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标采购公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5)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万科天誉花园二期6栋1038(刑)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岗区龙城街道万科天誉花园二期6栋1038[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6669号]。拍卖物建筑面积为:85.63㎡(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房屋用途:商业;拍卖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1780788元,保证金:178078.8元,增价幅度:89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755-21981599,21981622(不接受税费、学位、户籍相关咨询,请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本院不带领看样,竞买人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不带领看样,看样相关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
(1)该标的目前空置,内部有杂物,成交后由对接人搬走;据物业反馈,该标的截止至2025年7月17日尚欠商业物业服务费、维修资金、物业违约金共计4万余元,具体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
(2)本院以一拍起拍价1780788元为基础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发函预核该房产在司法拍卖过户时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种类及金额,该局回复如下: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0元;印花税:890.39元。此核税结果仅作参考,最终按照拍卖成交价计算的该部分税费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
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参与竞买商业类房产的竞拍人应符合深圳市关于商业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竞得人在竞买成功后、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商业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法院,法院审查后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如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买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过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特殊说明:拍卖成交时,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买受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各区分局)办理垫付税费业务。
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原件、支付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收款账户确认书、退税申请书(微信关注福田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法律文书-文书模板下载-账户确认书)到本院直接或邮寄上述材料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因税务机关要求“先税后证”的,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应先行垫付原产权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垫付税费不计入抵债金额,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清偿。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解决,不包含在本次竞价款中。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0755-21981622。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178078.8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0月24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815030281)
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本院可以要求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司法辅助机构:深圳小马驹司辅科技有限公司19925409461
法院咨询电话:0755-21981599、0755-21981622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62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