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 防洪除涝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1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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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受理时间
1
《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
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云南清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编制日期:2025年0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关于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投复〔2025〕11号)附件3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关于查询“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三区三线的函》的回复附件4《关于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的回复意见》(滇池函字〔2025〕179号)附件5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属性及必要性的认定审查意见附件6环境现状监测附件7三线一单查询结果附件8环评合同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3项目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沟渠治理总平图附图5管线迁改总平图附图6项目与滇池“三区”的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7项目与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8项目与调整后的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位置关系示意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502-530112-04-01-72345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102度36分52.810秒至102度37分45.532秒,北纬24度59分44.471秒至25度01分26.327)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其它(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2733.35m2/2.46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西发改投复[2025]11号总投资(万元)14819.56环保投资(万元)456环保投资占比(%)3.08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生态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要求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类别涉及项目类别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本项目防洪除涝工程不涉及水库。本项目主要对排洪沟渠进行改造否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码头。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涉及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不属城市道路项目。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涉及。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二、水利,第3条,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另外,项目于2025年2月8日取得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502-530112-04-01-723452。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符合性分析表1-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条例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十五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施工过程中不对农灌取水点及取水坝等造成破坏,对下游农业用水造成的影响不大。符合第三十七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地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本工程不涉及永久弃渣场,回填料临时堆放场设置于空旷地面,不会阻碍河道行洪等。符合第四十三在本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取土等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取土等活动。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条例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条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项目建设符合《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改造、治理的沟渠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符合国家防洪标准;整治沟渠无通航。符合第二十二条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本项目为防洪除涝项目,施工期加强管理,不会对现有水工建筑物和防汛设施等造成影响。符合第二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本工程不涉及上述条文提到的其他禁止建设的内容。符合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获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羿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项目临时占地不涉及堤防和护堤地。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本项目不涉及以上条文所述的活动。符合第二十八条加强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对水土流失起到了防治作用。符合第二十九条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非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本项目为河道主管机关(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自行开展建设。符合第三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本项目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4.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表1-4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条例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本项目不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符合第四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根据设计,项目的建设满足排洪标准的要求和排水标准等的要求。符合第五条建设单位编制立项文件时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本项目不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符合第十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送河道主管机关备符合案。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5.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23年修订)符合性分析《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滇池保护区域分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具体范围划定为:(一)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以内的水域和陆域。(二)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的区域。(三)绿色发展区是指湖泊生态黄线与湖泊流域分水线之间的区域。项目位于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根据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的回复意见》(滇池函字【2025】179号),王家堆渠、大箐沟、地铁3号线车辆段2#沟部分位于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其余部分位于滇池生态保护缓冲区及滇池绿色发展区,项目与滇池“两线三区”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6。项目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5。表1-5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相符性分析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第二十二条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正面清单管控,除合法合规保留的公共设施、文物、列入名录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及原住居民村落外,其他村庄(人口)、建(构)筑物、产业以及与滇池保护治理无关的设施应当逐步退出,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的原住居民,应当逐步迁出并妥善安置。合法合规保留和暂不具备退出条件的,严格管控,可以开展必要的房屋修缮和污水处理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做到垃圾、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不让垃圾、污水入湖。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涉及生态保护核心区,属于开展与滇池保护有关的建设活动,根据2025年1月15日昆明市水务局出具的《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属性及必要性的认定审查意见》,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确保昆明枢纽铁路西客站及周边片区防洪安全,项目实施是必要的。同时,项目已取得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的回复意见》(滇池函字【2025】符合禁止在生态保护核心区开展与滇池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昆明市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属性、必要性等进行认定、审查,征求昆明市滇池管理部门意见,报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开展污染治理、执法监管、科普宣传、防汛抗旱、航运码头、生态廊道、绿道等公共设施建设。对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报省人民政府严格论证后审批。179号),项目的建设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生态保护核心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施,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除外;(二)非法侵占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三)在划定区域外搭棚、摆摊、设点经营;(四)露营、野炊、烧烤、篝火;(五)使用机动船、电动拖网或者污染水体的设施捕捞;(六)围堰、网箱、围网养殖,暂养水生生物;(七)擅自采捞对净化水质有益的水草、底栖生物和其他水生生物;(八)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九)在滇池水体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品;(十)生态保护缓冲区禁止的行为。本项目涉及在保护核心区改造提升治理排水防洪通道,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工程不涉及前列其它的禁止行为。符合第二十四条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负面清单管控,与生态功能定位不符的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应当有序退出,引导人口和产业有序退出,增强湖泊生态系统净化能力、调节能力和修复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入湖污染负荷,实现湖泊生态扩容增量。生态保护缓冲区的集镇空间只减不增,小区、村庄建设面积只减不增。依法经批准开展必要的乡村振兴、美丽乡村设施建设和民房修缮建设等,不得突破村庄规划确定的边界以及管控要求。已建成的商品住宅、宾馆、酒店,在不扩大原有规模的前提下,本项目为改造提升治理排水防洪通道工程,属于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均为临时占地,不涉及此条禁止和限制的行为。符合可以进行必要的修缮,相关修缮活动应当严格管控,并提升环保标准,确保垃圾、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生态保护缓冲区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地、林地、草地、耕地、未利用地等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第二十五条生态保护缓冲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二)新建、改建、扩建商品住宅、宾馆、酒店等商业性质的开发项目,新建房屋开展民宿;(三)新建、改建、扩建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农村居民回迁安置项目;(四)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除外)、工业园区、陵园、墓地;(五)爆破、取土、挖砂、采石、采矿;(六)违法排污、占用、开采、开垦、填埋等破坏湿地的行为;(七)在入湖河道围堰、网箱、围网养殖,暂养水生生物;(八)在入湖河道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品;(九)违反规定垂钓;(十)绿色发展区禁止的行为。本项目不涉及前列禁止行为。符合第二十六条绿色发展区应当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流域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发展,以提升生态涵养功能、促进富民就业为重点,建设生态特色城镇和美丽乡村,构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严禁审批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禁止在绿色发展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等项目,以及直接向入湖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和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其他项目。现有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应当全部迁出滇池流域。严格管控建设用地总规模,推动土地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等项目,以及直接向入湖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和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其他项目。符合集约高效利用。第二十七条绿色发展期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二)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三)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四)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五)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六)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七)擅自取水或者违反取水许可规定取水;(八)违法砍伐林木;(九)违法开垦、占用林地;(十)违法猎捕、杀害、买卖野生动物;(十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标识;(十二)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等塑料制品;(十三)擅自填堵、覆盖河道,侵占河床、河堤,改变河道走向;(十四)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网具捕捞;(十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社会化服务,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的设施处理,不排入河道。(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三)项目不涉及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四)项目不涉及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五)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建筑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疏浚工程在旱季施工,若渣土含水率较高(有明显渗滤),应采取密闭车厢运输。(六)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的设施处理,不排入河道。(七)项目不涉及擅自取水或者违反取水许可规定取水;(八)项目不涉及违法砍伐林木的行为。(九)项目不涉及违法开垦、占用林地的行为。(十)项目不涉及违法猎捕、杀害、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十一)项目不涉及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标识的行为。(十二)项目不涉及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等塑料制品。(十三)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能够改善项目所在区域排水条件,缓解防洪压力及周边淹积水问题,对保护水环境有利。(十四)项目不涉及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网具捕捞的行为。(十五)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符合第二十九条湖滨生态红线内的入湖河道管理范围按照生态保护核心区的保护要求进行管控。湖滨生态红线外的入湖河道管理范围按照生态保护缓冲区的保护要求进行管控,只能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属于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治理排水防洪通道,项目己取得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的意见(滇池函字【2025】179号)。符合建设生态保护核心区允许建设的项目以及确需修建的水利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桥梁、轨道、道路、管道、缆线、取水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等公共设施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前款规定的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滇池管理部门意见。第三十九条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配套管网等设施,改造或者完善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体系,加快建设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应当统筹保障公用服务设施用地(含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用地等)。城镇新建排水管网应当采取分流制,对合流制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或者地方有关标准,对污泥采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将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管网,不能纳入城镇管网的应当按照相关处理标准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条件的,应当科学、合理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内保留的村庄和已建成的单位、居住小区应当实施雨污分流,加强污水管控,完善污水收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属于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治理排水防洪通道,项目的建设对昆明市雨污分流体系有利。符合第四十四条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入湖河道综合治理,采取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实现清污分流,改善水环境质量。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属于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治理排水防洪通道,项目的建设对入湖河道实现清污分流,改善水环境质量有利。符合综上分析,项目建设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23年修订)相符。6.与《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符合性根据2010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项目与《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6。表1-6与《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相符性分析序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第十六条河道治理过程中应当注重保护、恢复河道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景观。河道治理选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出入滇池河道的治理,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设沿岸片区和城乡干渠的截污、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做到污水无害化,再生水资源化;(二)建设滨水游憩林荫带,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三)河道两侧管、线入地;(四)禁止在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养殖畜禽。项目为防洪除涝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污水管、雨水管及生态补水管的建设,管网均设置为地埋式,不涉及在河道两侧养殖畜禽。符合2第二十二条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排放氮、磷等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的其他项目;(二)倾倒、扔弃、堆放、储存、掩埋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三)向河道排放污水;(四)毁林开垦或者违法占用林地资源,盗伐、滥伐护堤林、护岸林;(五)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行洪的活动。项目为防洪除涝项目,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建筑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全部运至合法弃土场。项目固废处置率100%。符合3第二十三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除遵守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及包装物品;(二)设置拦河渔具,或者炸鱼、电鱼、毒鱼等活动;(三)围垦河道,或者建设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四)擅自填堵、覆盖河道,侵占河床、河堤,改变河道流向。项目为防洪除涝项目,能够改善项目所在区域排水情况,缓解防洪压力,淹积水问题,不设置拦河渔具,无围垦河道等行为。符合4第二十四条在出入滇池河道管理范围内,除遵守第二十三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洗浴,清洗车辆、衣物、卫生器具、容器以及其他污染水体的物品;项目为防洪除涝项目,不设置排污口,无条例中禁止行为。符合(二)设置排污口;(三)倾倒污水、污物;(四)堆放、抛洒、焚烧物品;(五)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和猎捕野生水禽。5第二十五条禁止侵占和毁坏堤防、护岸、涵闸、泵站、水利工程管理用房、水文、水质监测站房设备和工程监测等河道配套设施设备。项目不侵占和毁坏堤防、护岸、涵闸、泵站、水利工程管理用房、水文、水质监测站房设备和工程监测等河道配套设施设备。符合综上,本项目不属于《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中禁止或者限制的活动,本项目的实施与《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冲突。7.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三线一单”优化调整工作的函》(云环函﹝2022﹞118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更新方案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基本情况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更新后,生态保护红线全面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74.7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34%,较原有面积占比减少1.85%。全市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151.56km2,占国土空间面的24.37%,较原有面积占比增加2.45%。项目位于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建设工程区域周边主要是居民区、学校、公共设施、绿地、交通设施等,均不属于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由此推断该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一般生态空间。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81.5%,4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2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细颗粒物根据环境质量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环境现状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尚有一定的剩余环境容量;在严格采取本环评所提措施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符合环符合(PM2.5)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为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划,按时完成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资源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资源利用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等能源控制指标;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达到预期目标;河湖岸线资源管控达到相关要求。项目位于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不属于生产型建设项目,防洪除涝基础水利设施,仅仅占用少量土地资源。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符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矢量数据,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对照查询可知,本项目位于ZH53011220005(西山区城区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及ZH53011230001(西山区一般管控单元)。图1-1项目涉及的管控单元示意图根据《昆明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本项目与ZH53011220005(西山区城区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及ZH53011230001(西山区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人清单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8与“ZH53011220005、ZH5301123000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单元名称单元管控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符合25.0325.0225.0125.0024.99西山区城区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西山区一般管控单元1km102.62102.64102.61102.63102.64分类性西山区城区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ZH53011220005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原则上禁止新建、改扩建大气和水污染排放类工业企业,新建、扩建该类项目应实施现役源2倍污染物削减量替代。项目不涉及2.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建设自备水井。现有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限期关闭。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根据《2024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大气环境质量降低2.加强施工工地的扬尘控制和移动源大气环境污染管理;加强对汽车尾气综合处理,减轻汽车尾气污染和光化学污染。项目施工期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篷布遮挡等措施,有利于加强施工工地的扬尘控制和移动源大气环境污染管理3.城市污水管网尚未配套的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4.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截污干管,杜绝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城区河道及湖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治理7条排水防洪通道,不涉及污染物排放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近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远期达到100%。本项目不涉及。6.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建设、改造、提升满足实际需求的环卫基础项目的建设满足昆明市的相关标准要求设施。环境风险防控1.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集中处置。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标准进行分类,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同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本项目不涉及。2.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主要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80%。本项目不涉及。单元名称单元分类管控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西山区一般管控单元ZH53011230001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林地、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2.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本项目不涉及。3.禁止企业向滩涂、沼泽、荒地等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1.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涉及。管控2.严格用地准入,工业用地及商业用地供地前,自然资源部门需对拟供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环境污染风险后方可供地。本项目不涉及。3.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本项目不涉及。4.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限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与工艺装备。本项目不涉及。2.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以及可能二次中毒的农药。本项目不涉及。3.严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在影响健康地块修复达标之前,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禁止新建、改扩建《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中项目,现有企业应限期关停退出。本项目不涉及。2.禁止建设不符合《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新建、扩建和改建《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中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3.新建、改建和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不涉及。/4.新建、扩建和改建《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中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不涉及。/综上分析,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项目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相符。8.“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云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完成质检并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已正式启用。“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以保障农业空间、生态空间,限制城镇空间。根据2025年7月29日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的回复》,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区大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和“三区三线”相关规定不冲突。9.与《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政发【2022】31号)符合性分析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25号)要求,指导滇池流域各区从严制定“三区”具体管控方案,实现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责任治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制定本实施细则。1)“两线”“三区”名称“两线”分别是滇池湖滨生态红线、滇池湖泊生态黄线。“三区”分别是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滇池岸线与湖滨生态红线之间区域,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区域,绿色发展区是湖泊生态黄线与滇池流域分水线之间区域。2)“两线”“三区”功能定位湖滨生态红线是具有生态功能的湿地、林地、草地、耕地、荒地(未利用地)等湖滨空间的管控边界线,是维系湖泊生态安全的生命线。湖泊生态黄线是实现湖泊生态扩容增量、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缓冲空间管控边界线,是严控开发建设的控制线。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流域生态安全格局体系的核心区域,是湖泊生态空间管控最严格的主导功能区,禁止开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实现清零留白,还复自然生态。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湖泊的重要保护区域,是严控开发建设的区域,以生态修复为重点,提高湖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绿色发展区是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流域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发展的区域,以提升生态涵养功能、促进富民就业为重点,完善生态补偿和后期管护机制,建设生态特色城镇和美丽乡村,构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3)生态保护核心区管控实施细则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实行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提出最严格监管要求,引导人口和产业逐步退出,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筑牢湖泊生态安全底线。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正面清单管控。第一条全面排查实物指标。排查梳理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现状各类设施、建(构)筑物、产业、人口、土地利用等,形成实物清单。第二条全面甄别分类处置。甄别实物清单,按照省级要求时限,将现有公共设施、文物、列入名录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村镇、历史建筑、原住民村落及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保留的点(片)列入保留清单,其他村庄(人口)、建筑物、产业以及与生态保护治理无关的设施列入退出清单。第三条全面退出无关设施。按照“湖泊革命”攻坚战有关要求,从2022年开始,按退出清单的要求,制定详细退出方案(包括退出明细清单、退出时间计划表、退出实施责任主体及退出后土地利用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其中,涉及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需要拆除、提升改造的点(片)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对2025年底前暂时不具备退出条件的事项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条件逐步退出,并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和存续期间管控措施。第四条严格管控建设活动。严格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按照程序经批准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洪防护安全工程、生态工程、码头和道路(步道、廊道、绿道)、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轨道交通等线性基础设施以及确因滇池保护需要建设的污染治理项目、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公共设施建设。对合法合规保留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村镇、历史建筑、原住民村落、文物等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划进行全面管控。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对合法合规保留的原住民村落,经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缮生产生活设施。对暂不具备退出条件的历史遗留事项进行严格管控,经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开展房屋修缮和必要的污水治理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在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开展上述公共设施建设,应由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属性、必要性、不可避让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出具明确意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防洪防护安全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生态工程建设按建设内容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等对应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码头设施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道路(步道、廊道绿道)建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轨道交通等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由对应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确因滇池保护需要建设的污染治理项目、执法监管、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由市滇池管理局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第五条严格污染防控与治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和处置,实施排水雨污分流,加强对垃圾、污水的治理,做到全收集全处理,确保不让垃圾、污水入湖。第六条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农村土地经营权可统一流转、统一管理,但不得违法违规改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属性。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方案,将结构调整任务细化到作物、分解到乡村,明确到地块,落实到主体。全面退出大棚,禁种花卉蔬菜,推广绿色有机种植,禁施化肥和农药,减少农田污染物进入湖体。第七条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全过程管控滇池取用水。第八条科学实施生态补水。配合做好滇中引水工程,解决滇池水资源短缺问题。加强牛栏江一滇池补水工程运行调度,有效补充滇池水量,保障滇池法定运行水位。系统研究河道、湖泊、湖滨生态湿地的生态补水,不断优化滇池水量运行管理调度。第九条加快完善滇池监测体系建设。2023年底前,完善滇池及入湖河道等监测站网加强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研判及预警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第十条加快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按照滇池湖滨湿地建设规范、滇池湖滨湿地植物应用推荐名录等地方标准,遵循自然规律,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尽量选择乡土物种,因地制宜打造大湿地、大生态、大景区,除公园以外禁止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本地草种且无需施用肥料的除外),公园禁止采取大水大药大肥等不可持续、可能对滇也造成污染的方式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促进自然生态修复恢复,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第十一条生态保护核心区与滇池一级保护区重叠的区域,以本实施细则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防洪除涝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治理7条排水防洪通道,项目涉及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及绿色发展区,根据生态保护核心区管控实施细则的要求,分析如下: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治理7条排水防洪通道,用地均为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耕地,也不涉及河道取水,不涉及文物、列入名录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村镇、历史建筑、原住民村落及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保留的点(片)。项目施工期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垃圾、污水不入河湖,项目运营期不涉及污染物排放。②根据《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严格管控的建设活动“严格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按照程序经批准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洪防护安全工程、生态工程、码头和道路(步道、廊道、绿道)、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轨道交通等线性基础设施以及确因滇池保护需要建设的污染治理项目、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公共设施建设”。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治理7条排水防洪通道,项目主要通过改造排水防洪通道,恢复沟渠功能,提供翠峰山、碧鸡山、进耳山等面山洪水行洪通道,提升片区雨洪水治理能力,保障沟渠行洪能力。本项目取得了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同意项目实施的回复意见,见附件3。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10.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见表1-9。表1-9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原则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工程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最大程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最大限度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要求不冲突;工程不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符合2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三区三线”查询文件,本工程选址选线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用地不占用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不涉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现状河道、道路线型、位置、结构、外观及用途,施工布置不占用以上环境敏感区。符合3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符合4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恢复鱼类洄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方项目不涉及珍稀动植物,本工程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符合案、生态修复等措施。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原位防护、移栽等措施。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生境再造等措施。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体废物等均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6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疏浚等产生的淤泥,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本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环评针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均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工程施工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不会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排水防洪通道清理产生的弃土运至合法弃土场填埋处置。符合7项目移民安置的选址和建设方式具有环境合理性,提出了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项目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符合8项目存在河湖水质污染、富营养化或外来物种入侵等环境风险的,提出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必要的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施工设备等产生油类物质泄露对草海水体有一定的环境风险,有关部门应加强风险防范,环评报告提出应编制应急预案,减少环境风险。符合9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水环境、生态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求,提出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了环境保护设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环境管理等要求。环评制定了监测计划。符合10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符合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1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1-1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符合性分析表负面清单指南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根据《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年)》范围叠图(详见附图7),项目所在区域岸线和河段范围属于滇池草海,不属于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根据与“调整后的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叠图分析(详见附图8),项目选址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等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选址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项目已取得昆明市水务局出具的《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属性及必要性的认定审查意见》及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的回复意见》(滇池函字【2025】179号),同意项目建设。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开展生产性捕捞。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干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及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涉及。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次拟建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中所列的禁止新建、扩建项目。12.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1-11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符合性分析表实施细则要求拟建项目情况性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2019-2035年)》、《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等州(市)级以上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码头建设项目,与《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2019-2035年)》、《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等州(市)级以上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不冲突。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对照《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年)》核心景区范围图(详见附图7),项目选址不涉及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也不涉及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钢铁、有色冶金、基础化工、农药、电镀、造纸制浆、制革、印染、磷化工、石棉制品、土硫磺、土磷肥和染料等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挖沙、采矿,以及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选址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等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涉及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也不涉及金沙江干流,项目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三级保护区,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且已取得昆明市水务局出具的《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属性及必要性的认定审查意见》及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的回复意见》(滇池函字【2025】179号)。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对照《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附件“云南省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重点管控区目录”,本项目选址涉及滇池流域,但项目不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洪除涝项目,本项目选址涉及滇池流域,但项目不涉及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对照《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附件“云南省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重点管控区目录”,本项目选址涉及滇池流域,但不属于目录中禁止的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产能和技术落后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退出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本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属于防洪除涝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也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3.与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符合性分析依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工程主要涉及滇池草海。综合考虑防护区社会、经济等因素,本项目沟渠防洪能力提升,通过改造使其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本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与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相符合。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主要涉及新运粮河水系的排洪沟(渔村沟2号支沟)和直进草海的排洪沟(车家壁沟、王家堆渠和干沟尾,项目范围地理坐标为E102°36′52.810″至E102°37′45.532″,N24°59′44.471″至N25°01′26.327″,建设项目具体位置详见图2-1。图2-1排水防洪通道改造范围图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概况昆明市西客站枢纽工程项目坐落在西山区滇池草海西岸的翠峰山脚下。该项目是昆明铁路枢纽“三主一辅”客运系统格局中的主要客运站之一,同时也是昆明市重要的城市中心地标项目。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关于对《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及建议中“根据2022年8月19日市交运局组织的《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项目控规调整推进会》精神”,铁路部门提出涉铁部分防洪要求需满足100年一遇的标准,综合考虑上下游、左右岸等系统关系,整个片区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调整为100年一遇。目前,西山区草海西片区基本形成了“上截”、“中枢”、“下泄”的防洪工程体系,但仍存在如下问题:在上截系统(面山截洪滞蓄洪区)方面,调蓄设施建设规模相对较小,现状调蓄容积总计仅0.9万立方米,而渔村沟、干沟尾水系五十年一遇洪水量可分别达到3.9及14.6万立方米;中枢系统(城市建设区)局部河段过流能力不能满足百年一遇洪水,春雨路渔村沟段雨水管网及过路箱涵过流不畅,客站西客站碧鸡路海村沟鸡路具鸡路环湖路3号车辆段2#沟王家堆1#渠车家壁2#沟L=196米L=546米L=470米干沟尾L=288米环湖路商王家堆2#渠L=330米海6干沟尾湿地天空之镜图例:现状/规划沟渠草海本次改造沟渠草海西客站项目红线造成石咀地铁站段内涝积水;下泄系统(湖滨湿地缓冲区)受下游西园隧道过流能力限制,草海导流带现状防洪标准仅20年一遇,不能达到片区防洪安全要求;为保持草海导流带生态功能,导流带系统液位不能过低,限制了导流带系统调蓄功能的发挥。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旨在围绕“增强城市防洪减灾能力,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致力于在更大规模降雨事件中降低洪水泛滥的风险;恢复并提升各沟渠的自然排水功能,确保其能够高效地引导山洪;保障昆明枢纽铁路西客站、地铁线路(R1、R3)等关键基础设施免受洪水侵袭;改善滇池草海西岸排水系统,解决区域内的内涝问题,提升该区域雨水管理与排放的效率;强化区域综合防灾能力,减少暴雨或洪水引发的灾害风险,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科学的规划与设计,使排水防洪系统能够适应未来城市发展的需求,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本项目已于2025年2月8日取得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投复〔2025〕11号),项目代码为:2502-530112-04-01-723452。根据可研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改造提升治理车家壁沟、车家壁岔沟、王家堆渠、干沟尾、大箐沟、地铁3号线车辆段1#沟、地铁3号线车辆段2#沟、渔村沟和渔村沟2#支沟等8条沟渠,长度共2.8km。由于在后续的规划设计过程中,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导致目前实际设计方案中工程量和建设工程内容较可研批复有所变化,本次评价内容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为准。设计图纸及工程量包括:对草海西片区7条排水防洪通道进行改造,分别为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460m、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470m、王家堆渠(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546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330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288m、3号车辆2#沟196m、渔村沟2#支沟170m,改造排水防洪通道总长2460m。图2-2排水防洪通道改造总平面布置图本项目工程规模大小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进行判定。根据设计资料,本工程建设主要是为了增强城市防洪减灾能力,主要涉及团结、西苑、碧鸡及马街街道,防洪保护人口17万人<20万人,治涝面积约370亩<15万亩。因此本项目防洪除涝工程规模为小型,不属于新建大中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以上法规条例,对照《建设项①车家壁沟(春雨路-西客站)460②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470③王家堆渠(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546④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3305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288⑥3号车辆2#沟196⑦渔村沟2#支沟合计1702460合计2460现状调蓄池现状拦砂坝500m3现状调蓄池50063现状调蓄池现状调器池■反滤池现状调蓄池800m32000m3500m32000m3城现状调蓄池现状沉砂池35003渔村沟山现状沉砂池现状砂图例:现状沟渠改造段一暗涵改造段一明渠西山西客站范围线TA尾草海分区线贸汇水范围线现状挡水墙及抗滑桩家壁沟海立交桥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本项目属于“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其它(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云南清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编制完成了《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由建设方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环境管理的依据。2、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草海西片区7条排水防洪通道进行改造,分别为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460m、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470m、王家堆渠(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546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330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288m、3号车辆2#沟196m、渔村沟2#支沟170m,改造排水防洪通道总长2460m。项目总投资:14819.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6万,占总投资的3.08%;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时间为2025年10月-2026年10月,目前尚未动工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工程组成内容详见表2-1所示。表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排水防洪通道改造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460m、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470m、王家堆渠(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546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330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288m、3号车辆2#沟196m、渔村沟2#支沟170m,改造排水防洪通道总长2460m渠道两侧保护范围绿化包括15m沟渠保护范围的绿化,驳岸护坡绿化和生态植草砖绿化,15m沟渠保护范围的绿化面积约42401m2,驳岸护坡绿化和生态植草砖绿化面积为8900m2现状沟渠内部原有管线改建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改造建设DN500污水管道456m;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改造建设DN500污水管道455m;王家堆(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改造建设DN600污水管道545m、改造建设DN500生态补水管道450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改造建设DN600污水管道180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改造建设DN500污水管道175m;3号车辆2#沟改造建设DN1200临时连通管道150m;渔村沟2#支沟改造建设DN500污水管道170m,管线改建总长2581m路面破除与恢复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456m、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86m、王家堆(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25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105.5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20m、3号车辆2#沟18.5m、渔村沟2#支沟32m,路面破除与恢复总长743m辅助工程施工道路项目拟在各排洪渠沿线单侧(或双侧,路面宽减半)新建临时施工道路,路面宽3.5m,路面为泥结石路面,长度合计1791m,其中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746m,王家堆(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424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230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216m,3号车辆2#沟145m,渔村沟2#支沟30m施工营地项目租用项目区附近的住宅小区的房屋作工程施工指挥部,不单独设立施工营地。公用工程供水项目施工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供应。供电施工供电由就近输电线路接线。环保工程施工期(临时工程)废气治理洒水降尘设施(洒水车、雾化喷头、皮管、水泵等)防尘网、土工布(用于遮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及砂石料)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拟设置施工围挡5208m,其中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930m、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1004m、王家堆(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1181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610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620m、3号车辆2#沟435m、渔村沟2#支沟428m废水治理设置临时抽排设备1套,临时排水沟3541m,临时沉砂池18个及临时导流管18套,单个临时沉砂池容积3m3,用于收集雨天地表径流,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等,回用不完的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每处施工区域设置1个施工废水沉淀池,共7个,单个容积3m3,用于收集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闭水试验废水等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小区、公厕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噪声治理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废治理施工开挖土方临时堆放于项目区,设置围挡+士工布覆盖。管道回填后的废土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处置场处理,采用分段施工的方式以减小土方开挖量和临时堆放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态恢复周边绿化带恢复运营期固废治理运营期沟渠、管网淤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3、工程数量(1)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表2-2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建设内容一览表沟渠名称序号分项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一、水工工程量1土方(1)土方开挖m³5757.36(2)回填土方m³4163.46(3)外购黏土(含水率19%~23%)运距按40km考虑m³2081.73(4)余土弃置运距按40km考虑m³3675.632结构(1)C30混凝土m³1608.39(2)C15混凝土垫层m³289.80(3)钢筋t193.01(4)块石换填m³3260.25(5)伸缩缝㎡201.05(6)模板㎡8481.48(7)现状涵洞拆除m³753.483临时(1)袋装沙土围堰m³160.00(2)施工导流管道(HDPE)DN1000m100.00二、岩土结构工程量1垂直支护段(1)支护工程临时护栏详大样图m920.00(2)支护桩SP-Ⅳ型钢板桩吨2100.36(3)钢牛腿t=10mm钢板4.09(4)钢围檩HW型钢316.48(5)钢支撑φ299×7.5钢管56.47(6)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47.00(7)竖向位移47.00(8)水位孔9.00(9)基坑降排水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台班900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一、水工工程量1土方工程(1)渠底疏浚m³147.42(2)土方开挖m³15557.62(3)回填土方m³9445.59(4)外购黏土(含水率19%~23%)运距按40km考虑m³4722.80(5)外购碎石砂(含石量60%)运距按40km考虑m³962.33(6)余土弃置运距按40km考虑m³10729.52(7)植生预筑块回填土方m³252.72(8)植生预筑块回填碎石m³252.722结构工程(1)C30混凝土箱涵m³314.24(2)钢筋m³37.71(3)C25混凝土基础m³782.04(4)C20混凝土垫层m³73.08(5)C15混凝土垫层m³244.99(6)1~3cm碎石反滤层m³496.42(7)毛石铺砌m³386.82(8)碎石找平层m³361.03(9)植生预筑块块1289.40(10)土工格栅13861.05(11)土工布400g/㎡6798.79(12)伸缩缝76.61(13)模板1436.88(14)现状砼挡墙拆除m³1068.803基础处理(1)块石换填m³4877.46(2)旋喷桩桩长8.0m,矩形间距1m,桩径0.6m根737(3)水泥搅拌桩桩长8.0m,矩形间距1m,桩径0.6m根16964临时工程(1)袋装沙土围堰m³250.00(2)施工导流管道(HDPE)DN1000m100.00(3)泥结石施工临时便道㎡1096.62二、岩土结构工程量1放坡支护段(1)支护工程钢筋HBR400吨13.58(2)混凝土C20m³982.94(3)钢管土钉φ48注浆钢管土钉m2597.59(4)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20.00(5)竖向位移24.00(6)水位孔8.00(7)降排水工程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昼夜711王家堆渠(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一、水工工程量1土方工程(1)渠底疏浚m³150.57(2)土方开挖m³27699.95(3)回填土方m³27753.60(4)外购碎石砂(含石量60%)运距按40km考虑m³962.33(5)外购黏土(含水率19%~23%)运距按40km考虑m³13876.80(6)余土弃置运距按40km考虑m³13580.23(7)植生预筑块回填土方m³393.49(8)植生预筑块回填m³590.23碎石2结构工程(1)C30混凝土箱涵m³231.53(2)钢筋m³27.78(3)C20混凝土垫层m³45.20(4)C25混凝土基础m³953.61(5)C15混凝土垫层m³381.44(6)1~3cm碎石反滤层m³1084.10(7)毛石铺砌m³1003.80(8)碎石找平层m³963.65(9)植生预筑块块2509.50(10)土工格栅17566.50(11)土工布400g/㎡11061.88(12)伸缩缝118.99(13)模板2511.96(14)现状砼挡墙拆除m³1752.413基础处理(1)块石换填m³13819.844临时工程(1)袋装沙土围堰m³462.00(2)施工导流管道(HDPE)DN1000100.00(3)泥结石施工临时便道623.28二、岩土结构工程量1放坡支护段(1)支护工程钢筋HBR400吨16.22(2)混凝土C20m³982.94(3)钢管土钉φ48注浆钢管土钉3686.01(4)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24.00(5)竖向位移24.00(6)水位孔12.00(7)降排水工程砖砌排水沟30cmx30cm,壁厚12cm1952.00(8)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昼878夜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一、水工工程量1土方(1)渠底疏浚m³173.25(2)土方开挖m³25646.17(3)回填土方m³20374.20(4)外购黏土(含水率19%~23%)运距按40km考虑m³10187.10(5)余土弃置运距按40km考虑m³15431.46(6)植生预筑块回填土方m³200.86(7)植生预筑块回填碎石m³200.862结构(1)C30混凝土箱涵m³1871.92(2)钢筋m³224.63(3)C25混凝土基础m³486.78(4)C15混凝土垫层m³194.71(5)C20混凝土垫层m³270.46(6)1~3cm碎石反滤层m³394.55(7)毛石铺砌m³1332.24(8)碎石找平层m³1278.95(9)植生预筑块块1024.80(10)土工格栅7173.60(11)土工布400g/㎡5513.76(12)伸缩缝48.68(13)模板5363.89(14)现状砼挡墙拆除m³1108.803基础处理(1)块石换填m³16372.134临时(1)袋装沙土围堰m³764.40(2)施工导流管道(HDPE)DN1000m100.00(3)泥结石施工临时便道338.10二、岩土结构工程量1放坡支护段(1)支护工程钢筋HBR400吨11.43(2)混凝土C20m³692.69(3)钢管土钉φ48注浆钢管土钉m2597.59(4)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17.00(5)竖向位移17.00(6)水位孔8.00(7)降排水工程砖砌排水沟30cmx30cm,壁厚12cmm1320.00(8)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昼夜594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一、水工工程量1土方工程(1)渠底疏浚m³73.55(2)土方开挖m³11473.35(3)回填土方m³3301.52(4)外购黏土(含水率19%~23%)运距按40km考虑m³1116.90(5)余土弃置运距按40km考虑m³8982.02(6)植生预筑块回填土方m³183.57(7)植生预筑块回填碎石m³275.362结构工程(1)C30混凝土箱涵m³79.80(2)钢筋m³9.58(3)C20混凝土垫层m³16.80(4)C25混凝土基础m³541.40(5)C15混凝土垫层m³0.00(6)1~3cm碎石反滤层m³430.56(7)毛石铺砌m³255.78(8)碎石找平层m³605.35(9)植生预筑块块1065.75(10)土工格栅10657.50(11)土工布400g/㎡5943.21(12)伸缩缝46.58(13)模板㎡1030.51(14)现状砼挡墙拆除m³581.063基础处理(1)块石换填m³1471.05(2)水泥搅拌桩桩长8.0m,矩形间距1m,桩径0.6m根14024临时(1)袋装沙土围堰m³151.20(2)施工导流管道(HDPE)DN1000100.00(3)泥结石施工临时便道㎡317.52二、岩土结构工程量1放坡支护段(1)支护工程钢筋HBR400吨7.54(2)混凝土C20m³457.11(3)钢管土钉φ48注浆钢管土钉1714.16(4)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12.00(5)竖向位移12.00(6)水位孔6.00(7)降排水工程砖砌排水沟30cmx30cm,壁厚12cm912.00(8)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昼夜4103号车辆2#沟一、水工工程量1土方(1)渠底疏浚m³18.90(2)土方开挖m³5046.30(3)回填土方m³2998.80(4)外购黏土(含水率19%~23%)运距按40km考虑m³1499.40(5)余土弃置运距按40km考虑m³3565.802结构(1)C30混凝土箱涵m³284.45(2)钢筋t34.13(3)C20混凝土垫层m³66.15(4)C25混凝土m³405.86(5)C15混凝土垫层m³75.12(6)毛石铺砌m³113.44(7)碎石找平层m³107.31(8)排水管61.32(9)反滤包76.65(10)伸缩缝76.56(11)模板1850.73(12)现状砼挡墙拆除m³487.20(13)箱涵检查井钢砼座3.003基础处理(1)块石换填m³971.04(2)水泥搅拌桩桩长8.0m,矩形间距1m,桩径0.6m根8694临时工程(1)袋装沙土围堰m³168.00(2)施工导流管道(HDPE)DN1000100.00(3)泥结石施工临时便道213.15二、岩土结构工程量1垂直支护段(1)支护工程临时护栏详大样图170.00(2)支护桩SP-Ⅳ型钢板桩291.77(3)钢牛腿t=10mm钢板0.76(4)钢围檩HW型钢29.24(5)钢支撑φ299×7.5钢管9.23(6)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9.00(7)竖向位移9.00(8)水位孔2.00(9)降排水工程砖砌排水沟30cmx30cm,壁厚12cm284.00(10)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昼夜1282放坡支护段(1)支护工程钢筋HBR400吨1.80(2)混凝土C20m³108.97(3)钢管土钉φ48注浆钢管土钉408.65(4)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3.00(5)竖向位移3.00(6)水位孔2.00(7)降排水工程砖砌排水沟30cmx30cm,壁厚12cm240.00(8)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昼夜108渔村沟2#支沟一、水工工程量1土方(1)土方开挖m³7273.88(2)回填土方m³5241.60(3)外购黏土(含水率19%~23%)运距按40km考虑m³2620.80(4)余土弃置运距按40km考虑m³4706.632结构(1)C30混凝土U型槽m³326.66(2)钢筋t39.20(3)C20混凝土垫层m³89.25(4)伸缩缝41.59(5)模板2332.28(6)现状砼挡墙拆除m³672.003基础处理(1)块石换填m³1862.28(2)水泥搅拌桩桩长8.0m,矩形间距1m,桩径0.6m根5394临时(1)袋装沙土围堰m³25.20(2)施工导流管道(HDPE)DN1000100.00(3)泥结石施工临时便道44.10二、岩土结构工程量1垂直支护段(1)支护工程临时护栏详大样图80.00(2)支护桩SP-Ⅳ型钢板桩182.64(3)钢牛腿t=10mm钢板0.36(4)钢围檩HW型钢27.52(5)钢支撑φ299×7.5钢管8.91(6)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5.00(7)竖向位移5.00(8)水位孔2.00(9)降排水工程砖砌排水沟30cmx30cm,壁厚12cm160.00(10)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昼夜902放坡支护段(1)支护工程钢筋HBR4005.17(2)混凝土C20m³313.22(3)钢管土钉φ48注浆钢管土钉1174.59(4)监测工程(监测点)水平位移8.00(5)竖向位移8.00(6)水位孔4.00(7)降排水工程砖砌排水沟30cmx30cm,壁厚12cm520.00(8)基坑降排水污水泵直径150昼夜234沟渠名称分项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顶管工作井钢筋吨80.50c30混凝土m³470.00C20水下混凝土m³155.75高压旋喷m2025.00φ600双重高压旋喷土方开挖m³1526.58土方回填286.58顶管管道225.00φ1500顶管专用管,泥水平衡施工顶管接收井钢筋64.69c30混凝m³378.30C20混凝m³89.00高压旋喷1800.00φ600双重高压旋土方开挖m³822.36土方回填163.76桥墩加固措施高压旋喷φ600双重高压旋喷1500.00王家堆渠(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顶管工作井钢筋80.50c30混凝m³470.00C20水下混凝土m³155.75高压旋喷2025.00φ600双重高压旋土方开挖m³1526.58土方回填286.58顶管管道136.00φ1500顶管专用管,泥水平衡施工顶管接收井钢筋64.69c30混凝m³378.30C20混凝m³89.00高压旋喷1800.00φ600双重高压旋土方开挖m³822.36土方回填163.76桥墩加固措施高压旋喷φ600双重高压旋喷1500.00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顶管工作井钢筋80.50C30混凝m³470.00C20水下混凝土m³155.75高压旋喷2025.00φ600双重高压旋土方开挖m³1526.58土方回填286.58顶管管道180.00φ1500顶管专用管,泥水平衡施工顶管接收井钢筋64.69c30混凝m³378.30C20混凝m³89.00高压旋喷1800.00φ600双重高压旋土方开挖m³822.36土方回填163.76桥墩加固措施高压旋喷φ600双重高压旋喷1500.003号车辆段2#沟顶管工作井钢筋80.50c30混凝m³470.00C20水下混凝土m³155.75高压旋喷2025.00φ600双重高压旋土方开挖m³1526.58土方回填286.58顶管管道195.00φ1500顶管专用管,泥水平衡施工顶管接收井钢筋64.69c30混凝m³378.30C20混凝m³89.00高压旋喷1800.00φ600双重高压旋土方开挖m³822.36土方回填163.76桥墩加固措施高压旋喷φ600双重高压旋喷1500.00(3)路面破除恢复工程表2-4路面破除恢复工程数量表沟渠名称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1)路面恢复m23381.00水泥路面(2)现状路面破除m23381.003号车辆段2#沟(1)路面恢复m2496.13水泥路面(2)现状路面破除m2496.13渔村沟2#支沟(1)路面恢复m2189.00水泥路面(2)路面拆除m2189.00(4)渠道两侧保护范围绿化工程表2-5渠道两侧保护范围绿化工程数量表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改造范围名称胸径(cm)高度(cm)冠幅(cm)种植密度(株/㎡)单位数量备注15m保护范围滇润楠10-12500-600≥20047全枝、全冠、树形优美滇朴8--10400-450≥20061全枝、树形优美常绿萱草4030252189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葱兰1010641849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缀花草坪满铺4233波斯菊、大花金鸡菊、蒲公英、紫花地丁与狗牙根比例为1:2乔木支撑杆套108三杆杉木种植土m³8271种植土厚度为1m驳岸护坡云南素馨3030251560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狗牙根满铺1040生态草籽种植土m³1300种植土厚度为0.5m王家堆渠(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改造范围名称胸径(cm)高度(cm)冠幅(cm)种植密度(株/㎡)单位数量备注15m保护范围云南樟10-12350-400≥20083全枝、全冠、树形优美15m保护范围云南樟复羽叶栾树8-10350-400200-258366全枝、树形优美蓝花楹8-10250-300150-2030全枝、树形优美“紫叶”山桃草2015364287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百子莲(白、粉、紫)4020363299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缀花草坪满铺6010波斯菊、大花金鸡菊、蒲公英、紫花地丁与狗牙根比例为1:2乔木支撑杆套179三杆杉木种植土m³13596种植土厚度为1m驳岸护坡金丝桃30-4020-30361272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狗牙根满铺848生态草籽种植土m³1060种植土厚度为0.5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木桥)改造范围名称胸径(cm)高度(cm)冠幅(cm)种植密度(株/㎡)单位数量备注15m保护范围云南樟10-12350-400≥20066全枝、全冠、树形优美枫香8-10400-450200-2564全枝、树形优美蓝花楹8-10250-300150-2018全枝、树形优美葱兰1010642627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百子莲(白、粉、紫)4020361785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缀花草坪3678波斯菊、大花金鸡菊、蒲公英、紫花地丁与狗牙根比例为1:2乔木支撑杆套148三杆杉木种植m³8090种植土厚度为1m驳岸护坡云南素馨3030251980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狗牙根1320生态草籽种植m³1650种植土厚度为0.5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改造范围名称胸径(cm)高度(cm)冠幅(cm)种植密度(株/㎡)单位数量备注15m保护范围云南柳10-12350-400≥200株49全枝、树形优美水杉9-10700-800200-300株64全枝、树形优美风雨花20-2510-15492625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细叶麦冬1515641228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缀花草坪2296波斯菊、大花金鸡菊、蒲公英、紫花地丁与狗牙根比例为1:2乔木支撑杆套113三杆杉木种植m³6149种植土厚度为1m驳岸护坡洋常春藤主蔓长≥4016352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狗牙根528生态草籽种植m³440种植土厚度为0.5m渔村沟2#支沟改造范名称胸径高度(cm)冠幅种单数量备注围(cm)(cm)植密度(株/㎡)15m保护范围水杉9-10700-800200-30045全枝、树形优美细叶麦冬1515641897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缀花草坪满铺2064波斯菊、大花金鸡菊、蒲公英、紫花地丁与狗牙根比例为1:2洋常春藤主蔓长≥4016276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乔木支撑杆套45三杆杉木种植土m³4237种植土厚度为1m3号车辆段2#沟改造范围名称胸径(cm)高度(cm)冠幅(cm)种植密度(株/㎡)单数量备注15m保护范围滇朴8--10400-450≥20034全枝、树形优美葱兰1010641001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缀花草坪满铺917波斯菊、大花金鸡菊、蒲公英、紫花地丁与狗牙根比例为1:2洋常春藤主蔓长≥4016147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袋苗乔木支撑杆套34三杆杉木种植土m³2065种植土厚度为1m乔木移植工程量乔木移植名称胸径(cm)高度(cm)冠幅(cm)单数量备注乔木120-22800-1000≥600246全枝、树形饱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 防洪除涝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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