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洋招标采购公告(东门街道汤门居委会2025)
东门街道汤门居委会过洋垱51号
起始价
31300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1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30
加价幅度
100
计租面积
249.35平方米
租期
60月
保证金金额
113000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5-10-09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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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东门街道汤门居委会过洋垱51号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0135580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东门街道汤门居委会过洋垱51号
福州市鼓楼区东门街道汤门居委会过洋垱51号
31300
249.35
5(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转账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2、租金递增方式:租赁的第一年的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3%递增,逐年递增至租期结束。
3、押金: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
4、装修期:不设装修免租期(承租人如需装修,不能改变原建筑结构,装修方案需在出租方同意下,方可进行施工)。
5、租赁用途:仅限用于经营温泉洗浴。租赁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不得对周边小区生活秩序、园区工作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项目。经营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制度规定,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计租面积说明:建筑面积249.35平方米,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74.21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175.14平方米。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其中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8、竞价保证金:113,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原租赁合同到期后22日内移交店面。(若非原承租户中标,则新承租户的租期应约定在原租户租期截止后;出租方按原租赁合同从原承租户交接店面后,15日内将店面移交新承租户。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6年1月31日。若原租户中标则以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租赁期。)
10、装修情况:简装。
11、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证上仅有宗地面积,无房产面积),证载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该标的是否设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规则详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3、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4、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5、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月支付,自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支付第1个月租金,并向出租方缴纳押金(押金为租期最后一年的月租金的三倍),押金待合同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经双方结算后无息返还。承租人应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向出租方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6、租赁期限内的水电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电费按1.113元/度收取、水费按4元/吨收取(水电费包含:基础价+线损费+公摊费用)。承租人应于每月5日前,根据出租方提供的用水用电数据,将上月的水电费用缴至出租方账户。
7、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或水电费用的,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承租人逾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连续天数达到10日或多次逾期付款累计天数达30日以上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同时按照承租人逾期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自逾期付款之日起加收违约金直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8、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分割、转借、转租。
9、承租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由承租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10、承租方必须按照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书文本与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办齐相关的工商、公安、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
11、承租方应遵守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2、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12、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安全工作相关条例。
13、若非原承租户中标,则新承租户的租期应约定在原租户租期截止后;出租方按原租赁合同从原承租户交接店面后,15日内将店面移交新承租户。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6年1月31日。若原租户中标则以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租赁期。
14、承租方应在开始营业前办齐相关的消防、工商、公安、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根据相关适用法律的约定,自行负责各项行政报审,自行负责取得所需的一切资质、证照或批准,并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备相关资质、证照或批准。鉴于本次出租的租赁物的产权状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证上仅有宗地面积,无房产面积),证载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承租人已知悉存在风险,如未获得上述行政审验导致影响承租人经营使用租赁物的,承租人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15、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用途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等,不得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符合社区、街道管理,不得利用该场所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16、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场地或经营权转租、转让、转借、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租场地的实际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须与承租方保持一致。
17、出租方建筑按现状交付至承租方,承租人参与竞租,即说明其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全面彻底了解、知悉,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物的权属、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弱电、电力、给排水、供水、附属的设施设备、消防、未来政府征收等所有状况,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一旦参与竞租,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上述情况。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8、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保证食品安全质量、设备的固定性以及电源线路的安全,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商品、设备用电的安全问题,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租赁资产内不得使用液化气,承租方应定期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用品配备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消防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以备出租方检查。承租方安全检查人员若发现异常现象,需紧急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并记录上报出租方。
19、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出租方股东或上级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与租赁标的有关的安全、质量、劳动争议等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赔付,该等纠纷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需遵守合同订立中的兜底条款、一票否决条款等约定。
20、今后如遇供水、供电部门调价,出租方将在挂网价1.113元/度的电费、4元/吨的水费的基础上调整供水、供电部门基础价调价的差价,以实际调整后的价格为准,经出租方批准后执行。
21、如租赁项目为特殊行业,需另行向出租方申请参照特殊行业的商业计价标准来计取水、电费(基础价+线损+公摊),经出租方批准后执行。
22、出租方有权不定期的对租赁房产及相关设施的使用、经营、保养等各类合同权责履行及涉及出租方权益相关事宜进行了解、检查,如涉及到现场查看或调阅相关材料的,承租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
23、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违约行为,有权要求承租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若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完成整改的,经过出租方3次提醒仍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24、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产、相关财产设备的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划生育及相关人员的劳动、人身安全等责任,发生上述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第三人的相关损失,如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承租方不得经营销售或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危险物品。承租方负责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与综治维稳管理责任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
25、租赁期间因使用租赁房产,承租人若与相邻其余单位、人员发生纠纷、分歧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若因此累及出租方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6、承租人在经营时,不得擅自使用出租方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含全称、简写、同音、谐音)或使用可能让第三人产生误解的近似的名称、字号、商标。
27、承租人应保证经营合法性,承租人如有违法经营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权竞得人负责,如导致出租方遭受损失的承担人应予赔偿。
28、本项目招租公告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执行,承租人及出租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及招租公告的各项条款履行义务,招租公告约定的内容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招租公告的内容为准,招租公告未明确的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29、承租人必须在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30、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3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用于经营温泉洗浴。租赁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不得对周边小区生活秩序、园区工作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项目。经营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制度规定,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列入出租方不诚信名单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最终解释权归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4)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5)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33、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5年9月30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5年9月30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9月30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83315521、13696878988。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5年10月9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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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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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综治维稳管理责任书》.doc
租赁合同.doc
合同编号: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书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福州市市属国有房屋、店面租赁。2、甲乙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租赁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排除。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6、承租方为法人机构,应提供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经出租方查验核对后退还。7、在承租期间,因情况变化,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应履行与本合同相同的批准程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通过(竞价投标协议)的方式取得甲方租赁标的的承租权,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一、租赁房屋状况1、房屋位置: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3、房屋所有权证号:4、随房屋出租的设备、设施清单(见附件一),5、关于房屋权属的其他说明: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商业□办公场所□生产经营)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三、租赁期限租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到不可抗力事由造成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经双方确认后,租赁期限顺延。四、租金及交付方式:1、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2、租金变动条款:(递增幅度的约定)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月季度年)支付,乙方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付清;以后应在每(月季度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下一个(月季度年)的租金。租金支付的其它约定:4、押金及押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押金,并于本合同签订前交清。5、乙方需按时将押金及租金汇入甲方如下账户:户名: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341310182600158369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甲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决定、审批等在内的批准手续已经合法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2、甲方是本租赁标的物的拥有者,并享有处分权利。3、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环境卫生费治安费)。4、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税费,或因其它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造成乙方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5、其它约定: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乙方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事项也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给予协助。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按照榕政办[2022]77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取得承租权。5、乙方应负责缴纳房屋租赁期内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燃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环境卫生费治安费垃圾处理费)。5.1若乙方不能单独开设账户自行向水务部门缴纳水费的,乙方的用水量以房屋每月水表统计数据为准,水费按4元/吨收取(水费包含:基础价+管损费+公摊费用等其他费用,如遇供水部门上调水费基础价格的,乙方应按照水费基础价格的上浮标准对应增加租赁期间的水费)。5.2若乙方不能单独开设账户自行向电力部门缴纳电费的,乙方的用电量以房屋每月电表统计数据为准,电费按1.113元/度收取(电费包含:基础价+线损费+公摊费用等其他费用,如遇供电部门上调电费基础价格的,乙方应按照电费基础价格的上浮标准对应增加租赁期间的电费。5.3水、电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每月结清,于次月5日前缴清,逾期缴纳按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连续天数达到10日或多次逾期付款累计天数达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同时按照乙方逾期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自逾期付款之日起加收违约金直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5.4乙方必须按照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书文本与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办齐相关的工商、公安、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5.5其他约定: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转借、转租、设置抵押、质押等,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7、承租方应遵守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8、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工作相关条例、甲方安全工作相关规定。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吸毒场所、赌博场所、色情场所,如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不承担法律责任。10、不设装修免租期。(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应保障不改变原建筑结构,且装修方案需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11、房屋交付后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或其它原因而使房屋及房屋附属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因第三方过错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维修并与第三方协商赔偿或追偿。1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上级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与租赁标的有关的安全、质量、劳动争议等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付,该等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需遵守合同订立中的兜底条款、一票否决条款等约定。1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周边小区工作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项目。14、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分割、转借、转租。15、乙方应在开始营业前办齐相关的消防、工商、公安、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根据相关适用法律的约定,自行负责各项行政报审,自行负责取得开展设备经营所需的一切资质、证照或批准,并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备相关资质、证照或批准。如未获得行政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16、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用途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等,不得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符合社区、街道管理,不得利用该场所从事非法经营活动。17、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场地或经营权转租、转让、转借、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租场地的实际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须与乙方保持一致。18、租赁期间,乙方须保证食品安全质量、设备的固定性以及电源线路的安全,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商品、设备用电的安全问题,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租赁资产内不得使用液化气,乙方应定期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用品配备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消防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乙方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以备出租方检查。乙方安全检查人员若发现异常现象,需紧急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并记录上报出租方19、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对租赁房产及相关设施的使用、经营、保养等各类合同权责履行及涉及出租方权益相关事宜进行了解、检查,如涉及到现场查看或调阅相关材料的,承租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20、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的,经过甲方3次提醒仍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1、租赁期间因使用租赁房产,乙方若与相邻其余单位、人员发生纠纷、分歧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若因此累及甲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2、乙方在经营时,不得擅自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含全称、简写、同音、谐音)或使用可能让第三人产生误解的近似的名称、字号、商标。23、其它约定:乙方须自行负责租赁房产、相关财产设备的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划生育及相关人员的劳动、人身安全等责任,发生上述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第三人的相关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不得经营销售或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危险物品。乙方负责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安全与综治维稳管理责任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七、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租赁房产自由交易,甲方如将出租范围的房产出售变现,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可以参与购买。房产所有权成功转让的,产权受让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所有义务,原出租方(房产的原产权人)不再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乙方应与次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任意一方主张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八、房屋交接约定:合同因期满或解除等原因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保留租期届满时的固定装修状况,固定装修装饰、无法拆移的乙方加装的设施与设备等,乙方应无偿移交给甲方。2、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租金(包括违约金)及其它未结清的费用,甲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折抵,再将剩余部分押金退还乙方,如押金不足抵偿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否则甲方可向乙方追偿。3、遗留物约定:合同期满终止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并清理遗留物,否则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遗留物,处置费用及房屋因此无法及时二次出租导致的损失或由此导致的甲方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4、其它约定: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第一个月租金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经甲方确认后违约金可充抵租金。2、乙方逾期支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应付而未付租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约定交还房屋,若乙方逾期腾房的,甲方有权按照最后一个月房屋租金标准向乙方按日计收房屋占用费,同时乙方还需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按照最后一个月房屋租金标准的日千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将房屋完整交付甲方之日止。4、乙方逾期满10天未付清租金、押金或违约金等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直接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直至乙方缴清费用为止。乙方同意在出现逾期付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使合同履行抗辩权直接断水、断电。乙方自愿承担因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所造成的“甲方、乙方、第三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5、其它约定:若因客观原因,乙方需提前解除租约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即甲方没收合同全部押金,押金不足三个月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未经通知擅自退租的,除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外,还需按照甲方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自行更换门锁收回房屋,同时没收押金。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寄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腾空搬离租赁房屋内的物品,逾期未能搬走的遗留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租赁房屋内乙方的遗留物,由此产生的遗留物处置费用或房屋因此无法及时二次出租导致的损失或由此导致的甲方其他损失,需由乙方另行赔偿及支付: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或分割出租或以其他合资、合营等方式转租的;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方;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用途或损坏房屋的;4、逾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违约金等),逾期连续天数达到10日或多次逾期付款累计天数达30日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十一、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返还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30天以上;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使用房屋的;3、以欺诈手段骗取押金或租金。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拆除和改造等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乙方。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自行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划生育等责任。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发生火灾或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十四、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案件处理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十五、本项目招租公告作为合同附件执行,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及招租公告的各项条款履行义务,招租公告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招租公告的内容为准,招租公告未明确的事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十六、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所记载地址、电子邮箱、电话、联系人等为有效联系方式,若发生纠纷时以此作为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司法机关各类法律文书(包括开庭传票、民事判决书、仲裁开庭通知书、裁决书等)的指定收件地址,当各类司法文书以EMS等方式寄送至上述地址时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地点: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一(随房屋出租设备、设施清单)1、2、3、4、5、收费标准1.1收费标准1、租期3年(含3年)以下序号年租金(元)竞价服务费(元)120000以下(含20000元)500220001-500001000350001-10000025004100001-20000045005200001-30000090006300001-500000180007500001元以上按“租期3年以上”佣金收费标准收取2、租期3年以上: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下表费率采用分级累进制计算。序号租金总额(万元)分档费率150以下1.50%250-1001.30%3100-5000.80%4500-10000.45%51000-50000.25%65000-100000.15%710000-1000000.05%8100000以上0.01%1.2定价参照文件榕发改价格[2018]210号收费标准1.1收费标准1、租期3年(含3年)以下序号年租金(元)竞价服务费(元)120000以下(含20000元)500220001-500001000350001-10000025004100001-20000045005200001-30000090006300001-500000180007500001元以上按“租期3年以上”佣金收费标准收取2、租期3年以上: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下表费率采用分级累进制计算。序号租金总额(万元)分档费率150以下1.50%250-1001.30%3100-5000.80%4500-10000.45%51000-50000.25%65000-100000.15%710000-1000000.05%8100000以上0.01%1.2定价参照文件榕发改价格[2018]210号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安全与综治维稳管理责任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出租房在运营中的安全,做好出租房治安保卫、消防、卫生等工作的管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一、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须认真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书》中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条款内容,并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出租方进行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主动按期落实整改。二、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文件等要求,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填写三定检查表,按规定及时更换维修,保证其完好性和有效性。三、承租方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出租房的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四、承租方负责制定和贯彻安全消防应急预案,负责对雇员进行安全消防和社会治安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五、承租方必须保持出租房内消防通道畅通,物品堆放井然有序。非居住用途的出租房不允许存在“三合一”情况。六、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七、承租方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切断出租房内所有电源。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和仓储用途的出租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车辆充电、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熨斗等电加热设备。八、承租方必须加强电线线路管理,定期检查电线线路磨损和开关保护盖情况,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九、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进行电路改造,要有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并保证符合施工规范和用电安全要求。十、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房擅自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拆改承重墙等危害房屋安全结构的行为。承租方若改变经营方式须报请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有关证件后方可经营,对特种行业应经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批准(有关批准件需复印一份报出租方备案)。十一、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且装修材料需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防火型建材。十二、若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不规范操作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盗窃、火灾或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十三、承租方应自行维护出租房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出租方维护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十四、如发生火灾,承租方应积极组织自救和报警并报至出租方,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查处工作,如隐瞒事实,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十五、承租方雇请使用外来人员时,应及时提醒雇请的外来人员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十六、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使用性质。利用出租房从事娱乐、网吧等经营性活动必须按要求办齐相关证件并符合有关规定。十七、承租方禁止利用出租房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承印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八、承租方禁止利用出租房进行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无照经营、无证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十九、承租方禁止利用出租房进行无证职介、婚介、培训、房地产中介等诈骗活动。二十、承租方禁止利用出租房进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二十一、承租方不得在场所内开展邪教宣传活动,严禁“**功”等邪教组织传播。二十二、承租方应按照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要求,做好日常环境卫生保洁,不可随意堆放杂物。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定期清理下水道,防止堵塞。二十三、承租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及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由承租方负责。二十四、附则:1、本责任书经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2、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终止后,本责任书自动解除。3、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书内容。4、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出租方两份、承租方一份。承租地址:出租方(产权单位):承租方: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202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过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