运河、新江海河、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遥望港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城区主要河流:市区濠河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各县(市、区)城区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本项目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纳污水体为长江,其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为达标区。3、声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19年修订版),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32号,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环境敏感目标,故不进行声环境现状调查。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南通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并且保持稳定:与2023年相比,南通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保持三级水平,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6dB(A);四县(市)、海门区中,如皋市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由二级上升一级水平,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0.5dB(A),其余县(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保持不变。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同比保持稳定。南通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水平,同比保持稳定。与2023年相比,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超标路段比例下降12.2个百分点。4、生态环境质量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项目租赁鸿程电子工业(南通)有限公司-南通欧美工业城5#标准厂房,地面均已做硬化处理,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1、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雨水接管市政雨水管网,受纳水体为长桥港河。表3-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类别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地表水长江N3250大型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GB3838-2002)长桥港河W470小型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GB3838-2002)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1、废气本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限值。其中DA004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限值。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尾气产生的SO2、颗粒物、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基准氧含量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5标准。由于天然气燃烧尾气和焙烧废气合并排放,焙烧废气经CO催化氧化炉处理后排放,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要求,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排气筒中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则DA002从严执行,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表3-4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指标限值制标准污染源污染物指标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限值m监控点监控浓度g/m3限值标准来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监控位置喷胶颗粒物201DA001边界外浓度最高点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天然气燃烧SO235DA00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颗粒物10NOX50焙烧非甲烷总烃603边界外浓度最高点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基准含氧量%3.0精加工颗粒物201DA003边界外浓度最高点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浸漆、实验室、危废库非甲烷总烃502.0DA004边界外浓度最高点4《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的排放限值,具体见表3-5。表3-5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接管至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长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现有污水处理厂自2026年3月28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具体见下表。表3-6污水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接管标准排放标准监控点限值(mg/m3)NMHC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项目限值标准来源限值标准来源GB18918-2002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本项目雨水受纳水体为长桥港河,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中雨水排放应满足受纳水体水功能区目标要求,本项目雨水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即6≤pH<9、COD≤30mg、氨氮<1.5mg。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通政规﹝2024﹞6号),本项目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pH6~9500400GB8978-19966~9COD50SS10NH3-N45870GB/T31962-20155(8)*TP0.5TN15区域名执行标准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单位昼夜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dB(A)6555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危险废物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4、固废贮存标准保护要求。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总量控制指标表3-8建设项目污染物“三本账”单位:(t/a)类别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接管量外排环境量申请总量指标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1.60351.41770.18590.1859SO20.00720.00720.0072颗粒物3.77093.56870.20220.2022NOX0.12550.12550.1255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12150.12150.1215颗粒物0.80520.33150.47370.4737废水废水量488.3488.3488.3488.3COD0.14570.00990.13580.024420.02442SS0.16520.04980.11540.004880.00488NH3-N0.00590.00590.002440.00244TP0.00110.00110.000240.00024TN0.00920.00920.007320.00732固体废物危险废物12.1712.17一般工业固废14.26314.263生活垃圾2.242.24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管理及排污权交易的工作方案》(通环办〔2021〕23号),总量控制因子为非甲烷总烃、SO2、颗粒物、NOX。本项目废水接管量488.3t/a,COD、SS、NH3-N、TP、TN接管量分别为0.1358t/a、0.1154t/a、0.0059t/a、0.0011t/a、0.0092t/a,外排环境量分别为0.02442t/a、0.00488t/a、0.00244t/a、0.00024t/a、0.00732t/a,在南通市范围内平衡。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SO2、颗粒物、NOX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1859t/a、0.0072t/a、0.2022t/a、0.1255t/a;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1215t/a、0.4737t/a。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处置,排放总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本项目租赁鸿程电子工业(南通)有限公司-南通欧美工业城5#标准厂房,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和少量扬尘;噪声主要是运输机械和安装设备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包装箱等。为防止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发生上述环境污染现象,尽可能地降低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利用或及时清运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注意清洁运输,防止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洒漏、扬尘及噪声。做好施工期管理工作,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对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时间较短,并且施工结束,以上影响立即消失,故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类别。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一)废气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及源强核算建设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制胚过程产生的喷胶粉尘、分切粉尘,焙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精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浸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产生的焊烟、天然气燃烧尾气、实验室废气以及危废库少量挥发废气。(1)有组织①喷胶粉尘制胚过程通过喷涂硅溶胶增大玻璃纤维纸的强度,硅溶胶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和水,喷涂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生产量约为该过程使用的硅溶胶用量的1%,制胚过程硅溶胶年用量为378.7t,水蒸气则喷胶粉尘产生量约为3.787t/a,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去除率95%),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②焙烧废气焙烧时,白乳胶和浸渍助剂中的有机成分在高温环境下开始分解,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浸渍助剂主要成分为聚乙二醇,本次评价按有机成分全部分解进行核算,浸渍助剂年用量为0.2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t/a。根据白乳胶的VOCs检测报告(附件6),VOCs含量为20g/L,本次评价按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部挥发计,白乳胶的年用量为14.5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31t/a。焙烧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51t/a,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收集效率100%)、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除率85%),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③切割粉尘根据图纸将块体切割打磨至目标尺寸,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4下料--玻璃纤维”,本项目工件材质为玻璃纤维,切割过程中粉尘的产污系数按5.3kg/t-原料计,玻璃纤维纸年用量73吨,则切割粉尘产生量约为0.387t/a。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去除率95%)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④浸漆废气本项目使用的水性高温漆有机成分为硅油(60-70%)、水性助剂(十二碳醇酯,1-5%),浸漆后使用烤漆箱烘干,烘干温度为100-150℃,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14涂装--面漆”,浸漆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的产污系数按135kg/t-原料计,水性高温漆年用量9t/a,则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约1.215t/a,以非甲烷总烃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去除率90%)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⑤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焙烧工序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废气主要为燃烧烟气,燃烧过程中污染物主要为SO2、NOx和颗粒物。锅炉废气源强采用《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的烟气量107753m3/万m3-原料、SO20.02Skg/万m3-原料、NOx6.97kg/万m3-原料(低氮燃烧-国内领先)的产生系数算;本项目锅炉使用正规厂家提供的优质天然气,并且锅炉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基本不会出现不完全燃烧现象,颗粒物产生量很少,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表2-68,本环评取0.8kg/万m3。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天然气年用量为18万m3,年运行7200h,并入排气筒DA002与处理后的焙烧废气一起排入环境。具体见下表。表4-1天然气产排污系数燃料名称工艺名称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产生量t/a天然气室燃炉SO2千克/万立方米-燃料0.02S0.0072颗粒物千克/万立方米-燃料0.80.0144NOX千克/万立方米-燃料6.97(国内领先低氮燃烧)0.1255工业废气量标立方米/万立方米-原料1077531939554m3/a注:1、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S是指燃气硫分含量,单位为mg/m3。本项目天然气燃料中含硫量按《天然气》(GB17820-2018)一类质量要求20mg/m3,即S=20,SO2产污系数为0.4千克/万立方米-燃料。2、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配备国内领先低氮燃烧器。⑥实验室废气外购原辅料进厂后需对其进行性能检测,检测过程在材料实验室内进行,主要包括强度测试、粘度测试等性能测试。测试过程使用少量原辅料作为样品,废气产生量较少,本次不进行定量分析,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⑦危废库挥发废气危废库内的废液会有少量挥发性气体产生,危废库配备了换风系统,拟采取废液密闭桶装、桶身洁净等措施,废气产生量较小,本次不进行定量分析,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2)无组织①制胚过程产生的分切粉尘利用钢锯分切设备将轮饼整体分切成型,得到利于加工的玻纤块体。根据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4下料--玻璃纤维”,本项目工件材质为玻璃纤维,分切过程中粉尘的产污系数按5.3kg/t-原料计,玻璃纤维纸年用量73吨,则分切过程产生的粉尘量约为0.387t/a。由于分切操作过程所需空间较大,无法使用固定集气罩收集,本次使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收集效率80%,去除率95%),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②焊接烟尘将分子筛转轮与外购成品壳体、转子等零部件进行组装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9焊接--实芯焊丝”,焊接过程颗粒物的产污系数按9.19kg/t-原料计,焊材年用量0.1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9.19×10-4t/a,使用2个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收集效率80%,去除率90%,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③车间内未收集废气未收集喷胶粉尘、切割粉尘、浸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详见表4-2、表4-3。表4-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排气筒污染源名称污染物名称收集效率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治理效率排气量(m3/h)排放情况执行标准排放产生量(t/a)浓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时间(h)DA001喷胶颗粒90%3.40894.6750.473滤筒除尘器95%50000.17044.73380.02372017200DA002焙烧非甲烷总烃100%0.51035.4170.071CO催化氧化炉85%20000.07655.31250.01066037200天然气燃烧二氧化硫100%0.00720.5000.001//20000.00720.5000.001357200氮氧化物100%0.12558.7150.0170.12558.7150.017507200颗粒100%0.01441.0000.0020.01441.0000.002107200DA003精加工颗粒90%0.3481.6120.048布袋除尘器95%300000.01740.08060.00242017200DA004浸漆非甲烷总烃90%1.09430.3750.152二级活性炭90%50000.10943.03750.01525027200表4-3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污染源位置污染源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面源参数排放时间(h)排放标准(kg/h)面积(m2)高度(m)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分切废气、焊接烟尘颗粒物0.4740.0665194.99872000.5非甲烷总烃0.1220.017720042、废气排放口情况本项目废气排放口的具体情况见表4-4。表4-4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编号污染物名称排气筒地理坐标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直径/m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排放标准经度纬度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DA001颗粒物120.95999331.891938150.4257200正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20DA002非甲烷总烃120.96019731.891578150.390720060SO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35NOX10颗粒物50DA003颗粒物120.96021831.891674150.92572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20DA004非甲烷总烃120.95982731.891491150.3257200《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50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SO2、颗粒物、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中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低氮燃烧技术是可行技术。本项目生产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喷胶粉尘使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分切粉尘使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切割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焙烧废气使用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浸漆废气使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焊接烟尘使用2个焊烟净化器处理,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制造业》(DB61/T1356-2020)附录A,滤筒除尘、布袋除尘、CO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焊烟净化器均为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置及排放去向见下图。图4-1本项目废气收集路线图(1)CO催化氧化炉CO主机由阻火除尘器、热交换器、预热器、催化反应室、主排风机、控制系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统、电加热组件以及催化剂组成,是设备的核心部件。①阻火除尘器:将设备和废气源之间的危险阻隔开来,保证处理设备和生产设备之间的安全,同时除去废气源中可能存在的粉尘。结构为波纹网型及过来棉,参照国家标准制造,更换快捷,清理方便。是本设备中安全设施之一。②热交换器:将有机气体分解后的热能和废气源冷气流进行冷热交换,置换热能,提高废气源的温度。当废气浓度达到一定值时,通过热交换器的作用可以保证设备在无运行功率(或低功率)的状态下正常运转,是催化净化装置中对废气源进行第一次温度提升装置,也是设备中节能设施之一;通过热交换器内部对气流的合理控制,使交换器的效率保证在50%以上。③预热室:废气源在进入催化燃烧室之前,经温度检测仪检测,温度达不到催化反应的条件,由布置在预热室内的电加热系统进行温度的第二次提升;Q235电加热组件为红外线加热管,由固定绝缘板固定,维护更换十分方便。④催化反应室:达到温度条件的有机废气进入第一级催化反应室,第一催化反应室采用抽屉式,内装蜂窝状催化剂,中间分插电加热组件,利用红外线辐射原理使蜂窝状催化剂温度达到反应温度使部分有机物进行分解,释放出能量,直接使废气温度提升,是本设备设计的第三温度提升处,也叫催化升温;温度提升后的有机气体进入催化固定床,内置蜂窝状催化剂,满足反应条件的有机气体在此完全分解,废气变成洁净气体。⑤主排风机:选用国内名牌优质通用风机,耐高温低转速,保证工作效果同时保证风机噪声不超过85dB,没有二次污染,是整个装置气流运转的动力源。配置减振台座及减振器。⑥控制系统:监控所有动力点起动、停止、故障,反映整个运转过程中气体的升温、气体分解状况,对设备整个过程进行全方位安全动力保护,可以根据废气源性质及生产线状态进行设定。主要控制组件选用进口产品,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安全性及使用寿命。⑦加热组件:发热丝加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作和验收。⑧送风及阀门系统:风机采用防火花结构设计,强化设备的安全性。主风机采用变频控制,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可随着风量的变化通过风机前管道压力变化控制风机频率、改变风机风量,节能降耗,并确保生产线的稳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颗分子筛转轮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