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整理及周边配套设施新建工程 耕地整理及周边配套设施新建工程概算审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广东省鹤山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农田提质”增产增效项目)—鹤山市鹤城镇试点村耕地整理及周边配套设施新建工程概算审查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广东省鹤山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农田提质”增产增效项目)—鹤山市鹤城镇试点村耕地整理及周边配套设施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509-440784-04-01-473167)。建设地址: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耕地110.61亩,其中:鹤城村建设耕地105.76亩,表土剥离8296m3,土方开挖45495.42m3,土方回填44843.18m3,犁底层构建104.03亩,耕作层客土回填104.03亩,厚20cm,共13692.81m3,新修田埂1080.00m;南星村建设耕地4.85亩,表土剥离646m3,土方开挖812.28m3,土方回填740.20m3,犁底层构建4.44亩,耕作层客土回填4.44亩,厚20cm,共592.60m3。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43.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2.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88万元(包含勘察费3.04万元、设计费5.66万元、监理费9.98万元、其他建设费用15.20万元)、预备费7.08万元。
四、项目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资金外,其余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共鹤山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三届(170)之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142〕);《市财政局〈关于《广东省鹤山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清单》各项目立项的请示〉的答复意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鹤山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清单〉各项目立项请示的复函》;初步设计方案、概算书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此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整理及周边配套设施新建工程 耕地整理及周边配套设施新建工程概算审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