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病康复医院总院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青岛脑病康复医院总院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荣熙路以南、丰和路以东、丰和路八支路以北

建设单位:
青岛青康润禾康复医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公示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全本:
青岛青康润禾康复医疗有限公司青岛脑病康复医院总院项目报告表-最终报批 - 盖章全公示版.pdf

受 理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6966588/0532-66966589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高新区静园路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邮政编码:
266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期间,审批机关接受公众反映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青岛脑病康复医院总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岛青康润禾康复医疗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青岛脑病康复医院总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岛青康润禾康复医疗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557039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hldd48建设项目名称青岛脑病康复医院总院项目建设项目类别49-108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青岛青润禾康复医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AC2AFTBOK法定代表人(签章)陶明军主要负责人(签字)陶明森陶明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陶明森图明新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M17648F三、编制人员情况源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彭艳婷2015035370352014373003000746BH001582女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彭艳婷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BH001582地张亚婷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46861: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_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M17648F)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青岛青康润禾康复医疗有限公司青岛脑病康复医院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彭艳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370352014373003000746,信用编号BH001582),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彭艳婷(信用编号BH001582)、张亚婷(信用编号BH046861)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2025,年8月油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M17648F)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丕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2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单位章)2025年8月1编制人员承诺书郑重承诺:本人彭艳婷(身份证件号码本人在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M17648F)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月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张亚婷(身份证件号码郑重承诺:本人在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M17648F)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6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u19日202年8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彭艳婷姓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水平和证件号码:能力。性别出生年月:网人力资批准日期:52014373003000746补发华人民共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M17648F(副本)1-1名称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2018年06月20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登业期限2018年06月20日至年月法定代表人彭艳婷住所东省青高市市北区重庆南路81号乙409经营范围登记机关2021南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证明编号:2509081929校验码:3Q86M86M单位编号3703759041单位名称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保缴费情况参保险种参保起止时间当前参保人数企业养老2019年09月-2025年08月2失业保险2019年09月-2025年08月2工伤保险2019年09月-2025年08月2备注:本证明涉及单位及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因单位经办人保管不当或向第三方泄露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单位和单位经苏大承担。本信息为系统询信意,不作劣将遇计发最终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2025年09月08日附:参保单位全部(或部分)职工参保明细(2025年03至2025年09)当前参保单位: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险种参保起止日期(如有中断分段显示)备注1彭艳婷失业保险202503-2025082彭艳婷工伤保险202503-2025083张亚婷企业养老202503-2025084张亚婷夫业保险202503-2025085张亚婷工伤保险202503-2025086办人保,方路的位彭艳婷企业养老202503-202508备性:天录拍2、迷信意为打印时的当前参保登记情况,供参考。环境影晌评价信用平台青岛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列表建设单控名称制位名称hldd48服务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信息项目号:htdd48建设项目名称青医总项目项美:4-108:专(,:妇保院(:教中心(服:采血机服:文型:报表建设地:山东-青市方式:托为建设单位制环境响报告书()建设单拉情况建设单位称:青医疗有限公司91370214MAC2AFTBOK70201MA3M1764制人员况主要人具主量内设项目本工程分,区城质量,环保,主环张查环保护监督查清、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青岛脑病康复医院总院项目项目代码2412-370271-04-01-19924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青岛市高新区荣熙路以南、丰和路以东、丰和路八支路以北地理坐标北纬36度13分58.670秒,东经120度11分32.00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5专科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12-370271-04-01-199247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0.1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719.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青岛高新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政字[2018]66、6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2日);《关于高新区西片区HD0402-026至028地块和032至034地块控规调整审批意见书》(青自然资规控调字[2024]4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红岛经济区西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青环高新规审[2019]3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荣熙路以南、丰和路以东、丰和路八支路以北,根据《青岛高新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政字[2018]66、6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2日)、《关于高新区西片区HD0402-026至028地块和032至034地块控规调整审批意见书》(青自然资规控调字[2024]40号),项目所在地块(HD0402-026)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见附图1)。根据不动产权证(鲁(2025)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58318号,附件4),项目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建设内容为脑病康复医院,符合规划要求。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红岛经济区西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红岛经济区西片区重点引进商务办公及配套、研发创新及生产服务、旅游休闲及配套、宜居生活及配套服务产业,并且要以所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门类为主,严格控制其他类型的产业进入。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脑病康复医院,属于宜居生活及配套服务产业,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七、卫生健康1、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中心)、护理院(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与服务,医养结合设施与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获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统一编码:2412-370271-04-01-199247),见附件3。2、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荣熙路以南、丰和路以东、丰和路八支路以北,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为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类行业,也不属于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周边具有水、电供应有保障,其他符合性分析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带等;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城阳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见附图9。因此,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及修改单(2022年版、2023年版),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1项目与《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及修改单(2022年版、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项目情况合性一、目标任务(一)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根据《青岛市生态空间图》,项目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见附图2。合(二)环境质量底线。1.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原则,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71.4%,地表水国、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消除,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到203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全市重点河流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到2025年,PM2.5底线目标为30μg/m3;到2035年,PM2.5底线目标为25μg/m3。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聚焦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风险管控,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1.根据《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20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13个,Ⅳ类7个。全市66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断流2个,达到或优于Ⅲ类41个,Ⅳ类18个,V类5个。流浩河、五沽河等河流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项目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合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4.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以近岸海域水质实现功能区目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显著提升为原则,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主要河流入海国控断面实现消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8.8%;到2035年,重点海湾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质量无不良影响。2.2024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废气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治理的前提下能够达标排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底线。3.项目所在地块为建设用地,项目在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4.2024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海水水质优良(一类、二类)面积比例保持在99%,海洋生态环境保持稳定。胶州湾东北部湾顶和丁字湾海域水质相对较差,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其次为活性磷酸盐。本项目新增废水不直接排海,对海洋环境质量无不良影响。(三)资源利用上线。1.水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相关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河流生态水量保障工作有关要求。2.能源利用上线。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提高其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严格能源消耗总量和煤炭消耗量控制要求。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管控要求,确定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对区域水资源影响较小,可满足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2.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能,满足能源利用上线要求。3.项目所在地块为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等控制上线目标。二、构建生态环境要素分区管控体系(一)生态空间管控。1.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红线内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2.一般生态空间。应突出生态保护,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用途方向转变,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涉及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的,依法依规办理。根据《青岛市生态空间图》,项目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一般生态空间范围,满足生态空间管控要求,见附图2。合(二)水环境分区管控。1.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包含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区等区域。禁止新、改、扩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项目,依法依规拆除或关闭现有相关项目。2.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以工业源为主的控制单元、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和以农业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服务业。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优化养殖业布局,发展循环养殖;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发展节水农业。3.其他区域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面积为4202.36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37.21%。落实普适性环境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预防,推进城市水循环体系建设,维护良好水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环境城镇生活源重点管控区。项目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不直接排放水体。项目须加强污染预防,推进城市水循环体系建设,维护良好水环境质量。合(三)大气环境分区管控。1.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中的一类功能区。落实一类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合功能区相关要求,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2.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人群密集的受体敏感区域、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区域、静风或风速较小的弱扩散区域、城市上风向及污染物扩散通道等影响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要完善产业布局,加快落实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推进区内企业污染排放提标改造,持续开展节能减排;禁止焚烧秸秆及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洁净能源;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严格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实施重点减排,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及煤耗,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及布局敏感区避免建设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现有高污染项目。3.其他区域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鼓励新建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引导集约高效发展。地埋式,各单元池均加盖板密闭,在产生恶臭的单元池投加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少量未处理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较大污染影响。(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1.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域,要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严格控制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为农用地严格管控和安全利用类区域,要因地制宜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明确管控要求、防治措施和修复目标,不得对土壤、地下水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3.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污染地块(含疑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高关注度地块等区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建设土壤污染风险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要求,严格控制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项目采取防渗措施,阻断各污染物污染土壤的途径。加强管理,定期排查,防止对项目周边地下水或通过下渗作用对周边土壤造成影响。符合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4.其他区域为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要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优先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合区域特点和功能定位,统筹划定陆域和海域环境管控单元,建立“1+146+3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即1个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146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34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印发。根据《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在空间布局约束方面,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符合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2)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青岛市共划分陆域环境管控单元146个,分别为优先保护单元21个,一般管控单元30个,重点管控单元95个。本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丰茂路39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3。根据《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青环发[2024]20号),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码ZH37021420007)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2。表1-2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医疗医药产业、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并且要以所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门类为主。2.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项目为康复医院,不属于工业企业,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医疗医药产业、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并且要以所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门类为主。2.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生物医药行业加强臭气异味的处理和防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对产生的工业废水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2.企业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至少为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辖区内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1.项目不属于生物医药行业。2.企业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遵循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3.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环境风险防控1.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规范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2.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3.做好全过程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跟踪评价,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趋势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1.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在贮存、转移过程中,均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2.项目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推广集中供能和清洁能源利用,实施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加快漏损管网改造,减少管网漏损率、普及节水型器具。3.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再生1.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能。2.项目采用节水型器具,注重培训员工的节水意识。水利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4、与区域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根据《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本项目不位于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5、与《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胶州湾保护范围内,也不属于入胶州湾河流两侧控制区域。因此,项目建设不违反《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中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青岛青康润禾康复医疗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于青岛市高新区荣熙路以南、丰和路以东、丰和路八支路以北,建设“青岛脑病康复医院总院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6719.5m2,总建筑面积39115.74m2,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康复医疗楼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开设中医科、内科和康复医学科,不设被服清洗、不设检验科、不设影像科及辐射诊疗项目。项目主要对脑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包括中医推拿按摩、言语治疗、康复设施训练等,以物理治疗为主。项目建成后医护人员120人,共设住院床位200张,年营运365天,门诊量预计80人次/d,预计2026年3月建成运营。2、项目基本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康复医疗楼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基本构成情况见表2-1。表2-1项目基本构成一览表建设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内容主体工程1#康复医疗楼(位于院区北侧,总建筑面积15599.92m2,地下1层、地上5层(局部2层、3层),高度22.4m)负一层:主要设置餐厅(不做饭,外送配餐)、仓库、消防水池、泵房、机房、停车位等。一层:主要设置门诊室、办公室、财务室、康复室、治疗室等。二层:主要设置办公室、治疗室等。三层:主要设置治疗室、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等。四层~五层:主要设置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等。机房层:五层以上至屋面为机房层,主要为电梯机房、排风机房、水箱间等。2#康复医疗楼(位于院区南侧,总建筑面积23215.82m2,地下1层、地上9层(局部2层、3层),高度39.2m)负一层:主要设置机房、停车位等。一层:主要设置门诊室、财务室、药房、化验室(只采集样本,不在院内化验)、治疗室等。二层:主要设置诊室、治疗室等。三层:主要设置治疗室、康复大厅、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等。四层~九层:主要设置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等。机房层:九层以上至屋面为机房层,主要为电梯机房、排风机房、水箱间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门卫仓库、药房位于院区西侧,建筑面积300m2。耗材主要存放于1#康复医疗楼负一层的仓库,药品主要存放于2#康复医疗楼一层的药房。公用工程给水系统项目用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用水、门诊病人用水、住院病人用水、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用水,总用水量合计24710.5t/a,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排水系统院区雨污分流,医院污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系统由国家电网供给。供热与制冷项目不设锅炉,采用空调机组为冬季供热、夏季制冷。环保工程废水新建设计处理能力为60m3/d的污水处理站,位于院区西侧地下,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工艺,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区污水、病房区污水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各单元池均加盖板密闭,在产生恶臭的单元池投加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少量未处理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降噪等措施。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项目于1#康复医疗楼一层设1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35m2。一般固体废物: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于1#康复医疗楼一层设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5m2。污水处理站沉渣、污泥:不在院内储存,清理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环境风险项目于院区西侧地下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应急事故水池,设计满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要求。3、医院规模项目共设住院床位200张,年营运365天,门诊量预计80人次/d,医护人员总计120人。项目主要开设中医科、内科和康复医学科,不设被服清洗、不设检验科、不设影像科及辐射诊疗项目。4、主要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2。表2-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设施参数位置1.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仪5台KD-2A治疗室2.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仪5台KD-2C治疗室3.超声波治疗仪11台/治疗室4.颈椎牵引椅3台SCJ-II康复室5.多功能牵引床4台SYJ-III康复室6.治疗床14张/康复室7.TDP治疗仪2台/康复室8.中医按摩床12张/中医室9.站立床2张/康复室10.病床200张2000*900*500mm各病房11.艾灸治疗仪6台/康复室12.坐姿矫正椅19台/康复室13.跑步机4台/康复室14.污水处理站1套60m3/d污水处理站5、主要医疗用品消耗项目运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常规药物,包括抗生素、镇痛类药物、激素类药物等,无检测试剂。项目主要医疗用品消耗见表2-3。表2-3主要医疗用品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年用量1.一次性注射器1mL、2mL、5mL、20mL15000支2.医用口罩10个/包5000包3.一次性检查手套5付/盒400盒4.医用帽子10个/包1000包5.无菌棉球50个/包200包6.胶布20卷/盒60盒7.75%医用酒精500mL/瓶60瓶8.84消毒液500mL/瓶60瓶9.手消毒剂200mL/瓶60瓶10.药品多种规格10000瓶/袋11.二氧化氯消毒剂(A剂二氧化氯、B剂活化剂,用于污水处理消毒)固体,10kg袋装0.4t12.植物除臭剂(污水处理臭气治理)液体,25kg桶装3t6、水平衡分析医院不收治传染病人,运营过程中不产生传染性废水;项目不设洗衣房,外协清洗消毒,无清洗废水;不设检验科,均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无检验废水及含氰、含铬等废水;中药外协煎药,无煎药废水;不设影像科及辐射诊疗项目,不产生含汞、放射性等物质的废水;不设食堂,采用外送配餐,无餐饮废水。(1)给水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用水、门诊病人用水、住院病人用水,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用水,总用水量合计24710.5t/a,由市政管网统一供给。①医护人员用水项目设医护人员120人,医护人员用水按照50L/(人∙d)计,则医护人员用水量为2190t/a。②门诊病人用水据统计,项目门诊病人约80人/d,就诊人员用水量按照20L/(人∙次)计算,则就诊人员医疗用水量为584t/a。③住院病人用水项目共设床位200张,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住院病人用水量按平均300L/床∙d计,床位使用率按100%计,则住院病人用水量为21900t/a。④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用水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每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需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储存设施进行清洗,项目计划每两天周转一次,每次用水量约0.2t,则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用水量为36.5t/a。(2)排水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区污水、病房区污水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废水总产生量约为21003.9t/a,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脱水后污泥产生量约为10.7t/a,污泥含水率约为80%,则进入污泥的水量为8.6t/a,污水处理站出水约20995.3t/a,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见表2-4,水平衡图见图2-1。表2-4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一览表用水类别用水量(t/a)损耗量(t/a)废水量(t/a)医护人员用水2190328.51861.5门诊病人用水58487.6496.4住院病人用水21900328518615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用水36.55.531.0合计24710.53706.621003.9328.521901861.5医护人员87.6584门诊病人496.4新鲜水24710.521003.9污水处8.6进入3285理站污泥21900,18615住院病人20995.3污水管网5.536.531.0青岛出口加医疗废物暂存间,工区污水处理厂图2-1项目水平衡图(t/a)7、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荣熙路以南、丰和路以东、丰和路八支路以北,目前为空地。项目东侧和南侧目前均为空地;北侧为荣熙路,隔路为青岛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西侧为丰和路,隔路为空地。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4,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5、附图7。院区在西侧、北侧和南侧各设置1个大门,与外部道路相接,便于人员和车辆的出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康复医疗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北侧为1#康复医疗楼,南侧为2#康复医疗楼,两座楼之间通过地下空间和地上连廊相通。污水处理站位于院区西侧,设计为地埋式。院区各功能区划分明确,交通便利,动静分离,因此,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在运营、安全管理和保护环境等方面是较合理的。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8。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人数120人,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65天。不设食堂,采用外送配餐。9、总投资与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4%。环保投资情况详见表2-5。表2-5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环保设备名称投资(万元)1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除臭52噪声处理设施建筑隔声、减振垫、消声弯头等103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1座、应急事故水池1座、污水管道铺设、各设施防渗504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垃圾桶若干5合计70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就诊流程项目就诊流程见图2-2所示。医疗废物、门诊污水门诊治疗病人入院门诊检查诊断离院住院治疗医疗废物、门诊污水住院病房污水、生活污水、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图2-2就诊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就诊流程简述:本项目主要设门诊部和住院部,病人可根据自己的病情需要进行挂号,选择相应的诊治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和诊治,并根据病情需要进行治疗。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个过程,根据诊疗情况,部分患者检查、诊断后由医生开药,于药房取药,结账后离开,服用中药的患者可选择医院代煎药(本院委托其他机构煎药),定期入院进行康复治疗训练、中医按摩等;部分患者诊疗后需要住院,病人入住后进行治疗、康复训练等,康复后结算出院。项目被服清洗委托专业清洗机构进行,待清洗的被服收集后于仓库暂存,清洗机构每日运送已清洗的洁净被服,同时将待清洗的被服运走。项目不设检验科,运营后将与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协议,如有需要检验的项目,由本院采集样品后及时送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中药不在院内煎药,运营后将与有相关设备的中药房签订协议,由本院医生诊疗后出具处方,中药房根据处方煎药完成后送至本院。2、主要污染因素(1)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2)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区污水、病房区污水,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废水。(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药物),污水处理站沉渣、污泥。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荣熙路以南、丰和路以东、丰和路八支路以北,目前为空地,无原有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属于二类区。根据《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26、49、9、27、15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PM2.5、PM10、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下降10.3%、15.5%、6.9%、6.5%。因此,项目所在区域2024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项目南侧1.8km处为胶州湾,根据《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海水水质优良(一类、二类)面积比例保持在99%,海洋生态环境保持稳定。胶州湾东北部湾顶和丁字湾海域水质相对较差,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其次为活性磷酸盐。3、声环境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青城政发[2021]31号),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见附图10。项目场界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可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防渗等措施后,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可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现为空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如表3-1、附图4所示。表3-1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项目环境保护目方位性质保护级别、标准标名称最近距离青岛市市民《环境空气质量标SE210m医院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海水水质标准》境胶州湾S1.8km海水(GB3097-1997)中第二类标准与场界大气环境健康中心声环境项目场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环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2、噪声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二、营运期1、噪声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3-2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2、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表3-3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对象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mg/m3)标准来源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环境氨0.2《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硫化氢0.02臭气浓度10(无量纲)氯气0.1甲烷1%(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废水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排放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的二级标准。表3-4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项目CODcrBOD5氨氮SSpH标准≤120≤30≤25≤606~9项目动植物油总余氯总磷(以P计)粪大肠菌群数(MPN/L)石油类标准≤15≤8≤5≤500≤10项目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总氰化物//标准≤0.5≤100.5//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其中污泥控制要求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要求(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外排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无需申请总量指标。项目废气污染物无需申请总量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地面、道路硬化,建设楼房,设备安装等工程。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要求,涉及施工扬尘污染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为防止施工扬尘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做到“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周边100%围档、砂土100%覆盖、场内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工地100%洒水压尘、空置场地100%绿化”。切实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项目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配制砂浆;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对于裸露地面、开挖土方等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绿化等防尘措施。(3)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并及时清扫落下的尘土,定时洒水抑尘。(4)运输渣土、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5)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对堆场物料应当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6)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在场地内堆放。(7)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装载量,不超载,不使用劣质燃料。(8)在区域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积极响应《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通过采取“增加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具有一定的时限性,只限于施工期,随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在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采取上述抑尘、降尘和其他废气防护措施情况下,可以将工程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期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2、水环境影响分析(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环境影响的环节进行监控,针对施工期废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分别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措施。(2)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清运。(3)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在施工场地出入口等设置沉淀池等废水临时处理设施,进出车辆等冲洗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4)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的降雨特征,制定施工场地排水工作方案,避免雨季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挖方时应边施工边清运,填方时应做好压实覆盖工作,以减少雨季的水土流失。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洒落的沙土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周边环境。(5)为了防止施工对周围环境产生石油类污染,施工过程中需定时清洁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机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油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6)施工场地周边设计导流设施和沉淀池,用于导流降雨地表径流;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地面播草绿化,防止水土流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水污染,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基础建设、楼房建设等挖掘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基础减振处理,项目施工各场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项目厂界周边近距离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场界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明显影响,但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规定,可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1)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从源强和运行上降低噪声影响。(2)尽量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放置较多的动力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3)施工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进入施工现场应低速行驶,减少鸣笛。(4)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前期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及管理措施:(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后清运。(3)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综上,施工期固体废物可以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平整、临时道路修建、废渣堆放占用土地和取土过程,改变地表形态。项目拟建位置现状为空地,项目建成后,部分空地将被种植恢复性为主的乔木、灌木、草类,项目完成植被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本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随着项目施工结束,上述影响将随之消失。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1)污染物源强计算项目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等,项目污水处理不使用氯气消毒,无氯气产生,本次评价不具体分析。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各单元池均加盖板密闭,在产生恶臭的单元池投加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少量未处理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根据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氨和0.00012g的硫化氢,根据该经验公式核算,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全天运行,处理水量21003.9t/a,BOD5进、出水指标分别为150mg/L和30mg/L,则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产生量约为0.008t/a、0.0003t/a。项目使用的植物型除臭剂是以天然植物萃取液或者天然植物提取物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除臭剂,对人体和动物是无害的、无毒的,对土壤、植物均无损害,且无燃烧性和爆炸性,不含氟利昂和臭氧;具有抑菌、杀菌和除臭功效,对氨、硫化氢等无机物和低分子脂肪酸、胺类、醛类、酮类、醚类、卤代烃等有机物等恶臭有吸附、遮盖、良好的分解,或者与异味分子发生碰撞,进行反应,促使异味分子发生改变原有分子结构,使之失去臭味,达到去除臭味的效果,除臭效率可达80%以上。污水处理站年工作时间8760h,除臭剂除臭效率按80%计,则氨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6t/a、排放速率为0.0002kg/h;硫化氢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06t/a,排放速率为0.000007kg/h。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表4-1所示。表4-1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排放方式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氨0.0080.00090.00160.0002硫化氢0.00030.000030.000060.000007臭气浓度///<10(无量纲)(2)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见表4-2。表4-2项目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排放方式产污环节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设计处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臭气浓度TA001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单元池均加盖板密闭,产生恶臭的单元池投放除臭剂;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80%是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各单元池均加盖板密闭,在产生恶臭的单元池投加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少量未处理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附录A,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3)污染物排放达标性分析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场界浓度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进行预测,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见表4-3,估算结果见表4-4。表4-3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污染源名称坐标矩形面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东经北纬长度(m)宽度(m)有效高度(m)污水处理站120º11´30.053″36º13´57.985″1040.1氨0.0002硫化氢0.000007表4-4预测结果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ug/m3)最大浓度落地点距离(m)无组织(面源)污水处理站氨6.3106硫化氢0.2256根据AERSCREEN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6.310μg/m3、0.225μg/m3,因此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环境中氨、硫化氢浓度可以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整体密闭性较好,在产生恶臭的单元池投加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后,除臭效果较好,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浓度可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4)大气污染物核算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核算见表4-5、非正常排放核算见表4-6。表4-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污水处理氨各单元池均加盖板密闭,产生恶臭的单元池投放除臭剂;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0.20.0016硫化氢0.020.00006臭气浓度<10(无量纲)/表4-6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1污水处理站未定期投加或喷洒除臭剂氨/0.00090.5<1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检修硫化氢/0.000030.5<1由上表可知,项目非正常工况运行时,氨和硫化氢排放量增大。针对非正常工况,为保证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医院设置专人负责,定期对产生恶臭的单元池投加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保证正常去除效率。检查、核查等工作做好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检修。加强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监测等工作。(5)废气污染源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要求具体见表4-7。表4-7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要求产污环节排放形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污水处理站周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体积分数)每季度一次《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因此,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区污水、病房区污水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水收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1)污染物源强计算根据水平衡计算,项目废水总处理量约为21003.9t/a(57.5t/d),不属于酸性污水、含氰污水、含汞污水、含铬污水、洗印污水及放射性废水,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所有废水均为医院污水。参考该规范中表1“医院污水水质指标参考数据”,医院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Cr150~300mg/L、BOD580~150mg/L、SS40~120mg/L、氨氮10~50mg/L、粪大肠菌群数1.0×106~3.0×108MPN/L,本次评价取最大值进行源强计算,各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6.301t/a、BOD53.151t/a、SS2.520t/a、氨氮1.050t/a、粪大肠菌群数6.301×1015MPN/a。项目不设食堂,无餐饮废水;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年3月)中数据,总磷产生量按一区综合医院(101~500床位)1.92g/床∙d,则项目废水中总磷产生量0.140t/a、产生浓度6.7mg/L。参考《山东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2019.6)中对省内多家综合性及传染性医疗机构的进出水水质监测情况,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生浓度范围为0.75~2.14mg/L,本次评价取最大值,则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生量为0.045t/a。(2)污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废水化粪池调节池提升泵水解酸化池回流沉淀池加消毒池药达标排放红色框内为一体化设备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要求,项目于综合楼负一层新建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60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见图4-1。图4-1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水经管道首先进入化粪池,拦截捞除污水中大的漂浮物及悬浮物后自流至调节池,在调节池内均衡水量及水质。出水进入水解酸化池,水解酸化菌可将长链高分子聚合物水解酸化为可生化性更强的有机小分子醇或酸,也可以将部分不可生化或生化性较弱的杂环类有机物破环降解成可生化的有机分子;提高污水中有机污染物BOD5/CODCr值,从而改善整个污水的生化性。水解酸化池出水自流进入生物接触氧化池,接触氧化池利用鼓风机提供氧气,好氧微生物在氧充足的情况下进行新陈代谢作用,并吸附、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污染物,降低CODCr、BOD5的浓度。接触氧化池出水自流进入沉淀池,沉淀生化段脱落的生物膜,降低污水中的悬浮物浓度,一部分污泥回流至水解酸化池。出水自流进入消毒池,经二氧化氯消毒后达标排放。化粪池沉渣与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由清运单位负责脱水,本项目不设污泥脱水装置)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消毒工艺说明:项目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制备二氧化氯,使用AB剂,A剂为二氧化氯固体,B剂为活化剂,两种试剂投入水中即可发生反应生成二氧化氯。二氧化氯是一种广谱、高效的灭菌剂,杀菌能力强,能杀死病毒、细菌、原生生物、藻类、真菌和各种孢子及孢子形成的菌体,对人体及动物没有危害,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污水处理措施可行性:项目污水处理后间接排放,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表A.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间接排放的污水应采用“一级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因此,项目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为可行技术。(3)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m3/d。该污水厂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污水,各类污水通过污水中的微生物在不同工段的特性,通过厌氧、好氧环境使其达到除去、降解污水中CODcr和氨、氮、磷等指标,再经过紫外线消毒渠消毒后,最终排放到受纳水体大沽河。污水处理厂服务的对象是青岛出口加工区内的工业污水、周边前海及尚家沟等社区居民的生活污水以及河套办事处所辖厂矿和居民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汇水范围内,已配套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出水水质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和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8月公布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总排口污水排放量约1.9万t/d,尚有0.1万t/d的处理能力余量,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约57.5t/d,排放量较少,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可以接纳本项目废水量。综上所述,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可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4)废水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根据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初步设计资料,拟建污水处理站设计进、出水情况及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4-8。表4-8污水处理站设计进、出水情况及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情况(市政污水管网)进水水质(mg/L)产生量(t/a)设计出水水质(mg/L)排放量(t/a)去除率(%)1废水量/21003.9/20995.3/2CODCr3006.301≤1202.519≥603BOD51503.151≤300.630≥804SS1202.520≤601.260≥505氨氮501.050≤250.525≥506粪大肠菌群3.0×108MPN/L6.301×1015MPN/a≤500MPN/L1.050×1010MPN/a≥99.97总余氯//≤80.168/8总磷6.70.140≤50.105≥25.49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140.045≤100.045/(5)水污染物排放信息项目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见表4-9、表4-10、表4-11。表4-9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医疗综合污水pH、CODCr、BOD5、SS、氨氮、总余氯、总磷(以P计)、粪大肠菌群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TW001污水处理站化粪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DW001√是□否企业总排口表4-10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一般排放口)污水总排口120º11´29.551″36º13´59.415″2.0995城市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全天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CODCr50BOD510SS10氨氮5pH6-9粪大肠菌群(MPN/L)≤1000总磷0.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表4-11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日排放量(t/d)年排放量(t/a)1DW001CODCr≤1200.00692.5192BOD5≤300.00170.6303SS≤600.00351.2604氨氮≤250.00140.5255粪大肠菌群≤500MPN/L2.88×107MPN/a1.050×1010MPN/a6总余氯≤80.00050.1687总磷≤50.00030.105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0.00010.045(6)废水污染源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本项目废水污染源监测要求具体见表4-12。表4-12项目废水污染源监测要求类型产污环节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区污水、病房区污水、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冲洗废水污水总排放口DW001流量自动监测/BOD5、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余氯、总磷(以P计)每季度一次《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的二级标准pH值12小时一次CODCr、SS每周一次粪大肠菌群数每月一次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CODCr、氨氮须采取在线监测。(7)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废水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水去向合理,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污染影响。3、噪声(1)主要噪声源及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外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源强在80~85dB(A)之间。其中水泵、风机位于地下污水处理站,空调外机位于2座康复医疗楼楼顶。为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设备在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防振减噪措施,主要产噪设备基础均设减震垫,风机等管道上安装消声器或消声弯头,以及建筑隔声等相关的防噪措施。项目各种主要噪声源的产生及治理情况详见表4-13。表4-13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声源名称数量(台/套)声功率/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建筑外距离/m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1水泵280低噪声设备、减振、风管消声等(可减少噪声值10分贝)3132-11/2/2/773/67/67/56全天运行2053/47/47/3612风机1853134-11/4/2/575/63/69/6155/43/49/411注:以院区西南角地面为(0,0,0),东侧为X正方向,北侧为Y正方向。表4-14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声源名称数量(台/套)型号声功率/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运行时段XYZ1#康复医疗楼空调外机1点源8585设置声屏障、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可减少噪声值20分贝)6013714.6全天运行2#康复医疗楼空调外机1点源605614.6(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评价对项目所有的噪声源进行预测,分析本项目噪声源的对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一般来讲,进行环境噪声预测时所使用的工业噪声源都可按点声源处理,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点声源预测模式计算。经预测,各噪声源衰减至各场界处的噪声贡献值见表4-15。表4-15项目各场界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评价单位:dB(A)预测点贡献值标准限值评价结果北场界33昼间60夜间50达标西场界47达标南场界31达标东场界36达标根据上述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以上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各场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噪声监测要求具体见表4-16。表4-16项目噪声监测要求类型产污环节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噪声场界噪声场界外1m处厂界噪声每季度一次各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各场界噪声达标排放,衰减至环境保护目标处贡献值较小,因此,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药物),污水处理站沉渣、污泥。(1)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方式及去向①医疗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本项目不产生病理性废物,医疗废物的分类名录见表4-17。表4-17项目产生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序号类别特性危废代码产生科室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HW01医疗废物841-001-01(In)病房、门诊、药房2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HW01医疗废物841-002-01(In)病房、门诊3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HW01医疗废物841-005-01(T)药房4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HW01医疗废物841-004-01(T/C/I/R)药房、库房项目不设检验科和手术室,门诊和病房治疗主要为保健康复,以物理治疗为主,产生的医疗废物较少。根据企业估算,医疗废物产生量约0.8t/a。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②污水处理站沉渣、污泥根据污泥产生量经验估算,干污泥量(无水分)约为废水中去除的BOD5总含量的85%,本项目去除BOD5总量为2.52t/a,则干污泥产生量为2.14t/a。污泥由清运单位负责脱水后,废水返回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约为80%,则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10.7t/a。化粪池截留的各类沉渣约为0.5t/a。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医院产生的化粪池污泥、格栅渣及生化处理剩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感染性废物”中列有“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属于此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感染性废物代码为“HW01医疗废物841-001-01”。向污泥池内定期通入二氧化氯进行消毒处理,清掏前监测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要求(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污水处理站沉渣、污泥不在院内储存,清理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③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包括各种药盒、药箱、一次性用具的外包装等,为工业固体废物SW17(代码900-003-SW17、900-005-SW17),产生量约0.3t/a,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④生活垃圾病房区生活垃圾:按1kg/床位·d,共200张床位,入住率按100%计,则病房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3t/a。门诊区生活垃圾:年就诊病人约29200人次,按0.1kg/人计,此部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2t/a。办公区生活垃圾:医院职工120人,按0.5kg/人·d计,办公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9t/a。项目各种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方式及去向具体见表4-18。表4-18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产生量(t/a)废物属性处置措施利用/处置量(t/a)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药物)0.8危险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841-005-01、841-004-01)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0.82污水处理站沉渣、污泥11.2危险废物HW01(841-001-01)不在院内储存,清理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11.23废包装材料0.3一般固体废物900-003-SW17、900-005-SW17外售综合利用0.34生活垃圾97.8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97.82(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见表4-19,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见表4-20。表4-19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841-005-01841-004-010.8医疗固态、液态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2天In/T/C/R/I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1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841-005-01841-004-010.8医疗固态、液态物、化学性药物2天In/T/C/R/I的单位收集处置2污水处理站沉渣、污泥HW01841-001-0111.2污水处理半固态感染性废物半年In不在院内储存,清理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合计12.02/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占地面积位置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医疗废物暂存间35m21#康复医疗楼一层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841-005-01841-004-01专用容器密封50m32天医疗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相应要求执行:及时收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具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暂存间为封闭房间,并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地面及裙角采用耐腐蚀及防渗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裙脚的高度不得低于200mm,且裙脚以上铺装不低于1m的瓷砖;暂存间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并设置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贮存设施、设备定期消毒和清洁;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暂存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并在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3)环境管理要求企业应建立固体废物台账记录,记录收集情况、贮存情况、处置情况等。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影响。5、土壤、地下水项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污水收集管道等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不到位,可能会造成医疗废水、废液、废试剂等泄漏,从而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污水收集管道采取防渗处理,有效防止废水渗漏。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并用专用容器对医疗废物进行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针对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具体见表4-21。表4-21采取的分区防渗处理措施防渗部位采取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以上区域采用聚乙烯防水卷材+15cm金刚砂硬化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污水输送管道选用钢筋混凝土管道,胶圈承插连接;管道外包防渗膜。医疗废物暂存间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康复医疗楼地面、一般固废暂存间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后铺设瓷砖进行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院区道路一般地面硬化。/综上,项目在做好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6、环境风险(1)风险识别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为主要医用酒精、84消毒液(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消毒剂、药品、危险废物、废水等。风险物质主要分布在仓库、药房、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表4-22项目主要危险物质特性表物料名称用途理化特性危害特性燃烧危险性动物危害程度分段次氯酸钠院内消毒无色无臭结晶,味咸而凉,有潮解性。相对密度(水=1)2.49,分子量106.45,熔点248-261℃,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本品粉尘对呼吸道、眼及皮肤有刺激性。口服急性中毒,表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胃肠炎,肝肾损伤,甚至发生窒息。本品助燃,受强热或与强酸接触时即发生爆炸。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急性毒性:LD50:1200mg/kg(大鼠经口);LC50无资料。酒精(乙醇)消毒无色液体,有酒香,与水混溶,可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用于制酒工业、有机合成、消毒以用作溶剂。本品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首先引起兴奋,随后抑制。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多发生于口服。一般可分为兴奋、催眠、麻醉、窒息四阶段。患者进入第三或第四阶段,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扩大、呼吸不规律、休克、心力循环衰竭及呼吸停止。慢性影响:在生产中长期接触高浓度本品可引起鼻、眼、粘膜刺激症状,以及头痛、头晕、疲乏、易激动、震颤、恶心等。长期酗酒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病、慢性胃炎、脂肪肝、肝硬化、心肌损害及器质性精神病等。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干燥、脱屑、皲裂和皮炎。易燃,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LD50:7060mg/kg(兔经口);7340mg/kg(兔经皮);LC50:37620mg/m3,10小时(大鼠吸入);人吸入4.3mg/L×50分钟,头面部发热,四肢发凉,头痛;人吸入2.6mg/L×39分钟,头痛,无后作用。二氧化氯消毒剂污水处理消毒黄绿色或黄红色气味。有类似氯气和硝酸的特殊刺激臭味。液体为红褐色,固体为橙红色。熔点-59℃,沸点11℃,分子量67.452。易溶于水,溶于碱溶液、硫酸。本品具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后主要引起眼和呼吸道刺激。吸入高浓度可发生肺水肿。能致死。对呼吸道产生严重损伤浓度的本品气体,可能对皮肤有刺激性。皮肤接触或摄入本品的高浓度溶液,可能引起强烈刺激和腐蚀。长期接触可导致慢性支气管炎。具有强氧化性,能与许多化学物质发生爆炸性反应。受热、震动、撞击、摩擦,相当敏感,极易分解发生爆炸。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口服-大鼠LD50:292mg/kg;吸入-大鼠:500PPM/15分,对呼吸器官黏膜和眼有刺激作用。对人体有害,其毒性与氯气相似,能侵蚀眼睛和呼吸器官。在浓度含量高的情况下,侵入中枢神经使人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脑病康复医院总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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