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停车场招租 房产租赁招标采购公告(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
重庆市渝北区悦港中学负一、负二层停车场、S39-3停车场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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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悦港中学负一、负二层停车场、S39-3停车场招租
项目编号
202509001336
租赁底价
7.398 万元/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9-1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09-19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
标的简况
招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悦港中学负一、负二层停车场、S39-3停车场招租
坐落
重庆市渝北区悦港中学
楼盘名称
悦港中学
租赁底价
7.398 万元/月
租赁期限(年)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付
免租期
3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租赁年度起,按正常租金标准缴纳。从第四年起租金递增3%,第五年租金参照第四年收取
招租用途
停车场
产权证号
/
楼层
负一、负二、一层
结构
/
房屋证载用途
/
招租面积(㎡)
37089.95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否
移交时限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收到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
否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重琪澳房估字2025第F0001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5-01-24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招租共计822个车位【其中:负一层停车位230个(快充停车位4个、慢充停车位100个),负二层315个;S39-3停车场:停车位共计277个,其中室内停车位202个(慢充停车位22个),室外停车位75个(快充停车位12个)】。 2、本项目租赁首年第1-3个月为免租期;第4-6个月按月租金金额的50%收取;第7-12个月按月租金金额的70%缴纳。 3、本次招租标的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经营过程中需办理的相关证照(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停车备案收费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招租方可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若涉及)。 4、承租人需自行办理停车备案等相关证件。学校内车库,需与学校共用,且共用一个进出口,道闸需由承租人负责管理。租赁区域内的道闸建设、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清扫保洁以及运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需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5、本项目标的一旁有配套用房及消防控制室约60.84㎡,若需使用该区域面积,承租方需自行和招租方进行协商。 6、承租方需自行建设超充站,至少配备一把超充枪额定最大功率不低于480kw,二把快充枪额定最大功率不低于180kw。 7、本次招租标的内部若存在打通或分隔使用,招租方以届时现状进行移交。若承租方在使用标的时需调整标的内部结构,需提前报招租方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8、本次招租按照名义楼层(或实际楼层)披露,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所在楼层。 9、本次招租“标的坐落”信息出自产权证记载或招租方常用地址信息,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租赁标的实际坐落名称(门牌号)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记载为准。
标的踏勘联系人
陈老师、屈老师
联系电话
67826023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评估备案机构
无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及管道建设现状;(2)标的是否通水、电、气、网络等;(3)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4)标的及周边楼盘入住现状;(5)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6)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算或根据产权证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7)标的内部是否存在打通或分隔的情况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1)标的及周边楼盘未来入住情况预估;(2)其它业态布局和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含占道经营、游摊散贩、相关部门临时施工、维修整改等带来的经营风险等);(3)若涉及合并或拆分使用,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房屋二次消防验收相关手续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无法通过二次消防验收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擅自将承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抵押给他人;(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如遇临时性特殊情况需改变的,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方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首期租金(半年租金,不考虑免租期)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标的无损坏、完结清退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收费标准详见 10、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算或根据产权证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1、备查资料:租赁合同、评估报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6.6328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渝北分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袁思益
联系电话
13618247133
附件下载:附件4:租赁合同(模板--仅限第12号招租项目)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标的类型
标的状态
重庆市渝北区悦港中学负一、负二层停车场、S39-3停车场招租
7.398
26.6328
招租房产
报名中
报价会名称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最新价(万元)
状态
开始时间
7.398
-
未开始 (多次)
预计: 2025/09/23 11:00
鉴证书编号
鉴证书名称
成交价(万元)
日期
鉴证书暂未出具!
租赁合同(模板)编号:甲方(出租人):送达地址(含法律文书送达):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送达地址(含法律文书送达):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位于,间数。建筑面积为㎡,乙方确认已实际勘测现场面积,双方同意按上述面积计算租金。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其中装修免租期为/个月。第三条:月租金为元/月,年租金为元。首年租期第1-3个月给予租金全免;第4-6个月按月租金金额的50%收取;第7-12个月按月租金金额的70%缴纳。第二年租赁年度起,按正常租金标准缴纳。从第四年起租金递增3%,第五年租金参照第四年收取。即租金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月,年租金为元。5年租金总额共计:元(大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支付租金。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具体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首期租金(半年租金)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除首期租金外)支付方式仅为向甲方对公账户转账(开户行及账户附后)。除此以外的任何方式支付租金,甲方均不予认可,且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缴纳租金必须备注:承租商铺门牌号、承租人名称、费用缴纳时间段。以后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即上一期租金使用期届满前20日内支付下一期租金,以此类推。第五条: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标的物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天然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用、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税费等与使用该租赁标的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并在甲方或相关单位(或人员)指定的缴费期内缴纳,由乙方自行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负责承担车库进出口道闸的建设与管理,以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六条:1、乙方租赁该租赁标的物作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且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租赁用途。甲方按租赁现状出租该租赁标的物,乙方已现场勘查并完全知晓、接受现状。配套用房、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约60.84平方米,若使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部分室内因原租户装修后具备水、电使用功能,不属于甲方保修范围。2、该租赁标的物的水电如未开通,需由乙方自行到物业管理公司或电力公司、水务公司自行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办理过程如需资料甲方给予配合。第七条: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甲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因租赁标的物主体结构问题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维修的由甲方承担。乙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日常维护及室内外一切附属设施(门、窗、管网、线路、灯、道闸等)及墙面、地面、装饰装修,以及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下水管道堵塞、室内外线路损坏等设施损坏,以及因此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处理及承担全部费用。第八条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损害设施、设备,若确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装修的范围是:在不改变结构和户型,不影响使用功能及不违反相关行业规定,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对室内进行装修。室外店招应按相关部门要求统一规范并报由甲方审核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提前收回该租赁标的物。乙方在上述装修范围内进行装修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给乙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合同期内,乙方承担室内消防安全责任、室内公共安全责任、室内财产安全及保管、保护责任、室内人员人身安全保护责任,租赁标的物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严禁在商铺内外私搭乱建以及对商铺进行改、扩建,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若由此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装修后产生的隐蔽工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防水等),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邻里纠纷问题。甲方在乙方租赁标的物悬挂的关于“国有资产禁止转租”的告示牌,乙方不得随意摘掉、遮挡或损坏。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告示牌被随意涂画、遮挡、损坏或遗失,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解除租赁合同并划扣乙方50%的保证金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第九条:租赁合同期满或本租赁合同解除或其他原因导致本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乙方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借口向甲方要求赔(补)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租赁标的物出租时的原状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租赁合同期满或本租赁合同解除或其他原因导致本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次日内,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立即交还租赁标的物、钥匙、水电气卡等物件,清空、恢复原貌(甲方原装修、设施设备、家具等除外),保证租赁标的物及设施、设备、物件和资料的完好、保持干净状态,并结清租赁期间与使用该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气费、电视、网络、物管费等),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乙方为达到移交条件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按以上要求办理,则不符合移交条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需继续承担与使用该租赁标的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符合移交条件为止。第十条:乙方不得转租该租赁标的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第十一条:保证金: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在签订合当日交给甲方,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且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则甲方在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标的物及物品、资料交还甲方并办理完成退租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存在欠缴租金的情况,乙方自愿用其缴纳的保证金冲抵其所欠租金,甲方不须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需在3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另行补充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可直接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按顺序依次冲抵其所欠违约金、水电费及使用该租赁标的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含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租金,不须再另行通知乙方。保证金不足以冲抵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第十二条:乙方安全义务(保障)条款1.不得出售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种有毒化学物品;2.不私接乱搭电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液化气,不违规安装、使用热水器及取暖设备等,做到出门关闭电路总闸和燃气总阀;3.定期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4.做好油烟、污水、噪声的处理工作,不对环境造成污染;5.租赁标的物内应按消防要求必须配备灭火器及相关器材设施,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学会使用;6.严禁在租赁标的物内私搭乱建以及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改、扩建;7.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对国有资产的非法侵占行为,应及时与甲方联系。8.乙方必须高度重视该房屋的安全管理,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该房屋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及/或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9.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第十三条:合同解除的条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赁标的物:1.乙方不按约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及保证金;2.乙方不按时缴纳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费用;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结构、用途的;4.乙方未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致使租赁或设备严重损坏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的;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标的物擅自转租第三人的;7.乙方未充分履行本合同第十二条所确定的安全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仍不对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的;8.乙方利用租赁标的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9.因国家政策或甲方原因需要拆除、改造、收回、转让租赁标的物,甲方已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不能提供租赁标的物或所提供租赁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三)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乙方出现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租赁标的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退还甲方,并将租赁标的物恢复到甲方交付时的状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四)若因乙方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凡享受免租期的,如需提前退租的,须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通过的,需补齐所享免租期对应租金,方可予以退租并退还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的单方解除合同或退租的,收取3个月租金作为欠付免租期租金的违约金。第十四条:租赁合同期满或本租赁合同解除或其他原因导致本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次日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退还。乙方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标的物内的货物、设施等物品,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不须再通知乙方。租赁期满后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装修装饰,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乙方恢复原状或者不恢复原状。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拆除对租赁标的物有损坏,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要求恢复原状的,无偿归甲方所有。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乙方应按季度(三个月)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而发生的实际损失、代为乙方履行义务的成本、甲方预期利益的减少,以及甲方因采取行动减少损失或向乙方追偿而发生的成本、费用、需向第三方支付的服务费、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的赔偿、诉讼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租金总额的3‰支付甲方逾期违约金。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第三人使用的,需按本条第一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标的物毁坏的,还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安全义务(保障)条款,造成任何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租赁合同期满或本租赁合同解除或其他原因导致本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次日内,乙方未按合同第九条约定退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原日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若因占用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件(一)因不可抗力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及甲方工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标的物,造成甲方履约不能或提前收回的,系甲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租金计算方法:日租金=月租金/30日第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双方承诺本合同抬头记载之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件或法院的诉讼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记载地址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章):乙方(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居民身份证号码:部门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经办人:签约时间:年月日开户信息:户名: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重庆渝北支行账号:500010836000591122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场招租 房产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