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新能源汽车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拍卖公告(第一次)
清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28日10时至2025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清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豫JD11332的2011款大众ID.4CROZZ。(长续航pro两驱版)小型新能源汽车。
出厂日期:2021-10-25。
注册日期:2022-01-05。 车架号:LFVVB9E68M5017504。
发动机号:032245。
排量/功率:-ml/150kw。 行驶公里数:58481KM。以实际表显为准。
检验有效期止:2026-01-31
机动车状态:查封。
电车类型:三元锂电车。电芯品牌:时代一汽。
驱动电机数:单电机。电机布局:后置。
NEDC纯电续航里程(km):550。
该车事故及违章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车辆。是否发生事故,水泡,火烧等请实地看样,未看样视为对实际车况认可,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则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双方议价:90000.00元,起拍价:81000.00元,保证金:800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二、竞买人条件:除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承接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期起至开拍前一天止(工作日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接受咨询,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等欠费及办理过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问题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0月7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清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清丰县支行,账号:6232638000109615289,开户联行号:1045021120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特别提醒:
1、该车辆车况良好,具体情况以实地看车为准。
2、车辆过户依照法律、法规办理,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法院不承担过户不能的责任。
联 系 人:张衡联系电话:0393-863998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清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新能源汽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